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原则及程序研究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研究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研究城市避难场所规划是指为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以城市为单位制定预案,规划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
由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人口逐渐增加,城市面积也在不断扩大,面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挑战也越来越大。
因此,科学规划城市避难场所是保障城市安全的重要举措。
一、城市避难场所的定义城市避难场所是指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可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避难的场所,通常由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和管理。
城市避难场所主要包括地下室、公园、体育场馆、学校、医院等场所。
1. 提高城市安全防范能力。
科学合理规划城市避难场所可以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提高城市的安全防范能力,保障城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 促进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
规划建设城市避难场所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城市的抗灾能力和应对能力,同时也可以提高社会稳定度,维护社会和谐。
3. 增强城市应急管理能力。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的实施可以提高城市应急管理的能力,使抢险救援等工作更加科学、有序、高效。
4. 保障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
规划建设城市避难场所可以使城市绿地和生态环境得到更好的保护,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1. 以人为本。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应该以居民的安全和生命财产为核心,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和社会保障。
2. 全面综合考虑。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应当全面综合考虑地理环境、气象条件、人口总量、居民居住区分布和用地条件等因素,制定综合考虑的建设方案。
3. 突出重点区域。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应当突出重点区域,优先布局在易受灾地区或人口密集区域,确保建设的避难场所遍布全城。
4. 追求高效、经济可行性。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应当追求高效、经济可行性,注重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财务可持续性,同时要考虑场所的多功能利用,实现资源共享。
5. 突出人性化设计。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应当突出人性化设计,注重灾后居民的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采取合理的布局和空间设计,确保避难场所的安全、便捷和舒适。
城市应急避难所规划方案

城市应急避难所规划方案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我们无法完全避免各类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发生。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城市应急避难所的规划建设至关重要。
一个科学合理、布局完善的应急避难所体系,能够在灾难来临时为人们提供有效的庇护和救援支持。
一、规划背景与目标随着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规模的持续扩大,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也日益复杂多样。
地震、洪水、火灾、恐怖袭击等突发事件都可能对城市造成巨大的破坏和威胁。
因此,规划建设城市应急避难所的目标是在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接纳受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安全防护,保障受灾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为后续的救援和恢复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二、选址原则(一)安全性选址应避开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洪涝等次生灾害的区域,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存放的场所。
同时,要考虑地质结构的稳定性,确保避难所所在区域在灾害发生时不会遭受严重破坏。
(二)可达性应急避难所应分布在城市的各个区域,且位置易于寻找,交通便利。
距离居民集中区不宜过远,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居民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到达。
(三)容纳能力根据城市的人口规模和密度,合理确定应急避难所的面积和容纳人数。
要确保避难所能够满足当地居民的避难需求,并有一定的余量以应对突发情况。
(四)配套设施选址周边应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通信等,以便在灾害发生后能够尽快恢复基本服务。
