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食品管理问题分析
功能性食品中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分析

功能性食品中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分析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很多公司开始将“功能性食品”销售给消费者。
这些食品被称为“功能性”是因为它们能够提供比传统的食品更多的健康益处。
尽管这些功能性食品在引起消费者兴趣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功能性食品中的添加剂安全问题。
功能性食品中的添加剂是为了增加食品的特殊功能而添加进去的化学物质。
这些化学物质包括甜味剂、色素、乳化剂、酸味剂、防腐剂等等。
在分类上,它们被分为营养素类、保鲜剂类和功能性物质类三大类型。
营养素类包括维生素、矿物质等对身体健康有益的物质。
保鲜剂类是用来延长食品的保质期,防止食品变质腐烂。
而功能性物质类则包括那些能够增强某种特殊功效、比如抑制细菌生长、增进健康的物质。
然而,很多人在接受功能性食品时会担心其中的添加剂是否安全。
事实上,这种担忧不是没有道理的。
很多添加剂在高剂量下会产生潜在的不良反应。
一些人会因为某种特殊的生物化学反应而受到影响,而另外一些人则因为存在上述群体之外的其他原因而受到影响。
此外,一些添加剂也可能与其他化学物质相互作用,产生更多的不良反应,因此功能性食品中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尤为重要。
在评估添加剂的安全性时,研究人员通常会首先确定它们的上限用量。
这个用量一般被称为每日容许摄入量(ADI)。
ADI是根据每天摄入一个添加剂最小量的正确量的基础上,乘以人体最大收容量的百分比得出的。
人体最大容纳量是指一个人身体中可以容纳添加剂的最高水平。
通常,ADI被设定为每千克体重每天所允许的最大添加剂摄入量。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添加剂在消费者群体中的分布。
由于消费者的不同,他们对添加剂的敏感放在自然也是不同的。
因此,研究人员会进行一定的市场调研,以确定某个添加剂对某个特定群体的影响。
除了重视添加剂求食品的匹配性和安全性,人们也需要了解大量的科学知识来评估这些添加剂的真正质量。
了解添加剂的危险性质,需要全方位详细地了解成份,从添加剂进入食品过程的生物化学反应中找出可能有害的部分。
健康食品业功能性食品SWOT分析

健康食品业功能性食品SWOT分析第一部分:引言近年来,随着健康意识的提升和人们对身体健康的关注度增加,功能性食品在健康食品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功能性食品指的是具有特定功能或者对健康有益的食品,如保健品、膳食补充剂等。
本文将运用SWOT分析方法,对健康食品业的功能性食品进行评估。
第二部分:优势 (Strengths)1. 创新研发能力:健康食品业在研发团队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拥有专业的研发团队和先进的研究设备,能够不断推陈出新,开发出更具市场竞争力的功能性食品。
2. 健康认知普及: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度提高,健康食品业的功能性食品逐渐受到消费者的认可和追捧。
消费者对于功能性食品的认知度不断增加,这为健康食品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
3. 品牌知名度:某些健康食品企业在功能性食品领域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和忠实的消费者基础。
这对企业进一步发展和推广新产品具有一定的先发优势。
第三部分:劣势 (Weaknesses)1. 价格相对较高:功能性食品相比普通食品,在生产和研发过程中的成本较高,因此价格相对较高。
这一因素限制了一部分消费者的购买力,对市场需求形成一定的制约。
2. 市场竞争激烈:健康食品业中功能性食品市场竞争激烈,涉及到的企业众多。
不同企业之间的产品差异化有限,导致了市场份额分散化和竞争加剧的问题。
3. 产品认知度不足:尽管功能性食品市场在不断扩大,但相对于传统食品,对功能性食品的认知度仍然有待提高。
一些消费者对于功能性食品的功效和安全性存在一定的疑虑,这对企业的销售和市场开拓造成一定阻碍。
第四部分:机会 (Opportunities)1. 健康食品市场快速增长:随着人们对健康的需求不断增加,整个健康食品市场得到了快速发展。
功能性食品作为该市场的一部分,具备了较大的发展潜力和机会。
2. 产品创新与多样化:通过不断推进产品创新和多样化发展,健康食品业能够满足消费者对各类功能性食品的需求。
功能性食品的发展概况及我国功能食品存在的问题以及前景

功能性食品的发展概况及我国功能食品存在的问题以及前景摘要:主要介绍了功能性食品的起源,国内外的发展情况,和我国功能性食品存在的问题以及功能性食品的研究动向和前景。
关键词:功能性食品概况问题动向前景Abstract:Describes the ori gin of functional foods,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devel opments, and our problems in functional foods and functional food research trends and prospects.Keywords:Functional food Overvi ew probl ems research trends prospects引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膳食功能不再满足于提供足够的营养素,而是从传统营养学的“营养足够”概念升华到“最佳营养”,从重视“延长寿命”升华到重视“生活质量”,人类健康已成为食品开发的主题。
