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互联网金融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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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运行报告分析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运行报告分析

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运行报告分析一、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分析互联网金融是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搜索引擎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高新技术与传统金融业态的有机结合,是基于互联网实现资源配置与优化的全新金融发展模式与金融创新,也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模式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

其业务模式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络信贷、众筹融资、大数据金融、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互联网货币等;其业务格局则多具跨业经营特征;而其参与主体则涵盖了电商机构、基金和投资公司、资本市场经纪人机构和商业银行等部门。

二、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环境分析1、政策环境2013年以来,不少有利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相继出台。

2013年6月19日,国务院推出措施,推动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金融创新。

2019年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金融机构向金融消费者催收债务,不得采取违反法律法规、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方式,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地方政府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较好的政策环境。

温州大力建设金融改革市场,投资建设信息对称平台,引入专业化的投融资金融机构和关联服务机构,实现融资需求“一站式”服务,成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对民间借贷交易信息进行登记备案,设立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准入门槛,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江浙等地在互联网金融企业注册登记环节采取开放态度,允许在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中使用“金融信息撮合”等相关字样;北京市石景山区建立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北京市海淀区揭牌互联网金融大厦和互联网金融产业园。

2、征信环境我国征信业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已初步形成一个覆盖面较广、结构基本齐备、以公共征信为主导的多层次征信体系。

央行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央行征信系统收录10.2亿自然人、2834.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

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消费者调查报告

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消费者调查报告

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消费者调查报告何维;刘洁芳【摘要】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消费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相融合产生的新型金融服务方式,其本质属于信用活动,更为强调客户体验性和服务可得性.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推进,互联网消费金融呈现快速发展势头.本文基于中国多层级消费群体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产品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综合获得消费群体对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需求,为行业发展提供参考,也为互联网企业在市场开拓时提供策略支持.【期刊名称】《金融经济(理论版)》【年(卷),期】2017(000)011【总页数】3页(P39-41)【关键词】互联网;消费金融;金融产品;调查【作者】何维;刘洁芳【作者单位】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520;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520【正文语种】中文1998年我国正式提出发展消费金融概念,2009年批准北银、锦程、中银和捷信四家试点公司在北京、成都、上海和天津四个城市开展消费金融业务,2015年全国范围内大力推行消费金融业务[1]。

随着经济转型对刺激消费、扩大内需日益迫切的需求以及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的提升,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快速发展。

2016年消费对GDP贡献达66.4%,首次超过了投资。

据《中国消费金融创新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近6万亿元,互联网消费金融的交易规模达4367.1亿元,同比增长269%[2]。

伴随互联网技术发展、大数据兴起及金融科技创新,互联网消费金融迅速崛起,依靠覆盖广、成本低、可获得性强的优势,正逐步覆盖包括一二三线城市及县域居民、农户等所有社会群体,让广大低收入民众有了使用金融手段提升自己现实消费水平的机会。

本文所讲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是指依托电商、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分期购物平台等四类平台开展的,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或家庭提供的与消费有关的支付、理财、信贷等金融活动[3]。

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按功能分为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与互联网贷款三类。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风险监管研究以P2P平台、余额宝、第三方支付为例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风险监管研究以P2P平台、余额宝、第三方支付为例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其风险监管研究以P2P平台、余额宝、第三方支付为例一、本文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市场之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尤为引人注目。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以及针对其存在的风险进行监管研究。

本文将选取P2P平台、余额宝、第三方支付等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作为研究案例,深入分析其运营模式、发展特点以及存在的风险问题。

P2P平台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系列风险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余额宝作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代表,以其高收益、便捷性等特点吸引了大量用户,但其背后的货币基金运作风险也不容忽视。

第三方支付则以其方便快捷的支付方式改变了人们的消费习惯,但其信息安全、资金安全等问题也亟待解决。

针对这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的风险问题,本文将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提出相应的监管对策和建议。

通过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等措施,以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深入了解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和风险问题,也为相关部门制定监管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对于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互联网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谓波澜壮阔,其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蜕变。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起步阶段(2005年以前):在这一阶段,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停留在信息层面,如金融信息的发布和查询。

此时,尚未出现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或服务。

探索阶段(2005-2010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金融机构开始尝试通过互联网提供更为便捷的金融服务,如网上银行、电子支付等。

