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
工程项目主要承发包模式

定得最大数额,则超过要由 CMC 承担。
五、几种管理模式得工作时间范围与责任表
管理模式 工作时间
CG C
项 项目建议书 目 评
可行性研究 估
CMC
E PC 或 EP
+C
设计准备
PMC
* * *
方案设计 设
计
扩初设计
阶
段 施工图设计
*
#
O
*
#
#
O
*
#
采购阶段
O
O、¥、 O、¥、 O、¥、
#
#
#
O
*
施工阶段
只能通过向设计方提合理化建议来影响设计。EPC或 EP+C 承包
商 就 是 自 己 独 立 承 担 设 计 任 务 。CGC 则 就 是 受 设 计 得 影 响 ,严 格 按
施工图施工。
4、PMC 获得提供服务得咨询酬金,合同价通常采用按人月单
价与工作人月数计算,或采用按投资百分比得计算方法、CM 合同
周期,CMC 得工作在设计阶段中途(施工图结束前)介入。而 PMC
就是咨询公司,作为业主得延伸机构代表业主得利益进行项目管
理 ,PMC 从 项 目 一 开 始 就 介 入 ,进 行 项 目 全 过 程 得 管 理 ,它 得 出 发 点
就是实现项目得三大目标控制。
2、EP C 或 EP +C 承 包 商 具 有 设 计 能 力 ,就 是 从 设 计 、采 购 与
O、¥
O、¥、 O、¥、 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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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
动 竣工验收 用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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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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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工程发包的主要两种方式是什么?

工程发包的主要两种方式是什么?工程发包的主要两种方式是(一)招标发包(二)直接发包这种方式简便易行,节省发包费用,但缺乏竞争机制,易滋生腐败。
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
我们知道,任何工程都是一项浩大并且复杂的过程,而且关系到安全问题,安全是很重要的,因此在发包时要注意方式方法。
本文就为大家列举介绍两种工程发包的方法,以此供大家参考学习。
那么你知道工程发包的主要两种方式是什么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工程发包的主要两种方式是什么?(一)招标发包:1、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
2、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
建筑工程的发包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
在正常情况下通过招投标可以发挥两个积极作用:建设单位可以避免或减轻发包工程的风险,有效地控制工程工期、质量与投资;可以促使承包人不断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努力降低工程成本。
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主要采用招标投标方式来进行,只有那些不宜于招标投标的保密工程、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
3、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二)直接发包:1、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
2、这种方式简便易行,节省发包费用,但缺乏竞争机制,易滋生腐败。
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
这些特殊性体现在两个方面:(1)工程项目本身的性质不适宜进行发包,如某些保密工程或有特殊专业要求的房屋建筑工程等;(2)从建筑工程的投资主体上看,对私人投资建设的工程,采用何种方式发包,法律一般没有必要加以限制,投资人可以自行选择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建筑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任务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承包商完成的法律行为。
这一过程涉及到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技术要求,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发包制度至关重要。
一、发包前的准备工作在发包前,建设单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确定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投资额等基本情况。
2. 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
3. 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
4. 制定详细的发包计划,包括工程量清单、工期要求、质量标准等。
二、发包方式的选择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者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发包。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应保证发包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三、发包文件的编制发包文件是指导承包商参与投标的重要依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工程概况和发包范围。
2. 投标须知,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3. 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5. 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6. 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规定。
四、投标与评标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发包文件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五、中标与合同签订确定中标单位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程质量、合同价款等内容。
六、工程实施与监督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同时,承包商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
七、工程验收与结算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八、争议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发包制度范本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建设单位和承包商都应当严格遵守发包制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方案(3篇)

第1篇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项目日益增多。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降低施工成本,保障施工安全,本项目拟采取工程施工发包的方式进行。
以下为建筑工程施工发包方案。
二、发包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在发包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投标方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投标。
2. 优质、高效、低耗原则:在满足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的前提下,选择具有丰富经验、技术力量雄厚、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施工队伍。
3. 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充分竞争,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4. 合同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双方权益。
三、发包范围1.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2. 施工现场所需材料、设备的采购。
3. 施工现场所需的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
四、发包方式1. 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
2. 邀请招标:对特定施工队伍进行邀请,参与投标。
3. 直接发包:对具备相应资质、业绩优良的施工队伍,可采取直接发包的方式。
五、发包流程1. 项目前期准备:确定发包范围、招标文件编制、组织招标工作。
2. 招标公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施工队伍参与投标。
3. 投标报名:施工队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报名。
4. 投标文件递交:施工队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5. 评标委员会评审: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6. 中标通知书发放:向中标候选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7. 签订合同:中标候选人与招标方签订施工合同。
8. 施工准备:中标方进行施工准备,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等。
9. 施工实施: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10. 工程验收:工程完工后,进行竣工验收。
11. 保修期:工程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六、招标文件编制1. 招标公告:包括招标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资格要求、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中国工程发包方案