研究食物功能成分,开发功能食品已成为国际上食品研究瞩目的热点和发展趋势当前。
功能性食品强调膳食原料成分对人体能充分显示机体防御、调节生理节律、预防疾病和促进康复等功能,本文对该食品的发展存在的问题研究动向及前景作一综述。
一、功能食品的起源及概念1.1功能性食品的起源功能性食品的研究与生产起源于日本,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当时迅速增加的老年人口、巨额的医疗费用支出以及日本民众健康观念的转变。
这是现代功能性食品产生的缘由。
但是,随着日本功能性食品产业的蓬勃发展以及高额利润的获取,使得欧美等发达国家也对其产生了浓厚兴趣;于是纷纷投身进来,积极资助基础研发,并且鼓励发展生产。
就这样,现代功能性食品由诞生、发展到壮大,逐渐成长起来。
1.2 功能性食品的概念功能性食品的概念首先是由日本科研人员20年前提出的,但是直到现在尚未在全世界范围内形成统一,不同国家、组织和学术团体给出的概念是不相同的,如:在日本功能性食品定义为具有生理调节功能,用以改善人体健康功能的特殊用途,并印有FOSHU许可标志的上市食品。
功能性食品原料选择标准分析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功能性食品原料选择标准分析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随着人们对健康和营养的关注日益增加,功能性食品在市场上受到了广泛关注。
功能性食品是指在满足基本营养需求的基础上,通过特定的营养成分或生物活性物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延缓衰老、预防疾病或改善机体健康等功能的食品。
然而,由于功能性食品的特殊属性,对其原料的选择标准显得尤为重要,以确保食品安全问题得到解决。
本文将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分析功能性食品原料的选择标准,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无毒性和低毒性功能性食品的原料应具备无毒性和低毒性的特点。
毒性物质的存在会对食品的安全性造成威胁,可能导致消费者的健康问题。
因此,在选择功能性食品原料时,必须确保其无毒性或低毒性,以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为了保证原料的无毒性,可以通过严格的毒性测试和评估来确定。
毒性测试可以包括急性毒性、亚急性和慢性毒性等多个方面的评估,以确保原料对人体不会产生不良反应。
二、来源可靠和纯度高功能性食品原料的选择应该优先考虑来源可靠和纯度高的原料。
来源可靠意味着原料的生产商应该有良好的信誉和合规的生产流程,以确保原料无污染并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纯度高表示原料没有被其他杂质或不相干成分所污染,以保证原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选择来源可靠和纯度高的原料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1. 选择有较高知名度和口碑的原材料供应商;2. 查阅检验报告和认证文件,确保原料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3. 邀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测,确保原料的纯度和安全性。
三、科学性和有效性功能性食品原料的选择应基于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原则。
科学性意味着选择的原料必须有充足的科学研究和证据支持,以证明其具备相关的功能。
只有经过充分的科学研究和验证,功能性食品才能真正发挥其所宣称的效果。
在选择功能性食品原料时,可以参考以下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原则:1. 查阅相关的研究论文、文献和研究报告,了解相关原料的研究进展和效果;2. 参考权威机构的评估和推荐,如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标准委员会等;3. 考虑原料的稳定性和可溶性,以确保其能够在食品制造和储存过程中保持有效性。
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功能性食品的管理
其次,质量控制是功能性食品管理的核心环节。
功能性食品的质量控
制应从源头开始,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卫生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和微生物感染等问题。
对于功能性食品的配方和制造工艺,
应科学合理,避免使用未经验证的成分和技术。
此外,功能性食品的质量
检测也是至关重要的,包括对成分的定量分析、功能性活性的验证等。
只
有通过严格的质量控制,才能确保功能性食品的安全有效性。
最后,市场监管是功能性食品管理的必要环节。
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功能性食品的生产和销售。
执法部门应加强对功能性食品
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对不合规产品的打击力度。
此外,加强对食品广
告的监管也非常重要,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
功能性食品的科学研究和评估,在保证安全有效性的前提下,推动功能性
食品的发展与创新。
功能性食品论文

