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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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一、安全奖励制度:
1. 安全意识奖励:按个人或团队的安全意识情况,进行评比,评选出优秀的个人或团队,并给予相应奖励。

2. 安全创新奖励:对个人或团队在安全方面提出的创新措施、安全技术改进等予以表扬并给予相应奖励。

3. 安全绩效奖励:对个人或团队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如事故率下降、违章行为减少等,给予相应的奖励。

4. 安全贡献奖励: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或团队给予表彰并给予相应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

二、安全惩罚制度:
1. 违章行为处罚:对个人或团队在生产过程中有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违反管理要求等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措施,如罚款、扣除年终奖金等。

2. 安全责任追究:对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由于过失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事故后未能积极采取救援措施等情况,严肃追究其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安全警示教育: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警示教育,通过事故分析、案例讲解等方式提高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4. 停工整改措施: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门或工段进行停工整改,直至安全问题解决并经评价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以上奖惩制度的执行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细化,并公开透明,让全体员工都了解奖惩的具体规则和标准,以起到促进安全生产的作用。

同时,要实施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奖惩制度能够有效执行。

安全管理之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之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之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背景简介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纺织行业已成为国内重要的产业之一,但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安全风险。

为了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纺织公司必须采取一系列的安全管理措施。

其中,安全奖惩考核制度是一项不可或缺的管理措施。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的意义安全奖惩考核制度是以奖惩为手段,通过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考核,从而形成一种良好的安全氛围,促进员工的安全行为,并惩戒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也能够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安全奖励制度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工作,纺织公司制定了安全奖励制度。

安全奖励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将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2.每月选出评选安全文明岗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表扬;3.每季度选出评选先进工作室,评选前5名且考核达标的安全管理员给予奖励。

安全惩罚制度为了制止员工的违章行为,纺织公司制定了安全惩罚制度。

安全惩罚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反安全责任和规章制度的员工,三次被扣5分以上,将暂停奖励资格,影响年终考核评定绩效;2.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后,严重违规员工将根据情况受到行政处分或解聘。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的执行为了保证安全奖惩考核制度的有效执行,纺织公司采取了以下措施:1.制定相关奖惩办法和考核标准;2.建立安全奖惩考核评审机制,制定评审细则和流程;3.每月开展安全巡查,对安全行为良好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4.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罚则标准化且明确,利用科技手段对不该发生的事情做出预警提醒,发生事故后要及时排查追溯原因,总结经验,避免再次发生安全事故。

安全奖惩考核制度的效果与展望安全奖惩考核制度是纺织公司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通过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有效地激励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行为,并惩罚违规和不安全行为,减少安全风险和损失。

到目前为止,纺织公司的安全奖惩考核制度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得到了增强,安全事故的发生率明显降低。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1•【字号】深府[2008]11号•【施行日期】200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2008〕1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第一条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举报人,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有关执法机关举报本市发生的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违法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依法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被侵权人、经济纠纷当事人、申诉案件的申诉人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执法机关,是指接受社会公众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给予举报人奖励的行政执法主体。

第四条对举报人的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精神奖励为辅。

市、区有关执法机关奖励举报资金由市、区财政分别安排,统一纳入部门预算。

第五条举报下列违法行为,并经执法机关查证属实的,由有关执法机关对第一举报人给予奖励:(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二)非法制售有毒有害物品;(三)无证诊所、非法行医;(四)非法传销和变相传销;(五)偷税、逃税、骗税,伪造、虚开和制造贩卖发票;(六)私宰生猪,非法毁林种养,在农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七)侵犯专利权、版权(著作权)和注册商标专用权;(八)非法用地、违法建筑、非法侵占公共绿地、非法房地产交易,非法采矿;(九)制售非法出版物,无证经营"网吧",非法从事营业性演出;(十)非法制造贩卖有价票证和假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走私贩私;(十一)非法营运;(十二)非法导游、非法经营旅游;(十三)违法收购井盖、缆线、指示牌等公共(公用)设施;(十四)非法教学培训,非法从事职业(劳务)介绍、婚姻介绍、房地产等市场中介活动;(十五)其他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

纺织工厂奖惩制度范本

纺织工厂奖惩制度范本

纺织工厂奖惩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纺织工厂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本奖惩制度适用于纺织工厂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奖惩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第四条奖惩制度的内容包括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六条精神奖励包括: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晋升工资等级等。

