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优秀11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优秀11篇)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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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了加强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规定,制度如下规定:二、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须依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未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不得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四、从事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须经消防、安全部门进行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五、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物和场所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须按照有关法规装防雷保护设施;所使用的电气设备,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六、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和使用,须建立健全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大量销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
八、危险物品须双人保管,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
保管人员须按国家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和消防部门的规定进行管理。
不了解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性能和安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从事保管和操作工作。
九、各单位领导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指定专人负责领导取和保管,账目要清楚,手续要完备,使用和保管要安全。
剧毒物品要专柜(保险柜)专人保管,领导时需经批准,准确登记用量,使用时应妥善保管,严格处理废液,防止中毒事故。
十、进购和领用化学危险物品、剧毒物品要及时办妥手续,库存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篇二一、管理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工作人员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作风严谨,工作踏实,严于职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篇)

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1)民用爆炸物必须要有专库储存,库房必须牢固、安全,符合安全要求的可以安装铁门,设通风口,设防护网,库房设施高度要符合要求,要建在干燥、防潮、通风良好的地方。
2)库房必须远离重要建筑设施、大中型工矿企业、仓库。
3)库区内必须设值班室,有双人____小时值班。
4)库房要有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事故设施。
5)库房内严禁爆炸物品混放、超量、爆炸物品的堆放必须整齐、平稳、便于通风、便于搬运。
6)购销爆炸物品的单位库存不得超过管理部门审批的设计存量。
7)小型使用单位可以与附近一般的使用单位协商,将爆破器材暂存到有专门库房的单位,便于管理使用。
民用爆炸物品装卸制度1)装卸爆炸物品的场所要划定安全警戒范围,并要设专人监督,严防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
2)暴风、雨、雪、雷电等气候恶劣天气,不应进行装卸爆炸物品的作业。
3)装卸作业场所严禁明火,装卸电雷管时现场不应有带电设备。
4)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应填加燃料。
用架线电机车运输炸药物时,机车必须断电。
5)同一作业场所不准装卸两种炸药物品,也不应与其它货物同时装卸。
6)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不准装卸爆炸物品,作业前要对装卸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规定注意事项,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与衣物,或穿戴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火具、火种。
7)严防野蛮作业不准拖拉、翻滚,脚踩包装箱或站在包装箱上作业。
8)用吊车装卸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____%,不准用叉车装卸胶质炸药,黑火药,黑索金等高感度的爆炸物品,装卸感度较低的爆炸物品可使用胶轮叉车。
9)包装破损,数量不清的爆炸物品不准发运和入库。
10)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场所必须清理干净,不能遗留爆破物品。
民用爆炸物品押运员职责1)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熟悉所运爆炸物品性能,懂得在紧急情况下对爆炸物品安全处置措施和灭火方法。
3)确保所押运的品种,数量无误。
4)监督运输车辆按照公安机关指定的日期,路线,行车速度行使。
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5篇)

爆炸物品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安全标准》、《贵州省小型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建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
二、爆炸物品库房的修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规定,经申报管辖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修建,经批准机关验收合格领取《爆炸物品存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三、管库员和看守员应挑选政治可靠、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并经公安机关培训取得上岗合格证的正式员工担任。
管库员、看守员不得少于三人配置,并有专人负责,实行____小时值班巡守。
四、库区应设立警告标志牌,仓库要保持通风良好,相对湿度应控制在____%—____%范围内,温度控制在15℃—30℃范围内。
炸药箱堆高不得超过____米,宽度以4箱为限;箱堆间距离不得小于____米,靠墙间距不小于____米,炸药、雷管箱应放置在铺设了木板的地面上。
库房内无杂物,保持清洁卫生。
五、须按照审批的储存量,炸药库与雷管库必须分别建造,严禁混存、超存。
六、施工现场当天作业剩余的爆炸物品,必须当天退库,不得在库房以外的地方临时存放。
清退回库房的爆炸物品,管库员应及时进行清点,做好回收登记。
七、严格检查、清查制度。
安监、公安、保卫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安全检查。
材料部门应做到日清月结,季度盘点。
库房应建立完善的收、发、领、退等各种表格台帐,严格收、发、领、退、销毁制度,严禁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擅自转让、借和买卖爆炸物品。
库房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记录和有权领料人____。
八、工程项目结束后,应及时清库。
拆库时对尚未用完的爆炸物品的处理按爆炸物品销毁管理制度第二款办理。