功能性食品作业题目:增强免疫力功能性食品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班级:11-01姓名:刘用心学号:541103040131增强免疫力功能性食品摘要:免疫是指机体接触“抗原性异物”或“异己成分”的一种特异性生理反应,它是机体在进化过程中获得的“识别自身、排斥异己”的一种重要生理功能。
与免疫有关的功能食品是指具有增强机体对疾病的抵抗力、抗感染、抗肿瘤功能以及维持自身生理平衡的食品。
近年来,人们已经对免疫功能性食品愈发感兴趣,这类食物具有独特的成分,无论是天然生长的、还是经添加剂形成的、均可降低患某些疾病的风险。
关键词:功能性食品、增强、免疫、市场、发展、保健、食品现今、人类生活在一个既适合生存又充满危险的环境,在生物进化过程中,人类得以存续,空气、水、环境的污染造成了疾病的突发概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提高自身免疫力以减少疾病发病率有了更大的渴望。
药物提高免疫力的不确定安全性使人们有着些许不安,自然而然、人们会把目光转移到生活必需品安全的食品上来,研发多种多样的提高免疫力的食品,免疫力食品作为一项产业,必将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一、增强免疫力的功能性食品市场发展情况及趋势1、增强免疫力的功能性食品市场发展情况我国的功能性食品也是随世界性的风暴而兴起的,但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停滞不前,几经辗转,才逐步走上理性发展的阶段。
增强免疫力功能性食品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代功能性食品仅根据食品中的营养素成分或强化的营养素来推知该食品的功能,没有经过科学的验证。
第二代功能性食品是指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确知其具有增强免疫力的生理调节功能的食品。
第三代功能性食品不仅需要经过动物和人体实验证明其具有增强免疫力的生理调节功能,还需确知有该项功能的功能因子的化学结构、稳定形态及其含量和作用机理。
2、增强免疫力的功能性食品市场发展趋势目前在我国市场大多数是第一代或第二代增强免疫力的功能性食品,第三代功能性食品占市场比例较小。
功能性食品的全球市场发展趋势与监管政策分析

功能性食品的全球市场发展趋势与监管政策分析功能性食品是指具备一定的健康功能并在普通食品基础上增加某些物质或通过调整食品的组成来增强其特定功能的食品。
随着人们对健康生活的关注和需求的不断增加,功能性食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加大。
本文将分析功能性食品的全球市场发展趋势以及相关的监管政策。
一、全球功能性食品市场发展趋势1. 健康意识上升: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日益增加,消费者对具有特定功能的食品的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功能性食品能够向消费者提供更多关于身体健康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2. 新产品不断涌现: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功能性食品的需求,食品公司不断研发和推出新的产品。
例如,添加维生素、矿物质、纤维素等的功能性食品在市场上越来越受欢迎。
同时,针对特定群体的功能性食品,如老年人、儿童和运动员,也不断涌现。
3. 个性化需求增加:消费者对个体化、定制化的需求也在功能性食品市场中得到体现。
消费者希望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和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功能性食品,这促使市场出现了更多个性化的产品。
4. 市场竞争加剧:随着功能性食品市场需求的增加,食品公司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为了吸引消费者,食品公司不仅要推出具有明显功能的产品,还要注重产品的口感、外观以及包装等方面。
同时,市场上的功能性食品品牌也在不断增加,消费者的选择空间也更广。
二、全球功能性食品市场监管政策1. 标签和广告监管: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产品信息的准确传递,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标签和广告监管政策。
这些政策要求功能性食品的标签和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地表明产品的功能、成分和预期效果,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2. 成分安全和合规性:功能性食品的成分安全是监管政策的重点。
各国制定了严格的成分审批制度和安全性评估规定,要求企业对功能性食品的成分进行充分的研究和验证,确保无害且符合法规要求。
3.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功能性食品中通常含有各种食品添加剂,如抗氧化剂、咖啡因等。
功能食品现状管理对策论文

浅议功能食品的现状与管理对策摘要:目前人们对功能食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同时对其功能、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功能食品市场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但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本文论述了功能食品行业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对策,对功能食品的研究开发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功能食品管理对策参考价值1.前言所谓功能食品,也称健康食品或特定保健食品,是近十几年来国内外发展起来的一类新食品。