中国工程发包方案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各类基础设施、房地产、工程项目不断增加,建设需求不断增强。
为了满足这些建设需求,建设单位往往需要委托专业的工程公司或承包商来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工程发包作为一种常见的工程承包方式,具有灵活、效率高等特点,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将对中国工程发包方案进行系统介绍,以期为相关单位提供相关指导。
二、概念及分类1. 工程发包的概念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项目中的一定工程分包出去,委托专业的工程公司或承包商来完成,以达到快速、高效的各项目标的一种方式。
2. 工程发包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工程发包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照工程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建筑工程发包、市政工程发包、水利工程发包等;按照工程规模可分为大型工程发包、中小型工程发包;按照发包方式可分为总承包、分包等等。
三、工程发包方案1. 项目信息汇总建设单位在制定工程发包方案时,首先需要对项目的一些基本信息进行汇总,如项目名称、地理位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工程周期、预算等。
2. 发包标的确定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包单位的需求,确定发包标的,即确定哪些工程需要发包,工程的具体范围、内容等。
3. 发包方式选择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发包主体的具体要求,确定发包的方式。
一般可以采用总承包、分包等方式。
4. 发包条件分析在确定发包方式后,建设单位需要对发包条件进行分析,包括发包对象的资质、信誉、承包经验、财务实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5. 发包范围划分在确定发包条件后,根据项目需求将项目工程进行分包,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进行划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监督。
6. 发包合同签订确定发包范围后,建设单位与发包对象进行合同谈判及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7. 发包管理与监督在工程发包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对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管理与监督,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工程项目施工发包模式(3篇)

第1篇一、平行承发包模式平行承发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任务分别发包给若干个设计、施工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并分别与各个承包商签订合同。
这种模式下,各个承包商之间的关系是平行的,他们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接受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协调和监督。
特点:1. 利于质量控制:平行承发包模式下,各个承包商各自负责自己的施工任务,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降低质量风险。
2. 适应性强: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涉及行业较广的项目。
3. 难以协调:对项目组织和管理来说,难度较大;对投资控制和进度协调不利。
二、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工程项目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任务一次性地发包给一个工程项目承包公司,由其负责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采购的全部工作,最后向业主交出一个达到动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特点:1. 责任明确:业主与工程承包商签订一份承包合同,责任明确。
2. 便于协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便于协调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3. 投资控制:对投资控制和进度协调有利。
三、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设计承包单位和一个施工承包单位,并分别与设计和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特点:1. 介于平行承发包和工程项目总承包之间:适用于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
2. 便于协调: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便于协调各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3. 责任分担:业主与设计、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同,责任分担。
四、联合体承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是指由多家工程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任务。
特点:1. 优势互补:联合体成员各自发挥自身优势,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2. 风险分担: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工程风险。
3. 合作共赢:联合体成员在合作过程中实现共赢。
总之,工程项目施工发包模式的选择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业主的需求和承包商的实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方式

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方式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通过制定招标文件,向承包商招标,最终确定工程施工承包商的过程。
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方式的选择对工程建设的质量、时间进度和成本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选择合适的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方式,成为了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从传统的招标发包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和总承包方式三个方面介绍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方式的相关内容。
一、传统的招标发包方式传统的招标发包方式是指业主在工程施工前,通过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承包商通过投标参与竞争,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的方式。
传统的招标发包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步骤:1、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业主对工程施工的要求和条件的书面材料,包括技术规范、质量要求、合同条款和技术说明等内容。
2、公开招标。
业主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吸引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3、报名资格审查。
承包商报名参与竞标后,业主对其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承包商名单。
4、投标竞争。
符合条件的承包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经济技术评标,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5、签订合同。
业主和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工程施工。
中标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传统的招标发包方式相对成熟和稳定,有利于公平竞争和降低成本。
但是,传统的招标发包方式也存在着工程设计分离、信息不对称和风险分散等问题。
二、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工程设计和施工任务整合在一起,由同一单位或团队完成的方式。
设计施工一体化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工程施工招标发包步骤:1、确定总包单位。
业主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在承接工程任务后,负责整个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
2、确定设计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并提交给业主审批。
3、签订合同。
业主和总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工程施工。
工程项目发包模式选择

