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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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一、背景介绍随着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教辅读物在学生学习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教辅读物的质量和管理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本文将就教辅读物的选用、审查、使用和评估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教辅读物的选用1. 教辅读物的种类和范围根据不同学科、年级和教学内容的要求,学校和教师应选择适当的教辅读物。

教辅读物的种类应包括课本补充材料、习题集、参考书、辅导教材等,覆盖各个学科和年级。

2. 教辅读物的质量要求教辅读物应符合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教学大纲和标准,内容准确、权威、科学。

教辅读物的编写者应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背景,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

三、教辅读物的审查1. 审查机制的建立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辅读物审查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可以设立教辅读物审查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教育专家组成,负责审查教辅读物。

2. 审查内容和标准教辅读物的审查内容包括内容的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标准等。

审查标准应明确,包括教辅读物的内容是否与课程相符、是否有错误或偏颇观点等。

3. 审查程序教辅读物的审查程序应包括初审、复审和终审等环节。

初审由教辅读物审查委员会进行,复审和终审由学校领导或相关教师负责。

审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教辅读物编写者,并做出相应处理。

四、教辅读物的使用1. 教师的指导和推荐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需要,合理指导和推荐教辅读物。

教师应对教辅读物进行评估和筛选,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和适用性。

2. 学生的自主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和兴趣,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辅读物。

学校可以组织教辅读物展示和推广活动,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3. 教辅读物的合理使用教师和学生应合理使用教辅读物,不能过度依赖教辅读物,应以课本为主导,教辅读物为辅助。

教辅读物的使用应与教学内容相结合,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拓宽视野。

五、教辅读物的评估1. 教辅读物的效果评估学校和教师应对教辅读物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等方面的变化。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一、背景介绍教辅读物是指在学生学习过程中,辅助教材的一种教学资源,对于中小学生的学习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的发展,教辅读物的种类繁多,质量良莠不齐,给学生的学习带来了一定的困惑。

因此,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教辅读物的质量,确保其与教材相适应,有利于学生的学习。

2. 控制教辅读物的种类和数量,避免给学生造成过多的选择难点。

3. 加强对教辅读物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其内容科学、准确、生动,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

4. 加强对教辅读物的市场监管,防止低俗、暴力、迷信等不良内容的传播。

三、管理措施1. 设立专门的教辅读物管理机构,负责教辅读物的审核、评估和监管工作。

2. 制定教辅读物的审核标准,明确要求教辅读物必须与教材相适应,内容科学、准确、生动,符合教育教学的要求。

3. 对教辅读物进行分类管理,根据学段、学科、年级等因素进行分类,便于学生和教师的选择。

4. 加强对教辅读物的市场监管,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对于存在问题的教辅读物及时进行处理。

5. 加强对教辅读物的宣传和推广,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选择适合的教辅读物。

6. 定期组织教师和学生对教辅读物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管理效果评估1. 教辅读物的质量提高:通过对教辅读物的审核和评估,确保其与教材相适应,内容科学、准确、生动,能够有效匡助学生的学习。

2. 教辅读物的种类和数量控制:通过分类管理和市场监管,避免教辅读物种类过多,给学生造成过多的选择难点。

3. 教辅读物市场的规范化: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和宣传推广,防止低俗、暴力、迷信等不良内容的传播,保持教辅读物市场的健康发展。

4. 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提高:通过定期评估和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教辅读物的满意度。

五、总结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是保障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环节。

通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审核标准,分类管理,加强市场监管等措施,可以提高教辅读物的质量,控制种类和数量,规范市场,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标题: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引言概述:教辅读物在中小学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能够辅助教师教学、帮助学生学习。

然而,教辅读物的管理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管理不当可能会对教学质量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中小学应该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一、建立教辅读物管理制度1.1 制定教辅读物管理规定:学校应该制定明确的教辅读物管理规定,包括教辅读物的采购、使用、管理和清理等方面的规定。

1.2 设立教辅读物管理岗位:学校可以设立专门的教辅读物管理岗位,负责教辅读物的采购、管理和监督。

1.3 建立教辅读物管理档案: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教辅读物管理档案,记录每本教辅读物的来源、使用情况和清理情况等信息。

二、规范教辅读物的采购和使用2.1 选择正规渠道采购:学校应该选择正规的渠道采购教辅读物,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和内容符合教学要求。

2.2 定期审核教辅读物:学校应该定期审核教辅读物的内容,确保教辅读物与教学内容相符,避免出现错误或不当内容。

2.3 合理使用教辅读物: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选择和使用教辅读物,避免过度依赖或滥用。