拆库后,由单位物资部门讲原始台帐资料送本单位公安派出所存档。
爆炸物品库房保管员职责一、负责爆炸物品的入库、保管、收发和统计工作。
二、负责建立爆炸物品的工作台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记录字迹要清楚,不得有涂改。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5篇)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为了加强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
一、爆炸物品的管理实行矿长负责制,矿长为第一责任人,实行分级管理做到经常检查,增添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安全员、保管员、值班员每天都要进行详细检查,分管领导必须每周检查二次,矿长必须每月组织二次大检查,由保卫科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每次检查必须有祥细的记录。
三、检查库房是否牢固,雨季“三防”情况,门、窗是否安全可靠,库区周围有无异常情况。
四、检查炸药,雷管是否按规定分库存放,库内是否堆放了其它杂物,堆码是否整齐、整洁卫生,是否严格执行了“双人双锁”和“双向查验”制度。
五、检查保管员是否正确使用手持机,雷管、炸药入出库是否按规定进行了编码登记,并分类装箱上锁,输入手持机。
六、检查库房值班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____小时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入出库人员登记情况和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七、检查库房严禁烟火执行情况和灭火器材的配备及完好情况,做到防火防盗。
八、检查保管员、安全员、爆破员是否严格执行了领、退、出入库清点登记手续,保管中是否做到了账物、账实相符,相关资料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建档管理,并经常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查。
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制度(2)是为了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实施和监督的一套规章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查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明确承担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任务的具体部门和人员,并明确其责任和权限。
2. 检查计划和频次:制定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的计划和频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检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3. 检查内容和标准:明确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的具体内容和标准,包括对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 检查方法和程序:确立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检查的具体方法和程序,包括现场检查、文件查阅、询问相关人员等,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运输、储存和使用,预防和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范和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1.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和标识:按照物品的特性和危险性等级,将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分类,并在包装和储存容器上进行明确标识,以便指导安全处理和管理。
2.安全储存和使用要求: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储存和使用的具体要求,包括储存环境的温度、湿度要求,防火防爆设备的设置,以及人员操作规范等。
3.防火防爆措施:明确防火防爆措施,如建筑物的防火隔离,电气设备的防爆要求,禁止吸烟和明火等。
4.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对从事易燃易爆物品存储和使用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性。
5.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和事故处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救援措施,确保在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和救援。
6.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建立监督机制,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对于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使用。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
第三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应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本制度的执行由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互相协作。
第二章任务和责任第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第七条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优秀9篇)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优秀9篇)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篇一1、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保障施工、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化学危险品指爆炸品、氧化剂、压缩气体、液化气体、自燃物、遇水燃烧物、易燃液体、毒害品和腐蚀品等。
3、保管、运输、使用及销毁化学危险物品,必须交由经过专门训练并经考试合格的人员执行。
第一章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1、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各单位应本着既要保证安全又符合节约;既统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则建立永久或临时的化学危险品仓库。
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的建筑和设施,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
(2)库房一般应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储存氧化剂、易燃液体、固体和剧毒物品的库房,应该采用容易冲洗的不燃烧地面。
(3)化学危险品库房应当符合安全、防火规定,应有良好的通风和必要的避雷设备,并根据物品的性质和不同的储存方法设置相应的防爆、防火、灭火等安全设施。
(4)储存易爆物品的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如采用一般玻璃时,应安装在玻璃窗的外面。
电灯开关应该安装在库房外面。
无电源的仓库应有蓄电池灯照明。
3、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应符合下列要求:(1)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不得过高、过密。
