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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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1 总则1、0、1 为统一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标准,使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符合“功能性、系统性、先进性、文化性、经济性”得要求,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

1、0、3 旅客车站布局应符合城镇发展与铁路运输要求,并根据当地经济、交通发展条件,合理确定建筑形式.1、0、4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应积极采用安全、节能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得先进技术。

1、0、5客货共线与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得建筑规模,应分别根据最高聚集人数与高峰小时发送量按表1、0、5—1与表1、0、5—2确定。

表1、0、5-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表1、0、5-2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1、0、6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应符合现行《铁路旅客车站无障碍设计规范》(TB10083)与《城市道路与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得有关规定。

1、0、7 铁路旅客建筑节能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得有关规定。

1、0、8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得规定.2 术语2、0、1铁路旅客车站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乘降设施,并由车站广场、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部分组成整体得车站.2、0、2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 mixed traffic railway linestation设在客货共线运行得铁路沿线,主要办理客运业务得车站。

2、0、3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 passenger dedicated railway line station设在客运专线铁路沿线,专门办理客运业务得车站.2、0、4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 aximum passengersin waiting room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8~10min)出现得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得平均值。

2、0、5高峰小时发送量peak hour departing quan tum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日均高峰小时旅客发送量. 2、0、6站房平台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 g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出口得平台。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ﻫ 1.0.1 为保证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与卫生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国家铁路旅客车站新建、改建与扩建工程得建筑设计。

ﻫ1、0、3 铁路旅客车站站房(以下简称站房)除应按设计年度远期得客运量确定规模外,宜预留扩建得余地。

易扩建得站场客运建筑可分期建设。

1、0、4 铁路旅客车站得建筑规模,应根据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以下简称最高聚集人数),按表1、0、4划分为四级。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得划分表1、0、4术语ﻫ2、0、1 铁路旅客车站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候车与安全乘降设施,并由站前广场、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者组成整体得车站。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8~10min)出现得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2、0、3 站房平台 Platform for stationbuilding得平均值。

ﻫ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出站口得平台。

2、0、4旅客车站专用场地自站房平台外缘至相邻城市道路内缘与相邻建筑基地边缘范围内,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车行道、停车场、绿化、建筑小品使用得场地。

2、0、5 公交站点Bus stop设于站前广场内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得首末站或中途站。

2、0、6 线侧下式站房Low—lying station buildingﻫ旅客车站站场线路得高程高于站前广场地面高程,站房首层地面低于站台面,且高差较大,分层布置得站房。

2、0、7高架跨线候车室 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ﻫ位于旅客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使用得建筑物。

ﻫ2、0、8设计行包库存件数Designed of luggage officeﻫ设计年度内最高月得日平均行包库存件数。

建设部公告第66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66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665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7.06.22
•【文号】建设部公告第665号
•【施行日期】2007.12.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建设部公告
(第665号)
现批准《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26-2007,自2007年12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0.8、4.0.11、5.2.4、5.2.5、5.7.1、5.8.8、5.9.2、6.1.1、6.1.3、6.1.4(3)、6.1.7(1)(3)(7)、6.4.5、7.1.1、7.1.2、7.1.4、7.1.5、7.1.6、8.3.2(5)、8.3.4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50226-95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七年六月二十二日。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1 总则1.0.1为保证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和卫生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国家铁路旅客车站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铁路旅客车站站房(以下简称站房)除应按设计年度远期的客运量确定规模外,宜预留扩建的余地。

易扩建的站场客运建筑可分期建设。

1.0.4铁路旅客车站的建筑规模,应根据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以下简称最高聚集人数),按表1.0.4划分为四级。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的划分表1.0.41.0.5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铁路旅客车站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候车和安全乘降设施,并由站前广场、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者组成整体的车站。

2.0.2旅客最高聚集人数 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8~10min)出现的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的平均值。

2.0.3站房平台 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g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出站口的平台。

2.0.4旅客车站专用场地 Special area for passenger station自站房平台外缘至相邻城市道路内缘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缘范围内,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车行道、停车场、绿化、建筑小品使用的场地。

2.0.5公交站点 Bus stop设于站前广场内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首末站或中途站。

2.0.6线侧下式站房 Low—lying station building旅客车站站场线路的高程高于站前广场地面高程,站房首层地面低于站台面,且高差较大,分层布置的站房。

