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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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板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板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模板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建立健全教师健康成长的评价激励机制,教育局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选拨、培养、打造一支素质优良,潜心钻研教学,致力教育改革,能够引领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湛教学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进而激励全区广大教师以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水平投身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

结合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评选类别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职教中心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教师,教研室教研员。

三、评选条件1、师德师风。

政治思想素质高,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教书育人,甘于奉献,为人师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在师生中获得较高评价。

2、教学年限。

城区中小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基层中小学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幼儿园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3、学历。

中学、职教中心教师和教研员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要具备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特殊教育学校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教师要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是学前师范的中专及以上即可)。

4、教师资格证。

中小学教师要持有相应等次的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要持有教师资格证(第一学历是学前师范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中小学教师原则上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要一致;任教学科与专业不一致者,但所教学科在全区质量检测中成绩突出者也可参评。

5、职称。

城区中小学教师原则上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基层中小学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和幼儿园教师具备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工作量(最近两年四个学期,每学期工作量都要符合下列要求)幼儿园:普通教师每周带课不少于15个教育活动;主任级领导每周带课不少于10个教育活动;园级领导每周带课不少于6个教育活动。

小学:正主任及以上领导至少带一个班语、数或两个班英语,带其他课每周不少于8节;其余教师至少带一个班语文兼班主任、两个班数学、四个班英语,带其他课每周不少于12节;班主任每周按两节计算。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我校“打造名校,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办学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力过硬的师资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一)名师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担任班主任或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3、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和高考大纲,对教材处理有独到见解;4、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5、曾培养出北大、清华或具有保送资格或高考加分的学生;6、全校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

教学、科研能力要求:1、教学能力强,在本校至少上过三届高三且教学业绩突出,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在本学科中享有较高的声誉;2、有教育教学类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中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论文累计达5篇以上;近三年教育教学科研业绩要求:1、年度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成绩优异;2、是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核心成员或参与了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3、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一等以上奖项;注:同等条件下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教龄6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3、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高考大纲和教材。

在本校至少已完成一轮高中循环教学工作;4、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上好示范课;5、带头执行教学常规,教学业绩显著,近3年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或有突出贡献;6、近3年主持了1个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或参与了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7、近3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二等以上奖项;8、全体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一)名师评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方案如下:一、评选标准1. 专业水平: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知识能力是评选的核心标准之一,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2. 教学贡献:教师在教学实践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3. 素质和品德:教师的道德品质和教育理念对于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因此教师的品德也是评选的关键指标之一。

4. 教师发展: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成长和发展也应该纳入评选考量。

二、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领导和教师团队提名骨干教师候选人。

2. 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对提名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选定最终的骨干教师。

3. 公示阶段:结果公示并接受意见反馈。

4. 确认阶段:最终确定骨干教师名单。

三、奖励和激励1. 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骨干教师给予表彰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发挥优秀的教育教学水平。

2. 职称晋升:评选出的骨干教师可提前获得相应的职称晋升。

3. 优先培训:学校可为骨干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升其教学水平。

4. 科研支持:学校可为骨干教师提供科研支持和条件,鼓励其参与科研活动。

四、管理措施1. 建立档案: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的档案,记录其教学成绩和表现。

2. 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对骨干教师给予奖励。

3. 辅导指导:对骨干教师进行定期辅导和指导,帮助其不断提升教学水平。

4. 定期评估:学校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监督和检查1. 学校领导定期对骨干教师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教学工作符合学校教育教学要求。

2. 学校教务处和相关部门定期对骨干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

附件1:2017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2016—2020年)》(辽教发〔2016〕78号),加强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围遴选围为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或各级教育研训部门的研训教师。

二、遴选数量以“十二五”期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培养工作为基础,2017年拟认定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600人;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120人;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30人。

请各市按照省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各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2、3)三、遴选条件(一)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遴选条件1.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和引领作用。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十二五”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课(观摩课、研讨课等)至少2次。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5.小学、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合到学科教学中。

7.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现任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正职校长不参加遴选。

8.身心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遴选条件在具备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8条遴选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9.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10.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得结题证书;在市级及以上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中较好地完成研训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

