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公司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公司业务信息报备制度模板

公司业务信息报备制度模板

公司业务信息报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业务信息的管理,确保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利益和市场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对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备、使用和保密等行为进行规范。

第三条公司业务信息报备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业务信息报备体系,提高业务信息报备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化和业务发展。

第二章业务信息分类与报备范围第四条业务信息分为内部业务信息和外部业务信息。

内部业务信息包括:公司内部管理信息、业务运营信息、人力资源信息、财务信息等。

外部业务信息包括:市场信息、竞争对手信息、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行业动态等。

第五条业务信息报备范围:(一)涉及公司重大决策的信息;(二)涉及公司重大合同、协议的信息;(三)涉及公司重大项目进展的信息;(四)涉及公司重大风险的信息;(五)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第三章业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业务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七条业务信息的收集应遵循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业务信息的整理应按照信息类别、重要性、时效性等原则进行,确保信息的有用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业务信息的报备与审批第九条业务信息报备应通过公司内部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内容包括信息类别、信息内容、信息来源、相关信息责任人等。

第十条业务信息报备应按照信息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分为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审批、董事会审批等。

第十一条涉及公司重大决策、合同、项目进展、风险等信息,应立即上报至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决定是否对外披露。

第十二条业务信息报备后,公司应根据信息的性质和保密要求,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五章业务信息的使用与保密第十三条业务信息仅供公司内部使用,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对外泄露、报道、传送。

业务报备管理制度

业务报备管理制度

业务报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业务报备管理,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保障公司经济效益的最大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业务报备管理。

第三条公司业务报备管理应遵循”实时、准确、全面、规范”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公司业务报备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逐级上报、审批、归档,不得违反规定操作。

第五条公司对业务报备信息的真实性放在首位,不得有虚假信息和隐瞒重要信息。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报备管理制度,将其作为公司日常工作的一部分严格执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业务报备的范围第八条本制度所称的业务报备,是指公司内各个部门和人员在开展业务活动时需要向上级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报备的行为。

第九条业务报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立项报备、人员调配报备、资金使用报备等。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业务报备的范围和内容进行适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变化。

第三章业务报备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业务报备应按照业务报备流程进行,不得违反流程规定。

第十二条业务报备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形式进行,包括书面报备、电子报备等。

第十三条业务报备应注意时间的及时性,不得超过规定的报备时限。

第十四条业务报备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不得有歧义和不完整之处。

第十五条业务报备应在报备完成后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和备份,以备查阅。

第四章业务报备信息的保密与公开第十六条公司内部的业务报备信息应当对公司外部人员保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的业务报备信息应当按照规定的范围进行传递和使用,不得随意传递给无关人员。

第十八条公司内部的业务报备信息应当在被公开前进行审核和批准,不得违反规定进行公开。

第十九条公司内部的业务报备信息应当在保密期限结束后进行处理,不得长期保留和使用。

第五章业务报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报备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定期对业务报备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报备管理制度定

报备管理制度定

报备管理制度定报备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内部所有报备事宜)一、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报备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报备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证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二、报备的概念和范畴1. 报备的概念报备是指为了满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必要程序,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并经其审核、审批后方可开展某项经济活动的行为。

2. 报备的范畴本公司内部所有需要报备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行政许可;(2)人力资源审核;(3)外汇管理;(4)财务审计;(5)安全生产管理;(6)知识产权管理。

三、报备程序1. 报备前的准备(1)明确报备的事项、申请人、报备机关等有关内容,并提出报备要求,确认所需资料清单;(2)搜集、整理和审核资料,确保其真实、合法、完整、准确。

2. 报备中的操作(1)填写申请表并签字盖章;(2)将填好的申请表和所需资料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3)审核通过后,将申请表和所需资料提交给报备机关。

3. 报备后的处理(1)及时跟进报备审核进展,及时妥善处理报备机关提出的问题和要求;(2)按照报备机关的要求提供补充资料或作出相应处理;(3)及时收集、整理、备案审核结果。

四、报备管理的责任1. 报备审核责任人负责审核资料和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2. 各部门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办事;3. 公司领导带头落实报备管理制度,加强对报备工作的监督和管理;4. 案件主管部门负责处置相应的报备事宜,确保报备过程合法、公正、透明。

五、附件清单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报备申请表格2. 申请人证件复印件3. 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六、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行政许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同意申请人实施某一个法律上规定需要获得行政许可的经济活动的行为。

2. 外汇管理:指对外汇进行监管、管理和控制的一系列政策和措施。

报备管理制度定

报备管理制度定

报备管理制度定一、总则为规范企业报备工作,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企业运作效率,特制定本报备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报备工作。