第七条物质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第八条下列情况下,员工可以获得奖励:(一)严格遵守工厂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表现突出的;(二)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工厂采纳,取得显著成效的;(三)保护工厂财产,避免重大损失的;(四)在生产中,创新技术,提高生产效率的;(五)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章惩罚第九条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级、辞退等。

第十条下列情况下,员工应当受到惩罚:(一)违反工厂的规章制度,情节较轻的;(二)在工作中,因过失导致生产事故的;(三)故意损害工厂财产,给工厂造成损失的;(四)泄露工厂的机密信息,给工厂造成损失的;(五)其他应当受到惩罚的。

第四章奖惩的实施第十一条奖惩由工厂管理层根据员工的表现进行决定。

第十二条奖励和惩罚的决定应当充分听取员工的意见,并进行公示。

第十三条奖励和惩罚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奖惩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本奖惩制度的解释权归纺织工厂所有。

第十六条本奖惩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由工厂管理层进行补充。

本奖惩制度的制定,旨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奖惩机制,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纺织工厂的整体竞争力。

希望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工厂的和谐生产环境。

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守则试行1.doc

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守则试行1.doc

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1 《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关于供应商及客户的举报指引和要求根据集团要求,现补充《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关于供应商及客户的举报指引和要求,请及时分享、告知我们的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

天虹纺织集团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棉纺织企业,创意精彩生活”,坚持“敬天爱人自利利他客户”的核心价值观,“我们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全面提供增值服务,为股东、客户和员工创造最大价值,真诚回馈和服务于社会”的企业使命,携手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建立紧密的合作共赢关系。

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天虹纺织集团特发布《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

举报人概念本制度所称的举报人是指任何举报天虹纺织集团员工违反《天虹纺织集团反腐败条例》(试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天虹纺织集团供应商、客户、其他合作伙伴及其员工以及天虹纺织集团员工等。

举报人保护天虹纺织除对举报个人提供保护之外,对于向天虹纺织主动举报腐败信息的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提供多重保障,主要措施如下:1. 合作伙伴主动举报,密切配合并向天虹纺织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将当事人成功抓捕的,“给予奖励+合作保护+没有任何处罚”。

2. 合作伙伴主动举报,密切配合并向天虹纺织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当事人未成功抓捕的,“免于处罚+合作保护”。

3. 合作伙伴被动举报,积极配合并向天虹纺织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适当罚款+继续合作”。

4. 合作伙伴被动举报,且拒绝配合并向天虹纺织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巨额罚款+永远终止合作”。

5、禁止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

对歪曲事实的恶意举报或打击报复的恶意投诉不仅取消奖金的发放,而且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若为内部员工则根据员工手册按严重违纪处理。

联系方式总裁办公室是天虹纺织集团唯一被授权从事腐败行为调查的专职部门。

纺织公司奖罚制度规定最新

纺织公司奖罚制度规定最新

纺织公司奖罚制度规定最新一、总则1. 本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层、技术人员、生产人员和后勤人员。

二、奖励制度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月度、季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方案,对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提案给予奖励。

3. 特殊贡献奖:对于在紧急情况或特殊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4. 团队奖励:对于完成重大项目或达成团队目标的团队,给予集体奖励。

三、惩罚制度1. 迟到早退:员工无故迟到或早退,根据次数和时长,给予警告或罚款。

2.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导致工作失误,根据失误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3. 违反规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吸烟、饮酒、擅自离岗等,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4. 严重违纪: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欺诈、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奖罚程序1. 奖罚申请: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表现提出奖罚建议,提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2. 审核决定:人力资源部门对奖罚建议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听证会。

3. 公示执行:奖罚决定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公示并执行。

五、奖罚记录1. 所有奖罚记录将被详细记录,并作为员工档案的一部分。

2. 员工有权查阅自己的奖罚记录,如有异议,可提出复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奖罚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二篇)

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二篇)

纺织公司安全奖惩考核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纺织公司的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纺织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纺织公司安全工作奖惩考核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企业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纺织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

第四条纺织公司对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奖惩考核,既是对员工个人的监督和激励,也是对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反映和检验。

第五条该制度实行奖惩并重的原则,奖励和惩罚相结合,旨在激励员工重视安全,促进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形成共建共享的安全氛围。

第六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安全行为进行分类登记和考核,在按月、季度、年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应的奖励和惩罚。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数据库,记录员工的安全行为和事故情况,及时汇总和分析,用于制定改进措施和安全培训计划。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八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包括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安全技能竞赛等方面。