这一阶段,互联网金融开始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

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

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

互联网金融发展历程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产物,已经成为当今世界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

从最初的网上银行到现在的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余额宝等多元化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在短短几十年间,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飞速发展,深刻改变了人们的金融生活,并逐步延伸到投资、理财、消费等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互联网金融的起源互联网金融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的美国。

当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一些具有前瞻性的金融机构开始尝试将互联网技术与金融服务相结合,以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金融服务。

1995年,世界上第一家网上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SFNB)在美国成立,标志着互联网金融正式进入人们的视野。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阶段1、起步阶段(1995-2005年)这一阶段是互联网金融的起步阶段,主要业务模式是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

一些传统金融机构开始将业务迁移到互联网上,提供在线服务。

同时,出现了独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如PayPal、支付宝等,这些公司通过与电商平台的合作,实现了快速的发展。

2、成长阶段(2006-2012年)这一阶段是互联网金融的成长阶段,主要业务模式是P2P网贷和第三方支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金融需求的多样化,P2P网贷平台开始兴起,通过互联网直接向个人或企业提供贷款。

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如支付宝、财付通等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3、创新阶段(2013年至今)这一阶段是互联网金融的创新阶段,主要业务模式是大数据金融、智能投顾等。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互联网金融开始向更智能化、更个性化的方向发展。

大数据金融通过分析用户的消费行为和信用记录,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更精准的金融服务。

智能投顾则通过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技术,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投资理财建议。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起步相对较晚,但发展速度非常快。

G20发布《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6)》

G20发布《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6)》

G20发布《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6)》'中国通过金融机构借款的成年人比例仅为9.55%,低于G20国家14.87%的平均水平;在信贷市场的信息障碍方面,中国得分为50分,也低于61.84分的G20平均水平。

明显的短板正是来自于征信信息的缺失。

“平均每贷款1元,可以增加其人均收入0.2018元,人均贷款1.1万元,收入增长相当于增加一个外出务工人员给家庭带来的人均纯收入,或人均增加3.2亩耕地带来的纯收入。

”这是《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2016)》最新发布的一组数据。

研究团队针对多个样本地区金融服务改善前后对比显示:通过有效增加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促进信贷服务,农户能够显著地增加收入。

显而易见,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正在成为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环节。

这一命题是2016年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B20)与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杭州峰会的关注焦点。

据悉,包括《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在内的3个关于普惠金融的重要文件将提交G20峰会讨论,通过后将成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引性文件。

“全球范围内大多数经济体都面临着增长放缓的困境,数字普惠金融或能成为下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G20数字金融专家组专家、B20“中小企业发展”议题组成员,网信集团CEO盛佳告诉记者。

征信缺失“软肋”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日前举行的“中国普惠金融国际论坛”上透露,3份提交给G20峰会讨论的文件分别是《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以下简称《高级原则》)、升级后的《G20普惠金融指标体系》和《G20中小企业融资行动计划落实框架》。

其中,《高级原则》共有8项,涵盖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的创新与风险、法律和监管框架、数字金融服务基础设施、金融消费者保护以及数字技术和金融知识普及等内容。

最引人关注的是,与以往提及的普惠金融相比,此次的讨论被打上了显眼的“数字化”标签。

早在2005年,联合国就提出了“普惠金融体系”的概念。

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研究报告(以某某花呗资产证券化项目为例)

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研究报告(以某某花呗资产证券化项目为例)

第一章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资产证券化概述第一节互联网消费金融概况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定义消费金融是指以消费者为主体并为其提供消费贷款的现代服务方式,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快、无抵押、期限短等特点。

学术界对消费金融的界定:国内外学者一般从消费主体的角度来理解消费金融,他们认为消费金融就是指消费者金融、个人金融和家庭金融等行为。

金融界对消费金融的界定:美联储认为消费金融是家庭金融的一部分;美国银行家协会认为消费金融的实质就是银行消费贷款;我国银监会认为消费金融是一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金融服务方式。

互联网消费金融是在消费金融的基础上引入互联网的金融创新模式,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使消费金融活动不再仅依赖于实体店而向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转变,其主要业务包括互联网支付、互联网贷款及理财。

互联网消费金融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金融场景互联网化,在传统消费金融中,绝大多数消费金融场景是以车贷和房贷为中心,有抵押及担保的大额消费贷款。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线下消费活动逐渐转移至线上,最终实现金融场景互联网化。

