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问题的思考
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3)

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引言:预算管理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对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保障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预算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透明度不足在当前的预算管理制度中,透明度不足是一个突出问题。
首先,预算编制过程缺乏公开性,导致很多决策可能仅由少数人掌握。
其次,财政数据披露不够完备,缺乏精细化信息披露和易读性报告。
这种情况下,居民无法全面了解政府财政活动,从而限制了他们行使监督权益和参与决策的能力。
建议:为解决预算管理制度的透明度不足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提升预算编制过程的公开性水平。
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公众参与财政决策过程的倡导,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向公众定期公布预算编制的相关信息。
2. 完善财政数据披露机制。
政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所有重要财政数据,并提供易读性的报告,以增强居民对财政状况的了解和监督能力。
二、控制力度不足预算管理制度中另一个突出问题是控制力度不足。
无论是预算编制阶段还是执行阶段,控制手段相对薄弱,导致高额赤字、严重浪费以及资金错配等问题频发。
建议:为加强预算管理制度中的控制力度,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 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结果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并对履职不力者进行问责。
2. 强化内部审计工作。
加大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和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能力水平,细化审计检查程序和指标体系。
3. 加强信息管理。
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财务数据自动化采集、分析和监控功能,提升财政管理效率。
三、缺乏有效益处激励机制在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预算执行主体难以从预算管理中获得实际利益,其积极性和责任意识容易降低,导致预算执行效果不佳。
建议:为解决缺乏有效益处激励机制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以下措施:1. 建立绩效考核与奖惩制度。
对我国政府采购管理有关问题的思考

部具 体管理部门是国库司。 后来 国库 司加
挂 政府采购办公室牌子 , 负责 全 国政 府 采
题, 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要构 建一 个公平竞 争的政府采 购环境 , 推动采 购机 构之间 、 供应商之 间相互竞争机制的 建立和完善 , 提高政府采购综合效益;第 二, 要理顺政府采购管理体制 ,强化管理
准入和培训机制 , 提高从业人员质量;第三 , 加快政府采购法配套法律法
年来协议供货价格虚高 、 供货缺 乏时 间和 信誉保证等 问题 , 尤其是价格虚高的问题
经 常 遭 到 媒 体 曝 光 , 成 为 社 会 关 注 的 焦 点。 虽然 资 金 节 约 率 并 不 是 衡 量 政 府 采 购
人的授权 , 政府采购行为直接接受社会公 众的监督 , 政府 采购过程和结果 的优劣直 接影 响人 民对于政府 的信 任与 支持 。因
此, 各 级 政 府 必 须 将 其 作 为 施 政 的 重要 窗 口,审慎 对 待 日益 显 现 和 突 出 的 问题 。要 解决 以 上提 到 的 政 府 采购 工 作 中存 在 的 问
政 府 采 购的 非 强 制性 等 都 影 响 了综 合 效益
稳定 ,社会 负面声音较大 ,工作具有一定
风 险性 , 无 法 吸 引优 秀 人 才长 期从 事 采 购
服务的行政行为缺乏明确规定 , 即政府 公
工作等现象 。 以 占我 国政府采购总规模近 7 0 %的政府集 中采购为例 , 政府采购法》 规定集 中采购机构的采购人 员应当具有相
政府采购法 规定 ,凡是使用财政 性资金采购货物 、工程 ̄ i : l N务的行为 , 均
应 实 行 政 府 采 购 。但 是 ,为 了协 调 与 招
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尹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财政局【摘要】文章分析了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对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提出了合理性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建议政府采购制度在西方国家实行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由于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因而还是一项新事物。
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从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运作程序、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透明度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在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中仍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规范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采购单位意识不强。
出现这种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不够,对采购人没有约束力。
另一方面是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有些单位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难以体现集中采购的计划性和规模性效应。
还有一方面就是有少数单位认为财政揽权、管事多,实行政府采购收回了单位自行采购的权利。
因此,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有抵触情绪,甚至有意规避政府采购。
2.政府采购的范围窄、规模小,效益有待提高。
我区政府采购按照采购项目分为三大类,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
货物类主要集中在办公用品等项目上,服务类主要是公务车的加油、维修等项目上,工程类量小的工程无法吸引供应商,公开招标有困难。
总之,采购品种单一。
采购规模小,总体采购量可塑性不大,难以发挥政府采购整体优势,以致纳入政府采购与不纳入政府采购差异性不大,采购资金节约不到位。
因此,资金节约率有待提高。
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滞后,采购活动计划性不强。
目前,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刚刚起步,尚在探索和完善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预算和部门预算脱节,没有同步编制。
二是政府采购编制简单粗糙,公共支出项目不够细化,政府采购工作难以从全局上把握全年政府采购工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随意性、临时性、盲目性。