三、报备内容及要求1. 报备内容(1)涉及国家涉密信息、重要决策和战略规划等相关内容的报备;(2)涉及外部重要合作、交易或合同的报备;(3)其他公司要求的需要报备的内容。

2. 报备要求(1)报备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2)报备文件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格式和要求;(3)报备完成后需及时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报备流程1. 报备申请(1)报备申请人填写报备申请表,明确报备内容及理由;(2)报备申请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并签字。

2. 报备编制(1)报备申请获得批准后,报备人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报备文件;(2)报备文件编制完成后需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报备内容真实准确。

3. 报备审批(1)报备文件审核合格后,报备人将报备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2)审批通过后,相关部门负责人需签字并盖章。

4. 报备归档(1)报备文件经过审批通过后,需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2)归档后的报备文件需备份存档,确保信息安全。

五、报备责任1. 报备申请人(1)负责填写报备申请表,明确报备内容及理由;(2)负责按照公司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报备文件;(3)负责报备文件的内部审核;(4)负责将报备文件提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2. 相关部门负责人(1)负责审批报备申请,并签字盖章;(2)确保报备内容符合公司规定和要求。

3. 报备管理部门(1)负责监督和管理报备流程;(2)负责报备文件的归档和妥善保管。

六、报备制度的执行1. 监督检查(1)报备管理部门需定期对报备流程进行监督检查;(2)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改进意见。

2.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报备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 审核评估每年对报备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七、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2. 经营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制度的内容。

评估公司业务报备制度范本

评估公司业务报备制度范本

评估公司业务报备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报备行为,确保公司业务合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业务报备范围1. 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价值评估、资产转让评估、资产清算评估等。

2. 价值类咨询报告:资产评估机构提供的价值类咨询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值分析、投资价值分析、资产重组咨询等。

三、业务报备时间资产评估机构应在向委托人提交正式报告前,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业务基本信息并上传报告附件。

四、业务报备内容1. 业务基本信息:包括评估项目名称、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等。

2. 报告附件:包括评估报告全文、评估说明、评估依据、评估方法说明等。

五、业务报备流程1. 资产评估机构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录入业务基本信息并上传报告附件。

2. 地方协会对报备的业务进行审核,确保报备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中评协对地方协会报备的业务进行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业务要求整改或重新报备。

4. 资产评估机构在业务报备通过后,向委托人提交正式报告。

六、业务报备管理1. 中评协负责指导地方协会开展业务报备管理工作,直接负责珠宝类业务报备管理工作。

2. 地方协会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的业务报备管理工作。

3. 资产评估机构应建立健全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业务报备的及时、准确、完整。

七、违规处理1. 资产评估机构未按规定进行业务报备的,由地方协会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2. 资产评估机构报备内容不真实、不准确的,由中评协要求整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

3. 资产评估机构未按要求整改的,由中评协对其进行自律惩戒,直至取消其评估资格。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中评协和地方协会共同制定补充规定。

本制度解释权归中评协所有。

资产评估公司业务报备管理制度

资产评估公司业务报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规范公司业务报备工作,确保资产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资产评估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业务报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原则:报备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瞒报、伪造。

(二)完整原则:报备内容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

(三)及时原则:报备工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二、业务报备范围第四条下列资产评估业务需进行报备:(一)公司内部或外部委托的资产评估项目;(二)资产评估机构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项目;(三)其他需报备的资产评估业务。

三、业务报备程序第五条业务报备程序如下:(一)评估项目启动后,评估人员应填写《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表》,并将相关资料提交至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部门负责人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同意,并提交至公司报备管理部门。

(三)报备管理部门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系统进行报备。

(四)报备完成后,报备管理部门将报备结果反馈给评估人员。

四、业务报备内容第六条业务报备内容包括:(一)评估项目基本信息,如项目名称、委托方、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等;(二)评估过程,包括评估方法、评估程序、评估依据等;(三)评估结果,包括评估价值、评估结论等;(四)其他需要报备的内容。

五、业务报备责任第七条评估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提交业务报备材料,并对报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报备材料,确保报备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报备管理部门负责报备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对报备材料进行审核。

六、监督与检查第十条公司对业务报备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业务报备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报备与披露制度

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报备与披露制度

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报备与披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信用评级信息报备与披露工作,保证及时、准确地上报信用评级信息及相关资料,依据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以及自律机构的自律指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的信息报备与披露适用于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及其协会等监管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指定的各信息平台报备与披露。

第三条中国人民银行是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信用评级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证监会为信用评级业务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信用评级业务实施监督。

第四条报备与披露的信息包括监管机构要求的公司基本信息、相关人员情况、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评级体系文件、评级结果、质量统计情况、专项信息、涉及评级业务的各类信息、可能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用评级业务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等其他需报备与披露事项。

