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

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
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闭卷)

适用年级、专业:2016级空中乘务订单班

低难度

一、单项选项题(每题1分,共10分)

1、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 ( )。

A、公司标志

B、登记标志

C、机型标志

D、适航标志

2、民用航空器标志一般分为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我国民用航空器国籍标志是:( )。

A、D

B、E

C、A

D、B

3、飞行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下列属于重大飞行事故的是:()。

A、死亡人数45人

B、重伤5人

C、死亡人数7人

D、重伤15人

4、我国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旅客损害的归责原则实行的是:()。

A、严格责任

B、过错责任

C、过错推定责任

D、公平责任

5、民用航空保险以强制保险为主,辅以自愿险。下列属于自愿险的是:()。

A、航空机身险

B、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

C、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D、机场责任险

6、我国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地面第三人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为()年。

A、1

B、2

C、3

D、4

7、通用航空是指除了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空运输以外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下列不属于通用航空的是:()。

A、海洋监测飞行活动

B、抢险救灾飞行活动

B、预警侦察飞行活动 D、旅游观光飞行活动

8、旅客运输责任期间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哪个时间不属于航空旅客运输责任期间:()。

A、去机场途中

B、上航空器过程中

C、下航空器过程中

D、在航空器上

9、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 )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A、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10、()是指一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指处在一个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在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

A、领陆

B、领水

C、领空

D、领海

二、多项选项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2个选项,多选不得分,少选得1分)

1、民用航空人员即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其中,空勤人员包括()。

A、驾驶员

B、领航员

C、飞行机械人员

D、乘务员

2、机场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划分,下列属于按照其使用性质划分的是:()。

A、军用机场

B、民用机场

C、军民合用机场

D、国际机场

3、合同可以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属于:

()。

A、实践合同

B、格式合同

C、双务合同

D、有偿合同

4、国际公约和国内民用航空法都规定了航空运输承运人的免责事由,下列属于免责事由的是:()。

A、不可抗力

B、损害由旅客自己故意造成

C、发生雷暴天气

D、发生台风

5、特殊空域分为()。

A、禁航区

B、限制区

C、危险区

D、防空识别区

6、空中交通管制的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A、防止航空器在空中相撞

B、防止机场区域内的航空器与地面障碍物相撞

C、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交通畅通,保证飞行安全和提高飞行效率

D、建立自己的防空识别区

7、国内机场是指我国国际机场以外的一切其他机场,包括()。

A、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航线机场

B、国内航空干线机场

C、国内航空支线机场

D、国内通用航空机场

8、我国确定()必须国有或国有控股。

A、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B、春秋航空有限公司

C、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D、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航空器机身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A、因战争、敌对行业或武装冲突,投保航空器被劫持或被第三者破坏

B、航空器不符合适航条件飞行

C、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D、航空器任何部件的自然磨损、制造及机械本身缺陷造成的损失

10、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包括()。

A、航空旅客运输法定责任险

B、航空货物运输法定责任险

C、航空邮件运输法定责任险

D、航空器第三人责任险

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我国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标志是CHINA。()

2、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5000元。()

3、旅客未能出示客票、客票不符合规定或者客票遗失,直接影响运输合同的存在或者有效。()

4、一个国家在国际航班方面第一个抵达地点和最后一个始发地点的国际机场又被称为门户机场。()

5、由于每一国家享有的领空主权是“完全的”和“排他的”,因而一国领空主权可以向外层空间无限延伸。()

6、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该由中方控股,一家外商(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

7、干租是外国民用航空器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承运人租赁外国民用航空承运人带机组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旅客、货物、邮件航空运输的活动。()

8、航空器适航性是指航空器适合空中航行并能保证飞行安全应具备的最高飞行品质特性。()

9、空勤人员在执行飞行任务时,应当随身携带执照和体检合格证。()

10、经营投保的地面第三人责任险或取得的相应责任担保,应被专门指定优先支付对地面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责任赔偿;保险人支付给经营人的款项,在被造成损害的第三人的赔偿请求未满足前,可以支付给经营人的债权人。()

中难度:

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民航法

2、国际条约

3、芝加哥公约

4、C919项目

5、特殊空域

6、领空

五、简答题(每题5分,共30分)

1、民航法的特征。

2、民航法的渊源。

3、空域管理的原则

4、什么是防空识别区?

