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评比细则(定稿)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引言概述:国家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的一种奖励和鼓励,旨在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应当严格执行,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评选对象1.1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主要为在校本科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和自主招生本科生。
1.2 研究生:研究生也可以参与国家奖学金评选,但需符合相应的评选条件和标准。
1.3 博士生:博士生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满足一定的学业成绩和科研水平。
二、评选标准2.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标准,包括平均学分绩点、专业排名等。
2.2 学术科研能力:对于研究生和博士生,学术科研能力也是评选的重要标准,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2.3 综合素质:除了学业成绩和学术科研能力外,综合素质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考量因素,包括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
三、评选程序3.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奖学金评选申请,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材料。
3.2 学校初审:学校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继续参与评选。
3.3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会邀请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名单。
四、奖学金发放4.1 发放时间:国家奖学金通常在学年末或学期末进行发放,以资助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4.2 发放方式:奖学金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发放,方便学生使用。
4.3 使用范围: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情况合理使用奖学金,包括学习用品、生活费用等。
五、监督管理5.1 定期检查:学校和教育部门会定期对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5.2 纠错机制:学生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学校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 建立档案:学校会建立获奖学生的档案,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等信息,以便今后参考。
总结: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激励学生、提高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高校和教育部门能够严格执行细则,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科学。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奖励在学术、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大学生而设立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本次评选对象为全国各高校在校本科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对象在过去一学年内的学习成绩排名在全校同年级前10%的学生,或者综合评价得分在全校同年级前10%的学生。
2. 科研创新能力:评选对象在过去一学年内积极参预科研项目或者创新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得专利等。
3. 综合素质突出:评选对象在过去一学年内积极参预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综合素质培养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名单。
2. 材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候选名单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评审打分:评选委员会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名单进行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确定获奖名单。
4.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接受学生的申诉。
5. 奖学金发放:评选结果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后,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由国家教育部、高校领导、专家学者等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监督。
六、奖励办法1. 国家特等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1%的获奖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
2. 国家一等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2%的获奖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
3. 国家二等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3%的获奖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30,000元。
4. 国家三等奖学金:每年评选不超过5%的获奖学生,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
七、评选结果的公示和使用1.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校报等媒体上公示,同时通知获奖学生。
2. 获奖学生可在求职、升学等方面提供相关荣誉证明,提升个人竞争力。
八、奖学金管理1. 获奖学生需按照规定使用奖学金,如用于学费、住宿费、书籍购买等与学习相关的支出。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荣誉,旨在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层次的在校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业成绩应达到一定要求,包括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等。
2. 科研成果: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如发表的论文、参预的科研项目等。
3. 社会服务: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如志愿活动、社团组织等。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材料审核:候选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论文发表证明、社会服务证明等。
评选委员会将对材料进行审核。
3. 专家评审:评选委员会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评估候选人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4.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情况,综合评定候选人的综合素质。
5.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进行公示,并设立申诉渠道,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开和透明。
6.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并颁发国家奖学金。
五、奖励和管理1. 奖励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由财政部门确定,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评选结果进行分级奖励。
2. 奖励名额:每一个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确保公平分配。
3. 奖励方式:国家奖学金将以奖学金的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用于资助其继续学业和科研工作。
4. 管理和监督:学校应建立健全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获奖学生的培养和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六、评选结果的意义1. 荣誉表彰:国家奖学金是对学生优秀表现的肯定和鼓励,是学生学习和科研的动力。
2. 就业竞争力:获得国家奖学金将增加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就业和升学的机会。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习上取得突出成绩而设立的奖励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明确了评选的标准、流程和要求。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习上取得的成绩是评选的重要依据。
评选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学科成绩、科研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 学术研究能力:评选将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等。
3. 综合素质:评选还将综合考虑学生的思想品德、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综合素质,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三、评选流程1. 提交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2. 学校初审:学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学校评审: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教师、专家等组成,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
4. 推荐材料上报:学校将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给上级教育部门。
5. 教育部门评审:教育部门将对学校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和评审,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性。
6. 终审公示:教育部门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7. 颁发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学金的颁发。
四、申请要求1. 学生必须具备中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学生必须具备优秀的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具有较高的学术潜力和创新能力。
3. 学生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积极参预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4. 学生必须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五、奖学金金额及数量国家奖学金的金额和数量根据学校规模和财力情况而定,普通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不同档次。