第九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的主要方式包括:1. 先进个人奖,给予安全意识强、安全行为好、事故率低的个人;2. 先进集体奖,给予安全意识强、团队协作好、事故率低的集体;3. 安全技能竞赛奖,对参与安全技能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的员工予以奖励。

第十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的奖金、证书或荣誉将根据考核结果和奖励标准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员工安全行为奖励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1. 事故率:在评定周期内无发生事故的员工将获得奖励;2. 安全检查:认真参与各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提出改善措施的员工将获得奖励;3. 安全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员工将获得奖励;4. 安全意识:能够模范遵守公司的安全制度,进行风险防控和事故预防的员工将获得奖励;5. 安全技能:参加安全技能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将获得奖励;6. 安全管理: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有效管理,提出改进建议并得到认可的员工将获得奖励;7. 安全贡献: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为公司的安全建设做出贡献的员工将获得奖励。

纺织生产车间奖罚制度范本

纺织生产车间奖罚制度范本

纺织生产车间奖罚制度范本### 纺织生产车间奖罚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为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激励员工积极性,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车间所有员工。

3. 执行原则:奖罚制度应公开、公平、公正地执行。

二、奖励制度1. 生产效率奖励:- 月度生产效率超过预定目标的10%,给予团队奖励。

- 个人生产效率连续三个月位于前10%,给予个人奖励。

2. 质量奖励:- 无次品产出,且连续三个月质量检查合格率100%,给予团队奖励。

- 个人连续三个月无次品产出,给予个人奖励。

3. 创新奖励:- 提出有效改进措施并被采纳实施,根据改进效果给予奖励。

4. 安全奖励:- 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给予团队奖励。

- 个人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给予个人奖励。

三、惩罚制度1. 生产效率惩罚:- 月度生产效率低于预定目标的10%,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

- 连续三个月生产效率不达标,进行经济处罚。

2. 质量惩罚:- 出现次品,根据次品数量和影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

- 质量检查不合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告并要求整改。

3. 安全惩罚:- 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警告或经济处罚。

-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四、奖罚实施1. 奖罚记录:所有奖罚情况应详细记录,作为员工考核的依据。

2. 奖罚公示:奖罚结果应在车间内公示,接受员工监督。

3. 奖罚申诉:员工对奖罚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管理层复核。

五、附则1. 制度修订:本制度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员工反馈,定期进行修订。

2. 解释权: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六、生效日期本奖罚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车间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范本,具体实施时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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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纺织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
关于供应商及客户的举报指引和要求根据集团要求,现补充《xx 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 关于供应商及客户的举报指引和要求,请及时分享、告知我们的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

xx 集团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先的棉纺织企业,创意精彩生活”,坚持“敬天爱人自利利他客户”的核心价值观,“我们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全面提供增值服务,为股东、客户和员工创造最大价值,真诚回馈和服务于社会”的企业使命,携手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建立紧密的合作共赢关系。

为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xx 集团特发布《xx 集团举报人保护和奖励制度》(试行)。

举报人概念
本制度所称的举报人是指任何举报xx 集团员工违反《天虹纺织集团反腐败条例》(试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xx 集团供应商、客户、其他合作伙伴及其员工以及天虹纺织集团员工等。

举报人保护
天虹纺织除对举报个人提供保护之外,对于向xx 主动举报腐败信息的供应商、客户及其他合作伙伴提供多重保障,主要措施如下:
1.合作伙伴主动举报,密切配合并向xx 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将当事人成功抓捕的,“给予奖励+合作保护+没有任何处罚”。

2.合作伙伴主动举报,密切配合并向xx 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当事人未成功抓捕的,“免于处罚+合作保护”。

3.合作伙伴被动举报,积极配合并向xx 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适当罚款+继续合作”。

4.合作伙伴被动举报,且拒绝配合并向xx 集团提供员工及其关联人员不正当利益,“巨额罚款+永远终止合作”。

5、禁止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

对歪曲事实的恶意举报或打击报复的恶意投诉不仅取消奖金的发放,而且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若为内部员工则根据员工手册按严重违纪处理。

联系方式
总裁办公室是xx 集团唯一被授权从事腐败行为调查的专职部门。

任何部门发现有腐败行为,严禁私自调查,私自调查属于严重违规。

如您发现腐败迹象或腐败行为,请您联系集团总裁办公室。

电话:
总裁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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