三是有的部门政府采购资金没有实行财政集中支付,而是将纳入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项目进行了变更,或要求只进行集中支付,不进行政府采购,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
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思考

与部 门预算没有达 到同步 编制。 政府 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 部分 , 应该与部 门预算 同步编制 ,并在部门预算 中一一列示 。但
在 实际编制时 经常是 与部 门预 算分别布置、 别编制、 别上报 、 分 分
类 , 术指标 含糊不清 , 技 结果造成预算不 明确 ,预算结果往往也 是 就高不就低 ,严重脱离实际 。四是预算外资金混用现象 突出。
部 门预 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 , 预算 编制管理中还存 在着一些必须尽快着手解决 的问题 。 ( 存在的问题 。 一)
1采购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联系不紧密 。 . 一是 政府 采 购 预 算
门集 中采购项 目或分散采购项 目因为 目录不 明确导致少编或编错 采购预 算。 三是 对采购项 目不进行科学、 充分 的市场调研和论证 ,
作过程 中,经常出现脱离 了预 算 的 严 肃 性 。
5 采购预算编制财政资金支出效率不高 。 . 一是预算资金安排
参照依据 , 而人为地以一个整数来估算 , 公共支 出项 目不能细化 到政府 采购集中采购 目录 , 甚至不经过慎重研究和讨论 , 的编 有
一
方面有些 收费部 门钻收费时段 的空子 ,随意 临时增加 采购预
汇总 ,形成 脱节 ,造成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 中没有资金保证 , 出现预算 归预算 ,执行 归执行 的问题 。二是计划滞后 ,专项支出
无法细化 。各编制单 位工作计划与财政支出计划不同步 , 部门预 算与实 际工作计划 的脱节 , 导致预算 不全、不细 、不明确 ,特别 是有些专项资金在 编制预算 时还没有项 目实施计划 , 导致预算编 制过粗 。 三是 编制质量有待进 一步提高。虽然 目前规定预算单位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思考

安排 。而 采购单 位报 的采购计 划 往往 是临 时性 的 . 一
旦 报 送 计 划 就 希 望 马 上 拿 到 货 物 ,导 致 政 府 采 购 处 识 上未 到位 , 施 上没落 实 。财政 部虽 然提 出实 行部 措
于 被动 状 态 , 中采 购 机关 忙 于应 付 , 作无 法细 致 门预 算 的单 位 在 部 门预 算 中编 制 政 府 采 购预 算 , 集 工 未
( ) 采 购单 位 领 导 必 须 重 视政 府 采 购预 算 三 各 编制 工作 ,将 政 府采 购预 算 纳入 各 部 门年初 工 作议 事 日程 。 购单 位在 编制 正常 经 费预算 的 同时 , 采 应按 规 定单 独编 制政 府 采 购预算 ;采购 预算 一 旦报 经 财 政批 准 ,原则上 不 得再 作 调整 ,以维 护预 算 的严 肃 性, 方便 政府 采 购管 理部 门和采 购 中心 开展 工作 ; 未 列 入 采购 预算 的采 购 项 目, 中心 有权 拒 绝接 受 委托 , 更不 得 自行 采购 。 ( ) 计机 关 应 将 是 否按 要 求 编 制 采 购 预算 四 审
中 采购 机 关 无法 在 年 初 就 掌 握 当年 的 采 购 任 务 , 也 自行 采购 、 避政 府 采购监 督 的现象 还 是普遍 存在 。 逃 不 能 及 时 汇 总 编 制 采 购 计 划 和 作 出 科 学 的 采 购 活 动
二 、 强政 府采 购预 算管理 的思 考 加 政 府采 购 预算 管理 滞后 的原 因较 多 .主 要 是认
理 滞 后 的 现 状 , 已 严 重 阻 碍 了政 府 采 购 工 作 的 顺 利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
开展 , 影响 了政 府采 购成 效 。
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经济视野Economic Vision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
自《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制度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大武口区政府采购工作机制日趋完善,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行为日益规范,服务质量稳步上升。
一、工作开展情况2011年12月,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成立,按照 “管采分离、机构分设、政事分开、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大武口区采购中心成建制上划,只在大武口区财政局下设政府采购办公室,具体履行全区政府采购业务的管理、监督、协调等职能。
按照“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加强监督、发挥职能”的思路,努力在“增量扩面、节约提效、全面监督”上下功夫,1.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相关规定,对大武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通用办公家具设备配置标准进行了统一规定,同时,先后制定出台了《大武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大武口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办法》和《大武口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等,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扩大规模,拓展采购范围大武口区财政局采购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从采购类别看,涉及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从采购范围看,涉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家具、教育教学仪器设备、维修改造工程、园林绿化、城市建设物资、办公楼物业管理、废旧资产拍卖等;从采购方式看,主要有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
从采购资金看,批次逐年增加,金额逐年增大。
3.强化预算,实施“计划采购”一是全面启动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做到有预算严审批、无预算不审批,为实行批量集中规模采购奠定了基础。
二是将财政性资金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特别是对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中标价全部低于审计拦标价,确保了采购资金最大效益化。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思考

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思考【摘要】政府采购预算作为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采购人年度实施政府采购的依据。
但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起步较晚,在具体实践中尚存在不少问题。
