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药店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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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制度大全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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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管理制度大全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店管理,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药店经营主体,包括连锁药店、个体药店等,适用范围包括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药店应当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件,并定期进行审查更新,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药店应当配备专业药师,提供药学服务,指导合理用药,保障药品使用安全。

第五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减少药品错误使用和不良反应。

第六条药店应当合理设置药品价格,不得擅自涨价,应当按照规定的价格执行。

第七条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采购、销售等相关资料,便于监管机构审查。

第八条药店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专业技能,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药店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清点盘点,确保库存量与台账一致,避免药品过期损坏。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十条药店应当采购正规渠道的药品,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药品,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药店应当建立严格的药品采购制度,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人。

第十二条药店对采购进货的药品应当依法查验真伪,检查包装,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三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进货的药品进行验收,严格把控质量。

第十四条药店应当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及时更新库存信息,消除漏检漏报。

第十五条药店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评估供应商信誉和产品质量,确保选购可靠的药品供应商。

第十六条药店应当及时处理过期药品和次品药品,不得继续销售,应当按规定销毁处理。

第三章药品销售管理第十七条药店应当建立药品销售档案,记录销售药品的品种、数量、销售日期等信息,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八条药店应当依法开展药品销售,不得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不得销售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

第十九条药店应当对购买药品的患者进行登记,记录患者基本信息和购买药品情况,保护患者隐私。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连锁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连锁药店的经营管理行为,保障顾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制定本连锁药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连锁药店所辖门店。

第三条本制度中的“连锁药店”指具有国家药品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药品销售企业,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

第四条管理制度应当在全体员工中公布,并不时进行修订升级。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总部和门店两个层次。

第六条连锁药店总部应当配有专业管理人员,统筹指导、协调门店运营管理、销售、财务等工作。

第七条门店负责人是连锁药店管理的关键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开展门店经营活动,并对门店的经营管理质量及安全保障负责。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八条连锁药店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当落实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行政规定,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保障销售的药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当把握货源,选择符合国家管理规定的厂家、批发商,保障药品的安全、真实性和质量。

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当结合企业经营状况,定期进行经营计划制定和评估。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当建立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外部反馈和顾客满意度,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四章顾客服务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当依法依规开展宣传销售活动,并对顾客的安全和用药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当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合理处理顾客反馈问题并予以妥善解决。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当通过多种渠道,收集顾客意见或投诉,并及时反馈顾客的意见或投诉处理情况。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当严格执行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药品、实行随意调换、混用、遗失药材等行为的规定。

第五章审计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当进行日常审计和财务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经营中的违规行为。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当制定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药品进货验收、收料、出库等流程,确保相关资料的准确性。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

连锁药店质量管理制度1. 建立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1 确定供应商评估标准连锁药店应该建立完善的供应商评估标准,评估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制度、药品质量、生产工艺、资质认证等情况。

对合格的供应商建立固定的采购关系,并定期进行评估。

1.2 采购程序采购程序应明确采购人员的职责分工、采购流程、采购资金来源、采购合同签订等流程,确保采购活动合法、规范、透明。

1.3 采购验收采购验收程序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质量管理规定,对购进的药品进行验收、检验,确保药品质量合格。

2. 建立药品储存管理制度2.1 药材储存药材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储存管理规定,对药材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定期检查,保证药材的安全、清洁,防止受潮、霉变等情况。

2.2 药品储存药品储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储存管理规定,对药品进行分类储存、定期清点、定期检查,保证药品的安全、无毒、无害、无污染。

3. 建立药品销售管理制度3.1 药品销售药品销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销售管理规定,对客户的药品需求进行识别、核对有效证件,保证药品合理使用。

3.2 药品咨询连锁药店要建立健全的药品咨询服务制度,对客户提出的药品疑问进行及时、准确的解答,保证药品使用安全。

4. 建立药品质量跟踪管理制度4.1 质量跟踪连锁药店应该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对购进的药品进行追溯,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2 投诉处理连锁药店要建立健全的药品投诉处理制度,对客户投诉的药品质量问题进行及时、客观、公正的处理,确保客户合法权益。