5、国际空中航行应遵守哪些规则?

6、空中交通管制责任制度的规定要点。

高难度

六、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写出五种航空自由(权利)的定义?并画出相关示意图?

2、试述作为一名民用航空公司的空中乘务服务人员,应该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七、案例(每题10分,共10分)

一对新疆的老夫妇到欧洲去看留学的儿子,回来的时候,航空公司把行李弄丢了。按照有关规定,特别是国际航空协定,只能进行限额赔偿。但办理索赔手续的时候,顾客才知道,如果当时他办了保价托运的话,就可以得到较高的赔付。这对夫妇问,你们为什么当时不告诉我呢?

航空公司说,机票上都写着呢!两位老同志看遍了整个机票,都没有找到这样的话语。最后,航空公司告诉他们,中文没写,但英文写了。两位老同志说,我是中国人又不懂英文,既然并非所有的中国人都懂英文,而你又没有用中英文两种语言同时告知,难道航空公司不应负责任吗?从告知义务看,仆人难道能用主人听不懂的语言来为主人服务吗?

1、老夫妇的观点正确吗?

2、在赔偿问题上适用什么法律?原因是什么?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 1、课程性质 为切实推行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出一批“高素质、技能型”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通过对现有的国内外食品行业状况的分析,食品相关工作岗位的调研,确定开设《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加工专业的必修课。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食品工业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凸显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不得不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的食品工业越来越需要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规范化的生产和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因此,食品标准与法规这门课程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前导课程是《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工艺学》等。后续课程《食品质量与管理》、教学实习等,衔接合理,共同构成课程体系的有机整体。在掌握部分必要的化学基础和食品安全概论性知识后,通过本课程和《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的学习掌握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的能力,并为后续的《食品质量与管理》提供具体内容支持。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1)掌握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基本概念,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相互依存关系,掌握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的地位与作用,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并学会制定食品标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和体系文件编制。(2)掌握食品法规的发展趋势以及制定的程序,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在食品生产中应用。(3)应具备以下能力:①运用标准化方法进行企业管理的能力;②运用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的能力; ③能够进行有关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技术培训,并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事件进行协调处理的能力。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第一部分概述 一、课程地位、性质和作用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是高职航空服务专业的A类必修课。是专业基础课程。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根据高等职业航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民航法律法规理论及实际应用的系统教授和实训,使学生系统掌握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知识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航空服务岗位从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一)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三)学会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理论并根据民航法律法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媒体的运用 1 、本课程文字教材有主教材《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主编崔祥建吴青成宏峰)全国空中乘务专业的规划教材。它全面、系统阐述国内、国际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它是本课程的基本教学依据,也是学生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2 、采用授课教师制作的PPT课件进行辅助课堂教学。 四、教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40 学时学分: 2 学分; 教学内容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五、教学方式 以课堂讲授、案例讨论为主要教学方式。 六、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占40%,期末成绩占60%。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上课纪律、讨论表现、作业等。 七、推荐参考教材、参考书目和收看节目: 1 、《航空法学》贺富永著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 2 、《民用航空法教程》邢爱芬主编中国民航出版社出版; 3 、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节目; 4 、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节目; 第二部分大纲本文 第一章导论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民航法的基本理论,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民航法的含义及其调整对象:民航法是指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航法的特征:独立性、综合性、国际性、平时性。 ◆民航法的渊源:民航法的形式渊源跟其他法的渊源比较有其自身的特点,它主要是由制定法或成文法组成的。第二章空中航行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应该了解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结合实际说明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不同的法律地位。 ◆运用辩证的观点,阐述领空主权原则与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的关系。 ◆联系实际,谈谈自己对航空自由或权利的看法。 ◆根据民用航空活动的特点,说明空域合理划分、空中交通管制和飞行管理的重大意义。 第三章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主要应该了解民航器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民用航空器的含义: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国籍与登记:民用航空器的国籍,是航空器与登记国(国籍国)相联系的法律“纽带”。民用航空器登记国据此对具有其国籍的航空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航空器予以保护和施行管理。 ◆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指权利登记机关应权利登记申请人的申请,对民用航空器权利人、权利性质及种类、权利取得时间、民用航空器国籍等有关事项,在专门权利登记薄中进行记载的一种法律制度。 ◆民用航空器的租凭:航空器租凭是指航空器出租人通过一项租凭合同,将航空器租与承租人,该航空器由承租人从制造人或者供应商那儿选定,在租凭期间出租人保持对该航空器的所有权,而承租人在一定的期间向出租人支付规定的租金,就可占有并使用该航空器。 ◆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航空器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适航主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航空器从设计、定型开始,到生产、使用直至停止使用的全过程施行监督,以保证航空器始终处于适航状态的科学管理过程。 ◆航空器搜寻援救:搜寻援救是指担负搜寻缓救民用航空器任务的组织,为了及时有效地避免或者减少遇到紧急情况的民用航空器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对遇到紧急情况的民用航空器及时进行的寻找和援助。 第四章民用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教学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重点应该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了解民航人员的含义及其法律责任。 ◆熟悉民航人员培训与资格管理制度。 ◆掌握机组与机长的职责与任务。 第五章民用机场与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民航法规试题修订稿