工程项目发包模式选择平行发包模式施工总承包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CM模式:快速路径(FAST TRACK)施工法项目总承包模式(D+B)D+D+B模式:策划+设计+施工D+B+FM模式:设计+施工+物业管理F+P+D+B+FM模式:融资+采购+设计+施工+物业管理Partnering模式PFI、PPP模式:包括了BOT 和BOOT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模式平行发包模式利弊分析投资控制每一部分工程发包,都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总造价,对投资早期控制不利。
进度控制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开始这部分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缩短建设周期。
由于要进行多次招标,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多。
质量控制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应非常重视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
合同管理业主要负责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太大,对业主十分不利。
业主要负责对多个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组织协调业主要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太大,对业主十分不利,这是平行承发包的致命弱点,限制了该发包模式在大型工程项目上的应用。
施工总承包模式利弊分析投资控制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基础,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但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进度控制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开工日期延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
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项目上的应用。
质量控制项目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家承包商签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的施工总承包,而是“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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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正确选择工程发包模式[ 2012-7-13 11:03:00 | By: sancheng168 ]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甲方,有签订合同的主动权。
通过什么合同模式进行发包,房地产开发企业说了算,他们完全可以选择风险最小的发包模式,所以有相当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选择工程发包模式并不是一个问题。
理论上,从施工单位讨论工程承包模式的文章较多,而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角度探讨工程发包模式较少。
从笔者的执业角度看,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正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合理的工程发包模式,导致巨大法律风险和商业风险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在下文中,笔者会通过一些案例对此说明,所以,确定正确的工程发包模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是确保项目建设正常、减少经营风险的重要一环。
此文,笔者先对几种工程发包模式进行简单介绍,然后就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工程发包模式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进行再实例分析。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常用的几种建设工程发包模式介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类型模式有:1、施工总发包合同模式施工总发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的任务分别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几个施工单位的联合体作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可以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的分包人。
这是一种最为传统的发包作法,目前在国内工程发包中运用的最为广泛。
2、平行发包合同模式平行发包合同又称为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指在大型、复杂的工程中,发包人可以将专业很强的单位工程发包给不同的承包人,与承包人分别签订土木工程施工合同、电气与机构工程承包合同等,这些承包人之间为平行关系。
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常见与大型工业建筑安装工程。
由于房地产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和出于节省成本的考虑,现在房地产开发中,这一类合同有增多的趋势。
3、总发包加指定分包模式总发包加指定分包模式,就是发包人将项目全部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人,同时将项目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指定总承包人分包给某专业承包人,让专业承包人成为施工总承包的分包人。
专业承包人都是发包人指定的,发包人确定分包价格,而总包单位向分包人收取的总包管理费一般在3%到5%,一般总包人在投标的时候就向发包人承诺的。
采用这一方式需要规避直接指定分包的嫌疑,因为建设部有一个行政规章规定发包人不得直接指定分包,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直接指定分包出现质量问题规定发包人也要承担责任,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规避直接指定分包的嫌疑。
4、施工总承包管理发包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是指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
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一般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要对工程质量、工期、造价等负责,对项目的管理和具体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议,一般由总承包管理人来负责,与我国政府投资项目中的“代建制”有相似之处。
除了上述四种模式外,还有一些在房地产开发模式中使用的并不广泛的情况,比如说勘察、设施、施工总承包模式,再比如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施工单位共同开发模式,又称与施工单位的联建等等,这些并非常见的发负模式,本文中不做讨论。
由于每个房地产项目具体情况不同,作为房地开发企业,应根据项目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等具体要求,来合理地确定发包模式。
不管是从理论上讲,还是在实务操作中,各种发包模式都有其优点和不足。
以施工总承包发包模式为例,其优点是对于需要招投标的项目仅需要进行一次招投标,因为所有的工程内容都发包给了施工总承包,然后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出去,在具体施工时需要业主管理的协调的事项较少,其缺点是成本高,因为所有的专业工程都发包给了施工总承包人,而由施工总承包人去找专业分包人,施工总承包人会去收取很高的总包管理费,有的甚至达到总造价的10%左右;发包方对项目的控制能力比较差,原因在于这些专业承包人跟发包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不是由发包方直接付款而是由总承包包人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对项目的控制能力就会比较差一些。