奖学金金额将直接发放给获奖学生,用于鼓励他们在学习上的进一步努力。
六、评选结果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将在指定的校内和校外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习成绩优异、品德良好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在册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学业成绩包括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成绩等。
2. 科研成果:对于研究生来说,科研成果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参考指标。
科研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科研项目等。
3. 学术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如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也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考虑因素之一。
4. 品德表现:学生的品德表现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四、评选程序1. 学校内评选:各高校根据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委员会,负责学校内的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 材料审核: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后,评选委员会进行材料审核,核实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和品德表现等情况。
3. 综合评定:评选委员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活动参与和品德表现等综合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
4. 公示和申诉:评选结果公示一周后,学生可以提出申诉。
评选委员会将对申诉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作出答复。
5. 最终评选:评选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向教育部报送。
五、奖学金金额国家奖学金的金额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评选结果而定。
一般来说,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金额从高到低递减。
六、奖学金使用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按照学校制定的规定使用奖学金,如缴纳学费、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活动等。
七、监督与评估教育部将对各高校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估,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八、其他规定1. 评选结果一经公示,不得更改。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我国教育部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业、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大学生。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教育部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以明确评选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二、评选对象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籍学生,包括本科一年级至本科四年级的学生。
评选范围覆盖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的高校。
三、评选标准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三个方面。
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评选时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学年排名、课程难度等因素。
成绩排名越高、学分绩点越高的学生将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奖学金。
2. 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指标。
评选时将考虑学生是否参预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获得科研成果和奖项等情况。
具备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学生将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奖学金。
3. 社会服务:社会服务是评选国家奖学金的第三个方面。
评选时将考虑学生是否积极参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团活动等,以及在社会服务中所展现的能力和贡献。
具备较高的社会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的学生将有更大的机会获得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国家奖学金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初审、复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1. 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如成绩单、科研成果证明、社会服务记录等。
申请表和材料需经学生本人和导员签字确认后,提交至学校相关部门。
2. 初审:学校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核实学生的申请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
初审合格的学生将进入下一轮复审。
3. 复审: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复审,综合考虑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
复审合格的学生将成为候选人,进入下一轮公示环节。
4. 公示:学校将在指定的时间内公示候选人名单,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在学术、科技、文化、艺术和体育等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学生而设立的荣誉称号和奖励。
为了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了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科生: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 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标准1. 学术成绩:学生在学业方面的表现,包括学科成绩、学业竞赛成绩等。
2. 科研创新: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和表现,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等。
3. 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方面的活动和表现,包括社会实践项目、社会工作等。
4. 综合素质:学生在综合素质方面的表现,包括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创新能力等。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按照评选标准,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候选人。
2. 评审阶段:由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名单。
3. 公示阶段:公示获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4. 颁奖仪式:举行隆重的颁奖仪式,表彰获奖学生。
五、评选结果1. 一等奖:奖励学术成绩突出、科研创新成果显著、社会实践广泛且突出、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
2. 二等奖:奖励学术成绩优秀、科研创新成果显著、社会实践突出且广泛、综合素质良好的学生。
3. 三等奖:奖励学术成绩良好、科研创新成果突出、社会实践较为突出、综合素质较好的学生。
六、评选机构1. 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术界、科研界、教育界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2.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负责学校内的评审工作。
七、评选结果的使用1. 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和荣誉称号。
2. 获奖学生将在学校内享受一定的政策优惠,如学费减免、住宿补贴等。
3. 获奖学生的荣誉将被学校和相关媒体广泛宣传,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八、监督机制1. 监督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社会监督: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奖励在学术、科技、文化、艺术等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学生而设立的。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对象1. 本次评选对象为在国内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 评选对象须具备良好品德、优秀学业成绩和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评选条件1. 学业成绩优秀:评选对象的学业成绩应在所在院校同年级学生中名列前茅。
2.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评选对象应在科研创新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如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3. 品德优良:评选对象应具备良好的品德和道德修养,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按照一定比例提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名名额不超过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总人数的10%。
2. 评审阶段:a) 学校评审:学校设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提名名单进行评审,筛选出候选人名单。
b) 省级评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审,对学校评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和评定。
c) 国家级评审:由国家教育部组织评审,对省级评审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终审。
3. 公示和颁奖: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国家教育部进行公示,并在学校举行颁奖仪式,授予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五、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优秀:根据学校提供的成绩单和学生档案,按照综合学业成绩进行评定。
2. 科研创新能力突出: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论文发表情况、专利申请等进行评定。
3. 品德优良:根据学生的道德品质、社会公益活动参与情况、学术诚信等进行评定。
六、评选结果公示与申诉1.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内部公示,并在学校官方网站上公布,公示期为7天。