民航法规试题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M10航空法规144+162 1[P085] ICAO的中文名称是 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B)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D) 美国联邦航空局 2[P085] 第一部最完整、最重要的国际航空法法典是 A) 《芝加哥公约》 B) 《哈瓦那公约》 *C) 《巴黎公约》 D) 《泛美航空公约》 3[P085]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于 A) 1974年 B) 1945年 C) 1946年 *D) 1947年4[P08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中大部分是由( )负责编写*A) 空中航行委员会 B) 航空运输委员会 C) 法律委员会 D) 联合支援委员会

5[P086]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A) 大会 B) 理事会 C) 空中航行委员会 D) 秘书处 6[P08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的名称是 A) 空中规则 B) 航空器适航性 *C) 人员执照的颁发 D) 航空器的运行 7[P08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 A)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 B) 直属国务院的事业单位 C) 交通部的部署局 *D) 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 8[P090] 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了多少个民航安全监督管办公室 A) 32 *B) 33 C) 34 D) 35 9[P090] 制度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D) 国务院法制部门 10[P091] 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D) 空中交通管理局 11[P09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下列哪部规章 A) CCAR-145 *B) CCAR-147 C) CCAR-66 D) CCAR-121 12[P0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的发布单位是: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 13[P092]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的关于民用航空行政法规为中国民航法律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的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经济法规》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学时:70 适用专业:轨道交通运输(客运) 二、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程,应使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要求 课题一经济法基础理论 基本要求: 1、了解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地位与作用。 2、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经济法律责任等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 重点: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课题二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企业法的概念,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全民企业厂长职权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重点: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难点: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课题三公司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公司的立法及原则,以及公司的分立、解散和清算。 2、熟悉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 3、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4、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以及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合并的有关内容。 重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难点: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课题四外商投资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概况。 2、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并能明确加以区分,理解它们各自的特征。 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 课题五破产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国有企业破产的立法概况。 2、掌握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 3、熟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重点: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 课题六合同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立法概况。 2、熟悉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3、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的含义及其种类,合同的作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基本知识。 4、掌握合同运行的全过程,以及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 重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难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课题七工业产权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我国工业产权法的一般原理与基本制度。 2、掌握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与权利保护的有关内容。 重点: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 难点:权利保护。 课题八反不正当竞争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概况及意义。 2、掌握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课题九产品质量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产品质量立法概况。 2、掌握产品质量法的原则,我国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及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重点:产品质量法的原则,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民航法律法规体系简介 作者: 我国已初步形成了由1部法律(《民用航空法》)、27部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性文件以及115部现行有效规章组成的多层次的民航法规体系框架。 第一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发布。 第二层次: 行政法规 国务院通过由总理以国务院令发布或授权中国民航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行政法规。如:《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 第三层次: 民航规章 CCAR-China Civil Aviation Regulations 即中国民航规章的缩写,也是指中国民航规章体系。 目前,中国民航管理的航空公司和其他航空企业全部按照CCAR的要求来建立和健全各自的管理体系。CCAR共有上百部,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各公司选用不同的内容进行规范和管理。民航局局长以民航局令发布的各类民用航空规章。如:CCAR121部、CCAR145部等 现行规章及规章性文件分类目录 1、行政规则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CCAR-12LR-R1)《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CCAR-183)2、航空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R3) 3、航空人员 《民用航空器驾驶员、飞行教员和地面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1)《民用航空飞行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5)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 《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9) 4、空中交通管理