三、功能分区(一)避难生活区这是受灾群众的主要活动区域,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帐篷、简易房屋等临时居住设施,同时要保证一定的人均居住面积,以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空间。
(二)医疗救护区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设立临时医疗点,能够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的救治和处理。
(三)物资储备区用于存放食品、饮用水、救灾物资等,要保证物资的充足供应和合理分配。
(四)公共服务区设置公共厕所、洗漱设施、垃圾处理点等,保持避难场所的卫生环境。
(五)指挥管理区作为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和管理避难所的各项工作,保障避难所的正常运转。
城市地震避难疏散场所的规划原则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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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
界
地
震
工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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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疏散场所的所有权人或者授权管理者管理, 临震预报发布后或地震灾害发生时转换为避难疏散场所。地 震避难疏散指挥部门应协同有关单位为实现功能转换作必要的准备工作, 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 4) 综合防灾。地震、 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水灾、 海啸、 严重工业技术灾害等发生后 , 都有可能组织居民 避难。城市规划部门应当综合制定包括地震避难疏散场所在内的适用各种灾害的避难所和避难疏散道路。 并制定不同灾害的避难规划, 结束各专业部门防灾减灾各自为政的局面。充分发挥避难所和避难疏散道路 在抵御各种灾害中的避难疏散作用。 ( 5) 步行为主。居民到避难所避难一般步行而至。因为严重地震灾害发生后 , 避难所用地比较紧张, 中 小型避难所内一般不设停车场。而且 , 地震灾害发生后, 城市道路不同程度地遭受破坏 , 且道路上人多、 车 多 , 避难路线甚至城市道路一般都很拥堵 , 乘坐私人汽车到避难所避难有可能消耗更多的时间, 冒更大的风 险。据日本地震避难疏散的实践, 有的居民骑自行车或乘自家汽车到避难所或亲友家避难或利用置于安全 处的自家汽车作临时避难所或固定避难所。 1999 年我国台湾省集集地震时 , 部分居民乘坐出租汽车避难。 ( 6) 照顾灾害弱者。灾害弱者是指残疾人、 老年人和儿童。在规划建设避难疏散场所时, 必须考虑他们 避难疏散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例如避难步行时间的确定 , 避难道路的设计, 残疾人代步工具的开发、 储备 物资的品种与供应、 临时厕所的设施、 避难引导人员的组织安排等都要充分考虑灾害弱者的实际需求。灾害 弱者集中的单位 , 例如小学、 幼儿园等 , 宜妥善组织集体就近避难。 ( 7) 动态性与灵活性。城市住宅建设不断发展, 人口逐年增加 , 规划建设避难疏散场所必须适应城市的 发展。通常每 5年规划一次或修订一次。地震灾害具有突发性和与其它次生灾害的并发、 连发性, 震后的实 际灾情与规划设定的灾情往往有较大的差异, 震后有可能修正原来规划的避难疏散方案, 应根据震后的具体 灾情组织避难疏散。
城市内涝区域临时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方案

城市内涝区域临时性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内涝问题日益凸显。
突发的暴雨往往导致城市雨水无法迅速排走,造成严重的洪涝灾害。
为了提高城市应对内涝风险的能力,临时性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成为一项重要举措。
二、标准与原则(一)场所选择原则1.避免选择低洼区域,以防止进一步加重内涝风险;2.考虑场所周边的基础设施,确保救援人员能够快速到达;3.选择离险区域适度距离的场所,确保避难者的安全;4.根据周边居民和社区的分布情况,确定避难场所的分布布局。
(二)规划标准1.场所面积:根据预计可能遭受内涝影响的居民数量,合理确定场所的面积;2.安全设施:包括应急照明设备、紧急通讯设备、消防系统等;3.生活保障:提供食品、饮用水、医疗卫生设施等基本生活保障设施;4.灾后重建:考虑内涝灾害过后的场所使用,可以作为社区休闲场所或公共设施。
三、场所选址与布局(一)场所选址根据城市内涝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城市发展规划,选择救援行动和人员疏散的便捷位置,远离洪水侵袭的低洼区域。
(二)场所布局1.入口与出口:设置多个出入口,确保人员的快速疏散;2.分区划分:根据避难场所规模,划分不同的区域,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3.生活设施:提供卫生间、洗手间、洗衣机等生活设施;4.储备物资:储备一定量的食品、饮用水、医疗设备等应急物资。
四、安全防护措施(一)防水措施1.加强城市排水系统的建设,确保雨水能够迅速排走;2.加固大坝、河道等水域设施,预防漫水和决口。
(二)安全设施1.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对场所安全的监控和管理;2.规范消防设备的安装,确保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应对能力;3.建立通讯系统,保证与外界的联系。
五、应急管理措施(一)预案制定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避难场所的开放时间、疏散路线、物资调配等细节。
(二)人员培训对避难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对内涝灾害的能力。