三、加强教辅读物的管理和监督3.1 建立教辅读物管理台账:学校应该建立教辅读物管理台账,清楚记录每本教辅读物的数量、使用情况和存放位置等信息。

3.2 定期检查教辅读物:学校应该定期对教辅读物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和安全。

3.3 加强家长监督:学校可以通过家长会等途径加强家长对教辅读物的监督,共同维护教辅读物管理的规范和秩序。

四、提倡多元化的教辅读物选择4.1 鼓励教师自主选择:学校应该鼓励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特点和学生的需求,自主选择适合的教辅读物,提倡多元化的选择。

4.2 推广优质教辅读物:学校可以推广优质的教辅读物,帮助教师和学生更好地选择适合的教辅读物,提高教学效果。

4.3 鼓励学生参与选择:学校可以鼓励学生参与教辅读物的选择过程,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判断力。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一、背景介绍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是指对中小学教辅读物的选择、审查、采购、使用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指导,以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内容的准确性和适宜性,保障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质量。

二、选择和审查教辅读物1. 教辅读物的选择原则(1)符合教育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要求;(2)内容科学、准确、权威,符合学生认知发展规律;(3)语言简洁明了,易于理解;(4)版面设计美观、整洁,配图合理;(5)教辅读物的作者或者编写团队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

2. 教辅读物的审查流程(1)成立教辅读物审查委员会,由学校教育专家、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2)委员会对教辅读物的内容、语言、版面设计等进行评审;(3)评审结果包括通过、修改和不通过三种,不通过的教辅读物不能用于教学;(4)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三、采购和管理教辅读物1. 教辅读物的采购(1)根据学校实际需求和教师的意见,制定教辅读物采购计划;(2)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或者采购平台等方式选择供应商;(3)采购过程应公开、公平、透明,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2. 教辅读物的管理(1)建立教辅读物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流程;(2)教辅读物应有统一的编号和标识,方便管理和使用;(3)建立教辅读物的借阅制度,确保教师和学生按规定使用;(4)定期检查教辅读物的存放、使用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5)建立教辅读物的损坏和遗失登记制度,责任明确。

四、教辅读物的使用指导1. 教师的使用指导(1)教师应熟悉教辅读物的内容和使用方法,合理选用教辅读物辅助教学;(2)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进度,合理安排教辅读物的使用;(3)教师应引导学生正确使用教辅读物,避免依赖和滥用。

2. 学生的使用指导(1)学生应按照教师的指导合理使用教辅读物,提高学习效果;(2)学生应保护教辅读物,不随意涂写、撕毁或者弄丢;(3)学生应遵守教辅读物的借阅规定,按时归还。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

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一、背景介绍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是指对中小学生使用的教辅读物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其质量和合规性,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全面发展。

教辅读物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重要辅助工具,对于提高学习效果和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对教辅读物的管理十分必要。

二、管理目标1. 提高教辅读物的质量:确保教辅读物内容准确、权威,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

2. 保证教辅读物的合规性:教辅读物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规定,不得存在违规内容。

3. 促进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全面发展:教辅读物应针对学生的学习特点和需求,提供有效的学习辅助。

三、管理措施1. 教辅读物的审查和筛选- 建立教辅读物审查机制,确保教辅读物的质量和合规性。

- 设立专门的教辅读物审查小组,由教育专家、教师和家长组成,进行审查和筛选。

- 审查内容包括教辅读物的内容是否准确、权威,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是否存在违规内容等。

- 对通过审查的教辅读物进行备案登记,并向学校、教师和家长公示。

2. 教辅读物的采购和发放-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教辅读物采购制度,确保采购的教辅读物符合质量和合规要求。

- 采购教辅读物时,应与正规出版社合作,选择正版图书,避免购买盗版教辅读物。

- 学校应制定发放教辅读物的规定,确保教辅读物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 教辅读物的使用指导- 学校和教师应对教辅读物进行使用指导,确保学生正确使用教辅读物,提高学习效果。

- 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能力,合理引导学生选择适合的教辅读物。

- 学校和教师应定期组织教辅读物的使用培训,提高教师对教辅读物的使用水平。

4. 教辅读物的评估和反馈- 学校应定期对教辅读物进行评估,了解教辅读物的使用效果和问题。

- 学校和教师应鼓励学生和家长提供对教辅读物的反馈意见,及时改进和调整教辅读物的使用。

四、管理效果评估1. 教辅读物的质量评估:通过对教辅读物的审查和评估,确保教辅读物的内容准确、权威。

中小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小学教辅资料的管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原则1. 尊重学生自愿原则: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必须尊重学生和家长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征订。