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的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于专门的仓库中,起爆点火器材,不得与炸药在同一库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条件确有困难必须同库房存放时,则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隔离存放。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四篇)

爆炸物品领发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确保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或个人获取、使用爆炸物品的管理。
第三条爆炸物品的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加强安全措施,科学使用。
第四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必须由专人负责,履行爆炸物品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
第五条爆炸物品的领发使用应当通过登记记录方式进行,不得存在无证购买、无警示标志携带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爆炸物品的领发申请和审批第六条需要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前必须向有权部门提出领发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及证明。
第七条填写领发申请时,应明确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期限以及使用地点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领发申请提交后,有权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批,符合要求的申请应予以批准。
第九条批准后的领发申请,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办理领取手续。
第十条审批不通过的领发申请,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章爆炸物品的领用和发放第十一条爆炸物品开仓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仓,并将开仓情况做好登记记录。
第十二条开仓时,应按照领发申请的内容核对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以及其他信息,并由领取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领取人应在领取爆炸物品后立即核对数量和品种,如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
第十四条爆炸物品的发放应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发放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领取爆炸物品的人员应尽快将领用的爆炸物品送到使用地点,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
第四章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使用爆炸物品的单位或个人应在使用前,通过培训、教育等形式,掌握爆炸物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七条使用爆炸物品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随意使用。
第十八条爆炸物品的使用场所应符合安全要求,遵守防火、防爆等措施,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施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发现爆炸物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安全。
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5篇)

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房;严禁在库房内住宿、会客及进行其他活动。
二、民爆器材进库时,库管员应按送交的品种、规格、数量与交库人员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库,并及时办理产品交库验收凭证,由双方核实签字,当天入库完毕。
三、爆炸物品出库时,应先核对《购买证》、提货票据是否真实、有效,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专职押运员随车押运,然后按提货票据所列品名、规格、数量发货,由押运员当场检查核对是否有误。
四、做好出库登记,登记出库日期、时间、提货车号、品名、规格、数量、编码等,并要求押运员在发货登记簿上签名。
五、如发现手续不完整或出库凭证有差错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的应拒绝发货,并报告单位领导。
六、严禁在库房内开箱拆包,需开箱拆包作业的应在防护土堤外进行。
七、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下,不准出入库。
八、仓库内使用的运输及工具应是不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九、严禁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进入库房;严禁将BB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库房。
十、库区内的消防设施,通讯设备,报警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十一、库房的温度应小于35℃,相对湿度大于____%,每天应检查库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并做好记录。
库房内必须保持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十二、认真填写好民爆器材的收、发、存台账或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发现爆破器材丢失、短少、被盗,必须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爆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确保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工厂、实验室、仓库等场所爆炸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三、爆炸物品出库管理1. 出库申请: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爆炸物品时,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填写出库申请表,并注明爆炸物品的种类、数量、用途、使用地点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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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物品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严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预防爆炸事故的发生,防止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进行破坏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2、爆炸物品的购买、储存、运输、使用必须按本制度执行。
3、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由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项目经理部、架子队主管领导负责。