二是产品互联网化,用户互联网化是产品互联网化的关键,大多数消费者都是互联网用户,网上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的主要消费方式。

三是支付及服务互联网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支付方式逐渐从线下转移到线上,金融场景的互联网化必将使互联网消费金融在发放贷款、支付货款及客户还款等方面在电子设备上就能快速完成;服务互联网化是指只要消费者可以上网,其就能享受服务。

按照参与主体的不同,互联网消费金融可分为电商消费金融、P2P 网贷消费金融和分期消费金融,本文研究的是基于电商平台模式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

电商平台通过大数据掌握了用户的消费数据和其他数据,电商企业可以通过分析该数据授予消费者相应的信用贷款额度。

此贷款由电商企业旗下的小贷公司来承担,用户只需承担一定的服务费就可以获得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款权利。

二、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互联网消费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探索阶段、启动阶段和高速发展阶段。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风险防范研究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及风险防范研究

大众商务经验交流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概念中非常重要的发展领域。

它是为适应新的业务需求,依托信息技术而产生的一种新的金融业务模式。

目前来看,生活中大多涉及金融领域的互联网应用,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比如我们熟悉的手机支付中的支付宝、P2P网络贷款、众筹、网络理财等模式。

不管是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还是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金融,比较之下两者本质上没有区别,互联网金融的底层逻辑仍然是金融。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随着互联网和科学技术提升,互联网金融模式正在逐步发展。

传统金融机构线上运营模式的开展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业务,比如网上银行、互联网保险等。

而互联网企业从事金融业务,是依托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开展的新金融形式,比如支付宝、P2P网络贷款等。

生活中人们也逐渐依赖于这些模式衍生的各种线上产品。

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依然存在很多风险,这些风险不仅针对行业、企业,更是对广大的投资人。

本文将从行业、企业和投资人三个方面来分析各自面临的风险以及防范措施。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一)行业面临的风险互联网金融不受时间空间约束、涉及领域广、交易地域广,这就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有着连带效应。

当一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出现违规行为,连带效应影响下,风险就极有可能传导至整个行业,尤其在与实体经济有着密切联系的前提下,这种风险会波及金融体系。

各行各业本也有自身风险,当多个行业密切相联,必然会使风险叠加放大,严重阻碍行业发展。

(二)企业面临的风险(1)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依赖于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技术安全是互联网金融安全发展的根基,如果企业技术不过关,会使平台运营过程中存在缺陷,导致技术风险。

比如,在信息存储处理发布等过程中,互联网技术缺失会使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容易遭遇黑客病毒攻击,导致交易双方的信息泄露,由此导致平台信息丢失毁损,造成经济损失。

(2)操作风险。

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操作风险多来自于外部事件。

比如由于互联网安全中心的漏洞问题而导致的操作风险。

50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信息披露报告

50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单位信息披露报告

50家互金协会会员单位信息披露报告2016年10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定义并规范了96项信息披露指标,其中强制性披露指标共65项、鼓励性披露指标共31项。

《标准》的出台对所有的P2P网贷平台都有重要的指引作用,本文挑选50家互金协会成员单位作为样本平台,按照《标准》制定的全部96项指标及其阐释,对这50家样本平台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压力测试。

本次测试会统计每一项指标披露的平台数,同时对每一类指标进行整体分析,最后将得到互金协会平台信息披露的大致情况。

本次测试统计时间截止至2016年11月9日。

1、会员单位整体表现综合50家样本平台,全部96项指标信息披露情况来看,无一平台信息透明度完全合格。

披露指标最多的1家平台也仅披露了65项指标,占全部指标项数的三分之二,而最差的1家平台只披露了19项指标,不及全部指标项数的五分之一。

多数平台披露项数在30-49项之间,50家平台平均披露项数为40.52项,不到全部指标项数的一半,会员单位的整体信息透明度令人担忧。

从《标准》制定的整体思路来看,应披露指标更多反映的是平台运营合规情况,包括资金存管、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认证及限额管理等指标都是重要的合规指标,平台应披露指标展示项数越多,越贴近合规。