关于选拔专业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实施方案在全校教师中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实行重点培养,使其尽快成为我校有关专业的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提高我校师资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我校教育教学水平的需要。

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养目标1.遵循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师德高尚,学术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学、科研骨干力量。

2.专业带头人应成为有关专业的带头人或领导人,优秀骨干教师应成为专业上有一定造诣的教学、科研骨干并成为专业带头人的后备力量。

3.通过培养和努力,争取使其中的一部分,成为我省乃至全国相关专业领域知名的专家学者。

二、选拔办法和审批程序1.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要坚持德才兼备,严格要求,并注意师资队伍的合理结构。

2.原则上每个专业选拔1名专业带头人,选拔2-3名中青年骨干教师.3.各系、部成立由党政负责人和若干名专业造诣较深的专家组成的评选小组。

选拔采用教研室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

评选小组在听取有关教研室负责人和专家的意见后提出初步的推荐人选(双肩挑教师回任课系、部参评),评选必须在广泛倾听、征求相关专家、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公开进行。

评选小组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河南财专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表》报教务处。

4.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

三、选拔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崇高的职业道德;热爱党,热爱祖国,立志献身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

2.具有扎实的业务知识,有较为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教学效果好,专业带头人能主讲二门以上课程。

3.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学术思想活跃,有较高学术水平;有刻苦钻研和开拓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三年内,专业带头人评选对象须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刊物发表本专业或教研性学术论文5篇以上;骨干教师评选对象须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

赣州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范本模板】

赣州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范本模板】

赣州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实施方案上传:刘智勇更新时间:2016—1—24 10:13:04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赣州市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领头羊”作用,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快推进打造赣州教育升级版,为实施赣南苏区教育振兴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作出新贡献。

二、评选名额1.市学科带头人200名.2.市骨干教师1200名。

三、评选范围我市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

特级教师不参加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

四、推选办法和步骤1。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中学分别按《赣州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二)确定的名额,从本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中择优推荐,经公示后,报市教育局考试考核认定.2。

上报推荐名单时,应填写好《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表》(一式一份)、《赣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备案表》(一式一份),同时将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单汇总成一览表(含姓名、单位、性别、出生年月、学段学科、教龄、学历、职称等),于2015年7月30日前将三个表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上报市教育局赣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研室)。

联系人廖健民,电子邮箱gzliaojianmin@163.com.3。

市教育局将在2015年10月底以前,对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推荐上报的市级学科带头人认真进行统一考试和考核,实行差额评选(具体的考试考核事项另行通知);对骨干教师进行认真的考核认定。

所有考核对象进行考试考核后,通过者名单将在赣州市教育网和赣州市教育科研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市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最后确定我市第六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人选,并颁发证书。

2023年一小推荐市名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实施方案

2023年一小推荐市名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实施方案

2023年一小推荐市名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教育也在不断改革与进步。

在2023年,为了提升市名的教育水平和教师队伍素质,制定了一小推荐市名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激励优秀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通过一小推荐市名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发展与创新,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2. 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通过公开透明的评选程序,确保选出的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符合条件,具备综合素质。

- 激励导向原则:通过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励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积极参与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

- 能力兼职原则:推荐的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务。

三、推荐标准与程序1. 推荐标准:- 教师类别:(1)教学成绩突出,具备良好的教学口碑。

(2)教研成果显著,有独立的科研项目,获得过相关的奖项和荣誉。

- 学科带头人类别:(1)学科研究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具有学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2)成功引领学科团队,促进了学科的发展和创新。

(3)在学科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带头作用,有突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

2. 推荐程序:(1)公开征集:学校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向全体教师和教研组组长征集推荐名单,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绩、科研成果等。

(2)初审资格:学校按照事先确定的评审标准,对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市级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初审合格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演示等环节评审,确定最终的推荐名单。

(4)评选结果公示:公示通过市级评审的推荐名单,并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公开透明。

四、奖励与支持措施1. 奖励措施:- 命名为市名教师或学科带头人,并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牌。

- 给予一定的奖金或奖励额度,作为对其辛勤工作的认可和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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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
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2016—2020年)》(辽教发〔2016〕78号),加强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围
遴选围为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或各级教育研训部门的研训教师。