虽然至今其定义有所不同,但多指低热量、低脂肪、低胆固醉、低盐和食品纤维含量高。
随着食品工业的迅速发展和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食品消费观念不断发生变化,人们已越来越注意到饮食对自身健康水平的影响,消费趋势从具有色、香、味和形均佳的食品转向具有合理营养和保健功能的功能性食品,对食品的研究和开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功能食品的概念也就在这一基础上发展起来了。
2.功能食品的分类和发展过程2.1功能食品的分类功能食品是沿着消费者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先是在食品中强化维生素,钙、铁等成份,后来发展为添加食物纤维,降低脂肪成份等。
功能食品不但食品业界生产,在医药界也在搞。
由于各自强调自己业界的特点,都在食品名称前冠以不同的。
日常功能性食品(日常保健食品)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健康消费群(诸如婴儿、老年人和学生等)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求而设计的旨在促进生长发育或维持活力与精力,强调其成分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和调节生理节律的工程化食品。
特种功能性食品(特种保健食品)着眼于某些特殊消费群(如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心脏病患者,便秘患者和肥胖症患者等)的特殊身体状况,强调食品在预防疾病促进康复方面的调节功能,以解决所面临的“健康与医疗”问题。
2.2功能食品的发展过程纵观各国功能食品发展过程,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也可称为三代产品。
第一代功能食品,包括各类强化食品,是最原始的功能食品,仅根据食品中的各类营养素或强化的营养素功能来推断该食品的调节功能,但并未对这些功能进行实验予以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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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食品管理问题分析1功能食品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成因纵观当前功能食品的市场发展状况和管理体制,功能食品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诚信缺失等道德层面的问题、法规滞后、不完善等法律层面的问题也有多部门管理问题和单一审批等监管层面的问题。
1.1诚信缺失是当前功能食品管理面临和急需解决的最大问题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为功能食品市场创造了商机,推动了保健食品产业的快速发展。
一些企业就从自身利益出发,开始对自己产品功能进行盲目承诺和虚假宣传,消费者对产品的期望值有多高,企业就承诺多高,由此滋生出了一些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的企业,夸大和虚假广告宣传成了功能食品企业主要的营销手段,市场上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各类广告遍地开花,消费者真假难辨,过度而夸大的广告宣传不仅大大增加了保健食品的成本,而且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顾客无法建立对功能食品品牌的信任,甚至对整个功能食品行业产生了抵触情绪。
北京联合大学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消费者认为保健食品能达到预期宣传全部效果的只占3%,认为部分有效的有60%,认为没有任何效果的占26%,认为有副作用的为2%,虚假广告的负效应可见一斑。
造成功能食品产业诚信整体缺失的主要原因主要在与以下3个方面:首先是功能食品市场发育不成熟,经营行为不规范,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不强,投机取巧思想泛滥。
其次是信息不对称,企业诚信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
功能食品生产经营中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生产经营者是产品充分信息的拥有者,而消费者对保健食品和服务的认识非常有限,同时致政府及行业协会在降低信息不对称及规范企业行为中的作用有限,因此不可避免的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后果即是当产品的质量及功效自动暴露出来之后,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迅速下降。
第三是制度的不健全使诚信缺失行为缺乏矫正力量。
人们理性地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进行的,这些约束条件很大一部分就是人们“发明”或“创造”的一系列规范、规则等即被称之为制度。
由于我国功能食品的相关立法及管理法规、技术标准空白点太多,企业经营行为缺乏有效地监督与制约,失信行为难以有效遏制。
