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公司法人 小心背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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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背锅风险提示

挂名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背锅风险提示

挂名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背锅风险提示挂名股东以及法定代表人背锅风险提示1、挂名股东,代持第三方股权是否有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代持行为一般会被认定有效。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挂名高管如法定代表人是否认定有效?有效。

3、挂名股东的民刑风险?1)民事风险公司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倘若代持股权未实际出资,那么法院会将未实际出资的股东要求在认缴范围内提前出资,此时,就算你是代持,是名义出资人,但是出了问题,特别是关于股东出资义务履行和承担赔偿责任,首先还是得找你负责。

当然了,你也不能当冤大头,你可以事后找实际出资人赔偿损失,如果你能找到的话。

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2)刑事风险在刑事责任方面,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集资诈骗、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股东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股东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股东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挂名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书面的关于“挂名股东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约定,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4、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民刑风险?1)民事风险被挂名的公司如果发生资不抵债,被第三方强制执行,被挂名公司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作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会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挂名法人能做吗大写的不能!

挂名法人能做吗大写的不能!

挂名法人能做吗?大写的不能!今天小编整理咨询,看见有咨询挂名法人能不能做,风险是什么,小编想起曾经在网上看过一个段子,“挂名相当于在一张空白的合同或者卖身契上签字啊!”首先要明确,找人挂名当法人,说白了,就是估计这个公司做些违法的事或者打法律擦边球的事,至少开公司的那个人觉得不靠谱,需要有个人将来背锅。

挂名当法人,虽然口头上说是挂名,但是法律上是谁登记谁负责,就好比说一辆汽车,行驶证上登记谁的名字,谁就要对这辆车子负责。

撞死了人,人家警察和受害者亲属第一个要找的就是登记的车主。

如果真要赔两百万,或者坐牢三年,你看看那个拍胸脯保证只用你顶名不用你负责的人还敢认账不,他百分百会说,我不是车主,谁是车主你们找谁。

因为这种事情,赔款以至于倾家荡产甚至坐牢的很多。

挂名一点好处没有,将来如果有民事方面的赔偿(例如他们公司出了交通事故),法院肯定第一时间查封法人的所有财产(存款,房产等)用于赔偿,如果公司犯了罪(例如偷税漏税,非法经营,洗钱,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事故,产品质量事故等等),作为名义上的法人肯定第一个抓去坐牢。

如果这个公司因为民事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作为登记的法人受到的限制会非常大,例如不能坐飞机高铁,不能办信用卡,孩子不能上私立学校,说不定照片和其他资料会在媒体上频繁曝光,总之麻烦多多。

到了这时候,有嘴说不清。

讨论一下真正出了麻烦,顶包的和被顶包的被追究责任的问题。

出了麻烦,因为是名义上的法人,人家肯定第一个找到的是顶包者。

也就是说顶包者是跑不了干系的。

至于被顶包者,多数会在出事的时候金蝉脱壳,走为上,因此有逃避的机会。

但是随着今后法制的健全,他要完全推掉责任很难。

如果跑不掉的话。

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公司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公司在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上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责任风险近日有朋友咨询,其家人(A)是一家私企员工,公司在各地开有专营店,可能出于逃避某种责任的目的,这家私企老总拿手下员工的身份证去各地注册这些专营店,且这些员工是这些专营店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

(A只是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未实际参与专营店的经营管理。

)朋友很担心,私企运营的种种不规范,如一旦出现问题,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家人是否会承担责任。

因为咨询者不是直接当事人,且不太懂得法律知识,对于家人任职的专营店的企业性质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根据其描述其家人担任“法人”职务及其私企老总规避风险的目的推断,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性质。

需要确认的问题:1、A除是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外,在工商注册登记资料上,是否还是名义出资人即股东。