2.0.7高架跨线候车室 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位于旅客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使用的建筑物。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第⼀章总则1.0.1 为保证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和卫⽣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于标准轨距国家铁路旅客车站新建、改建和扩建⼯程的建筑设计。

1.0.3 铁路旅客车站站房(以下简称站房)除应按设计年度远期的客运量确定规模外,宜预留扩建的余地。

易扩建的站场客运建筑可分期建设。

1.0.4 铁路旅客车站的建筑规模,应根据旅客最⾼聚集⼈数(以下简称最⾼聚集⼈数),按表 1.0.4划分为四级。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的划分表1.0.4第⼆章术语2.0.1 铁路旅客车站 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候车和安全乘降设施,并由站前⼴场、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者组成整体的车站。

2.0.2 旅客最⾼聚集⼈数 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份中,⼀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8~10min)出现的最⼤候车(含送客)⼈数的平均值。

2.0.3 站房平台 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g由站房外墙向城市⽅向延伸⼀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出站⼝的平台。

2.0.4 旅客车站专⽤场地⾃站房平台外缘⾄相邻城市道路内缘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缘范围内,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与⼈⾏通道、车⾏道、停车场、绿化、建筑⼩品使⽤的场地。

2.0.5 公交站点 Bus stop设于站前⼴场内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末站或中途站。

2.0.6 线侧下式站房 Low—lying station building旅客车站站场线路的⾼程⾼于站前⼴场地⾯⾼程,站房⾸层地⾯低于站台⾯,且⾼差较⼤,分层布置的站房。

2.0.7 ⾼架跨线候车室 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位于旅客站台与线路上⽅,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使⽤的建筑物。

2.0.8 设计⾏包库存件数 Designed of luggage office设计年度内最⾼⽉的⽇平均⾏包库存件数。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站房设计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站房设计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站房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站房内应按功能划分为公共区、设备区和办公区,各区应划分合理,功能明确,便于管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共区应设置为开敞、明亮的大空间,旅客服务设施齐备,旅客流线清晰、组织有序。

2 设备区应远离公共区设置,并充分利用地下空间。

3 办公区宜集中设置于站房次要部位,并与公共区有良好的联系条件,与运营有关的用房应靠近站台。

5.1.2 站房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防火等规定的要求。

5.1.3 当站房与城市轨道交通站点合建时,应整体规划,统一设计。

5.1.4 线侧式站房设置多层候车室时,应设置与站台相连的跨线设施。

5.1.5 站房的进出站通道、换乘通道、楼梯、天桥和检票口应满足旅客进出站高峰通过能力的需要,其净宽度不应小于0.65m/100人;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 00m/100人。

5.1.6 特大型、大型和中型站应有设置防爆及安全检测设备的位置。

5.1.7 旅客站房宜独立设置。

当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保证铁路旅客车站功能的完整和安全。

5.1.8 站房内综合管线宜集中布置,并满足防火要求。

5.1.9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可不设行李、包裹用房。

5.2 集散厅5.2.1 中型及以上的旅客车站宜设进站、出站集散厅。

客货共线铁路车站应按最高聚集人数确定其使用面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应按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其使用面积,且均不宜小于0.2m2/人。

5.2.2 集散厅应有快速疏导客流的功能。

5.2.3 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内应设置自动扶梯和电梯,中型站的站房宜设置自动扶梯和电梯。

5.2.4 进站集散厅内应设置问询、邮政、电信等服务设施。

5.2.5 大型及以上站的出站集散厅内应设置电信、厕所等服务设施。

5.3 候车区(室)5.3.1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站房可根据车站规模设普通、软席、军人(团体)、无障碍候车区及贵宾候车室。

各类候车区(室)候乘人数占最高聚集人数的比例可按表5.3.1确定。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站场客运建筑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站场客运建筑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站场客运建筑6.1 站台、雨篷6.1.1 客货共线铁路车站站台的长度、宽度、高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规范》GB 50091的有关规定。

客运专线铁路车站站台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及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1.2 铁路站房或建筑物最外凸出部分外缘至基本站台边缘的距离,特大型站宜为20~25m;大型站宜为15~20m;中型站宜为8~12m;小型站宜为8m,困难条件下不应小于6m。

6.1.3 当旅客站台上设有天桥或地道出入口、房屋等建筑物时,其边缘至站台边缘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1 特大型和大型站不应小于3m。

