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最新版)评估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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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DOC版)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DOC版)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DOC版)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6号主席令)开展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

标准的总体框架包含5方面要素,分别为: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

5方面要素下共有15项原则,每项原则下有若干具体标准,共61条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原则1 组织领导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具体标准:1.1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2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1.3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主管领导”)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原则2 归口管理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机构的监管统计工作。

具体标准:2.1银行总行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其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2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2.3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在总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

原则3 岗位设置银行在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设立相应的监管统计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并配备能满足岗位履职所需的资源。

监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

监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

附件监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与标准自评估分为监管数据质量治理工作评估和监管数据质量状况评估两部分,均采取定性评价方式。

具体如下:一、监管数据质量治理工作评估。

依次经过单项要点评估和单项原则评估,得到该部分综合评估结果,单项、综合评估结果均划分为“不符合”、“较不符合”、“大体符合”和“符合”四个等级。

具体步骤如下:对模板中各评估要点进行逐条评估;基于所包含要点的评估结果,对各评估原则进行逐项评估,具体评估标准见表1。

基于各项评估原则的评估结果,对本机构监管数据质量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具体评估标准见表2。

表1 数据质量治理工作单项评估标准表2 数据质量治理工作综合评估标准二、监管数据质量状况自我评价。

结合本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因数据问题发生监管数据重报、被监管通报、收到监管质询(非现场监管报表警示单、监管意见函等)和被行政处罚(监管统计检查、其他监管数据检查等作出的行政处罚)等情况,对监管数据质量状况进行自我评价,评价结果划分为“好”、“较好”、“较差”和“很差”四个等级。

具体应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因数据问题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价为“好”:1、本机构总部或省级分支机构被监管通报、被监管行政处罚或收到监管质询。

2、本机构总部重报监管数据超过1次,或省级分支机构监管数据重报家数超过本机构省级分支机构总数的10%,或某省级分支机构重报次数超过3次。

3、本机构省级以下分支机构被监管行政处罚超过3家次。

(二)因数据问题发生如下情况之一的,应评价为“很差”:1、本机构总部被监管行政处罚超过2次,或收到监管质询超过2次,或被监管通报超过3次,或重报监管数据超过5次。

2、本机构省级分支机构被监管行政处罚超过2家次,或收到监管质询超过2家次,或监管数据重报家次超过本机构省级分支机构总数的50%。

3、本机构省级以下分支机构被监管行政处罚超过10家次。

注:本部分内容相关解释说明详见附件1注1-注4。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

附件一: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第6号主席令)开展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标准的总体框架包含5方面要素,分别为: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

5方面要素下共有15项原则,每项原则下有若干具体标准,共61条标准.(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原则1 组织领导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具体标准:1.1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2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1.3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主管领导”)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原则2 归口管理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机构的监管统计工作。

具体标准:2。

1银行总行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其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2.2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2.3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在总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原则3 岗位设置银行在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业务部门设立相应的监管统计岗位,岗位职责明确,并配备能满足岗位履职所需的资源。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银监发〔2011〕63 号本标准适用范围为根据《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 2004 年第 6 号主席令)开展监管统计工作的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文简称“银行”)。

标准的总体框架包含 5 方面要素,分别为:组织机构及人员,制度建设,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

5 方面要素下共有 15 项原则,每项原则下有若干具体标准,共 61 条标准。

(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原则 1 组织领导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本行数据质量管理和监管统计工作,明确政策和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落实各环节责任。

具体标准:1 . 1 银行董事会制定明确的政策,将本行数据质量管理纳入内控合规体系和战略规划之中,并定期对其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估。

1 .2 银行高级管理层确立数据质量管理的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权和责任,定期对本行数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评估,并有效落实数据质量问责制。

1 . 3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本行监管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亲自或委派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主管领导” ) 组织领导监管统计工作,对制度性变革等重大监管统计事项能够及时研究部署,在资源调配方面予以充分支持和保障。

原则 2 归口管理银行对监管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确定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本机构的监管统计工作。

具体标准:2 . 1 银行总行确定监管统计归口管理部门,授权其负责全行监管统计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 . 2 总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授权负责制定全行监管统计工作制度和流程,提出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措施,协调和督促其他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监管统计工作,定期检查并发现监管统计数据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向主管领导报告。

2 .3 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确定相应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级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在总行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有效履行监管统计相关职责。

监管数据质量评估模板(银行保险法人机构)

监管数据质量评估模板(银行保险法人机构)