2、如工商注册资料资料上显示A是股东,是否还有其他股东,还是由A一个出资,即一人有限公司。

上述这两个问题关系到A的责任问题。

答复意见:1、如A仅担任法定代表人,正常情况下不会承担公司债务清偿责任。

2、如A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专营店有违法行为,且A不能证明自己不是负责人的,可能承担罚款等民事责任;3、如果A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专营店有违法行为犯罪行为且触犯刑法的,且A不能证明自己不是负责人的,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A目前不想离开该公司,因此也无法强行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脱出干系,因此想要求一些作为补偿的权利,如果其只是法定代表人,其应是公司的董事或经理等高管,应有参与经营管理权;如果A还是注册资料中的股东,A可以要求一部分收益权等等,但如果真的要求到了这些权利,一旦专营店出问题,A想脱干系,说自己只是挂名就更难了,无疑是以小利益换大风险。

详细分析:如果A只是法定代表人,而非股东,则其承担的风险可能小一些。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法人)对外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在企业经营中如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责任。

关于民事责任:A比较关心的责任之一是债务责任:如果该专营店性质确属有限责任公司,则公司以其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系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是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的。

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挂名法人可不是什么美差!

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挂名法人可不是什么美差!

朋友准备开一间公司,但是征信不太好,说是想我担任法人,给我10%股份,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分红,这个靠谱吗?以上问题是后台留言的一个网友问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一、为什么选择你做法人(法定代表人)问题说老板自己不能当法人,需要你来当,并且什么都不用做就能得10%的分红,那为什么不找家里人,比如父母、伴侣担任法人呢?更靠谱、收益也更大。

你和朋友的关系大到超过家人?而且说到是老板的征信有问题而不能担任法人,那为什么征信有问题?在当今这个社会,法制诚信大于一切,当一个人征信都有了问题,那么他的许诺、他的说辞还是可信的吗?还有一点,你朋友的这个法人看起来能分红,还高高在上,但是却不让你参与经营,那么,一旦公司有什么问题,你确定能及时发现,并且采取相应的措施吗。

二、法人(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风险日常关注工商财税的朋友可能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某某通过出售自己的身份信息,给别的公司担当法人,后来这个公司出事了,法人也被拉入了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连日常的出行(飞机、高铁)、贷款、星级宾馆住宿统统不行,这才后悔莫及;但是当你回头去找当初让你当法人并承诺给你诸多好处的人,他已经人间蒸发了。

所以要明白一点,法定代表人在获取利益的同时,也一定程度的代表了公司,当公司发生经营问题,导致欠债、破产、解散时,法人都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清算解决责任。

这么说下来,你还觉得法人是好当的吗?而且挂名法人更加的危险,你不知道公司的经营状况,不能调整公司的发展方向,却要承担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责任,这不是耍流氓吗?三、如何辨别和避免当别人找你担任法人时,可以从以下几点去确认:1、以什么样的方式担任法人;2、是否参与经营;3、责任怎么划分(可以事先签订协议);4、怎么分红;5、若需要退出,有什么样的要求,怎么退出;了解清楚这些,再决定要不要担任这个法人也不迟。

“挂名”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解析

“挂名”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解析

“挂名”法定代表人法律风险解析“挂名”法定人的法律风险解析现实中出现一种“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形,即该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实际上并不担任与履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任何职务与职权,甚至不是公司普通员工,与公司设立与运行没有任何实质的关系,仅仅因为与公司实际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一般将其称之为“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

基本案情:60 多岁的李先生,几年前从某大机关的领导岗位上退休后,他的朋友王某便找到他,请他“出山”担任王某成立的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当时说好的条件是:李先生只入“干股”,不用出钱。

以后公司若出现任何问题全由王某承担,决不会让李先生惹上麻烦。

禁不住朋友的热情相邀,李先生答应了。

最初几年公司业绩还过得去,李先生也得到了一点报酬。

但从今年开始,法院、公安等部门的人不断来找李先生调查情况,并称其任法定代表人的这家公司涉嫌存在经济诈骗行为,依法要求李先生协助调查。

李先生一听,马上就感觉到有些不妙,再找王某的时候,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如果公司真的涉及违法、诈骗或其它经济犯罪行为,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难辞其咎的。