(三)信息发布建立及时、准确的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居民发布内涝预警和避难场所开放信息。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研究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和人口数量的增加,灾害频发的情况也越来越多。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成为了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本文主要就城市避难场所规划进行研究。
一、城市避难场所的定义及类型城市避难场所是指在灾害来临时,人们可以躲避于此,暂避风雨、免遭危险的公共场所。
城市避难场所通常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非灾害情况下即可使用的场所,例如体育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另一种是在灾害生命受到威胁时才能使用的场所,例如避难所、安全壁、救援站等。
根据所在地点不同,城市避难场所又可以分为室内和室外两种。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之所以非常重要,主要是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对于城市居民而言,城市避难场所是保护其生命安全的最基本手段,因为在遭遇自然灾害、战争、火灾等危险时,可以躲入避难场所避免危险。
2.城市避难场所规划不仅仅是保护居民生命安全的问题,还涉及到城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有一套完备的城市避难场所规划,可以有效地减轻自然灾害对城市经济造成的损失,降低灾害对社会秩序的影响。
3.城市避难场所规划还可以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提高城市建设质量和居民生活品质。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需要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需要按照科学的方法,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环境特点,选择合适的场地进行规划,确保城市的公共安全和发展。
2.统筹性原则。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需要统筹考虑城市内所有的避难场所,避免集中配置。
3.有序性原则。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需要按照先内后外的原则进行建设,先建设城市核心区周边的避难场所,再逐步推进至城市外围地区。
4.合理利用原则。
城市避难场所规划需要合理利用城市内现有的公共设施、建筑物来配置避难场所,同时要充分考虑后期避难场所的维护和使用成本。
1.避难场所的选址。
选址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人口密度、交通便利度、周边环境等。
同时,应充分考虑避难场所的后期使用和维护成本。
2.避难场所的配置。
根据城市人口密度、城市功能、灾害情况等不同因素,合理配置城市避难场所,避免集中配置,保证城市内避难场所覆盖面广,供需相适应。
紧急避难场所设置预案

紧急避难场所设置预案紧急避难场所是指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战争等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设立的地点。
合理设置预案是确保避难场所有效运行的重要前提。
本文将针对紧急避难场所设置预案进行探讨,以保障人民群众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一、背景介绍紧急避难场所的设置预案是为了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战争等紧急情况下,提供安全的避难场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这些场所往往需要提供紧急医疗救护、食品饮水、疏散安置等必需的生活条件。
二、场所选择原则1. 场所应尽量位于安全的区域,远离火山、地震、洪水等灾害频发地区。
2. 场所应具备足够的空间,以容纳大量人员,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
3. 场所应与医院、消防站等紧急救援机构相邻,便于及时调配资源和救援力量。
三、场所设置要求1. 安全设施:场所应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安全出口、应急电源和通讯设备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
2. 生活设施:场所应设立医疗救护区、食品供应区、饮用水供应区、卫生间等基本的生活设施,以满足人员的生活需求。
3. 宣传教育:场所应配备紧急应急广播设备,定期进行紧急应对演练,提高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
4. 物资储备:场所需要储备足够的食品、药品、饮用水、防护用具等生活物资,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四、应急响应措施1. 预警机制:建立定期发布预警信息的机制,确保人们能够及时知晓紧急情况,做好应对准备。
2. 快速疏散:在紧急情况下,通过全面的疏散计划,迅速将人员转移到避难场所,并确保疏散途中的安全。
3. 救援行动:组织专业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紧急救援行动,包括医疗救护、食品供应、卫生防疫等。
4. 紧急通信:确保与外界的良好通信,向相关部门汇报救援进展,协调资源调配。
5. 心理疏导:在紧急避难场所中,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帮助人们缓解紧张情绪,保护心理健康。
五、经验借鉴与改进通过总结以往的紧急事故处理经验,不断改进紧急避难场所设置预案,完善相关救援措施。
我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研究