5. 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连锁药店要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知识、药品质量管理知识、药品知识等,提高管理人员的药品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6. 建立质量管理档案连锁药店要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包括供应商评估、采购记录、销售记录、质量跟踪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记录全面、清晰,对药品质量进行跟踪、追溯、分析,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连锁药店和门店日清日结管理办法

连锁药店和门店日清日结管理办法

连锁药店和门店日清日结管理办法一、药品管理1.每日对药品进行清点,确保药品数量准确。

2.确保药品存储符合相关规定,无过期药品。

3.关注药品采购情况,及时补充缺货品种。

二、库存管理1.每日对库存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

2.优化库存结构,避免积压和浪费。

3.定期对库存进行清理和整理,保持库房整洁。

三、销售管理1.每日统计销售数据,分析销售情况。

2.关注顾客需求,提高销售服务质量。

3.定期对销售策略进行调整,提高销售额。

四、财务管理1.每日对营业款进行清点,确保账实相符。

2.统计和分析门店的各项财务数据。

3.关注成本和利润情况,优化财务状况。

五、人员管理1.每日安排好员工的工作任务和排班。

2.关注员工的工作状态和情绪,及时调整。

3.对员工的业绩进行评估,给予合理的奖惩。

六、卫生与安全1.每日检查门店卫生情况,确保符合卫生标准。

2.定期对门店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无隐患。

3.培训员工掌握应急处理能力,确保顾客和员工安全。

七、信息系统管理1.每日检查信息系统运行情况,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对信息系统进行备份和维护,确保数据安全。

3.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更新,提高运行效率。

八、质量管理体系1.每日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的执行情况。

2.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持续改进和优化。

3.关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质量管理体系。

九、培训与考核1.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2.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持续改进培训质量。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门店一、药品管理制度1. 药品储存(1)药品必须储存在干燥、通风、清洁、避光、防潮、严禁存放水果、蔬菜及其他污染物。

(2)按照药品类别、有效期、注册证号等信息做出科学合理的储存分类,避免混淆或流失。

(3)每批药品必须有相应的入库单据,并按规定存放。

2. 药品销售(1)出售药品前必须验明药品名称、规格、剂型等信息,并核实购药者的身份和处方是否合法。

(2)销售药品必须按照注册证号、批号等信息出具发票,并确保发票真实准确。

(3)严禁从非法渠道进口、销售违法药品。

3. 药品回收(1)进货后发现过期、破损、变质等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记录,及时退货或销毁。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回收达到报废标准的药品,然后通过合法渠道销毁。

4. 安全防范(1)药品销售区域必须设置监控设备,随时对进出人员、货物等进行监控活动。

(2)配合所在街道、社区进行常规安全巡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二、人员管理制度1. 工作岗位要求(1)招聘时,要结合工作岗位的性质、职责等,向具备相关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招聘。

(2)公司要以培训为中心,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考试、培训、技能认证等机会,努力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和职业素养。

(3)要确保员工妥善保管公司统一制式的工作服、工牌等物品,以做好公司形象的宣传工作。

2. 做好员工待遇、奖惩制度(1)公司按照员工工作年限、技能水平、绩效贡献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岗位工资和福利待遇。

(2)制定自己的奖惩制度,确保员工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激励和惩罚。

(3)严格执行公司的行为规范,确保员工按规范履行工作职责,杜绝因不当行为可能导致的损失和风险。

三、门店管理制度1. 进货管理(1)进货前,必须了解供应商的经营规模、质量管理能力等情况,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质量可靠。

(2)要建立完整的进货记录,按规定存放入库单据、发票、质量证书等。

2. 领用管理(1)对于需要领用的物品,要实行定期清点、检查、维护,防止上缺失和损坏。

连锁药店总部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总部管理规章制度

连锁药店总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总部管理,提高公司运营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总部是公司的领导机构,负责公司业务的管理和运营。

第三条公司总部的工作性质是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组织架构、工作任务、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制定和实施方案。

第四条公司总部各领导干部应当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执行力和执行效率。

第五条公司总部设有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市场部、采购部、物流部等职能部门。

第六条公司总部领导应当始终站在公司全局的高度,做好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部署。