专家分析:担任“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要面对较大的法律风险,并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概括起来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属于“挂名”法定代表人:(1)在民事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本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在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

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在刑事责任方面,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法定代表人并不一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

挂名法定代表人协议(法律风险极大)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指某个人或机构以名义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角色,实际上并不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和决策,只是为了满足某些其他利益或目的而承担法定代表人的身份。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在法律上是违法的,并且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挂名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

首先,挂名法定代表人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实际负责该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人员。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将企业的决策权和经营管理权交给了实际上不具备管理能力和责任意识的人员,严重违反了公司法的规定。

其次,挂名法定代表人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挂名法定代表人通常会与企业签订一份委托协议,将其名字作为法定代表人。

然而,在实际上,挂名法定代表人并未履行与企业间的委托合同,违背了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

若企业发生了争议或纠纷,挂名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追究合同违约责任。

再次,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刑事责任。

在一些情况下,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涉嫌犯罪,如欺诈、贪污等。

若企业发生了违法犯罪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的名字被用作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他将面临刑事责任的风险,并可能被判处刑罚。

此外,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可能给企业和其它相关方造成经济损失,他有可能被要求承担法律赔偿责任。

例如,若企业发生经济纠纷或违法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因为其作为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而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还可能导致企业的安全和稳定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通常并不了解企业的具体情况和运营管理,无法及时做出决策和应对突发事件。

这可能会对企业的安全和稳定造成影响,给企业带来不可预知的经营风险。

综上所述,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公司法、合同法、刑法等多个法律领域的追责,并可能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因此,任何企业和个人都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进行挂名法定代表人的行为。

律师告诉你: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千万别犯糊涂(附案例)

律师告诉你: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千万别犯糊涂(附案例)

律师告诉你:公司法人不是随便当的,千万别犯糊涂(附案例)随着“创新、创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创业型企业涌现,但许多企业的老板都不是法人,为什么呢?各大企业都会有公司的法人,也就是“法定代表人”,据《民法总则》第六十一条得知,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而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这样看来,公司的法人要承担很重要的责任。

老板一般不是企业的法人,背后竟是这三个原因!第一点,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事。

其实作为公司的法人,在很多时候都需要处理很多关于公司的小问题,就像是签署融资合同等问题,这些事情的处理往往会占用老板很多的时间,使得他无法专注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所以在这种情况下。

老板就会任命他人为公司的法人,代替他处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第二点,造成企业的实际控股人与股东、法人不一致的现象,隐藏关联关系。

如果王先生有两家公司,其中一家公司的已经在建行融资了,另一家公司也要建行融资,那就要进行统一授信、融资的总额度也会受到限制,而在这时,王先生的其中一家公司的法人不只是他自己,那就会可以表现为这两家公司并不是王先生的,这样两家公司就可以开进行建行融资,就像是两家毫不相关的企业!第三点,法人承担的责任过大。

作为公司的法人,是要承担公司的一切责任,所以许多老板会选择其他人担任法人,以此来减少自己承担的责任。

毕竟,公司出现纠纷还是严重问题,就必须由法人承担所有责任。

由此看来,法人的责任过于重大!此外,最值得一提的是,那些代替老板做公司法人的人,大多部分的人不是很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因而在没有考虑到这些问题前,就担任了公司的法人,到之后公司发生任何问题时,都会找他们解决,甚至公司老板在做了违法的事情后逃走后,只有法人承担这些责任,接受相应的惩罚,在情节严重时,法人很有可能会面临坐牢,这样他们就得不偿失了!律师告诉你,为什么老板都不想做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有以下法律风险:一、民事责任法律风险:例如在民事执行案件中,公司若无力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限制法定代表人出境及高消费。