本文试在制度落实、标准设置、编制细化、操作执行、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提出粗浅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预算;财政管理;对策建议政府采购制度在国外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我国从1998年开始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2003年《政府采购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开始步入了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
由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要编制出一套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预算以及很好地贯彻执行,还面临着不少问题:1)思想认识不到位。
部门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
由于这项改革起步相对较晚,预算单位对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往往沿用以往的编制观念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对采购项目内容要素的准确性、完整性、明确性要求高,编制前各单位应做充分、详尽的调研,但大多数预算单位对此重视不够,前期准备工作的缺失或不充分,直接影响到采购预算编制的效果。
2)采购标准不统一。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状况的差别,使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及标准的确定较难统一。
一些应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单位未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一些项目按规定应纳入集中采购却未编入采购预算。
由于采购单位预算申报的不及时、不完整,使采购管理部门无法集中下达采购计划,只能在采购单位申报时被动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造成零星采购项目多、重复项目多,影响采购效率。
部分单位不顾实际需要,随意提高采购标准和档次,造成人为浪费。
3)预算制度不完善。
在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缺乏必要的依据,预算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的采购还有相当部分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批通常是经人代会批准通过后,下达预算给主管部门。
由于往往每年有很多突击项目,一时也难以确定明细,因此下达的预算仍仅仅是盘子数,而不是可以据此执行的预算。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以购买商品、工程和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公共需求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政府权力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关注和解决。
首先,政府采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政府采购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
由于政府作为采购主体的信息垄断,采购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度不高,使得政府采购项目容易受到腐败和非法行为的影响。
此外,政府采购中招标和评审标准不透明,容易造成不公正的竞争环境,损害了合法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其次,政府采购存在审批程序复杂繁琐的问题。
政府采购的审批程序过程繁琐,流程冗长,给供应商带来了不必要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对于小微企业来说,这更是一种不利的竞争环境,限制了其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和能力。
再次,政府采购缺乏规范和监管。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
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预算管理不规范,容易造成采购成本的超支和浪费。
此外,政府对于供应商履约情况的监管不够到位,导致履约能力较差的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影响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质量。
另外,政府采购中存在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的问题。
政府采购市场上,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暗箱操作和不公正竞争的环境,一些大型企业和行业垄断企业往往占据了绝对的市场份额,导致市场竞争程度不高。
同时,由于地方保护的倾向,地方政府在政府采购中更多地倾向于选择本地企业,给外地企业带来了不公平的竞争。
最后,政府采购在公平性方面存在问题。
政府采购项目中,一些项目的招标条件过于苛刻,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很难满足所有要求。
这使得政府采购的市场份额更多地被大型企业瓜分,中小企业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针对,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完善。
首先,加强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透明度,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标书评审和结果公示机制,确保每一笔采购都经过公开透明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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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仅对保证事业计划和行政任务的完成,而且对财政预算的顺利执行,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概念、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批程序、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调整、决算列报和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采购预算管理;编制;调整;决算;监督1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意义政府采购预算是指采购机关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行政任务编制的、并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
政府采购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一般包括采购项目、采购资金来源、数量、型号、单价、采购项目截止(开工、使用)时间等。
政府采购预算集中反映了预算年度内各级政府用于政府采购的支出计划,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业务活动范围和方向。