第七条公司总部每季度应当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八条公司总部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公司总部领导要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不能擅自擅权。

第十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激励和约束员工。

第二章公司总部相关制度第十一条公司总部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第十二条公司总部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公司总部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日对公司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周向公司总裁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月开展员工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

第十七条公司总部领导要每年定期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奖惩。

第十八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处理公司内部纠纷和冲突,保持公司内部稳定。

第十九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制定市场营销策略。

第二十条公司总部领导要关注公司的财务情况,合理分配资金。

第三章公司总部运营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总部的运营管理要遵循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十二条公司总部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

第二十三条公司总部要根据公司制定的战略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连锁药店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连锁药店的规范运营和管理,保障顾客权益和公共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连锁药店,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第三条连锁药店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医药行业的行业准则和道德标准。

第四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确保药店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品质。

第五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合作,共同推进药店管理的规范化。

第七条连锁药店应加强药品进销存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药品管理第八条连锁药店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和处方审核等程序。

第九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进销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药品销售记录和处方审核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管。

第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定期组织药品库存盘点,确保库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服务流程,确保顾客的需求得到及时的满足。

第十三条连锁药店应提供专业的药品指导和咨询服务,确保顾客正确使用药品。

第十四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提供药品配送和配方服务。

第十五条连锁药店应加强与顾客的沟通与交流,及时解决顾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连锁药店应建立顾客服务满意度评估机制,提高服务品质和顾客满意度。

第十七条连锁药店应进行员工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连锁药店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的安全和顾客的人身安全。

第十九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和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条连锁药店应建立视频监控系统,监控药店的日常运营和顾客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药店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业绩考核第二十二条连锁药店应建立科学的业绩考核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和提高业绩。

第二十三条连锁药店应定期评估和奖励优秀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3篇(连锁药店员工管理制度)药店员工治理制度为加强药店治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养,营造良好的营业气氛,特制定如下制度,望仔细遵照执行。

一、卫生制度1、保持店内卫生清洁,药品摆放整齐有序。

每位员工应每天搞好自己担当区卫生,检查不合格者,每次罚款元。

2、搞好个人卫生,衣冠干净,着装统一,上班期间不戴帽子者,每发觉一次,罚款元。

二、考勤制度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准时向领导请假。

每天提前非常钟到岗做好上班前预备工作,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元。

2、事假:3日以内(含3日)按日扣发根本工资,4-6日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根本工资),7日(含7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其中3日扣发根本工资)。

3、婚假:婚假为7天,不扣工资。

4、丧假:直系亲属丧假为3天,不扣工资,非直系亲属丧假为1天,不扣工资。

5、病假:4日内(含4日)不扣工资,4-8日(含 8日)扣发根本工资,8日以上按日扣发全额工资。

注:根本工资=保底工资+岗位工资全额工资=根本工资+绩效工资6、年假:春节放假7天(三十至初六)初七全体员工正常上班,放假期间每店必需留2人值班,其余人员放假。

值班人员可在“五一”或“十一”放假五天,不扣工资,假期不累积。

7、上班时间,不得频繁接打电话,接打电话每次不得超过2分钟,不得玩手机嬉戏,看电子书及上网等。

不能吃零食,包括口香糖、刺激性或有异味食物,违返以上一项者,罚款元。

8、工作期间不得与熟人长时间谈天,无特别缘由不得带孩子上班。

9、经理和店长负责考勤制度的监视执行,监管不到者罚款元。

三、效劳制度1、实行站立效劳。

热忱对待每一位顾客,急躁答复顾客的询问,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违返者每次罚款50元,并责令其向顾客赔礼赔礼。

2、实行首问负责制。

顾客进入店内方可询问,员工间不得因绩效相互争抢顾客,首先询问的员工负责该顾客当天的询问、销售等环节,其他员工如与其争抢并开销售单的,罚该销售单绩效的2倍,该绩效归首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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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药店管理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连锁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招聘录用第1条药店员工的招聘工作主由人事部负责,各大区经理,药店店长协助。