下文中,笔者通过一些穿插一些实例来具体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工程发包模式需要考虑的几个因素:一、工程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招投标的项目从理论上讲,工程是否需要公开招投标,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择发包模式进行发包并没有必然的关系。
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项目,在发包形式上会有很大的限制。
一是由于招投标流程的要求,进行一种完整的招投标,一般需要二、三个月时间,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愿意就工程施工进行多次招投标,不仅是因为招投标的费用问题,还存在严重影响工程工期的客观情况。
一般来说,招标投标需经过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与定标等程序,按照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每个程序都有时间节点,比如说,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这些限制性的规定,加之相关主管部门工作效率的低下,一个工程招投标流程两个月能完成已经是“高效率”的。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都不愿走多次的招投标程序。
另外,按照国家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超标准规定》,住宅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在200万以上的,都是需要招投标的。
做为房地产开发企业,规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的最主要方式就是使行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
而不能使用平行发包合同,因为,从规范操作角度讲适用平行发包模式就意味着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分包的每个分包工程合同都是需要进行投标的,目前的招投标制度下,没有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能承受的起这一时间成本。
笔者曾遇到一住宅项目,房地产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总包+指定分包+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发包,首先,与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的施工单位签订了总包合同,约定:总包范围包括住宅项目土建、安装、装饰工程,其中,部分机电工程(包括弱电、消防等)为指定分包工程。
电梯工程、专业配套为直接发包内容,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制定合同文本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弱电工程制定为直接发包合同,如果按照项目管理部制作为《弱电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签约的话,则意味着房地产开发企业撇开总包,在未进行招投标情况下直接发包弱电工程,显然违反了住宅项目必须实际招标投标的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若干问题解释》第一条合同就是无效的。
从工程实际操作看,纯粹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房地产行业中几乎是不存在的,所有的工程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指定分包的情况:一是施工总承包单位的资质方面限制,一些施工分项工程,比如说钢结构在总包单位无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一定需要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来具体完成,而由总包单位来确定分包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是“不放心”的;二是我国还是个“关系”社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分包除了上述自身利益的考虑外,其指定分包往往是需要照顾各方面的关系,比如说地方政府的指定的地方分包单位,甚至是个另领导所指定的相应分包单位等等。
所以,对于国家规定必须招投标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会选择工程总承包模式加指定分包模式,这里关键是要处理好工作招投标与工程承包模式的关系。
二、根据自己的管理能力,量力确定工程发包模式笔者曾代理过义乌一家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的案件,该公司是家当地最有名的经营农副产品的企业,是其第一次开发房地产项目,公司根本没有管理房地产项目开发的经验,班子也是临时组建的,结果在开发过程中,再现了一系列问题---------房地产公司在开发过程中,总经理与施工单位串通,监理公司由于与施工单位串通,总工程师与施工单位串通等等,总经理、总工程师换了好几个,监理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也换了两家,但由于管理不严使得公司造成几千万元的损失。
小区弱电工程未经验收就签署了所有的竣工验收文件,结果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要求工程款,公司主张要求对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责任,但由于证据不足,这一请求法院未予采集,最后只有调解结案。
当时,该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和对分包单位的更好监督,是采用的要求管理能力最强平行发包作法,大大小小有十几家施工单位之间的组织协调由公司进行处理,其根本无力应对,这是管理漏洞突显的重要原因之一。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对业主的管理能力要求比较高,业主的管理人员既要懂施工、懂造价,又要懂法律、懂合同,随着项目施工的复杂化,完全依靠业主的自己的管理能力做好项目已经成为历史。
由于工程管理的上述特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发包模式时必须要考虑自己的管理能力。
经工程总发包模式来说,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负责对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少。
而平行发包模式则正好相反。
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组织与协调,承担类似于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工作量大,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对立面”也多,各个合同不同、界面多,关系复杂,矛盾集中,业主的管理风险较大。
而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由于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也会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
三、发包模式结合中国管理的特色,来进行项目的具体管理笔者曾处理过一起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类似于项目管理总承包模式的一个案例。
其基本的管理框架为:业主方管理人员管理+项目管理公司管理+监理质量管理+测量师事务所造价、合同管理。
这一项目面积为20万平方米,业主方工程管理人员中高级管理人员2名,其中一名年薪50万美元,各专业人员配备齐全,有20人左右;项目管理公司人员9名,4名主管、4名助手、1名经理,管理费用为工程建安成本的2%,建安成本约为2亿美元,管理费400万美元;管理公司有总监,还配置了各种监理工程师;测量师事务所参与人员4名,管理费用约占建安成本的0.5%,100万美元。
这一工程施工管理模式一方面采用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同时业主方也配备的强大的管理队伍,造成业主方管理与管理公司管理的多头管理,加之监理公司、测量师事务所的参与管理,在质量管理、进度控制、造价管理均出现了多头管理的情况,承包商不知道听谁的,业主方内部也产生了矛盾,导致的管理混乱。
后来,项目在施工中遇到了金融危机,在律师的建议下,业主方首先终止了与管理公司的服务合同,后又解释了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充实了业主方一线管理人员的数量。
这样不仅节省的管理成本,还大大提高了管理的效率。
这一模式,一方面说明了我国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不成熟,一方面暴露了外商不熟悉中国项目管理的特点,而将国外项目管理公司管理的施工模式生搬硬套,结果造成的项目管理的失败。
项目管理公司作为分散决策的经济实体,在各自追求利益最大化动机的驱动下,加之对之监管不力,时常会有为自身利益违背市场交易规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