卫生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卫生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 卫生法律法规 【适用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 1.前言 1.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学习和识读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课程。其功能是使学生了解国家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课程是以医疗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和法律问题为对象进行分析和解决的一门实用性法律知识普及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素质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从事护理工作打下必要的基础。 1. 2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以护理、助产专业相关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为依据确定课程目标,设计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线索构建任务引领型课程。课程结构以就业岗位对就业人员法律知识的需求取向,以法律法规为线索,以“必需、够用,兼顾发展”为原则,通过案例分析、法条解读、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等活动,构建完整严谨的思维模式,形成相应的职业能力。每个单元的学习都以实际案例为载体,设计教学活动。课程内容涉及国家卫生领域法律法规。教学活动设计紧紧围绕了解护理、助产专业可能遇见的法律问题为主线,重点突出法律知识运用的培养,同时融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知识与技能要求。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具有较为全面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思维素质。教学效果重点评价学生法律运用的能力。 本课程建议总课时为32学时。 2.课程目标 为了使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系统的掌握医学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根据我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及课程设置情况,本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多媒体教学和讨论式教学。课堂讲授要用通俗准确的语言,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阐述各章内容,做到条理清楚,既要深入细致,又要重点突出,讲清重点或难点,力求使学生弄清基本概念,熟练掌握基本内容。 教学内容方面:重点讲授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对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作详细讲解。以法律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医疗行为过程当中当事双方之间的法律问题,并未其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和一些具体的使用知识。 能力方面:作为护理学(三年制)专业的学科必修课,应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一般理论和知识及基本方法,培养出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使学生具有能辨证的分析医护活动中的法律现象和初步处理医护的法律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保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增进护患良好关系的目的。 综合素质方面:一方面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进一步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意义和作用,从而使这些未来的医

