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进出站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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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汇编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汇编

天津重型装备工程研究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汇编天津重型装备工程研究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三月目录第一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 - 1 - 第二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日常经费管理制度........................... - 5 - 第三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出站考核管理制度.......... - 7 - 第四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奖惩管理制度 ................ - 10 - 第五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 13 - 第六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住房管理制度 ................ - 18 -第一章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20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改进博士后进出站有关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18〕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方式与管理机构第二条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博士后工作站”)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实际,积极推进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公司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主持,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综合办公室、科研管理部、财务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概述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创新环境、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的机构。

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作,特制订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置1.公司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推动公司的科技发展。

2.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并获得相关经费和资源支持。

三、博士后的招聘与申请1.博士后的招聘工作应公开、平等、竞争。

3.博士后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a.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年限要求;b.具有科研成果和研究计划,与公司的科技发展方向相符;c.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职业操守;d.具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和实验条件保障。

四、博士后的任职1.博士后的工作期限为固定期限,通常不超过3年。

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可以续聘或转正。

2.博士后的职称为“博士后研究员”,可以享受公司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博士后需签订聘用合同,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五、博士后的培养与指导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导师制度,为每位博士后指定一名导师,提供科研指导和培养帮助。

2.导师应具有博士学位、丰富的科研经验和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

3.导师应明确博士后的研究任务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培养计划和资源保障。

4.导师与博士后应建立密切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研究进展会议,进行研究方向和结果的讨论与指导。

六、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和报告1.博士后应按照公司的科研规划和研究任务,开展科研工作,积极参与创新项目。

并根据公司要求,撰写科研报告和论文。

2.博士后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科研报告和论文。

3.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应得到公司的认可,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七、博士后的评估与考核1.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包括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科研道德等方面。

2.考核结果将作为博士后续聘或转正的重要依据。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例文(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例文(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用于培养博士后人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博士后是指经考核后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博士后人员的待遇、薪酬等,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任一名,由公司相关职务任命,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科研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指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指导教师,由公司专家、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的科研指导工作。

第三章招收与管理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公示招收条件、待遇、项目方向等信息。

第八条申请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成员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条经遴选委员会评审和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入站手续。

第十一条博士后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离站手续,并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指导合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开展科研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期间,博士后人员须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科研论坛,并撰写科研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博士后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办理离站手续,并提交学术成果和结题报告。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与大气学院

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厦门大学海洋系理化组唐世凤教授等3名教师和18名学生调入青岛, 与山东大学海洋研究所合并成立海洋学系,赫崇本任主任,与景振华等筹建物理海洋学专业,著 名海洋生物学家童第周、曾呈奎教授也参加了筹建工作。1953-1954年文圣常、王彬华、牛振义 教授调入山东大学海洋学系,1954-1957年毛汉礼、束星北教授曾受聘来系进行教学和科研。
师资力量
海洋环境学院师资队伍结构较合理、实力较强、团结奋进、富有创新精神。学院拥有中国科学院 院士2名,博士生导师21名,教授35名;1人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和国家 科技攻关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荣誉称号获得者,3人为全国优秀教师,1人为全国高等学校先进科 技工作者,2人为全国优秀百篇博士论文获得者,2人为青岛市百名教育名家,2人为山东省劳动 模范,1人为"科技兴鲁"金质奖章获得者,4人为青岛市劳动模范,2人为山东省优秀教师;1人为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为中国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1人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 次入选者,4人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3人为山东省及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2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现职50岁以下教师中有博士学位者占68 %。
物理海洋研究所是198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成立的,现设有海浪、浅海动力学、大洋环流、内波、 海-气相互作用、地球物理流体动力学等研究室。物理海洋研究所除承担科研工作外,还与海洋 学系和海洋气象学系共同承担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教学工作。
物理海洋实验室是于1987年利用世界银行110万美元贷款和国内配套经费建立起来的,是全学院 科研的平台和基地。实验室于1989年被批准为国家教委部门开放研究实验室,1999年被教育部 确认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的大型设备有:大型风-浪-流实验水槽、内波实验水槽、旋转 平台实验系统,还拥有粒子成像测速仪(PIV)、微波辐射计、多普勒声学流速仪、超声风速仪 等先进测量仪器。实验室对外开放,并设有开放课题基金。实验室的主要研究方向为:上层海洋 动力过程、浅海动力过程、海洋环流、海洋-大气相互作用与气候变化、海洋环境探测机理与仿 真。