第五条信息报备与披露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应切实履行信息披露职责,勤勉尽责,保证报备或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通过不同媒体或渠道报备或披露同一信息的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对于信息披露的时间监管机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已披露信息存在差错的,公司及时更正并披露,并说明差错原因、更正内容,已披露的文件应在原披露网站予以保留,相关机构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更改或替换。

第七条向各监管机构报备的重要事项同时适用于本制度相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与权责第八条报备与披露资料的提供由相应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核全过程。

资料提供部门对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总经理(总裁)根据资料内容及公司相关要求对报备与披露资料进行审核、审批。

第十条公司设置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报备与披露工作由公司设专人统一操作。

业务报备制度

业务报备制度

业务报备制度为了保证员工对业务的积极性,提高员工跟踪意向客户能力,合理分配业务提成,减少员工利益分歧,发扬员工相互协作精神,加强团队合作,公司制定了业务报备制度。

一、报备适用范围本报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报备的期限公司报备期限为业务人员提交报备资料生效后1个月。

三、报备的操作流程1.公司业务人员在市场上一旦取得某客户购买信息时,即可对该客户进行报备。

报备信息至少包含客户名称、联系电话、所属项目,并填写《客户报备表》送呈至行政处备案,行政审核无误(无重复)后该报备即刻生效。

2.行政备案处根据申请进行报备查询,如果没有报备,则对此客户进行报备登记。

如果此客户已经由其他业务人员报备,则行政备案处于一小时内通知申请人。

3.若业务人员跟进客户发现已有报备时,可启用排队机制,填写报备表单,报备日期为上一业务人员报备期满后一日。

若前一业务人员在报备期内未签署合同,则该笔业务自动顺延至第二报备人员,每个客户最多允许报备排队一人。

若在第一报备人业务期限内签署有效合同,则排队自动失效。

4.同一客户有两人以上业务人员同时跟进的,以报备时间、填表详细程度、跟踪情况中的预计签约金额、预计签约时间、接洽反馈等多方面考核审批,判定客户归属权。

四、报备的延续1.如果在报备有效期内合同或协议仍未签署,必须进行报备期限延续申请,超出报备期限而未办理延续手续者视为主动放弃。

遇节假日计时时长可进行顺延。

2.若无报备排队情况时,第一报备人开发时效为1个月,若到期后仍未促成客户,可延续报备一次,报备日期需在到期日前,延期时效为1个月。

若在延续期内仍未能签署有效合同,则解除报备,此客户自由开发。

3.若有报备排队情况时,第一报备人开发时效为1个月,到期后可延续报备一次,延期时效为15天。

若仍未能签署有效合同,则该笔业务顺延至第二报备人。

4.第二报备人员开发时效为1个月,不能延期。

若到期前仍未能签署有效合同,则该客户可自由开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AA评估公司业务报备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业务管理,切实维护委托人合法利益,保障本公司和资产评估师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资产评估业务报备,是指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规定,将出具的全部资产评估报告向中评协进行备案,公司出具的价值类咨询报告由项目负责人自愿进行申报备案。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及业务报备管理系统的填制要求,认真、及时填报业务信息,并对报备的业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业务报备工作,做到对业务报备管理系统使用权限的统一管理,并将其姓名和联系方式报资产评估协会备案。

第五条业务报备采用网上报备方式。

公司应当在向委托人提交正式报告前,通过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业务基本信息并上传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扫描件和资产评估报告电子版。

第六条完成业务报备后,业务报备管理系统会自动生成报告备案回执。

应当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报告备案回执并装订在出具报告的扉页位置。

第七条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公司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

第八条业务报备管理系统应当填报的基本信息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号、资产评估报告名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性质、委托人所在地、评估目的、被评估单位名称、被评估单位所在地、评估对象类别、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账面价值、评估结论、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三级审核人员、资产评估报告日、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扫描件、资产评估报告电子版等内容。

第九条业务基本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司注明该业务涉密并录入报告文号后,可直接获取报告备案回执,无需上传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扫描件和资产评估报告电子版。

业务基本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因其他保密要求暂不能填报所有信息的,公司注明该业务处于保密期并录入报告文号后,填报与商业秘密无关的信息,上传保密协议后获取报告备案回执。

待业务解密后,补充上传资产评估委托合同扫描件和资产评估报告电子版并完整填报业务基本信息。

第十条公司完成业务报备后,报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应于10 个工作日内重新上传资产评估报告电子版,涉及所填业务基本信息变化的,应当进行修改操作并注明修改原因。

第十一条公司完成业务报备后,报告作废的,应当进行作废操作并注明作废原因。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应真实准确完整的填报资产评估报告基本信息,并保证最终填报的基本信息与资产评估业务档案一致;存档的资产评估报告扉页,报告带有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

AA评估公司
2023年7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