一是有利于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行政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主要在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农业等领域从事公益性的业务活动;行政单位则从事着组织协调经济和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等工作。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一方面是国家实施有关方针、政策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又是促进各项事业发展、保证行政工作任务完成的物质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是一定时期国家产业政策的体现。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是否合理,执行的是否正确,直接关系到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各项事业发展、国家政权建设、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都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口向。
二是有利于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政府采购预算是事业行政单位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各级财政预算的组成部分。
国家财政预算中很大一部分是用于各项事业发展和国家政权建设的支出,政府采购活动实质上是财政资金运动的一种形式。
因此,要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就需要各事业行政单位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在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过程中,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合理、有效、节约地使用资金,为财政预算的平衡奠定好基础。
三是有利于提高事业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政府采购预算是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需要各单位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共同配合。
严格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对于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四个方面的作用:第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为单位财务管理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依据;第二,可以使单位财务管理按照预算规定的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避免工作的盲目性;第三,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可以促使单位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第四,通过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与执行,可以实现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业务部门的工作的有效衔接。
四是有利于政府采购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政府采购工作有别于以往的财政工作,它除了要结合现有财政政策之外,还与贸易政策、产业政策、招投标法、合同法等关系密切,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可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使政府采购制度化、规范化。
2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2.1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原则主要包括:政策性原则;实用性原则;可靠性原则;完整性原则;统一性原则。
2.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主要包括: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政府公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各业务部门提供的采购计划;单位各项收入中能够用于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的资金额度;近期政府采购招标竞标活动的中标价。
2.3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
编制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是一项细致、复杂、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了科学、合理地编制好预算,保证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质量,必须做好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
对上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深入了解并掌握各业务部门的资产情况、管理情况、遵守财经纪律情况及需购物品、工程、服务情况,总结上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和执行方面的经验与不足。
搞好国有资产合理调配与利用,挖掘现有资产潜力,盘活存量资产。
尤其是在当前财力十分有限、公共财政建设压力加大、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更要注意挖掘存量资产潜力,对闲置资产实行统一收缴、统一调配,或者实行租用,鼓励闲置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盘活存量资产,既可弥补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不足,又可以腾出资金加快新一轮基础设施的建设和高新技术的产业化。
单位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在单位领导的统一协调下,从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提出采购项目,并进行认真论证,落实相应的资金来源。
申请财政专项拨款的单位,应从单位实际出发,提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审定,确定其预算额度。
正确领会上级有关部门对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要求。
为了保证预算编制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前,必须组织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认真学习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有关规定,熟悉政府采购目录,正确领会编制预算的有关要求,高质量地完成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
3政府采购预算的审批程序政府采购预算的安排程序与现行财政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一般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和“两上两下”的程序。