2 中型和小型站不应小于2.5m。

3 改建车站受条件限制时,天桥或地道出入口其中一侧的距离不得小于2m。

4 当路段设计速度在120km/h及以上时,靠近有正线一侧的站台应按本条1~3款的数值加宽0.5m。

6.1.4 旅客站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站台应采用刚性防滑地面,并满足行李、包裹车荷载的要求,通行消防车的站台还应满足消防车荷载的要求。

2 站台地面应有排水措施。

3 旅客列车停靠的站台应在全长范围内,距站台边缘1m处的站台面上设置宽度为0.06m的黄色安全警戒线,安全警戒线可与提示盲道结合设计。

当有速度超过120km/h 的列车临近站台通过时,安全警戒线和防护设施应符合铁路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6.1.5 当中间站台上需要设置房屋时,宜集中设置。

6.1.6 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篷。

客货共线铁路的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应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篷。

根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中型及以下车站宜设置与站台同等长度的站台雨篷或在站台局部设置雨篷,其长度可为200~300m。

6.1.7 旅客站台雨篷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雨篷各部分构件与轨道的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准轨距铁路建筑限界》GB 146.2的有关规定。

2 中间站台雨篷的宽度不应小于站台宽度。

铁路车站及其枢纽设计规范标准

铁路车站及其枢纽设计规范标准

1总则为贯彻国家有关的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的技术标准,使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符合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铁路网中客货列车共线运行、旅客列车设计行车速度等于或小于160km/h 的Ⅰ、Ⅱ级标准轨距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

本规范中凡与行车速度和铁路等级无直接关系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客货列车共线运行的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

铁路车站及枢纽的设计年度应分为近、远两期。

近期为交付运营后第10年,远期为交付运营后第20年。

近、远期均采用预测运量。

对于不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应按远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对于易改、扩建的建筑物和基础设施,可按近期运量和运输性质设计,并预留远期发展条件;对于可随运输需求变化而增减的运营设备,可按交付运营后第3年或第5年的运量设计。

枢纽总布置图尚应根据20年以上的远景规划,预留长远发展条件。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坚持以人为本,按规定配置保障人身和行车安全,方便旅客旅行的设施设备。

铁路车站及枢纽建设应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相互配合和协调,并应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防灾减灾、文物保护、节约能源和土地。

编组站、区段站应按照减少车流改编次数,实现车流快速移动的原则设置。

货运站的设置应有利于实现货运组织集中化和专业化,客、货运量较小时不应设置中间站。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根据运输需要,系统、经济、合理地确定站段布局及规模。

铁路枢纽和复杂车站的设计方案,必须经过经济比较确定。

在满足设计年度要求能力的前提下,铁路车站及枢纽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既有建筑物和设备。

复杂的车站改、扩建工程应有指导性施工过渡设计。

开行双层集装箱列车的车站及枢纽设计应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铁路车站及枢纽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会让站、越行站:为满足区间通过能力,必要时可兼办少量旅客乘降的车站。

在单线上称会让站,在双线上称越行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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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1.0.1为保证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符合安全、适用和卫生等基本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标准轨距国家铁路旅客车站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0.3铁路旅客车站站房(以下简称站房)除应按设计年度远期的客运量确定规模外,宜预留扩建的余地。

易扩建的站场客运建筑可分期建设。

1.0.4铁路旅客车站的建筑规模,应根据旅客最高聚集人数(以下简称最高聚集人数),按表 1.0.4划分为四级。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模的划分1.0.5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术语2.0.1 铁路旅客车站Railway passenger station为旅客办理客运业务,设有旅客候车和安全乘降设施,并由站前广场、站房、站场客运建筑三者组成整体的车站。

2.0.2 旅客最高聚集人数Maximum passengers in waiting room旅客车站全年上车旅客最多月份中,一昼夜在候车室内瞬时(8〜10min )岀现的最大候车(含送客)人数的平均值。

2.0.3 站房平台Platform for station building由站房外墙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连接站房各个部位及进岀站口的平台。

2.0.4旅客车站专用场地自站房平台外缘至相邻城市道路内缘和相邻建筑基地边缘范围内,包括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车行道、停车场、绿化、建筑小品使用的场地。

2.0.5 公交站点Bus stop设于站前广场内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首末站或中途站。

2.0.6 线侧下式站房Low —lying station building旅客车站站场线路的高程高于站前广场地面高程,站房首层地面低于站台面,且高差较大,分层布置的站房。