我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研究摘要:为了应对各种潜在的灾害,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从汶川大地震后疏散转移群众的情况来看,要把大规模的居民转移到几十公里外地乡镇,存在着很大的困难,所以就要求我们在市内、城市周边和近郊有可以应对这些灾害的临时安置场所——应急避难所。
能在灾害发生的一段时期内,供居民紧急避难避险,具备一定防护功能的临时安置场所。
关键词:应急避难场所现状问题对策城市作为现代社会人类最主要的聚居点,在现代化进程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同时,城市需要应对频发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海啸等,工业革命以来,由于物质资料不断丰富,人口增长、城市化水平越来愈高、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灾害的种类以及造成的破坏性后果都有了更为复杂的特点。
如何在灾害发生时,将损失降到最低,如何紧急疏散人群,如何进行人员安置这个问题受到了更多人的思考和关注。
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人们能在灾害发生后一段时期内,躲避由灾害带来的直接或间接伤害,并能保障基本生活而事先划分的带有一定功能设施的场地。
现代城市中建筑密度打,可用的土地资源有限,而城市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大型露天停车场等因为空间大,也因此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首选,将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纳入到城市规划体系中,能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避难、基本生活场地及灾后救援的场所,具有“直接启用”的特点。
为应对突发事件,经规划建设具有应急避难生活服务的设施,可供居民紧急疏散、临时生活的安全场所。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是提高城市综合防灾能力、减轻灾害影响、增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
最近几年由于人类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汶川“5.12”地震暴露出中国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所存在的问题,引起了人们对应急避难场所的高度重视。
目前,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更多的农村和乡镇人口聚集在市区,必然会造出城市市区人口密度过高,建筑密度加大,住房高度变高,容积率大以及基础设施相对缺乏等问题,加之城市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灾害一旦发生造成的损失也就越大。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是为了加强城市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及时展开救援和救助工作。
以下是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规范的主要内容:一、选址原则:1. 离灾害源地距离较远,避免灾情扩大;2. 地势高且稳定,避免地质灾害;3. 靠近主要道路和交通枢纽,方便救援车辆和人员进出;4. 具备足够大的空间,可容纳大量的人员和物资。
二、场所规划与设计:1. 根据人员数量和类型确定建筑面积,并合理安排不同功能区域,如接待区、休息区、医疗区、食品储存区等;2. 配备必要的设施与设备,如通风系统、卫生间、洗浴设施、供水供电设备等;3. 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疏散通道、应急照明设备等;4. 防止感染传播,采取必要的卫生措施,如垃圾分类处理、环境消毒等;5. 设置必要的警示标识,指引人员正确使用设施与设备。
三、场所建设标准:1. 建筑结构要牢固,满足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要求;2. 材料选用环保耐用,并符合防火、防水等要求;3. 室内布局灵活合理,便于分区管理和人员疏散;4. 楼梯、电梯、走廊等通道宽敞顺畅,设有明确的出口指示标识;5. 燃气、电力等供应设备要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并定期维护和检查。
四、场所管理与维护:1.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2.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流程;3. 加强对场所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4. 定期进行整治,保持环境的清洁与整洁;5. 做好记录与档案管理,便于事后总结和改进。
五、应急资源准备:1. 储备足够的食品、水源、医疗物资、应急药品等,以满足人员的基本生存需求;2. 配备相关的通信设备,确保和外界的联系畅通;3. 在场所附近配备足够的救援车辆和设备,方便救援工作的展开;4.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行动方案和责任分工。
六、社会参与与宣传:1. 加强与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共同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作;2. 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3. 利用媒体渠道,宣传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意义与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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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原则及程序研究公共安全体现社会和谐,而公共安全的实现依赖于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