2. 公开透明原则:教辅资料的征订、使用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 质量优先原则:征订的教辅资料应注重内容质量,符合教育教学要求,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4. 节约原则:合理使用教辅资料,避免浪费,降低学生和家长经济负担。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教务处负责制定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教辅资料征订、使用、回收等工作。

2. 学校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负责监督教辅资料选用、征订、使用等情况,确保制度执行。

3. 各年级组、教研组负责组织教师讨论、推荐教辅资料,并监督教师遵守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4. 家长委员会负责监督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和家长权益。

四、教辅资料征订1. 教辅资料征订应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选用目录内教辅资料。

2. 教辅资料选用工作委员会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每科选择1套供学生和家长推荐。

3. 学生和家长可根据推荐意见,自愿选择购买教辅资料。

4. 学校不得强制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

五、教辅资料使用1. 教师应根据教育教学需要,合理使用教辅资料,不得滥用或依赖教辅资料。

2. 教师不得以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唯一依据。

3. 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4. 教师不得将教辅资料作为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唯一标准。

六、教辅资料回收1. 教辅资料使用完毕后,学生应将资料交还学校。

2. 学校应做好教辅资料回收、整理、保管工作。

七、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教辅资料管理制度的教师,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责任。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

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一、背景介绍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的效果。

教辅读物作为学生学习的重要辅助资料,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因此,对中小学规范教辅读物的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标1. 提供规范的教辅读物资源,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

2. 管理教辅读物的质量,确保教辅读物的内容准确、权威。

3. 加强对教辅读物的监管,防止低俗、不良内容的流入。

4. 促进教辅读物与课程的有机结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三、管理措施1. 制定教辅读物的选用标准(1)内容准确、权威:教辅读物的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确保学生能够获取正确的知识。

(2)适应性强:教辅读物应根据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学习特点,提供相应的教学辅助材料。

(3)易读性好:教辅读物应语言简练、通俗易懂,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

(4)教学实用性:教辅读物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指导性,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问题。

2. 建立教辅读物的审查制度(1)建立专门的教辅读物审查机构,由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对教辅读物的内容进行审查。

(2)审查内容包括教辅读物的学科知识准确性、内容是否符合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是否存在低俗、不良内容等。

(3)对通过审查的教辅读物进行备案,确保其质量和合法性。

3. 加强对教辅读物的监管(1)建立教辅读物的销售渠道管理制度,要求销售渠道必须合法经营,不得销售低俗、不良内容的教辅读物。

(2)加强对教辅读物市场的监测,发现问题教辅读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加强对学校教辅读物的管理,确保学校内部教辅读物的质量和合法性。

4. 加强师生的教辅读物使用指导(1)教师在使用教辅读物时,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合理选用教辅读物,确保教学效果。

(2)教师要对教辅读物进行评估,及时反馈使用情况,为教辅读物的改进提供参考。

(3)学生在使用教辅读物时,要根据教师的指导合理使用,不得滥用教辅读物,确保学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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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

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七、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组织成立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下设学科组。

学科组负责按照教科书选用程序对进入本地区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初评排序,并提出初选意见,提交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审议后进行公告。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也可根据教学需要评议推荐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凡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应控制内容容量,避免增加学生负担。

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学科、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一个学科每个版本教科书配套同步练习册送评数少于3种的,该版本该学科不予评议。

提供学生免费使用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三)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要确保专业性和代表性。

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

(四)省级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结果报教育部备案,抄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

八、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

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中小学校或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二)各地市教材选用委员会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本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直接为各县(区)或学校推荐1套教辅材料供学生选用。

地市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内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

其他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征订或提供代购服务。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九、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主管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列入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价格监管。

(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

在每学期开学前,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十、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印制、发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教科书等作品编写出版同步练习册等教
辅材料,应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十一、中小学教辅材料监督管理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有关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使用和价格中的违规情况,由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并按各自的管理职责调查处理。

(一)对违反本办法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二)对违反本办法,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三)对违反本办法,擅自或变相提高进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定价标准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行政责任。

(四)违反本办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各地要建立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十三、本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2001年印发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出联〔2001〕8号)、《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新出联〔2001〕26号)同时废止。

此前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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