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doc

河南大学文件校发〔2017〕28号河南大学关于印发《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校各单位:《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六日河南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建设,吸引国内外优秀博士来校从事高水平科研工作,充分发挥流动站师资蓄水池的作用,培养青年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人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和河南省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博士后工作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二条学校成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长(副校长)担任,副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成员由科研处、社科处、研究生院、财务处、国际交流处、总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博士后管理工作在学校的领导下、由人事处牵头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各设站单位具体负责。

第三条学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博士后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四条各流动站设主任1名,一般为设站单位分管人事或科研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负责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流动站主任负责组织成立本单位的博士后工作考核组。

考核组由5-7位相同或相近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本单位博士后进站考核、年度考核、出站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在站博士后的人事、组织关系及日常工作归设站单位负责管理。

第三章博士后招收第七条博士后类型:(一)师资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师资博士后”):指各设站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需要,按照相关程序面向社会招收的博士毕业生,须全职在校工作(师资博士后除进出站手续按本办法办理外,其它事宜参照《河南大学师资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学科博士后”):指各设站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收的博士毕业生,在校主要从事科研、教学工作。

东南大学博士后服务手册-东南大学人事处

东南大学博士后服务手册-东南大学人事处
附件 1 东南大学博士后工作期满考核条例(试行) .......................................40 附件 2 关于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和博士后考核中的论文作者单位有效标注
问题的补充规定 ......................................................................................43 附件 3 东南大学突出成果奖励条例(修订) ...................................................44
东南大学博士后服务手册
第七部分 博士后国际交流项目 ....................................................................17 7.1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17 7.2 香江学者计划 .............................................................................................19 7.3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20 第八部分 博士后出站申请..............................................................................22 8.1 出站申请条件 .............................................................................................22 8.2 出站申请时间 .............................................................................................22 8.3 出站申请程序 .............................................................................................22 第九部分 博士后退出机制..............................................................................24 9.1 退站相关要求 .............................................................................................24 9.2 退站申请程序 .............................................................................................24 第十部分 科研经费报销 ...............................................................................26 10.1 科研经费项目代码 .....................................................................................26 10.2 查询项目经费开支明细 .............................................................................28 10.3 科研经费可开支范围 .................................................................................29 10.4 网上预约报销 .............................................................................................30 第十一部分 公共资源与服务 ........................................................................32 10.1 网络服务 .....................................................................................................32 10.2 校园机动车通行证 .....................................................................................35 第十二部分 常见问题 ...................................................................................37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文件编号:修改次数:0发行版本:页码: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的范围、职责、组织机构、管理程序、相关待遇等方面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发〔〕号《企业博士后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发〔〕号《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字〔〕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3职责3.1人事是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博士后招聘、办理进出站手续、在站考核、落实相关待遇、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等具体管理工作。

3.2负责制定博士后研究项目;负责落实博士后科研经费并与财务部门共同监督检查博士后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等问题的处理和协调工作。

3.3负责落实年度博士后的各项经费;与科研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博士后科研经费的财务监督工作。

3.4公司所属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是本单位引进博士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引进的博士后在工作、生活等方面进行协调和管理,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博士后开题论证、中期考核、出站考核工作4管理工作流程图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流程5管理内容5.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职能5.1.1宣传、贯彻国家、公司及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有关规定,落实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管理的政策、计划。

5.1.2建立和完善博士后科研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1.3负责与博士后流动站的工作联系,协调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有关工作。