第2条应聘者面试时,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第3条应聘者由人事部负责面试,外区可由大区经理或店长负责面试。

面试人员根据面谈结果填写《面试评估表》给出录用意见。

第4条通过面试的人员,由人事部办好相关入职手续后入职门店。

第二章员工培训第5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店面代教和在职培训。

所有培训过后,公司设有相应考核,考核结果低于60分者需重新考核。

连续俩次考核不通过扣除该员工当月绩效工资,如是试用期员工公司可以终止试用。

岗前培训新入职员需进行为期1天的岗前入职培训,了解公司历史、企业文化、组织架构、员工发展通道、考勤管理、薪酬福利、行为规范等。

店面代教新员工下店后,店长需为其指定一位代教员(建议店长本人),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代教周期为一到两个月,根据公司《店面代教流程》对新员工进行培训考核。

新员工须通过代教培训考核方能转正,大区经理、运营部到店可随时抽查。

在职培训公司每个月至少策划一次员工的在职培训,增加员工认同感及凝聚力,具体内容由人事部和运营部根据当月情况确定。

如涉及产品专业知识应当有相应的试卷考核。

第三章试用期管理规定第6条员工自培训之日起开始试用,试用期根据个人能力为1~3个月,试用期员工可计个人业绩。

第7条店长对试用期员工严格按照录用条件,定期进行评估,针对评估不合格者,公司有权终止其试用期。

第8条员工一旦在试用期或以后被证明其在入职时提供了不实的个人信息,公司有权与其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9条员工在试用期间必须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制度的,公司有权终止试用期。

第四章转正管理规定第10条员工转正需由本人填写《转正申请表》,经店长、大区负责人、公司总部审批后方可转正。

第11条试用期转正的基本条件:A 、符合岗位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B、认同公司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人品、态度符合要求.试用期没有重大过失。

C、通过相关人员审批。

第12条转正审批通过后,人事部通知店长或大区,由店长或大区负责人在3个工作日内安排与该员工进行转正面谈,如是店长由大区负责人或总部负责转正面谈,然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第五章人员异动管理规定第13条岗位晋升公司在出现职位空缺的时,工作勤奋、表现出色、能力出众的内部员工获得优先的晋升和发展机会。

晋升通道:店员店助(储备店长)店长大区店员药师执业药师(需考取相关证件)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须先填写《员工晋级申请表》,由店长、大区负责人、总部签字后,方可生效。

薪资随职级而变化,员工在新的岗位上有2到3个月的考核期。

所有参与晋升并通过公司考核的员工,如因公司内部需要,由公司统一调配工作地点,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接受公司安排,可书面申请调整方案,经总部同意后执行。

如无法达成共识,则另行商议解决办法。

第14条岗位调动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根据公司及员工自身的情况,可对在职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如被调员工不接受公司的调动安排,多次沟通无法达成共识的,公司可与被调动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由被调动员工或被调动员工原负责人填写《员工异动申请表》。

被调动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须在一周内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然后前往新职位报到。

第六章离职管理规定第15条员工辞职所有员工离职均须提前提交《离职申请表》(试用期员工须提前三天申请,正式员工须提前一个月申请),经审批后方可生效。

约定离职当日,由离职人员的直接上级安排离职员工与相关人员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完毕后直接上级在《离职交接表》签字确认,方视为离职手续已办理完毕,直接负责人须承担员工离职后的所有遗留问题。

所有员工均须办完离职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没有交接自动离职的员工,公司暂不发工资。

所有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日为离职次月8日。

第七章考勤管理规定第16条店铺为两班工作制,提前10分钟到岗(考勤时间)进行工作交接(且A、B两班在30分钟内必须完成全部工作交接,并在交接本上签字确认)。

第17条店长为保证销售,力求销售最大化为目标,店长可根据销售情况和人员情况调整班次或安排俩头班。

第18条如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班次,须店长批准;店长连休三天以上须由大区、运营批准。