1.2多头管理,监管部门职责缺乏协调统一是目前功能食品监管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功能食品目前尚未作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列入国民经济产业目录,按照现行法规功能食品产业定位不清晰,既和普通食品有明显不同,又并非药品;监管工作政出多门,职能重叠现象十分严重。
现行功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中所明确的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在各自环节进行监管,在监管工作中所执行的法律依据各不相同,如质监部门主要依据《产品质量法》、工商部门则依据《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等。
这些法律标准不一,如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按照《产品质量法》,要处以货值金额0.5~3倍的罚款;按照《商标法》,则处以货值金额的5倍以下罚款;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则处以非法所得的1至3倍罚款。
具体处罚时,涉及到生产加工、经营和消费等多环节、多部门,执行时有异议,落实时难到位。
多部门监管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职能与责任移位,诱发责权扯皮。
功能食品的注册审批权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管权在各级卫生等相关部门(2008年9月份公布将监管权移至药监部门),保健食品的生产管理有质监部门、流通有工商部门,保健服务又涉及到商务部;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权在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测工作又在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而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权又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这种监管模式容易导致部门之间工作上的互相扯皮以及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责任不清。
一旦出现问题,追究相关责任就比较复杂。
管理的部门越多,链条越长,就越有可能在工作中产生推诿、扯皮、相互踢皮球等现象。
由于各个环节的执法衔接不畅,以致出现高成本低效率执法等现象。
1.3功能食品单一审批制制约了功能食品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对于功能食品涵盖范畴的缺乏清晰的界定,审批形式与其他国家也不一样。
我国功能食品是通过行政审批,以产品的标识宣传来界定的,即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一类食品,其它所有具有功能成分或健康功效的功能性食品全都得不到法律法规上的定义。
随着营养学发展,人们对食品的成分功能有了新的认识,原有的许多观念限制了消费者关于功能性食品的信息范围和精确性,阻碍了新的功能性食品的开发与销售。
另外,我国保健食品的27项功能及其功能试验、宣传用语等等多是西医标准,而我国的保健食品大部分是以中医理论为基础,以中草药为原料加工制作出来的,有许多产品的功能不能用西医的称谓进行描述。
尽管是理论依据不同、配方不同、原创设计不同、供销用途不同的产品,却仍然只能在政府圈定的27项功能中“对号入座”,无法“对号”的则也被划入“免疫调节”“、抗疲劳”等功能范畴,结果造成产品同质化,功能过分集中,社会反响强烈。
中华各民族传统的保健理论是我国保健食品的发展具备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有很大一部分保健养生的食品配方在中医药典籍都有记载。
而在我国的12800多种药用植物资源中,允许用于保健食品的仅有211种,认可“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只有87种。
极大的限制了保健食品的发展。
1.4法律法规滞后,功能食品监管缺乏充分的法律保障经过了20多年的时间,我国功能食品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虽然不断完善,但是与快速发展的功能食品产业的管理需求相比还是难以满足行业的发展要求。
我国功能食品法律法规的滞后主要体现在数量和质量上的明显滞后。
数量的滞后主要表现在很少有国务院制订或颁布的法规,更没有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制订或者颁布的法律,只有国务院主管部门制订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性要求,在规范市场主体、调整市场秩序关系、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市场制度以及促进行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工作仍然存在不少空白点。
质量上滞后表现在产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成熟,没有统一的基础性的、综合性的法规,整个法律法规体系缺乏系统性,法规之间缺乏协调性。
2加强功能食品管理的建议与对策功能食品是具有声称保健功能的食品,因此,功能食品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更突出的是功能性。