民航法试题及答案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期末测试题 (本卷三大题共6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请把答案写到答题卡上) 班级: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题正确答案只有一项,每题1分,共35分) 1.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 A. 公司标志 B. 登记标志 C.机型标志 D. 适航标志 2. 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 ______ 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 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A. 6个月 B.8 个月 C.10 个月 D.12 个月 3. 民用航空器的融资租赁,是指 ______ 照________ 对_______ 口民用航空器的选择,购得民用航空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定期交纳租金:() A. 承租人、出租人、供货方 B. 出租人、承租人、供货方 C.承租人、供货方、出租人 D.出租人、供货方、承租人 4. 以下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义务中属于出租人义务的是:() A. 维修航空器 B.支付租金 C.通知有关事项 D.返还航空器 5. 以下各组中只有两个不属于航空器的有:() A. 气球、气垫船、滑翔机、直升机、飞机 B. 飞艇、气垫车、直升机、飞机、人造卫星 C. 人造卫星、宇宙飞船、空间站、航天飞机 D. 滑翔机、直升机、飞机、火箭、导弹 6. 民用航空器的持续适航管理是指航空器满足初始适航管理要求,取得 __________ 并投入营运后,为保持基本安全标准所进行的管理:() A. 生产许可证 B. 适航证 C. 型号合格证 D. 经营许可证 7. 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 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适用原则是:() A.公平责任 B. 无过错责任 C.过错推定责任 D.过错责任 8. 根据民航法规定,如果航空器对地面或水面第三人造成了损害,受害人应该在 自造成损害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 内,向航空器经营人提出索赔要求:()

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适用专业:酒店管理授课单位:管理系 学时:64 编写执笔人:常向鹏 学分:4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的性质 本课程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的专业必修课。也是目前职业资格考试(导游从业资格考试)的主要课程。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其应变能力。 前导课程:《旅游业导论》、《旅游地理》、《导游基础知识》 同步或后续课程包括:《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行社计调实务》、《顶岗实习》。 二、课程设计思路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开发和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课程设计以完成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工作任务为导向,将岗位的与旅游政策相关的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根据工作项目对能力和知识的要求确定教学项目,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项目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单行法规中知识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 课程学习改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生学习和操作为中心,学生的操作改以往以练习为主为完成现在的模拟和现实的真实工作任务为主。 三、课程目标 通过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群),根据岗位(群)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以旅游政策法规相关部门(如法院、旅游质量监督所等)和校内仿真的实训室等作为上课场所,采用教、学、做三者结合的教学方式,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是: 1、素质目标:培养学生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3、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帮助学生在旅游管理专业领域中自觉运用党和国家政策、旅游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的能力,特别是独立处理各旅游法律纠纷和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具体包括:(1)了解我国及国际的旅游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2)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及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3)能够在真实的旅游接待活动中灵活运用旅游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及导游服务技能,依法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在带团中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并获得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使旅游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与实际旅游接待业务相结合。 四、课程内容、要求及学时安排

民航法律法规教案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教案 2015 ——2016 学年第一学期 系部名称航空系 课程名称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教材名称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 授课班级 14航空1 授课教师黄文静 职称助教 2015年 11月 15日

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教案(首页)

第一章导论教案(章节)

民航法的定义 1. 民航法的产生 航空法是20世纪初,随着飞机的发明和航空科学技术的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门新兴法律学科。民用航空,就其本质和内容而言,是一种经济活动,相关科学技术以及与之配套的各企业和服务业构成了一国经济中的重要门类。经济活动需要法律规范,由此《民航法学》也应运而生,并随着各国《民航法学》需要发展出一些共同的规则和标准。于是,第一次世界大仗结束以来,诞生了一系列有关民用航空的国际公约、国际组织和规章制度,形成了国际航空法。 2、航空法的定义 法国学者:航空法是一套关于飞机、空中航行、航空商业运输,以及由国内国际空中航行引起的,公法或私法的全部法律关系的国内国际规则。 阿根廷学者文斯卡拉达:航空法是一套支配由航空活动引起的或经其修改的制度与法律关系,公法与私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原则与规范。 荷兰法学家迪得里克斯﹒弗斯霍尔:航空法是调整空气空间的利用并使航空活动、公众和世界各国从中受益的一整套规则。 我国学者吴建端认为:航空法是关于航空器、商业空运以及国内和国际空中航行所产生的一切公法和私法关系的一组国内和国际规则。 我国学者黄涧秋定义为:调整人们在空气空间中从事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材定义为:航空法是调整和规范人类空中航行活动及其相关制度与法律关系的,涵盖了公法与私法范畴的,国际与国内各种原则、规范与规则的总称。 3、《民航法学》的定义 《民航法学》主要是调整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是关于航空器及其运行的法律规则的总合;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教材)。 4、注意: 在我国国际法教材中,“空气空间法”与“国际航空法”两个名称是相互通用的。但是,学术界通用的名称是“航空法”AIR LAW。《布来克法律词典》将AIR LAW 定义为“法律尤其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与《民航法学》(AVIATION)相

