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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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秘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足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公司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献、记录的保管等事宜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免职规定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和解聘。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的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如下:(一)具有以上学历,有一定财务、法律、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的知识;(二)具有行政、管理等任职经验;(三)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四)《公司法》第57、58条规定的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严禁的人员不得担任;(五)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六)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第六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二)公司现任监事;(三)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四)最近三年受到相关监督部门处罚的;(五)公司章程或相关部门认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任免程序:(一)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二)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规定其签订保密承诺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连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三)董事会秘书若提出辞职,应提前三个月并提交书面申请。

(四)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献、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五)董事会解除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或董事会秘书辞去职务时,董事会应当向全体股东报告并说明因素。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一、岗位职责1.协助主席团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2.安排会议场地和设备,并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文件。

3.准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策划、组织和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跟踪评估。

5.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与保护。

6.协助董事会主席向股东代表、监管机构报告董事会工作情况。

7.协助做好董事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职位要求1.具备较强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和重要制度。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办公软件,精通文字处理、制图、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操作技巧。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级别部门和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4.具备较强的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清晰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5.具备较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三、工作流程1. 会议准备1.主席团将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提供给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制定计划表。

2.根据计划表提前安排好场地和会议设备,并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3.在会议前一天,在会议室摆放各类会议资料和文具。

2. 会议进行1.根据议事日程,在会议开始前检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为议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2.记录与会董事的出席情况以及列席人员的身份,报告主席团。

3.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4.对于每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统计,记录票数情况。

5.记录决议和选举结果,撰写会议记录,并发送相关人员关注。

6.确保决议和决定得到准确执行。

3. 会议结束1.检查会议文件、资料和记录是否完整,并进行归档保存。

2.对于有关决议和行动计划的跟踪工作进行记录和定期报告。

3.汇总本次会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对后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工作注意事项1.董事会秘书应遵纪守法,秉持行事公正、谦虚敬业的工作态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篇)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篇)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工作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维护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职责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重要职务,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主席汇报工作,负责董事会决策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一)负责董事会的会议组织,包括制定会议日程、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材料、安排会议场地等工作;(二)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讨论,及时整理并发送会议纪要给与会人员;(三)负责董事会决策的执行和落实,监督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四)协调董事会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推动董事会决策的实施;(五)组织并保管董事会的各类会议文件、决议和其他相关资料,建立和维护董事会档案;(六)及时关注法规、政策、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和行业动态等,向董事提供法律、政策、经济等方面的信息和分析报告;(七)协助董事会主席开展董事选举和董事职务评价工作;(八)参与公司治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对落实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九)负责董事会相关机构的管理,包括董事会办公室、公司秘书处等;(十)积极参与公司内外部会议和活动,代表董事会与外界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的要求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以下素质和能力:(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执行力,能够独立思考、决策和执行;(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调动公司内外部资源;(三)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预见和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四)具备较高的法律、法规、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专业素养;(五)具备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团结协作能力;(六)具备较高的语言表达和书面文档处理能力。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五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会前准备阶段:确定会议时间、地点、主题及议程,制定并发送会议通知,收集整理会议资料;(二)会议阶段:安排会议场地、设备和服务,组织会议进行,记录会议讨论和决议;(三)决议执行阶段:按照董事会决议制定并安排实施方案,监督并推动落实情况;(四)监督检查阶段:定期向董事会主席和董事会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协调沟通公司内外部各部门,推动决策实施;(五)档案管理阶段:建立并维护董事会档案,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决议和相关资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职责和职能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管理,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协助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长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提供信息、参与决策、安排日程等各方面。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情况。

1.2 管理董事会文件董事会秘书需要保管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确保这些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机密性。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对文件及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1.3 组织和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需要负责组织和记录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向董事们发送会议通知和材料,并确认与会人员。

在会议后,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记录整理出正式内部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1.4 协调董事会委员会当董事会需要进一步分工和委任委员会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管理董事会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做好董事会和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并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1.5 提供董事会指导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相关指导,以确保其工作有效推进。

2. 工作方法为了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董事会秘书应该按照以下工作方法:2.1 沟通董事会秘书需要与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与各委员会联系,并关注董事会工作的实时进展。

2.2 定期更新董事会秘书需要定期更新董事会工作的重点、进度和所需的工作计划,以向董事会展示和报告工作成果。

2.3 管理文件为了确保董事会文件安全和机密,董事会秘书应该使用机密文件柜、密码保护、加密等措施,有效地保护董事会的文件和资料。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审查文件和资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载入有关文件中。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应该收集和分析与会者的反馈意见,以便领导层对会议进行评估。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日常行政支持:负责董事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会议安排、文件整理、行程安排等。

2. 董事会会议准备: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程的制定、文件的分发、会议室的预订等。

3. 会议记录和报告: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并准备相关报告和文件。

4. 通信协调:负责董事会与公司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与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监管机构等的联络。

5. 文件管理:负责董事会的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存档、整理和归档等。

6. 法律合规:负责董事会的法律合规工作,包括监督公司的合规操作、管理董事会文件的机密性等。

7. 董事选举和任命:负责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命程序,并维护董事会成员名单和个人档案。

8. 机密信息保护:负责董事会的机密信息保护工作,确保董事会的文件和讨论内容的安全性。

9. 监督执行决议:负责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和反馈结果。

10. 公司治理支持: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包括董事会评估、委员会运作等。

董事会秘书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与高管、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有效执行。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保护董事会的机密信息,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是一家公司非常重要的职位,负责为董事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并维持董事会在公司中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合规性。