应急避难场所是指利用城市空旷场地,经过科学的规划、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或其它应急状态下,为居民提供安全避难、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挥的场所。
场所包括防灾公园、广场、体育场、操场、停车场、学校、寺庙、开阔空地等。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可将城市综合防灾目标在城市空间上具体深化、落实,主动为未来应急避难场所的进一步建设预留空间,为各种应急避难演习、防灾宣传提供场所。
目前的应急避难场所尚处于探索研究和初步试验阶段,人们对其不甚了解,其规划规划原则及其程序也有待更进一步深入、探讨。
1 解答关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常见问题1.1 为什么不借用城市现有公共空间或空矿场地避难?虽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可利用城市公共空间,但由于其主要设计功能不是避难,因此势必存在空间不适合避难、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而城市空旷场地有些是可以借以避难的,而有些场地本身就是不安全的。
城市建筑的高密度发展正导致公共空间和空旷场地的减少,与此相比,现代城市环境的危险性系数却在增加,日益增多的突发公共事件要求编制专项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未雨绸缪,完善城市功能。
1.2 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是小概率事件,且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是非生产性规划,是否值得编制突发公共事件不常发生,但侥幸心理却不可取,因为一旦发生,造成的物质损失和非物质损失巨大,而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灾后没有妥善处理产生的。
事件不可避免,但损失可以减少,而减少损失就是最大的收益。
况且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构成和谐社会的重要元素,现代社会的人们更需要安全感,我们必须能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为人们提供合适的应急避难场所,避免次生灾害的出现。
1.3 城市总体规划包含综合防灾规划章节,为什么要另外编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是纲领性的规划,现有的综合防灾规划内容多为灾害设防标准及组织、政策的安排,对灾后的人员安置、避难少有涉及或考虑不够深入。
灾害的预防固然重要,要在其不可避免发生时,有效地为受灾人员提供庇护同样重要。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是提供应急避难场所的专项规划,是综合防灾规划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失效后的补救,是总体规划关于避难场所方面的深入、扩充。
2 规划原则2.1 与城市规划相整合原则日益严重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对城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是提高城市安全系数的有利契机。
通过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与城市规划相整合,并争取与政府的计划项目相结合,在近期建设规划中促进其实施,尽快提高城市防御能力。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必须适应城市的发展,适应城市的人口变化对避难场所提出的要求,在规划年限、人口规划、用地规划等方面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如果适应新形势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无法与已编制规划相整合,则应该从专项规划的角度对已编制规划进行检讨,并在下一轮的编制予以修正。
2.2 安全性原则应急避难场所的选址、建设要进行安全性评价。
在地质环境上应避开地震活断层、岩溶塌陷区、矿山采空区和场所容易发生液化的地区以及地震次生灾害源;应尽量避开松软地基。
在自然环境上,应不会被地震次生水灾淹没,不受海啸袭击;地势平坦、开阔;在人工环境上,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工厂与仓库、高压输电线路、有可能震毁的建筑物;有较好的交通环境、较高的生命线供应保证能力以及必需的配套设施,应设防火隔离带、防火树林带以及消防设施、消防通道[4]。
“场”选好后“所”的建设也必须贯彻安全性原则。
2.3 充分利用现状原则现有的空旷场所(包括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学校操场、大型体育建筑等)是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基础。
通过调查城市现状具有防灾、避难潜力的场所,即可以或适当改造后可以用于避难的空旷场所,充分挖掘其防灾、避难能力,并对其位置、规模、现有设施、改造难度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有选择地进行利用。
此原则的实施,不仅可以尽快在近期建设中实现这些空旷场所的避难功能,减少新开辟避难用地,大幅度减少建设投资,而且可以借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之际,改善这些公共场所的安全条件。
2.4 均衡布局原则在建立应急避难场所整体空间布局的基础上,在不同的防灾分区和防灾单元[5]中建立若干等级的应急避难场所,要注意防灾分区、防灾单元中应急避难场所布局的均衡性。
根据现状人口、空旷场所位置以及规划中的人口、用地等,就近合理地相应布置避难场所,不同等级场所对应不同的服务半径,“场”“所”搭配比例适当,并注意以防灾疏散通道的衔接[6],使市民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需要避难时,能够有效、安全地在指定的避难场所避难,尽量减少对外部紧急救援的依赖。