2.0.7 高架跨线候车室Elevated overcrossing waiting room位于旅客站台与线路上方,且与站房相连,主要为候车使用的建筑物。

2.0.8 设计行包库存件数Designed of luggage office设计年度内最高月的日平均行包库存件数。

2.0.9 站场客运建筑Buildings for passenger traffic in station yard在站场范围内为客运服务的站台、雨棚、地道、天桥、检票口、站台售货亭、站名牌等建筑物。

第三章选址和总平面布置3.1选址3.1.1铁路旅客车站的选址除应符合铁路站场与枢纽总体布局和城市规划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疋:3.1.1.1 特大型、大型旅客车站(以下简称特大型、大型站)宜设于市区方便旅客乘降的地点;中、小型旅客车站(以下简称中、小型站)宜设于主要居民点的同侧。

3.1.1.2 宜减少拆迁或填挖方工程量较少。

3.1.1.3 宜具备必要的场地面积。

3.1.1.4 应符合环境保护、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

3.1.2 铁路旅客车站站址不应选择在低洼易淹和有山洪、断层、滑坡、流砂等地段。

3.2 总平面布置3.2.1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与站前广场、站房和站场客运建筑统一规划,整体设计。

3.2.2 铁路旅客车站的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2.2.1 符合城镇规划要求,合理确定建筑用地。

3.2.2.2 分区明确,联系便捷。

3.2.2.3 合理利用地形,节约占地。

3.2.2.4 特大型、大型站根据客流方向,宜分区布置公交站点。

3.2.2.5 城市干道不应平面穿越站前广场。

3.2.2.6 当站前广场有地下铁道车站或地下商业服务设施时,宜设置与旅客地道相连的通道;当分期建设时,宜预留接口。

3.2.2.7 通过式站型的站房,其中心线宜与基本站台长度的中心线接近。

3.2.3 铁路旅客车站总平面布置的流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3.2.3.1 旅客、车辆、行包和邮件的流线避免交叉。

3.2.3.2 进、出站旅客流线在平面或立体上分开。

3.2.3.3 缩短旅客的步行距离。

3.2.4 特大型站的站场两侧均为城市人口密集区时,宜采用双向进出的站房布局型式。

325特大型、大型站应设置从站前广场直接通向基本站台的环行式车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4m,车道通过建筑物部分的净高度不应小于4m。

3.2.6 特大型、大型站应设垃圾存放及转运设施,其位置应隐蔽,符合卫生要求。

3.2.7 特大型、大型站的各种室外管线宜集中、暗敷。

第四章站前广场4.0.1 站前广场应由站房平台、旅客车站专用场地及公交站点三部分组成。

4.0.2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用地面积指标,按最高聚集人数每人不宜小于 4.5就。

4.0.3 前广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0.3.1 站前广场应与站房布置密切结合,并符合城镇规划要求。

4.0.3.2 站前广场应分区布置。

旅客、车辆、行包三种流线应短捷,避免交叉。

4.0.3.3 人行通道、车行道应与城市道路相衔接。

4.0.3.4 站前广场的地面、路面宜采用刚性地面,并符合排水要求。

4.0.3.5 最高聚集人数4000 人及以上的旅客车站宜设立体站前广场。

4.0.4 站房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0.4.1 平台长度不应小于站房主体建筑(含室外进、出站口)的总长。

4.0.4.2 平台宽度:特大型站不宜小于30m大型站不宜小于20m中型站不宜小于10m小型站不宜小于6m。

4.0.5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0.5.1 旅客活动地带应与站房平台相连。

4.0.5.2 人行通道应与公交站点及周围服务性建筑相通。

4.0.5.3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地面应高出车行道,并不应小于0.12m,且人行通道应与站房平台贯通。

4.0.6 特大型、大型站的行包托取厅附近宜设停放行包车辆的场地。

4.0.7 绿化与建筑小品的设计应按功能分区布置;特大型站、省会所在地的大型站、重点旅游地及国境(口岸)旅客车站应设旗杆。

4.0.8 公交站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4.0.8.1 公交站点可设临时停车场地。

4.0.8.2 公交站点宜设于方便旅客乘降的部位,且不得干扰客流、车流组织。

4.0.8.3 公交站点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0.9 大型独立广告牌与列车时刻表等揭示牌的构造与安装应安全、牢固。

第五章站房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站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1.1.1 功能分区应合理,流线应简捷,建筑平面宜适应改、扩建的要求。