2. 申诉程序:评选结果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评选对象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学校将组织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进行核实和处理。
七、奖励和管理1. 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将获得一定金额的奖学金,并颁发国家奖学金证书。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国家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业上取得卓越成绩,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而设立的奖学金。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细则,明确评选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优异:学生在学校的各项学科成绩排名在前10%之内。
2. 学术研究能力:学生在学术研究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发表论文、参预科研项目等。
3. 学术竞赛成绩:学生在学术竞赛中获得奖项,如国家级、省级学术竞赛等。
4. 社会实践能力: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表现出色,如参预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项目等。
三、评选程序1. 学校初评: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学术研究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进行初步评选,确定候选人名单。
2. 学校推荐:学校将候选人名单推荐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审核,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规范。
4. 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评审: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对审核通过的候选人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5. 奖学金发放:获奖学生将获得国家奖学金,并按照规定的金额进行发放。
四、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五、奖学金使用要求获奖学生需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如购买学习用品、参加学术研讨会、参预国际交流等。
六、评选工作监督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七、附则1. 本细则适合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 对于评选工作中浮现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国家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所有。
以上是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
通过明确的评选标准和程序,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评选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学校公告栏等途径进行公示,确保评选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获奖学生需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奖学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将对评选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国家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在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卓越成就,提供资助和荣誉的奖励制度。
为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制定本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1. 评选范围:本次评选适用于全国各高等学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
2. 评选条件: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a. 品德优良,遵守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行为;b. 学业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前10%以内;c. 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突出,取得显著成果;d. 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评选程序1. 申请阶段:a. 学生填写申请表格,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学习成绩、科研和社会实践成果等相关材料;b. 学生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学校的奖学金评选办公室。
2. 学校初审:a. 学校奖学金评选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真实有效;b.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候选人。
3. 候选人公示:a. 学校在校园内公示候选人名单,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意见;b.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和处理。
4. 最终评选:a.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团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和答辩,并进行综合评定;b. 根据评审结果,学校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5. 结果公示和奖励发放:a. 学校在校园内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同时将结果报送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b. 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团对评选结果进行复核,最终确定获奖名单;c. 国家奖学金颁发仪式将在相关学校举行,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给获奖学生。
四、奖励标准1. 国家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奖励金额和荣誉证书将根据获奖等级进行发放。
2. 一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1万元,颁发一等奖荣誉证书;3. 二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5千元,颁发二等奖荣誉证书;4. 三等奖:奖励金额为每人人民币3千元,颁发三等奖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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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二临床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为落实国家及郑州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文件精神,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在《郑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暂行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郑州大学的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
5.在第一学年必须修完所有理论课程,且所修课程全部考试合格。
凡有考试成绩不及格(或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以及必修课在75分以下者,不参与评比。
二、参选资格
1.硕士研究生在校二年级、三年级参评;
2.博士研究生在校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参评;
3.每年根据郑州大学文件时间要求进行评选;
4.在校期间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不再参评。
三、量化考核条件. (90分)
1、科研测评(70分)
(1)论文(40分):以第一作者身份或以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以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名义发表论文者计分,SCI论文(论著)每篇计20分,中华系列核心期刊论文(论著)计每篇10分,其他中文核心期刊论文(论著)计每篇8分,(以郑州大学校定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其它统计源期刊论文每篇5分,国内、国际会议论文不计入统计。
所有论文论著要求评审时见刊(文章质量及格式要求同职称晋升有关规定)参与论著编写,主编10分、副主编5分、编委2分。
(2)科研项目(10分):获批科研项目参照一下标准
排名一二三四五六七
校市厅 6 5 4 3 2 1 1
省级8 7 6 5 4 3 2
国家级10 9 8 7 6 5 4
(以上项目均以课题批件为准)。
(3)资格考试(15分):在校期间通过英语六级考试、计算机三级考试、
GRE(1400分)、托福(600分)、雅思(6.5分)、取得执业医师证者加2分;有国家专利或有国外联合培养经历者(不少于3个月)加5分。
(累加不超过15分)
(4)参加学术会议或继续教育学习班(5分):I类学分继续教育会议 2.5分、II类学分继续教育会议1.5分。
(提供学分证书或会议邀请函,评定当年最多认定2次)
2、素质测评加分计算标准如下(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20分):
(1)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理论学习及各类文体活动,每次1分。
(3分);
(2)科普文章、通讯材料(>300字),每篇1分。
(3分):
(3)先进奖励(10分):
等次一二三
院级4分3分2分
校级6分4分3分
省级8分6分4分
注:先进奖励没有等次的,统一按照三等奖加分。
(4)参加学术讲座(2分)参加校内各种学术讲座凭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一次加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5)任职情况(2分):担任正职2分,班委1分。
四、评审小组会议投票结果(10分)。
五、实施办法
(一)学生自评,根据量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填写测评表;
(二)院系审核,由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核确定差额选举名单。
差额选举产生办法:名额由本年度我院分配指标数×1.5。
(三)差额选举名单交由领导小组讨论,最终确定上报名单;
(四)学院审批和公示: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研究生的综合成绩和有关情况等,全面考核,确定基本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示5天;
(五)上报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六、申诉:公示期间研究生对奖学金评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将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七、本细则由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大第二临床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