而可披露指标则是展示平台运营实力,包括融资情况、历史逾期率、分级逾期率及风控尽调等,平台可披露指标展示项数越多,越能显现平台自信,彰显平台实力。

细看每项指标披露情况,越是涉及核心数据和合规运营的指标,披露平台数越少,在限额管理等指标上更是全军覆灭;而平台对于交易规模、融资情况等有利于宣传自身实力的指标,披露积极性相对较高。

图1 50家会员单位披露项数分布情况资料来源:盈灿咨询《标准》制定的指标分为应披露与可披露两部分,将两部分分开来看,平台对应披露指标的披露积极性要高于可披露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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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80% 60% 40% 20% 0% 2013 住房贷款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艾瑞咨询。
3.2% 2.7% 14.2%
3.1% 2.9% 15.2%
3.1%
3.1% 3.1% 17.0%
3.1% 3.1% 17.3%
3.1% 3.2% 17.9%
3.1% 3.2% 18.0%
3.0%
16.4%
2005-2015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率
100
2005-2015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率
6.9% 60 15.8% 45
11.3%
14.2% 9.6%
9.2% 10.4%
9.3% 7.7% 53.5
7.7%
22.7%
18.2%
18.3%
75
12.7%
59.0
7.4% 67.7 64.1
14.3%
网络购物交易规模(万亿元)
来源:1.此处指广义网络经济,艾瑞将广义的网络经济定义为PC网络经济与移动网络经济之和。网络经济市场规模统计各细分行业企业的营收规模;2.从2011Q4开始,移动互联网市 场规模包括手机和平板电脑两类移动设备上创造的市场规模总和;3.电子商务市场包含中小企业B2B电子商务、网络购物和在线旅行预订市场;4.网络购物市场规模为C2C交易额和 B2C交易额之和。根据企业公开财报、行业访谈及艾瑞统计预测模型估算。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艾瑞咨询。
7 7
极不平衡的消费信贷
中国住房贷款占消费信贷规模75%
从2013年至今,中国消费信贷领域住房贷款占比始终维持在75%左右,是中国消费信贷的绝对主力。这种情况源于银行风 控体系的局限性:必须依靠不动产的抵押物才可以发放贷款,这也是中国消费金融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正是由于这种授 信模式与消费闭环的制约。 在互联网、电子商务以及网络分期等新型模式出现后,由于对用户信用程度和物流的把控,使的原有的风控体系得到升 级,那么随着市场接受程度的增加,未来非房产或购车类的消费信贷会有更大的增长潜力,基于真实消费背景的互联网消 费金融更具优越性。 2013-2019年中国信贷结构
2011-2018年中国网络经济市场营收规模
40
2011-2018年中国网络购物交易规模
12
70.2% 26.8 9 51.3% 59.4% 47.1% 37.2% 30.5% 25.3% 7.5 6.2 6 3.8 3 0.8 0 1.2 2.8 1.9 5.0 20.3%
51.6%
58.2%
44.5% 45.6%
41.0% 35.0%
26.7%
30 21.1 20 15.6
11.1
10 2.2 0 3.3 5.3 7.6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 2017e 2018e
增长率(%)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e 2016e 2017e 2018e 增长率(%)
网络经济市场营收规模(千亿元)
18.3% 17.7%
15.2%
18.5%
140
62.8 71.7 81.5 93.6
70
47.9 54.6
15
7.5
8.9
10.4
13.0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2017e2018e2019e 人民币信贷余额(万亿元) 增长率(%)
0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e2017e2018e2019e 中国消费信贷市场规模(万亿元) 增长率(%)
2010-2019年中国人民币信贷余额及增长率
280 14.1% 210 14.2% 15.0% 13.6% 14.9% 15.4% 15.5% 166.0 107.8 124.4 143.6 30 15.6% 45 60
2010-2019年中国消费信贷余额规模及增长率
24.2% 23.3% 21.1% 21.4% 21.5% 33.8 27.9 15.4 19.0 23.0 21.4% 41.1
75.1%
74.9%
75.0%
75.0%
74.9%
74.9%
74.8%
2014 2015e 信用卡消费信贷
2016e 汽车贷款
2017e 小额贷款
2018e
2019e 其他贷款
8 8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重要作用
2015年交易规模或突破2000亿元,较上年增长约十倍
2013-2014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进入2015年,政策试点扩大范围、央行开放征信牌照、 从互联网巨头到新兴创业公司都开始布局消费金融。市场也延续过去两年的强进增长势头下,开始井喷式发展。艾瑞咨询 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仅为60.0亿元,2014年交易规模则突破183.2亿元,增速超过 200%,2015年,整体市场或突破两千亿元。 艾瑞咨询认为,由于授信模式与消费闭环的制约,导致消费信贷自身发展不平衡,基于真实消费背景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更 具优越性。 2011-2019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及增速