民航法规 考试试卷

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A】卷(闭卷) 《民航法规》试卷适用专业:航空服务专业 (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班级:姓名: 一、单项选择(2分×10个=20分) 1、我国航空法明确规定,民用航空器是指()。 A、执行军事飞行的航空器 B、执行警察飞行的航空器 C、担任航空运输任务的航空器 D、导弹、气垫船等 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适用于()。 A、民用航空器 B、国家航空器 C、军用航空器 D、警用航空器 3、关于“民用航空器国籍”正确的是()。 A、民用航空器可以不进行国籍登记而投入运行B、民用航空器只能具有一国国籍 C、民用航空器国籍不能超过两个D、外国租赁的民用航空器不能申请我国国籍 4、1919年《巴黎公约》第一条明确规定,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 A .完全的和排他的管辖权 B.完全的和排他的管理权 C.完全的和排他的所有权 D.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 5、民航法的调整对象()。 A、公务航空活动 B、追捕逃犯的航空活动 C、军用航空运输 D、民用航空活动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由( )发布。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民航总局 C 、国务院D、民航主管部门 7、被誉为第一部“航空法”的是()。 A、1929年《华沙公约》 B、1784年巴黎发布的治安法令 C、1919年巴黎《空中航行管理公约》 D、1902年《浮空器的法律制度》 8、旅客运输责任期间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哪个时间不属于航空旅 客运输责任期间:( ) A、去机场途中 B、上航空器过程中 C、下航空器过程中 D、在航空器上 9、依《民用航空法》的规定,民用航空器的转让、抵押,应当适用哪国法律( )? A、民用航空器转让、抵押地国法律 B、民用航空器所在地国法律 C、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D.、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10、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一般会经历成立、生效和完成这三个阶段。传统上认为 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A、旅客和航空承运人意思达成一致 B、取票 C、将旅客运送到目的地 D、检票 二、多项选择(3分×8个=24分) 1、民航法的特征有()。 A、国际性 B、独立性 C、综合性 D、平时性 2、从适航管理的特征看,适航管理具有()。 A、权威性 B、国际性 C、完整性 D、独立性 E、静态性 3、机场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划分,下列属于按照其使用性质划分的是:() A、军用机场 B、民用机场 C、军民合用机场 D、国际机场 4、合同可以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 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属于:()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课适用专业食品加工、检测64学时 一、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 1、课程性质 为切实推行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出一批“高素质、技能型”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通过对现有的国内外食品行业状况的分析,食品相关工作岗位的调研,确定开设《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加工专业的必修课。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食品工业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凸显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不得不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的食品工业越来越需要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规范化的生产和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因此,食品标准与法规这门课程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前导课程是《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工艺学》等。后续课程《食品质量与管理》、教学实习等,衔接合理,共同构成课程体系的有机整体。在掌握部分必要的化学基础和食品安全概论性知识后,通过本课程和《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的学习掌握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的能力,并为后续的《食品质量与管理》提供具体内容支持。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1)掌握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基本概念,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相互依存关系,掌握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的地位与作用,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并学会制定食品标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和体系文件编制。(2)掌握食品法规的发展趋势以及制定的程序,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在食品生产中应用。(3)应具备以下能力:①运用标准化方法进行企业管理的能力;②运用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的能力; ③能够进行有关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技术培训,并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事件进行协调处理的能力。