附件1:监管数据质量评估模板(银行保险法人机构)第一部分:监管数据(20条)注1:填写成效和不足时,应对照相应评估要点内容概括描述本机构符合与不符合之处,做到哪些,没做到哪些,例如发文情况、会议情况、具体落实情况等。

各项评估原则的自我评价,应综合本原则下所有评估要点评价情况做进一步概括性评价。

注2:本部分单项和总体评估结果均为选择项,根据附件2中具体评估标准在“不符合”、“较不符合”、“大体符合”、“符合”四档结果中进行选择。

注3:按照《监管数据质量专项治理方案》,本次专项治理的数据范围包括银行业保险业监管统计数据和其他监管数据。

其中,银行业监管统计数据包括非现场监管(1104)数据和客户风险数据;银行业其他监管数据包括监管数据标准化(EAST)、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数据、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指标以及其他核心监管数据(指标)等。

保险业监管统计数据包括保险统计信息系统采集的数据;保险业其他监管数据包括信息科技非现场监管数据以及保险偿付能力系统、保险创新业务统计信息系统、保险资金运用系统等采集的监管数据(指标)。

第二部分:监管数据注1:本部分中监管数据是指报告期在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期间、纳入本次专项治理范围的各类监管数据的总和。

注2:收到监管质询情况指收到非现场监管报表警示单、监管意见函等。

监管数据重报是指因本机构错报漏报导致的重报,因监管报送要求调整引起的重报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被行政处罚情况包括监管统计检查、其他监管数据检查等作出的行政处罚。

注3:监管数据重报次数按照提交监管的解锁单个数进行统计;未通过解锁单方式进行重报的,按照出现数据质量问题的报表或指标的期数进行统计。

一次性发现同一监管数据存在多期质量问题的,计为1次,不叠加计数。

在本表统计的时间区间内未发生任何重报或被监管通报情况的,次数填为“0”。

同一数据问题在上述四类情况中不叠加计数,按照情况严重程度的大小(依次为被监管行政处罚、收到监管质询、被监管通报、数据重报),统计在最严重情况中。

评估手册

评估手册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手册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组编写2011年7月《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手册前言全面、及时和准确的监管统计信息是银监会提升监管有效性、银行做好风险管控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提升数据质量,从根本上要解决体制和机制问题,要从银行基础数据的管理抓起,从组织、制度、系统和流程建设抓起。

2011年初到5月份,银监会经过充分研究讨论和征求各方面意见,起草了《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试行)》,在全面总结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一套既符合实际、又有一定前瞻性的良好标准和要求。

2011年6月下旬至7月初,银监会评估领导小组组织了三个评估组,对照《良好标准》,分别对三家银行进行了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外部评估。

从评估情况看,外部评估工作的复杂程度和难度较高,各种因素均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确定。

为推进评估工作在全国扎实开展,保证评估的严肃性,领导小组决定,由评估人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撰写《<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评估手册》(以下简称《评估手册》)。

《评估手册》力求帮助评估人员更好的理解良好标准的内涵、标准间的关系、评估方法和重点,并通过评估实例分析,帮助评估人员把握好评估尺度。

《评估手册》可作为良好标准外部评估的参考工具书使用。

《评估手册》的结构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评估工作的组织开展、方式方法和有关原则进行总体介绍,第二部分是对各项原则标准的具体评估方法进行说明。

每一项原则下有三项内容,一是对此原则的要义解读和总体把握,二是评估中调阅资料的清单,三是访谈中了解和询问的要点。

每一条标准下,列出了两项内容,一是此标准的评估重点,二是参考案例。

《评估手册》的撰写是集体的成果,参与撰写《评估手册》的人员包括统计部、全国各地银监局的同志,还有来自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

《评估手册》第一部分“评估工作的开展和总体原则方法介绍”由白雪梅同志起草;第二部分第一项要素“组织机构及人员”起草人为:赵铮、李健全、罗楠、马野川、孙玲玲;第二项要素“制度建设”起草人为:刘志清、鄢姣、李应军、余志祥、周杰;第三项要素“系统保障和数据标准”起草人为:刘忠瑞、曹洪、郑珊珊、陈飒、高峰、朱佳鑫、刘冬梅;第四项要素“数据质量的监控、检查与评价”起草人为毛仙青、韦琬、高超、许清建、王洋、王彦兮;第五项要素“数据的报送、应用和存储”起草人为:费英珮、孙慧、黄宁莹、李婧、梁江波、任洪波。

银行监管评级打分表(指标分类)