98.0%
97.2%
96.5% 71.9% 73.9%
电商生态消费信贷交易规模占比
来源:艾瑞数据库,综合行业访谈及艾瑞统计预测模型推算。
P2P消费信贷占比
10 10
消费金融产业快速发展,潜力巨大
中国信贷市场发展不均衡,小微与个人消费为核心市场
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年底,中国整体信贷余额达到94.0万亿元人民币。其中,个人信贷占比28.8%,余额达到27.0万亿 人民币。个人消费信贷占个人信贷比例为70.1%,余额为19.0万亿,仅占中国整体信贷余额20.2%。 艾瑞咨询认为,中国金融市场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相辅相成,依然处于快速的发展过程中。但与此同时,中国信贷市场 发展不均衡的现象也愈发明显。一方面在于小微企业融资难的现状依然在持续,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形式无法满足所有小 微企业的融资发展需求;另外一方面,由于中国个人信用体系的不健全,传统金融机构无法充分满足个人消费信贷需求。 因此,小微企业融资与消费金融是核心潜力板块。
12.0%
10.7%
15.5%
17.1%
15.5% 27.2 30.1
50 18.8 21.9 26.9
31.7 34.6
40.7
48.1
30 11.5 13.3 15.7 18.4
21.0
24.3
25
15
6.8
7.9
9.4
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支出法生产总值(万亿元) 增长率(%)
其他贷款 约为 7%
2015年中国信贷市场发展现状
注释:图中数据均为2015年年底余额;中国信贷规模指境内贷款规模。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艾瑞咨询。
0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万亿元) 增长率(%)
来源:国家统计局,艾瑞咨询。
3 3
中国消费的巨大潜力
2015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增加15.4%
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全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贡献率为66.4%,比上年提高15.4个百分点,但与美国相 比依然有较大的差距。 艾瑞咨询认为,经济危机后的中国经济增长过度依赖投资,导致经济结构失衡,同时,由于中国出口对美国和欧洲市场的 依赖程度较高,因此,海外市场需求疲弱导致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受负面影响严重。 因此,未来的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将重点依赖消费这架马车,而这一成果也在2015年的经济数据中有所显现,居民消费的快 速增长与消费金融产业的发展相互促进。
5 5
1 2 3 4
宏观环境分析 消费信贷发展现状 新金融行业的消费金融案例——京东金融 互联网消费金融趋势前瞻
6 6
消费是未来信贷主要动力来源
2015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9.0万亿,同比增长23.3%
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消费信贷规模达到19.0万亿,同比增长23.3%,依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艾瑞预计,2016年前后,我国信贷余额或将突破100万亿大关。中国消费信贷规模在未来依然仍将维持20%以上的快速增 长趋势,预计2019年将达到41.1万亿,是2010年的5倍以上。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趋势将持续显现。
74.9%
0
2016e
2017e
2018e
2019e
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亿元)
来源:艾瑞数据库,综合行业访谈及艾瑞统计预测模型推算。
增长率(%)
9 9
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核心
电商生态优越性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的核心要素
自2014年始,电商生态的消费贷款在互联网整体消费贷款的比例开始迅速攀升,艾瑞咨询预计,在2016年该项业务占比 将成为互联网消费贷款中最主要的商业模式。艾瑞咨询认为,在这种迅速增长的行业生态中,互联网与消费均可能只是消 费金融的外表,电商生态的优越性才是决定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核心要素。 2011-2017年中国互联网消费贷款规模及增长率
中国个人信贷规模
信用
中国信贷规模
住房贷款 约为75% 信用卡 约为15% 汽车贷款 约为3%
Others
27.0 万亿;占比 28.8%
中国个人消费信贷规模
信用贷款 约为23%
94.0 万亿
19.0 万亿;
非 信用 占个人信贷余额
70.1%
非信用贷款 约为77%
占信贷规模整体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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