2.5 适应性原则应急避难场所并不是脱离各种城市功能空间而独立存在的,它利用的就是城市大型空旷空间,它承担平时自身的城市功能,避难功能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启动,通过场所启动、设施开放、物资运输等手段,发挥其灾后的特殊功能,“平日是公园灾时好避难”,应急避难场所适应性指的就是场所可以在平时和灾时进行功能转换。
场所适应性还指场所可以适应多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避难,是综合性的应急避难场所,现代城市用地紧张,综合应急避难场所能更集约化地利用资源,同时也是突发公共事件日趋综合化的要求。
2.6 灵活性原则城市灾害具有突发性、不可预知性等特点,尤其是地震、空袭等对城市破坏严重的灾种,可能会在发生时破坏事先设定好的避难方案,如受灾处正是避难场所所在处等等,而局部应急避难场所供量不足会导致避难无次序进一步引发社会混乱等次生灾害,造成不必要地损失。
因此,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设计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调整性。
规划时尽量考虑多种可能性,即使在设定方案不能实施时,也能在场所体系内部进行调度,有计划、有秩序、安全地疏散受灾人员。
3 规划程序的基本要点3.1 提出规划目标根据城市自身的发展目标、发展状况、突发公共事件类型等综合因素,提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近、远期目标,为整个规划制定指导纲领。
在深圳市从“速度深圳”到“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转化过程中,城市安全被提上一个重要的议事日程。
深圳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发展要求龙岗区“加强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深圳市龙岗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的目标是近期初步建立应急避难场所体系,争取在远期完善该体系。
3.2 调研城市现状和城市规划调查城市现状,综合评价后有选择地进行利用。
由城市总体规划可得知未来不同时间段的城市人口及其分布、不同用地性质的用地布局及规模,统计规划中可被利用于防灾避难的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学校、体育场等空旷空间。
龙岗区现状空旷场所①具有人均面积不足,分布不均匀(见图1)的特点,这需要通过规划中的空旷场所来补充。
图1 可利用空旷场所现状图3.3 构建整体空间布局根据相关规定和行政区划把城市分为若干个防灾分区,进一步划分防灾单元,并设置不同等级的应急避难场所,建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整体框架。
根据《深标》有关规定和龙岗区行政区划,将龙岗区分为 13 个防灾分区和 118 个防灾单元(见图2),建立区级、街道办级、社区级三级应急避难场所体系。
图2 防灾分区和防灾单元图3.4 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为了更紧密地结合城市用地现状,并尽快实现应急避难场所的避难功能,必须建立近期建设规划。
在规划中可以暂时利用现状可用作避难但将来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用地,以解决城市现状空旷场所不足的问题。
在龙岗区近期建设规划中,核心建设一个区级综合应急避难场所,重点建设35个街道办级应急避难场所,辅助建设 4 个街道办级应急避难场所,社区级应急避难场所相应建立(见图3)。
图3 近期建设图3.5 编制远期建设规划远期规划必须排除掉近期建设规划中辅助建设的应急避难场所,争取在规划年限、用地布局、设施建设等方面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并与城市规划的其它目标相结合,与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同步实施。
在龙岗区应急避难场所远期规划中,提高原区级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水平,向市级应急避难场所标准靠近,建立区级中心应急避难场所,增设7个区级应急避难场所,增设40个规划街道办级应急避难场所,社区级避难场所相结合。
3.6 个别突发公共事件场所规划修正由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遵循了适应性原则,整体框架中的场所适应于多数突发公共事件,但某些对避难场所有特殊要求的事件要求建立专项规划以补充、修正整体框架的涉及不到的地方,填补框架的“空白区”。
在龙岗区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整体框架的基础上,需调整其中一项场所专项规划、另外编制三项场所专项规划作为整体框架的调整和补充(见图5)。
3.7 完善数据库建构完整且易于应用的的本土化综合应急避难场所数据库,对应急避难场所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以便及时更新数据库数据,利用现代化手段,灾时指挥受灾人员避难,确保应急指挥中心准确掌握各避难场所的资讯后做出及时反应。
灾害过后要总结优点及不足,保持数据库的最新性、准确性。
同时要建立一套场所完善的管理与使用规章制度,确保场所的启示时间、原则、实施方案、关闭办法等,有特定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制度疏散宣传教育与演习,使居民熟悉不同的灾难发生时应该选择安全可靠的场所避难。
图4 远期规划图图5 整体框架和专项规划的关系4 结语通过预先规划解决“城市病”问题是城市规划产生的起源。
通过科学选择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城市规模、合理安排城市各项用地布局、建立间隙式城市空间结构等措施提高城市防灾减灾能力。
而如今城市规划、建设过多地考虑了城市的经济发展问题,使得城市布局存在着先天的功能缺陷,许多城市建成区都在面临应急避难场所短缺的问题,新建城区在应急避难场所方面的建设也不容乐观。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是个较新的领域,有待我们深入研究,可喜的是我们一些城市已经在探索中前进了,希望这项社会公益性事业能早日“撑起人民生命的保护伞”,成功建立真正的安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