第19条各药店须在每月月底提交下月的班表到运营部。

第20条若发现店员工未按班表时间上班,并未与同事换班。

予以该员工旷工一天处理。

店铺负责人附连带责任,予以罚款100元/次处理。

第21条迟到、早退员工上班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按1分钟开始计算),记为迟到;下班时间未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开的(按1分钟开始计算),记为早退。

迟到、早退处罚:A 、迟到、早退≤30分钟者,乐捐1元/分钟;B 、30分钟<迟到/早退≤60分钟者,按旷工天处理;C 、迟到/早退>60分钟者,按旷工1天处理。

第22条旷工凡属于以下情况,均记作旷工:A 、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以后到岗或提前一小时以上离岗;B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C 、未经批准私自外出的;D 、未经批准出差及出差擅自延长出差时间的。

旷工处罚:A 旷工天(含)以内,处罚相当于1天工资的金额。

B 旷工全天,处罚相当于3天工资的金额。

C连续旷工3天,或全月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10天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可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D当月有旷工记录的,将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E 全年有旷工记录的,取消年度优秀员工评选资格。

第23条考勤统计考勤统计日期为上月1日至31日全月考勤数据。

各店长于每月1号前(遇节假日顺延)将员工上月出勤情况况统计完毕,制作员工考勤统计月报表提交至运营部负责人处;运营部负责人对各店铺提交的考勤汇总表审核后核算工资,于每月3号前完成薪资的核算提交至人事部,经审批后于8号发放。

第24条休假规定带薪假期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事假所有员工请假,均须提前一天提出请假申请,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休假。

如需要续假,应在假期结束前,提前向店铺负责人申请,回店铺上班后再补办续假手续。

休假期间,扣除当月休假期间的所有月固定工资。

病假员工因生病不能正常出勤,记作病假。

所有员工请病假需提前1天提出病假申请(如突发性疾病无法提前申请的,须在病愈后补办请假手续),经相关人员批准后方可生效。

病愈后,须补交就诊医疗机构开具的医生证明至店铺负责人。

如不能提交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事假、病假审批权限员工请假,由店长审批;如遇周六、周日,由店长、大区负责人审核。

店长请假需由大区、总部审批;休假相关规定为了保证店铺的正常运作,所有员工在提交请假申请时,店长须调整店面排班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25条换班换班须提前一天填写换班申请,注明换班日期,代班人,申请换班人,经店长或大区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方可换班。

每月换班不得超过三次。

若发现员工私自换班,超限换班,员工处以20元/次的罚款,店铺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处以40元/次的罚款。

若发现店长私自换班,超限换班,店长处以50元/次的罚款,大区负责人管理责任处以80元/次的罚款。

第26条加班和补休店员完成日常工作以外的工作任务或应付紧急情况,可安排加班。

店员无特殊原因而未能完成本职工作或因个人原因而造成超时工作,不能视为加班。

26..3各门店安排加班,须提前向大区经理填报“加班申报表”,经大区经理审批同意后方能生效,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除外。

加班可安排补休或计发加班工资,店员补休原则上由店长统一安排,各门店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安排员工补休。

第27条日常考勤规定每个店铺必须制作自己的考勤记录表,店长必须如实反映员工的考勤情况(考勤应包括离职人员、店面见习人员)第八章员工投诉第28条投诉内容如员工发现各级员工有违反公司各项规定的行为的现象,可以及时投诉;如员工认为个人的利益受到不应有的侵犯,以及在工作中有无法解决的障碍,可以及时向直接负责人或人事部投诉请求帮助,禁止在店面大吵大闹。

第九章员工合理化建议第29条建议内容公司鼓励店铺所有员工对公司的发展、业务和管理等方面有很好的改善想法和方案,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如员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措施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及时提出自己的建议。

针对本店铺的建议,员工可向店长或大区负责人反馈。

29.4针对公司的建议,员工可想人力资源部反馈。

公司对有价值的建议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章附则第30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起草,由相关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31条员工入职,人事部应当告告知员工并打印纸质版给员工一份,员工阅读后须签字确认。

第33条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有需要修订的条款,经相关领导讨论并批准后,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修改。

第34条本制度未提及事宜,按店铺相关制度及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35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属公司人力资源部,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人力资源部咨询。

第36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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