挂名法人承诺书范文

挂名法人承诺书范文

挂名法人承诺书范文尊敬的[相关方]:我叫[你的名字],身份证号为[身份证号码],现在要做一件有点特别的事儿,就是当这个挂名法人。

不过呢,我可得先把一些事儿给说清楚,所以就有了这份承诺书。

首先呢,我知道当这个挂名法人可不是闹着玩的。

虽然我只是挂个名,但我也明白这里面是有责任的。

我承诺,我当这个挂名法人完全是在清楚明白所有情况的前提下干的。

我不会稀里糊涂地就被人忽悠着签个字啥的,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决定。

我保证不会利用这个法人的身份去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

什么偷鸡摸狗、坑蒙拐骗的事儿,我都不会沾边。

要是有人想打着公司的旗号去干坏事,我肯定第一个站出来说“不行”。

我可不想因为这点儿事把自己搭进去,还坏了名声。

我也会积极配合真正管理公司事务的人。

如果他们需要我签个字啥的,只要是合法合规的,我会麻溜儿地签。

但要是有啥不对劲的地方,我也不会盲目地签,肯定得先问个明白。

我可不想成为别人违法操作的“背锅侠”。

要是公司有啥需要和政府部门或者其他合作伙伴打交道的时候,我也会按照正规的流程来。

不会给公司添乱,也不会给合作方找麻烦。

我就像一个规规矩矩的“代言人”,只做合法合理的事儿。

万一公司出了啥问题,我不会躲起来装作啥都不知道。

我会尽我所能去协助解决问题。

如果是因为我自己违反了承诺,干了坏事导致的问题,那我也会勇敢地承担我该承担的责任,不会耍赖皮。

我知道当这个挂名法人就像是走在一根细细的钢丝上,得小心翼翼的。

所以我会时刻提醒自己,遵守所有的规定,做一个靠谱的挂名法人。

承诺人:[你的名字]日期:[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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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公司法人小心背锅
如今开公司,当老板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可是若有亲戚朋友邀请你挂名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不需要你费心参与管理,你是否会碍于情面同意?若有人付一笔钱“借用”你的身份证,登记你为法定代表人,你是否会笑纳?遇到这些情况,一定要小心,因为将面临较大的法律风险。

该公司今后的一些违法行为,可能将由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当“老板”可是要“背锅”的。

【案例一】“保安”当“老板”百万借款连带赔偿
江苏昆山市法院审判了一起案件,银行起诉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要求张某承担一笔100万元金融借款的连带还款责任。

开庭时张某辩解,自己只是一名保安,对公司借款的事毫不知情,实际老板王某曾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承诺张某只是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不参与经营,公司的纠纷及责任由王某负责,每月给张某1000元收入。

张某还称当初王某让他签文书时,说是工商年检材料,并不知其中这份还款保证书。

最终,法院认定,张某在连带还款保证书上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与张某间的承诺书属公司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张某收到法院判决后追悔莫及。

【案例二】因被阻止出境将税务稽查局告上法庭
北京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女士,因公司存在偷税违法被阻止出境,将税务稽查机关告上法庭。

刘女士在复议和诉讼中均提出,其未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的偷税并不知情,因此不应被阻止出境。

法院认为,阻止出境措施相对于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
抗税行为,是一种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针对企业存在的上述违法行为阻止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的目的在于督促企业承担纳税的法律责任。

刘女士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

【解析一】小心充当“冤大头”
即使挂名的法定代表人与实际控制人之间有类似“公司实际由XX经营和管理,挂名人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协议,该约定也只在双方之间内部有效,对外并不具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的责任范围由法律明确,双方私下的约定并不能对抗法律。

实际生活中,案发之后实际控制人往往逃之夭夭。

法定代表人若为公司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签署了担保文件,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实际控制人失踪或无法找到,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民事赔偿。

【解析二】小心成为失信人
当公司因违法被强制执行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

而且近年来,对失信人的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

只要担任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法定意义上的主要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后果。

【案例三】小心沦为“替罪羊”
刑法中,单位责任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众多,有学者归类出30多个,常见的就有金融诈骗罪、逃税罪等。

公司经营活动中,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与公司行为往往会混同,很难说真的只是挂名而已,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1.2017年10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61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0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后提醒大家:不可随意答应他人请求做法定代表人,以免得了小便宜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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