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专家建议稿)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行政程序主体第一节行政机关第二节行政相对人第三节行政程序的其他参加人第三章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第一节电子政务第二节行政公开第三节个人信息保护第四节行政调查与证据第五节说明理由与听取陈述、申辩第六节听证第七节时限、期间、送达与费用第四章重大行政决策与行政规范制定程序第一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第二节行政立法程序第三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第五章行政处理程序第一节行政处理一般程序第二节行政处理简易程序第三节行政处理的效力第六章行政机关特别行为程序第一节行政合同第二节行政指导第三节内部行政规范第四节行政规划第五节行政应急行为第七章监督、责任与救济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公正、高效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适用本法。
其他法律根据本法规定的行政程序基本原则对特定行政行为的程序作出特别规定的,同时适用其他法律。
本法所称“行政机关”,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其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组织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视为行政机关,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本法所称“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行为。
行政机关实施对内部机构、人员的管理行为,不适用本法。
但本法专门对内部行政行为作出的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应当适用。
第三条(社会组织的适用)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依法或依组织章程实施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为和作出影响其组织内部成员权利、义务的行为应适用本法规定的行政程序基本原则。
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应根据本法规定的行政程序基本原则制定相应程序规则,具体规范其实施公共管理职能的行为和作出影响其组织内部成员权利、义务的行为。
第四条(依法行政原则)行政行为应依法定权限、法定条件、法定规则和法定程序实施。
行政程序法律的制度

行政程序法律的制度首先分四个方面讲解了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程序和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是有关行政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化、制度化。
要明确行政程序法律制度,首先要了解程序和行政程序。
所谓程序,就是行为从起始到终结的长短不等的过程。
构成这一程序过程的不外是行为的步骤和行为的方式,以及实现这些步骤和方式的时间和顺序。
行政程序,就是由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步骤、方式和时间、顺序构成的行为过程。
步骤,就是实现某一程序的若干必经阶段;方式,是实施行为的方法和形式,两者构成程序的空间表现形式。
例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处罚的步骤是传唤、询问、取证和裁决。
传唤需要用传唤证,询问要有笔录,裁决要有书面决定等等,这些活动就是行为过程中的步骤和行为方式。
整个行为过程就是由一个接一个的步骤和方式联结而成的。
完成这一程序过程需要用一定的时间。
为提高效率,就需要有时限;完成这一程序步骤,还必须遵循先后次序。
如上例,必须先取证后裁决,不能颠倒为先裁决后取证。
这就是顺序。
时限和顺序构成程序的时间表现形式。
行政程序就是由上述步骤、方式、时限、顺序为要素构成的行政行为的过程,是空间形式和时间形式的统一。
行政程序的最大特点在于,行政程序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程序。
行政法律关系是由行政机关和相对一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但行政程序仅指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遵循的程序,而不是相对一方应遵循的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提出某项申请时,行政机关常常为他们设定程序,如据报载,要申请办一批发市场,需经112道程序(盖112个章)。
为避免行政机关在设置这类程序时给公民带来不便,甚至造成损害,行政程序法律需要对此规定一些原则,例如便民原则、及时原则、公布申请条件原则等。
它们也就成为行政机关应遵守的程序原则。
(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由于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发展,程序法律已经冲破司法范畴,扩大到一个更为广阔的领域。
行政程序法

问题
电白县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 定? 电白县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程序? 电白县政府应负什么责任,为什么?
评析
电白县政府的行为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电白县政府化整为零的做法属于违法审批,这实际上 是对农民权益的一种严重的侵害。按照原来《土地管理 法》的规定,3亩以下的耕地和10亩以下的其他土地县 级政府有权批准,但是由于在实践中,地方上违法批地 化整为零的做法很普遍,所以在1998年新的《土地管 理法》制定的时候把这个权力上收了。
行 政 程 序
行政裁判程序
行政程序法的概念
行政程序法是指调整行政主体作出 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程序的 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行政程序法的作用
监督和控制行政权
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提高行政效率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国外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
国外行政程序法的历史发展
十一届三 中全会 开始受 重视
建国初期 不受 重视
1990年之后 非常 重视
法规和规章
程序法包含于 实体法中
程序法系统化、 法典化
我国行政程序法的发展
从1996年开始,北京大学有关专家就着
手研究起草《行政程序法》 。几十位专家
参与起草和调研,历经多次研讨和修改,
已经定下了法律的整体框架。有关起草工
行政权的扩大与行政程序法的初步发展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是行政程序法兴起时期。1889年
西班牙制订《行政程序法》,1925年奥地利颁布《行政
程序法》。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行政程序法典化的阶段
行政执法程序有哪些主要制度

行政执法程序有哪些主要制度行政程序基本制度,主要有:1.听证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制度。
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2.信息公开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3.说明理由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相关的执法事实、理由、依据、法定权利和义务,以及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对不予采纳的专家及公众意见要说明理由的制度。
4.阅览卷宗制度。
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阅与其相关的行政执法案卷的制度。
5.行政协助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在执行职务时请求其他行政机关给予帮助的制度。
6.管辖制度。
是指行政主体之间就某一行政事务的首次处置所作的权限分工的制度。
它是避免管辖权争议,确保行政权有效行使的重要前提。
7.证据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在认定事实,作出决定的过程中适用的证据规则8.回避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为与所处理的事务有利害关系,自行或依当事人申请,退出该事务处理的制度。
9.时效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或相对人要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某种行为,否则承担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0.教示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在执法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程序权利,先采用教育、劝诫、疏导等手段,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错误的制度。
11.电子政务制度。
是指行政机关通过互联网实施行政管理的制度。
行政执法程序基本法律法规第五十四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五十五条行政执法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执法依据应当向社会公开。
未经公开的,不得作为行政执法依据。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依法向社会公告。
行政法学---行政程序法