政府采购预算涉及到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社会保障经费和基本建设以及国外政府和国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凡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各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提出预算建议数,主管部门审查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对预算单位汇总上报的财务收支计划(包括政府采购预算),由财政部门的主管处室初审并送预算处(有的地方财政部门成立了预算评审小组)审核后,向各单位下达预算控制数;各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结合本单位预算年度的收支情况,特别是财政补助(拨款)数变动情况,本着“量入为出、不留缺口”的原则,对相关收支项目进行调整,包括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正式的单位预算。
单位在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计划,提出具体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
正式的单位预算编制好后,各单位按照规定时间将正式预算报送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由主管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将各单位包括政府采购预算在内的部门预算汇总编入本级财政预算,按法定程序批准后,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下达各单位。
单位预算一经批准以后,即成为预算执行的依据,各单位必须认真执行,不得任意调整。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财政批准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汇总确定各单位具体采购项目的实施时间和实施方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将政府采购计划批复下达各单位。
4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仅仅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始。
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实现政府采购任务,还必须做大量的工作,通过预算的执行来完成。
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及时实施采购;加强采购资金管理,落实管理责任;依法组织收入,保证政府采购资金来源;及时分析收支情况,保证年度政府采购任务的顺利完成。
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包括政府采购资金的归集和支付两个阶段。
4.1集中采购资金的归集和支付。
集中采购是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招标的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
实行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资金,应通过财政部门开设的“政府采购资金专户”进行归集和支付。
4.1.1集中采购资金的归集。
属于财政预算安排的行政事业费和属于财政专户拨款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由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提出采购申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采购活动结束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实际确定的合同金额,通知国库部门将采购资金直接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属于单位留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通知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直接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单位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专项经费和中央下达的专项拨款,用于政府采购的资金,原则上均应实行集中采购,也应按照上述要求,将政府采购资金及时划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
4.1.2集中采购资金的支付。
集中采购结束后,采购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约束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进行验收,据实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
供应商供货完毕,提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通知财政总预算会计向供应商付款。
4.1.3采购资金入账和结余资金的处理。
项目资金支付完毕,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填制《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入账通知书》,采购单位、总预算会计、主管业务处室据此作相关账务处理。
项目资金如有结余,按照政府采购资金来源返还有关单位。
4.2定点采购和分散采购资金归集和支付。
定点采购是指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各单位到定点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政府采购方式。
定点采购项目一般具有数量小、次数多、价值不大等特点。
分散采购是指各预算单位对达不到集中采购额度或经特例审批的采购项目;自行组织的招标、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定点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资金,唆于财政专项追加的经费安排的采购项目以及大型会议、大宗印刷等,按照集中采购的要求,由国库集中支付,其余采购资金暂由预算单位直接支付。
5政府采购预算的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是单位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确因国家政策、财力供应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需要调整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报批。
6决算列报政府采购预算应由各预算单位随财务决算列报。
各项政府采购资金,无论是财政直接支付,还是单位直接支付,各单位除在行政事业单位总收支情况表中反映外,还要列报有关政府采购明细收支决算。
政府采购决算由财政部门主管业务处室会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随单位年度财务收支决算一并批复。
7政府采购预算的监督为了保证政府采购预算的严肃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监察部门及有关单位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单位应实行政府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中没有上报或单位虽然上报但未经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应实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各预算单位不得擅自组织采购,否则,单位财务部门不予报销,财政部门拒绝拨款。
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应建立政府采购监察和审计制度,对违纪单位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