航空法律法规教学大纲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执笔人:吴开龙 审核人:林彦 编撰日期:2009年6月 第一部分概述 一、课程地位、性质和作用 《民航运输法律法规》是高职航空服务专业的A类必修课。是专业基础课程。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根据高等职业航空服务专业教育教学的要求,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民航法律法规理论及实际应用的系统教授和实训,使学生系统掌握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知识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学生在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具备较强的航空服务岗位从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做到: (一)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二)掌握我国民航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各种具体制度与规则的主要内容。 (三)学会运用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理论并根据民航法律法规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教学媒体的运用 1、本课程文字教材有主教材《民航法律法规与实务》(主编崔祥建吴青成宏峰)全国空中乘务专业的规划教材。它全面、系统阐述国内、国际民航法律法规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它是本课程的基本教学依据,也是学生复习、考试的基本依据。 2、采用授课教师制作的PPT课件进行辅助课堂教学。 四、教学时数、学分数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学时数:40学时;学分: 2学分; 教学内容及学时数具体分配:

五、教学方式 以课堂讲授、案例讨论为主要教学方式。 六、考核方式和成绩记载说明 综合成绩根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按比例评定,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包括考勤、上课纪律、讨论表现、作业等。 七、推荐参考教材、参考书目和收看节目: 1、《航空法学》贺富永著国防工业出版社出版; 2、《民用航空法教程》邢爱芬主编中国民航出版社出版; 3、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节目; 4、实时收看中央电视台(二套)“经济与法”节目;

民航法规试题

M10 航空法规144+162 1[P085] ICAO 的中文名称是 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B)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C)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D) 美国联邦航空局 2[P085] 第一部最完整、最重要的国际航空法法典是 A) 《芝加哥公约》B) 《哈瓦那公约》 *C) 《巴黎公约》D) 《泛美航空公约》 3[P085]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正式成立于 A) 1974 年B) 1945 年C) 1946 年*D) 1947 年 4[P086]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附件中大部分是由( )负责编写*A) 空中航行委员会B) 航空运输委员会 C) 法律委员会D) 联合支援委员会 5[P086]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 )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 *A) 大会B) 理事会C) 空中航行委员会D) 秘书处 6[P087]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一的名称是 A) 空中规则B) 航空器适航性 *C) 人员执照的颁发D) 航空器的运行 7[P089]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是 A) 中国民用航空企业B) 直属国务院的事业单位 C) 交通部的部署局*D) 国务院主管全国民航事务的直属机构 8[P090] 民航地区管理局共设置了多少个民航安全监督管办公室? A) 32 *B) 33 C) 34 D) 35 9[P090] 制度民用航空飞行标准及管理规章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D) 国务院法制部门 10[P091] 负责对所辖地域的民用航空事务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的职责属于 A)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B) 民航地区管理局 C) 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D) 空中交通管理局 11[P092] 《民用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是下列哪部规章 A) CCAR-145 *B) CCAR-147 C) CCAR-66 D) CCAR-121 12[P0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的发布单位是: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民航法规与实务》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适用专业:13 级空中乘务专业课程所属系部: 旅游艺术系学时(学分):编写执笔人及编写日期:2015 年3月6日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定位 这是一门专业必修课程。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全面认识民航法规各个组成部分,包括民航法规概述、空中航行法律制度、民用航空器管理法律制度、航空人员管理法律制度、民用机场管理法律制度、航空运输合同、民用航空保险法律制度、航空器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法律制度。使学生具备民航法律意识,掌握民航法规知识,熟悉各个民航法规操作流程,成为一名能够适应岗位需求的熟悉各项法规的民航工作人员。 二、课程目标 1、掌握航空法的名称和定义、明确航空法的调整对象和性质、了解航空法的特点。 2、明确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掌握各项领空管理制度。掌握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掌握航空器的过境通行权、海道通行权、公海等区域的航行规则。了解如何对外国航空器入侵进行拦截和处理。 3、掌握民用航空器的概念及分类;理解民用航空器的国籍及登记。明确民用航空器的权利、掌握民用航空器的适航管理。 4、明确航空人员的概念、掌握航空人员的管理制度;明确航空器机长的法律