它是在满足于一般食物需求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食品。
我国虽然在功能食品管理和监督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但是,食品市场秩序混乱的局面仍没有得到彻底扭转,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仍然十分严重,因此,需要从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加强对功能食品的管理。
2.1建立产品为主的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体系的建设功能食品与普通食品一样,原料复杂,来源多样,监管困难;生产过程复杂,生产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建立和食品一样的全程监管模式是保健食品管理的核心内容。
以产品为主的全程监管首要的工作是明确部门职责,逐渐有现在的多部门监管向单部门或者有限监管部门转轨。
目前功能食品与食品一样面临多头监管的问题,如广告属于工商行政部门管辖,但是广告的审批权又在药监部门,出了问题以后,部门之间互相推诿。
因此,应该进行科学的职能分解和职能分析,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从制度上解决职能不清、多头领导、政出多门的弊端,形成闭环监管的模式。
在目前现有监管模式下,要进一步明确监管主体,建立问责制;部门专项整治与长效机制相结合,提高监管效率;建立功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统一协调机制,使功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为一个系统工程。
2.2依法强化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监督作用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一条中规定“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
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因此,监管部门要依此法规,认真研究保健食品监管的保障措施。
行政监管部门应从过去的以运用行政手段为主转向以经济手段为主。
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力量,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2.3尽快修订补充完善功能食品的法律法规,使功能食品管理有法可依我国目前功能食品的监管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就是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自颁布以来一直没有进行修订,目前已经不能适应我国功能食品发展的新形势。
因此法律法规的滞后及其前后脱节是导致我国功能食品管理问题的主要因素之一。
相比之下,各发达国家对法律法规的修订就比较及时,例如美国对食品标签上功能声称的管理依据主要是《营养标签与教育法(NLEA)》(1990)和《膳食补充剂健康与教育法(DSHEA)》(1994),首先明确了“营养素含量声称”、“结构/功能声称”、以及“具有明确科学共识的健康声称”,随后又于1997年颁布了《食品药品管理局现代化法》(FDAMA),明确了健康声称授权的第二条途径“具有权威声明的健康声称”,而“2003年FDA较好营养的消费者健康信息计划”又对“有条件的健康声称”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因此,建议借鉴国外发达国家为加强管理而适时修订法规或颁布补充规定的经验,针对我们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疏漏、为适应产业发展及市场需求而及时修改或补充出台新法规,避免上述的法律法规的严重滞后或法规之间脱节不衔接的问题,以确保保健食品管理制度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2.4严格准入门槛,针对产品特点进行分类管理功能食品与药品相比,是一种长时间服用的产品,因此,在功能食品的准入标准中,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必须严格根据现有的法规和安全性评价技术来来设置准入标准,加强对功能食品的安全性审查。
功能食品的管理模式也可借鉴药品和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模式。
对于功能食品的安全风险评估就是科学地评价已知的和潜在的由于人类暴露于高风险的功能食品而引发的有害于健康的效应,不同暴露水平所带来的风险不同,因此就要求对功能食品进行分级、分类管理。
功能食品的分级管理可以按照原料进行管理,在对我国的功能食品进行普查或抽样调查的基础上,科学评估原料中功能因子的健康效应,并进行摄入量的定性、定量评价。
同时也要对原料和成品中的危害因素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程度,按照风险的级别对功能食品进行分级。
政府监管机构,在功能食品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取风险管理措施,根据不同种类功能食品风险高低进行“分类管理”。
一是营养补充剂类功能食品可以从“个别许可制”改为“规格许可的备案制”。
二是某些风险比较低,安全性比较高的功能食品(例如膳食纤维类、低聚糖类)也可以考虑建立类似日本“规格基准型制度”,有利于新产品市场开发和产业发展,并可大大减轻政府审批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