5.1.1.2 当基本站台面高于站房首层室内地面、其高差大于 3.3m时,宜设计为线侧下式站房。

5.1.1.3 最高聚集人数4000人及以上的旅客车站,可设计高架跨线候车室。

5.1.1.4 特大型、大型站的进站广厅、售票厅及行包托取厅的出入口宜分别设置。

5.1.2 线侧平式站房设置楼层候车室时,应设有与候车室直接连通的高架跨线通道。

5.1.3站房内旅客用楼梯的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5m;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3m。

5.1.4特大型、大型站应设检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设施。

5.2进站广厅5.2.1特大型、大型站可设进站广厅,按最高聚集人数每人使用面积不宜小于0.2就。

5.2.2进站广厅人口处应至少设一处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坡道。

5.2.3最高聚集人数4000人及以上的旅客车站,且站房楼层高差6m及以上时,宜设自动扶梯和电梯,其数量各不宜少于两台,其中应至少有一台能满足残疾人使用的电梯。

5.2.4进站广厅内宜设问询、导向及服务等设施。

5.3候车室5.3.1根据旅客车站建筑规模,站房可设普通、母婴、软席、贵宾、军人(团体)和老弱残等候车室。

各类候车室计算人数占最高聚集人数的百分率宜符合表 5.3.1的规定。

各类候车室计算人数占最高聚集人数的百分率(%)表 5.3.15.3.2.1 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候车室室内净高度宜根据高跨比确定,并不宜小于 3.6m。

5.3.2.2 采光通风良好,窗地比不应小于1:6 ;上下窗宜设开启扇,并应有开闭设施。

5.3.2.3 候车室座椅的排列方向应有利于旅客通向进站检票口。

普通候车室的座椅间净距不得小于 1.3m。

5.3.3普通候车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3.3.1 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1就;小型站的综合候车室的使用面积宜增加15%5.3.3.2 候车室内宜设进站检票口。

5.3.3.3 地面和墙裙采用的建筑材料应便于清洗。

5.3.3.4 候车室附近应设饮水处。

5.3.3.5 平面不宜设计成袋形。

5.3.4母婴候车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3.4.1 每人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就。

5.3.4.2 位置宜邻近站台,并单设检票口。

5.3.4.3 饮水处、厕所及盥洗间宜单独设置。

5.3.4.4 墙、柱阳角宜做成圆角,散热器应加防护罩。

5.3.4.5 宜方便儿童睡眠和游戏。

5.3.5软席候车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3.5.1 每人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就。

5.3.5.2 宜设专用卫生间及检票口。

5.3.5.3 服务员室、备品间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8 m2o5.3.6贵宾候车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3.6.1 在直辖市、省会、自治区首府所在地的旅客车站及重要的国境(口岸)站房宜设贵宾候车室。

5.3.6.2 每人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就,且最高聚集人数4000〜9000人的旅客车站不宜小于100就,最高聚集人数4000人以下的旅客车站不宜小于40就。

5.3.6.3 应设单独岀入口和直通站前广场与基本站台的车行道。

5.3.6.4 卫生间、服务员室及备品间应单独设置。

5.3.7军人(团体)候车室的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1.1就,并宜单独设检票口。

5.3.8老弱残候车室的每人使用面积不宜小于 1.3 〃,其位置宜方便旅客检票进站。

5.3.9高架跨线候车室应设通往各站台的岀入口,其楼梯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7.2.4条的有关规定;并宜设方便老弱残旅客通向各站台的电梯。

5.3.10特大型、大型站的楼层候车室附近宜设垃圾存运设施,其位置宜隐蔽。

5.3.2候车室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5.4售票用房5.4.1站房售票用房的主要组成应符合表 5.4.1的规定。

售票用房主要组成表 5.4.1注:①表中符号:为应设;“△”为宜设;“一”为不设。

②最高聚集人数300人以下车站的站房不宜设票据室。

③最高聚集人数1000人及以下车站的站房不宜设办公室。

④非县、市、地区所在地的车站站房不宜设进款室。

⑤有始发车的车站站房应设打号室、订票室、送票室。

5.4.2站房的售票窗口最少数量及售票厅的最小使用面积指标宜符合表 5.4.2的规定。

售票窗口最少数量及售票厅最小使用面积指标表 5.4.2注:①表中数量包括中转签证窗口,不包括市内售票处的售票窗口②最高聚集人数10000人以上的旅客车站,每增加1000人宜增设2个售票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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