二、遴选数量
以“十二五”期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培养工作为基础,2017年拟认定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600人;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120人;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30人。

请各市按照省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各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2、3)
三、遴选条件
(一)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遴选条件
1.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和引领作用。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十二五”
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课(观摩课、研讨课等)至少2次。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5.小学、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合到学科教学中。

7.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现任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正职校长不参加遴选。

8.身心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遴选条件
在具备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8条遴选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
9.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10.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得结题证书;在市级及以上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中较好地完成研训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三)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人选遴选条件
在具备中小学(幼儿园)省级学科带头人遴选条件前7
条、9条、10条基础上,还应具备:
11.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教学独具特色。

12.在省中小学教师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做出较大贡献。

“十二五”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指导和培训任务不少于2次。

四、遴选认定办法及要求
本次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遴选认定采取差额遴选、综合评定的办法,具体遴选认定办法和要求如下:
1.推荐人选由各市教育局根据遴选条件按分配名额组织所辖县(市、区)择优遴选推荐,兼顾民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名额分配。

2.各级遴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遴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择优选拔、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推荐人选后,公示一周,再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若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其推荐资格,且三年不允许推荐。

4.省级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在援疆援藏及送教下乡中表现优秀的教师予以直接推荐参评省骨干教师;对承担我省援疆援藏培训任务的学校申报省级骨干教师可不占分配名额推荐(只限1人)。

5.省教育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遴选的推荐人选进
行条件审查、材料审核、面试答辩,择优认定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

6.参加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遴选的教师,经省级考核没通过认定的,允许直接进入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环节,不占各市推荐名额。

五、报送材料要求和时间
(一)报送材料要求
1.推荐人选要按照遴选条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各种成果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后返还个人,复印件经市教育局确认盖章并装订成册上报省教育厅。

2.推荐人选要填写《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表》(式样见附件4),上交纸质版一式2份。

3.各市要填写“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汇总表”(式样见附件5),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4.关于遴选条件中“论文、专著、课题等容”的解释说明:公开发表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在经新闻出版署同意并有正式刊号的刊物上;所承担的课题、示课及获得的教育教学成果必须是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可的项目及成果;教育教学专著必须是关于个人教育教学思想及学科理论的著作,不包括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等。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址
报送材料以市为单位统一上报,请于11月20日前报送
到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

联系人:王红
联系:-86896096
电子:liaoningwh@126.
材料接收地址: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研训工作处(市皇姑区黄大街249号)。

附件:
1.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省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4.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表
5.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1-1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小学教师)
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科学、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各市每个学科推荐不可超过2人。

“体育、音乐、美术”市、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3人,其他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2人。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初中教师)
注:“物理、化学、生物”市、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2人,其他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1人;“思品、地理、历史”市、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2人,其他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1人;“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各市每个学科不可超过1人。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高中,朝语文、蒙语文、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文、日语、
俄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注:高中名额包含高中相关学科,每个市每个学科推荐人选不得超过2人;“朝语文、蒙语文、少数民族学校汉语文、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各市按照分配名额,结合本地实际,择优推荐,且每个学科限报1人。

附件2
省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
推荐名额分配表
注:各市推荐人选要充分考虑学科均衡性,每个学科不超过1人。

附件3
省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人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4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
推荐表
市县(市、区)
.
附件5
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人选推荐汇总表
市(盖章):联系人:联系人单位(处、科):
办公:手机:电子:
注:该表要求报送文字稿和电子稿(用Microft Excel制作),制表要求统一用A4纸,按照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次序填写。

字体统一用5号宋体。

“职称”,填写一级教师、高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等;“学历”为最高学历,以毕业证为准,对应填写为:大专、本科、研究生等。

“学位”按学位证书对应填写为:学士、硕士、博士;“任教学科”要写学段和学科,如填写小学语文、初中语文、高中语文、学前教育等;“职务”填写副校长、教导主任、班主任等;“工作单位”填所在市和工作单位,如市二中、市八中等;“所教学生数”,填写教师直接授课的所有班级学生总人数;“推荐类型”,填写省级骨干教师或省级学科带头人或省级教学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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