5.1.4负责对外发布博士后研究项目和招收计划;接受博士后提出的入站申请,组织博士后人选的面试答辩。

5.1.5负责办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手续;在站期间的考核管理;协调解决后研究人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做好服务工作。

5.1.6负责随博士后一起流动的配偶的工作安置;审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配偶的工资标准;博士后劳动合同的签订。

5.2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5.2.1科技信息处根据公司生产及科研工作需要,拟定博士后研究项目,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管理工作,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流动站、工作站的评估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流动站、工作站评估(以下简称评估工作)旨在加强流动站、工作站建设,建立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以评促进,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推动博士后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评估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简便”的原则,依照规范的标准、程序、方法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评估工作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培训;(二)负责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宏观指导;(三)组织评估工作检查小组,对设站单位开展评估工作抽查;(四)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评分;(五)负责对评估结果进行处理。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一)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区评估工作计划、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二)承担本地区评估工作的培训指导、数据材料的审核、报送和评价意见的签署;(三)承担本地区的评估检查工作,主动配合并协助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做好对本地区设站单位评估工作的检查;(四)负责本地区评估工作的总结、评估结果的反馈以及整改工作的落实;(五)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承担新设站评估的数据汇总、评分工作。

军队系统的评估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具体组织。

北京地区的中央所属单位的流动站评估工作由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具体组织。

第七条各博士后设站单位组织本单位评估工作,负责数据填报、核查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估方式第八条评估工作按照评估范围分为综合评估和新设站评估两类,根据流动站、工作站的不同特点,专业和行业的不同特征实行分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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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完善、提升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的博士后培养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博士后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具有国际或国内知名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
2、申报者需得到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后合作导师审核同意;
3、申报者需符合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招收有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常年招聘,可通过电子邮箱、纸质简历投递、与合作导师自行联系等方式完成意向登记。

2、审批程序:
(1)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汇总申报意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面试,一般为3月、6月、9月、12月份;
(2)博士后专家委员会进行投票决议确定拟录取名单。

博士后专家委员会须由5~7位院内具有博导资格的、且当次未拟招录博士后的导师构成;
(3)提交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报学校审批。

三、博士后在站管理
1、通过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招收、实际合作导师为环境学院教师的,由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负责日常考核及管理,出站需满足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出站要求;
2、挂靠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招收、实际合作导师为他院教师的,由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负责进站、出站考核,由实际工作流动站负责其日常管理,出站需满足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出站要求;
3、挂靠他院流动站招收、实际合作导师为环境学院教师的,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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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负责进站、出站考核,由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负责其日常管理,出站需同时满足环境科学与工程流动站考核要求及挂靠流动站的考核要求。

四、博士后出站考核要求
博士后在站两年,在完成以下要求后,方可出站:
1、发表SCI期刊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为A/B档期刊;
2、或,发表SCI期刊A/B档论文2篇;
3、或,发表SSCI期刊论文3篇或CSSCI期刊论文4篇;
4、或,发表领域内顶级期刊论文(NATURE、SCIENCE、或《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SCI期刊分类目录(2017-2019)》认定的A档)1篇。

以上成果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五、延期
在符合国家、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由本人提出延期申请,经合作导师批准,设站单位审核通过后递交学校审批。

六、退站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
1、考核不合格的;
2、在学术上弄虚作假,影响恶劣的;
3、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
4、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5、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
6、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的;
7、其他情况应予退站的。

退站申请由合作导师批准,设站单位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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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办法中A、B档期刊论文分类参照《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7-2019)》,此目录外的其他期刊论文,参照《上海交通大学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4-2016)》确定分档。

2、本办法与国家、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不符的,以国家、学校管理规定为准。

3、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文件正式发布后入站的博士后。

4、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附件一:《上海交通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7-2019)》
附件二:《上海交通大学SCI 期刊分类目录(2014-2016)》
环境科学与工程博士后流动站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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