银行监管评级打分表(指标分类)
单笔贷款年化利率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倍单笔贷款年化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倍含3倍平均利率未超过15含15有效客户数存在贷款余额且非关联借款人的客户不足60户1未与国家限制性行业或领域发生信贷业务与担保公司典当行和投资理财公司等货币经营主体之间发生信贷业务与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或领域发生信贷业务该类贷款每增加1净资本占比扣2分与国家宏观调控的行业或领域发生信贷业务该类贷款每增加10净资本占比扣2分2与国家限制性行业或领域发生信贷业务有效客户数存在贷款余额且非关联借款人的客户大于100户有效客户数存在贷款余额且非关联借款人的客户含80户80100户有效客户数存在贷款余额且非关联借款人的客户含70户7080户305305080506543212002020020200发生额现场非现场非现场本项得0分即调减小额贷款公司评价等级一级股东特别借款之外的各类融资超过资本净额的100且向监管部门备案的
附件二:
现场及非现场指标打分表 基本项
一级 二级指 指标 标 三级 指标
未发放关联贷款。 小贷公司发放关联贷款,单户余额未超过所在市小额贷 款标准50%(含50%),且累计发放关联贷款余额不超过 公司注册资本的20%(含20%)。 1、关联 贷款 小贷公司发放关联贷款,单户余额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 标准50%,且累计发放关联贷款余额不超过公司注册资 本的20%,已向监管部门备案。 小贷公司发放关联贷款,关联贷款累计超过注册资本的 20%;或单户余额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标准50%,且未向 监管部门备案。 未发放股东贷款 发放股东贷款,且已向监管部门备案 未向监管部门备案发放股东贷款 小贷公司开展业务时,与有关联的担保公司没有发生业 务往来,且未向股东、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 3、关联 担保 小贷公司开展业务时,与有关联的担保公司没有发生业 务往来,且向监管部门备案后向股东、关联企业提供担 保。 小贷公司开展业务时,与有关联的担保公司发生业务往 来,或未向监管部门备案而向股东、关联企业提供担。 涉农贷款占比超过70%(含70%) 涉农贷款占比60%(含60%)——70% 1、涉 农贷款 涉农贷款占比50%(含50%)——60% 占比 涉农贷款占比40%(含40%)——50% 涉农贷款占比40%以下 小额贷款占比超过70%(含70%) 小额贷款占比60%(含60%)——70% 1、三个 2、小 小额贷款占比50%(含50%)——60% 70%执行 额贷款 情况 占比 小额贷款占比40%(含40%)——50% 小额贷款占比30%(含30%)——40% 小额贷款占比30%以下 中长期贷款占比超过70%(含70%) 中长期贷款占比60%(含60%)——70% 3、中 长期贷 中长期贷款占比50%(含50%)——60% 款占比 中长期贷款占比40%(含40%)——50% 中长期贷款占比40%以下 单户贷款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含5%)以下 二 、 信 贷 投 放 合 规 2、贷款 集中度 开业满一 年 单户贷款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5%以上 0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及实施方案介绍共37页文档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及实施方案介绍共37页文档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 及实施方案介绍
46、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47、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 爱。— —英国
48、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 勒 49、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 罚才能 使犯罪 得到偿 还。— —达雷 尔
50、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 威·厄尔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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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14.3 标准 14.4 原则15 资料存储
标准 标准 标准
15.1 15.2 15.3
良好标准(试行)

评估结论
原则7 基础系统 标准 7.1 标准 7.2 标准 7.3 标准 7.4 标准 7.5
原则8 监管统计系统
标准 8.1 标准 8.2 标准 8.3 标准 8.4 标准 8.5 标准 8.6 原则9 数据标准 标准 9.1 标准 9.2 标准 9.3 原则10 日常监控 标准 10.1 标准 10.2 标准 10.3
《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组织领导 标准 1.1 标准 1.2 标准 1.3 原则2 归口管理 标准 2.1 标准 2.2 标准 2.3 原则3 岗位设置 标准 3.1 标准 3.2 标准 3.3 标准 3.4 标准 3.5 评估结论 原则标准 原则4 团队建设 标准 4.1 标准 4.2 标准 4.3 标准 4.4 原则5 管理制度 标准 5.1 标准 5.2 标准 5.3 原则6 业务制度 标准 6.1 标准 6.2 标准 6.3 标准 6.4
标准 标准 原则11 标准 标准 标准 标准 标准 标准 原则12 标准 标准 标准 原则13 标准 标准 标准 标准 原则14 标准 标准
10.4 10.5 监督检查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考核评价 12.1 12.2 12.3 数据报送 13.1 13.2 13.3 13.4 分析应用 14.1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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