为了帮助董事会秘书有效地完成工作,制定一系列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可以提高效率,确保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质量,帮助公司顺利推进业务。

一、工作准备董事会秘书需要在会议前对所有相关文件进行审阅和整理,以确保所有的材料和文件都准确无误且齐备。

这一步骤十分关键,要求董事会秘书具有真正的细心和耐心,需要认真审核所有的文件和材料,包括公司章程、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规等所有与董事会工作相关的文件,并将其整理为可供查阅的清单,以便与会的董事们能够全面了解所有相关的内容。

二、会议组织董事会秘书需要为会议安排足够的时间,并对所有议程安排充足的讨论时间。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联系董事们确认会议参加人员名单,并确保参会人员得到通知。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与董事会的秘书主席协作,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并为会议提供会议桌椅、会议记录本、笔、纸、投影仪等必要的设备和物资。

三、记录会议内容董事会秘书需要准确记录所有的会议讨论、决策和行动计划,并将其整理为会议纪要,这份记录将直接影响董事和公司的决策和行动。

在编写会议纪要时,应注重内容准确、简短明了,同时突出会议重点和行动计划。

董事会秘书还需通过会议纪要在下一次会议前验证所有的工作内容,以确保董事会能够按时完成所有的工作安排。

四、协助其他部门董事会秘书需要协助股东关系部门、法务部门和公司秘书部门等其他部门,并传达董事会的重要决定和行动,以便公司顺利推进业务。

协助其他部门还包括公告会议决议、协调董事会活动和工作、委托公证人对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公证等。

五、保守秘密董事会秘书的职责非常重要,因为秘书需要保守所有机密信息和商业机密,确保所有的机密都得到保密处理和妥善保管。

董事会秘书应该主动规划如何保护公司的秘密,并收集和保留所有机密信息,以处理未来可能发生的机密问题。

xxx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xxx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xxx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职责,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某某某有限公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

公司董事或者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会秘书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有关信息及时、合法、真实和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为:(一)应当由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的自然人担任;(二)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或资格考核;(三)有一定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应用等方面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四)公司董事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但是监事不得兼任;(五)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六)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一)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各类文件,组织完成监管机构布置的任务;(二)准备和递交国家有关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三)协助和办理董事会的日常事务,承办董事长交办的工作;(四)负责公司证券事务的管理工作;(五)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并应在会议纪要上签字以保证其准确性;(六)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七)保证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八)帮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他们应当担负的责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九)协助董事会在行使职权时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在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时,应及时提出异议,如果董事会坚持做出上述决议,应当把情况记载在会议纪要上,并将该会议纪要马上提交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十)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或建议;(十二)负责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及股东访问公司的日常接待工作;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披露信息;(十五)负责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保密措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职位,负责协助董事会的运作和管理。

下面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组织会议:负责组织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的会议,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议程和文件,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 记录会议纪要: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编写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和相关人员。

3. 保管重要文件:负责保管和管理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记录,如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 协助制定议程: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团队合作,协助制定董事会议程,确保董事会讨论的议题与公司战略和目标保持一致。

5. 提供法律和法规支持:了解和跟踪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变化,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6. 协调与监督:协调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

7. 准备报告和文件:负责准备各类报告和文件,如董事会报告、决议文件、年度报告、股东大会文件等。

8. 参与公司治理:参与公司治理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和治理方面的支持。

9. 保持机密性:对董事会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保持机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10. 学习与发展: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紧跟公司治理和秘书工作的最新发展,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好的支持。

以上是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细则,不同公司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公司需要灵活调整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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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提示:本制度较适合上市公司。

使用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简单修改。

非上市公司,删除与上市要求相关条款内容即可。

XXXXXX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公司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简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六)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二)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四)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六)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交易所所有问询;(七)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八)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交易所报告;(九)《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对于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秘书将予配合。

第九条凡需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整理后报请董事长审核,以确定是否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会提交涉及下述内容的议案:(一)公司有关信息披露事项的议案;(二)其他应由董事会秘书提交的其他议案。

第十一条在以传真方式召开董事会时,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当表明对每个议案的意见并签字后传真给董事会秘书。

以传真方式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秘书应当根据董事传真表决的结果制作董事会记录并签字。

该董事会记录并应交由董事签字后传真确认。

在会议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参加表决的董事应将传真表决的原件及其签字确认的董事会记录等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将所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传真文件及董事寄回的签字文件一起作为本次董事会的档案保管。

第十二条公司董事会经股东大会同意,可以设立董事会基金。

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制定董事会专项基金计划,报董事长批准,纳入当年财务预算方案。

第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出席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后举行的年度报告说明会。

第十四条在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书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交易所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检查报送材料内容的完备性。

第十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签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按交易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提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的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

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应积极配合,为独立董事、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如介绍情况、提供材料等。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提案及书面说明应当公告的,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到交易所办理公告事宜。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董事长、副董事长应当保证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知情权,为其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公司作出重大决定之前,可以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任免程序第十八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将该董事会秘书的有关材料报送交易所,交易所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董事会可以聘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之前应当向交易所报送以下资料:(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上市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三)被推荐人取得的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二十四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向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在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一)出现本细则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

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二十九条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应当指派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或者本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负责与交易所联系,办理信息披露与股权管理事务。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三十条董事会决定董事会秘书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由董事会及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或《公司章程》,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董事会秘书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不切实履行职责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其改正,并由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对于情节严重或不予改正的,中国证监会可对其实施证券市场禁入。

董事会秘书违反《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或者其所作出的承诺的,交易所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惩戒:(一)通报批评;(二)公开谴责;(三)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上第(二)项、第(三)项惩戒可以一并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XXXXXX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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