地位。 5、明确民用机场的概念及分类、了解民用机场的规划与建设制度和流程;掌握各项民用机场的使用与管理法律制度、掌握安全检查各项规定。 6、明确航空运输合同概念、特征及分类、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掌握各项航空运输合同的形式与内容;明确航空运输合同的法律适用范围。 7、了解民航保险的概念和特点、掌握各项民航保险的种类和具体内容;掌握民航保险的索赔、理赔的原则和程序、争议的判决等。 8、明确对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的概念、掌握我国《民用航空法》对第三人理赔责任的各项规定;了解航空器噪声、声震和空中碰撞产生的问题。9、掌握民航对劫持航空器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航空器罪、破坏航空设施罪等的处理规定;掌握非法携带或运输违禁物品罪、传递虚假情报扰乱正常飞行罪、聚众扰乱民用机场秩序罪、航空人员重大飞行事故罪等的处理规定。 10、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国际民用航空公约》2 个关键法规。 三、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设计思路为先总体介绍学习内容,让学生对于要学习什么心知肚明。然后逐章进行学习,进入每章学习前,都先给学生一个案例,让学生分析这个情况应该涉及什么法律、应该怎么处理。然后带着学生们的争论和疑问进入章节学习。每章节学习完后再给案例进行处理,并对照开始的想法进行修正。让学生自己利用学到的知识修正自己的想法并解释为什么要修

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民航法律法规》1-4周试卷(闭卷) 适用年级、专业:2016级空中乘务订单班 低难度 一、单项选项题(每题1分,共10分) 1、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 ( )。 A、公司标志 B、登记标志 C、机型标志 D、适航标志 2、民用航空器标志一般分为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我国民用航空器国籍标志是:( )。 A、D B、E C、A D、B 3、飞行事故等级划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重大飞行事故、一般飞行事故。下列属于重大飞行事故的是:()。 A、死亡人数45人 B、重伤5人 C、死亡人数7人 D、重伤15人 4、我国国内民用航空运输承运人对旅客损害的归责原则实行的是:()。 A、严格责任 B、过错责任 C、过错推定责任 D、公平责任 5、民用航空保险以强制保险为主,辅以自愿险。下列属于自愿险的是:()。 A、航空机身险 B、航空承运人法定责任险 C、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 D、机场责任险 6、我国对诉讼时效的规定:《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地面第三人

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为()年。 A、1 B、2 C、3 D、4 7、通用航空是指除了定期航班和不定期航空运输以外的一切民用航空活动,下列不属于通用航空的是:()。 A、海洋监测飞行活动 B、抢险救灾飞行活动 B、预警侦察飞行活动 D、旅游观光飞行活动 8、旅客运输责任期间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具有重要意义,下列哪个时间不属于航空旅客运输责任期间:()。 A、去机场途中 B、上航空器过程中 C、下航空器过程中 D、在航空器上 9、依照民航法规定,租赁期限为( )以上的租赁合同占有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可向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办理权利登记。 A、6个月 B、8个月 C、10个月 D、12个月 10、()是指一国领土的组成部分,指处在一个国家主权支配之下,在国家疆界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 A、领陆 B、领水 C、领空 D、领海 二、多项选项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2个选项,多选不得分,少选得1分) 1、民用航空人员即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面人员。其中,空勤人员包括()。 A、驾驶员 B、领航员 C、飞行机械人员 D、乘务员 2、机场可以按照不同类型划分,下列属于按照其使用性质划分的是:()。 A、军用机场 B、民用机场 C、军民合用机场 D、国际机场 3、合同可以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民用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属于:

(完整版)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三)职业素质目标 ①培养学生在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 ②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中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四、课程内容与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