项目经理部制定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立安全岗位责任制。
4、保管、使用、押运爆炸物品的职工,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炸物品的性能和操作规程。
5、未经火工安全教育培训或不懂民爆产品性质、性能者,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二、炸药库管理制度
1、炸药库的工艺布置,库房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设计规范》要求,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和批准,不准用于存放火工产品。
2、未经火工安全教育培训,不懂民爆产品性质、性能者,不准从事其民爆物品工作。
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做好出库登记,回收时做好入库登记,每月做好日报表,每月做好月报表,日清月结。
3、禁止携带烟火和穿钉子鞋进入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
4、禁止携带烟火与引火器材进入库区,不准在上述区域点放烟花炮竹。
5、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内饮食和进餐。
三、炸药库警卫值班制度
1、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和有关管理规定。
值班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值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交换班,并办好一切交接手续。
2、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到勤检查,勤巡逻,对重点危险库房要严加查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经理部领导或公安机关。
3、对外来车辆、人员必须先登记后入库区,严禁非工作人员在库区随意逗留,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对爆炸物品仓库,坚决杜绝外人参观和管理。
仓库管理员必须做到不吸烟,不喝酒,严禁脱岗;做好交接班记录,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保证爆炸物品仓库随时有人。
4、凡进入库区严禁携带烟火与引火器材,不准在上述区域点放烟火爆竹,不准使用各种枪支在上述区域打鸟,打猎。
5、库区内一切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值班时严禁会客,酗酒;协助保管员搞好库区周围环境卫生工作。
四、爆炸物品的储存
1、经理部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设立专门的爆炸物品专用仓库,取得《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并设专人保管,不准任意存放。
严禁将爆炸物品分发给承包户或个人保存。
2、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做到:
1)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
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进行登记
,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2)仓库内储存的爆炸物品数量不得超过设计容量。
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导火索,雷管,炸药必须分类库存。
库房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严禁在库区内吸烟和用火。
严禁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仓库。
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4)发现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必须及时报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和公安部门。
五、爆炸物品的购买和运输
1、架子队报爆炸物品用量计划到经理部物资部,由物资部统一办理审批手续,持《爆炸物品购买证》定点购买。
严禁自由买卖,严禁自销,严禁用爆炸物品换取其他物品。
2、架子队需用爆炸物品时,根据所报月计划用量,到经理部物资部办理"爆炸物品领用单"后持单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
购买爆炸物品必须根据施工进度经批准后分批购买,当日使用,当日使用不完的当日缴回爆炸物品仓库。
3、经理部购买爆炸物品,由项目经理部按规定到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运输证》,自运或委托承运人运输。
4、架子队到爆炸物品仓库领取爆炸物品的运输,由各架子队自运,并派指定的安全员办理领取和核销手续并押运。
5、运输爆炸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运载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运输规则的安全要求。
货物包装应牢固
,严密。
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不准混装在同一车厢内。
装有爆炸物品的车厢内,不准同时载运旅客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2)装卸爆炸物品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要有专人负责组织和指导安全操作。
装卸现场应当设置警戒岗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3)在公路上运输爆炸物品时,车辆必须限速行使,前后车辆应当保持避免引起殉爆的距离。
4)运输爆炸物品在途中停歇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爆炸物品附近吸烟和用火。
严禁随身携带爆炸物品。
六、爆炸物品的使用
1、施工段内爆炸物品的使用,由项目部按有关规定到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2、爆破工作,必须由经过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持证上岗。
3、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爆破管理人员必须根据当日用量领取,在施工爆破作业中爆破人员必须保证放炮范围杜绝外人参观和进入工地防护网。
2)施工场地爆破管理人员必须监督爆破施工员使用炸药量。
在爆破作业之前必须清点炸材数目,禁止漏放工地或丢失,一旦发现数目不对,应积极追回或无法追回时及时报该区派出所协助追查。
3)在人群、车辆流通的区域放炮作业,安全人员必须在放炮范围处发出警示,暂时停止人群,车辆流通。
4)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
前发出信号。
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准爆破。
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使用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
施工现场爆破员领取爆炸物品,必须经架子队安全员批准,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爆炸物品仓库。
工地爆破管理人员必须作领取与实用炸材日报表,杜绝本工地炸材流失到其它工地施用。
5、当天剩余炸材必须如数交爆炸物品仓库管理人员收回库存,杜绝存放工地。
6、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卖,转借爆炸物品,严禁使用爆炸物品炸鱼,炸兽。
7、由于安全责任不当,造成爆炸物品大量丢失,被盗和发生重大事故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应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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