教材概括
程序公正原则 相对人参与原则 效率原则
基本制度
程序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
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辩论和听证制度 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相对人参与原则的保障制度
表明身份制度/公开、告知和说明理由制度 陈述申辩程序、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 救济程序的告知制度
•35
第三节 行政赔偿
一、概念: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 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 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国家 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 特征
赔偿责任主体与侵权主体 侵权主体与侵权行为 侵权对象:合法权益
与相关概念区别
行政赔偿与行政补偿
行政补偿:合法职务行为侵权的补救
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
民法+诉讼法+自身特有规则
国家赔偿法的作用
落实宪法 保障私权 监督和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
职权
国家赔偿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历史发展:
19世纪中叶以前全面否定(主权豁免理论) 19世纪末20世纪初相对肯定 二次大战后全面肯定阶段
理论根据:拟人化理论/公平负担理论 国外的历史与现状:教材P368—374 我国的情况:
概念:受害人本人或其利害关系人 特征 资格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损害与行政违法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范围:
公民:
受害人本人 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
法人或其他组织:
受害者/承继者
四、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代表国家处理赔偿请求、参加赔偿诉讼、支付赔 偿费用的行政机关
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
时限、时效制度 关于步骤、顺序的制度 简易程序制度
第三节 我国程序法的发展
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
个 国家 的 发 展 依 赖 于 不 同 的 制 度 ,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在 今 后 的应 用 中 ,能 够 避 免
行政相对的意见的制度 。这是行政程序法基 本制度的核心,是实现行政程序法的公正、 公开、参与原则的有效保障。 ( 二 )行政公开制度 行政 公开制 度对 于行 政程 序基 本制 度 来说 ,是一个发展。现阶段 的很多地区都在 公开政务 ,这种措施 不仅对地方 的发展具有
到 了一个新的高度 。相信在今后的发展 中,
会 得 到 一 个 更 大 的 成 就 。 ■
二 .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内容
针 对行 政程 序基 本制 度 的制约 因素 ,
在今 后 的工作 中 ,必须深 化其 内容 ,在 社
会 的 发 展 中 具 有 一 个 较 强 的 制 度 约 束 , 避
一
对于 行政 程序 制度 而 言 ,在实 际 的执 行 中,存在一定 的制约因素。导致 很多的程 序 制度 没有 办法按照规定进行 ,有时会采取
一
方 面 ,行 政 法 规 以及 行 政 政 策 ,还 有 行 政
些必 要的手段 ,有时候 因为 国家政策 和一
性 ,就相当于没有 方向。今后要想充分的利 用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进行管理 ,必须 明确基 本属性 ,只有这样才能对 国家的发展产生更 大 的积极影响。本 文认为 ,它不 同于基本原
◎ 艺术 研 究
论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 马 琨
【 摘 要】: 我国是 一个 法制性较强 的国家 ,任何一种行为都能在法律上找到实际的条款。从现有 的情况来看 ,行
政程 序的基本制度会对 居民的生活和工作产生很大的影 响。如果其中存在一定的漏 洞 .势必会 影响社会的发展 。在 今后的工作 中,必须在行政程序的基本 制度上进行一定的努力 ,不断的健 全才 能促进社会的发展。
行政处理程序的基本制度有

行政处理程序的基本制度有
行政处理程序的基本制度包括以下几项:
1. 表明身份制度: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进行行政处理时,必须出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公章,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告知制度: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理前,应当将处理理由、依据、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告知当事人,保障其知情权。
3. 听取陈述申辩制度: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理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理由,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理时,应当对处理依据、过程、结果等进行说明理由,增强行政决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5. 送达制度: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理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将处理决定送达当事人,确保当事人及时了解和处理结果。
6. 救济制度:当事人对行政处理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应当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和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些基本制度是行政处理程序中必须遵守的规范和要求,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决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执法。
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行政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包括以下几个:
1. **告知制度**:在行政程序中,行政机关有义务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相关信息,如权利、义务、行政决定等,以便当事人能够了解并配合行政程序的进行。
2. **回避制度**:行政机关在处理涉及当事人利益的事务时,应当回避与当事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情况,以保证行政决定的公正性。
3. **听证制度**:在行政决策过程中,如果涉及当事人的重大利益,应当举行听证会,让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确保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 **时效制度**:行政行为应当在法定的时间内完成,以保证行政效率。
6. **案卷制度**:行政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应当建立完整的案卷,记录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以便事后审查和监督。
7. **说明理由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应当说明其作出该决定的理由和依据,以便当事人理解和接受。
这些制度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提高行政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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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或称情报公开、情报自由)是指,凡是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信息资料,除法律规定应予保密的以外,有关机构均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或组织均可依法查阅、复制。
《行政许可法》还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二)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是指,在行政程序中,同行政相对人或行政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务员必须避免参与有关行政行为,以确保行政行为形式上的公正性。
(三)听证制度
(四)告知制度
行政主体在进行某项行政行为之前、之中、之后对行政相对人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如何行使有关权利、履行有关义务以及其他有关事项,负有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相对人并加以指导的义务。
(五)说明理由制度
按照行政法治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将作出行政决定在事实上
和法律上的理由对行政相对人说明。
说明理由制度至少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行政机关对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决定应持慎重态度,抑制其随意性,保障和提高其公正性;二是便于行政相对人认清受不利影响决定的确切理由,并可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提供方便。
(六)时效制度
时效制度是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给予时间上的限制以保证行政效率和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程序制度。
《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税务登记、账簿及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务检查、税收保全以及税收强制执行等行政程序规定了相应的时效要求,但是,对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提出的纳税担保是否有效,没有作出具体的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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