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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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本细则是为了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所有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确保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和铁路设施的完整。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和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铁路管理部门报备。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采购必要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5.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和合作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变更施工计划和方案。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如拆除安全设施、跨越铁路线进行施工等。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并通过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并及时清除堆放的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5.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提供足够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四、施工结束及安全验收1.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清洁。

2.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结束后没有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必须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

4.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施工单位,铁路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等。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98号课件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98号课件
对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进行及时处理 ,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05
责任追究和处罚
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
事故发生后,相关单位必须立 即报告,同时采取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
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 时间、地点、原因、后果以及 采取的措施等。
接到报告后,成都铁路局应立 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进行 调查处理。
施工计划调整
如需调整施工计划,必须 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严禁 私自变更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下达
经审批同意的施工计划应 按规定下达至相关单位, 并组织落实。
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
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 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 级部门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 全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 程的安全。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 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598号课件
目录
• 细则概述 • 细则详解 • 施工流程安全管理 • 安全风险防控 • 责任追究和处罚 • 附则和解释权
01
细则概述
目的和背景
目的
确保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 ,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背景
随着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营业 线施工日益频繁,为确保施工安 全,需要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
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必须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 以分别给予警告、罚款、降职、
撤职等处罚。
对于故意隐瞒事故或者阻碍调查 的,一经发现,加重处理。
不遵守规定的处罚措施
01
对于不遵守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规定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 予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 。
解释权归属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成都铁路局所有。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98号.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598号.

第三章 天窗和慢行规定

第9条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
抽减列车运行线为施工和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按用途分 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 1.高速铁路天窗时间原则不应少于240分钟,且宜采用垂 直天窗;运行速度为250km/h及以下铁路,如需采取V形天窗, V形天窗时段邻线限速不超过160km/h。 2.普速铁路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桥大中修及大型养 路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及改造时,不应少于180分钟;集 中修时原则按180分钟安排。 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 120 分钟,其中 CRH动车组运行区段不少于 18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90分钟。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
第7条 施工项目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 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 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 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 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 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 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 修、改造施工。 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 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第二章 营业线施工项目
14.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整治,更换轨 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 15.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触网支柱,隧 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 16.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第8条 维修项目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 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 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完成的项目。高速铁 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见附件3,普速铁路维修天窗作业项目 见附件 4。

中国铁路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8号文)培训课件

中国铁路成都铁路局集团有限公司营业线施工管理实施细则(58号文)培训课件
2.Ⅱ级施工 (1)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 及以上的施工。 (2)干线其他换梁施工。 (3)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搭建、拆除 临时防护棚架除外)。
四、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4)中断繁忙干线4小时及以上或干线5小时以上且同时 中断两站以上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2.Ⅱ级施工 (1)不需要调整图定跨集团公司旅客列车开行(确认列车) 的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全站信联闭改造、CTC中心系统设 备及列控系统设备改造、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或承力索、换 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四、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2)中断跨集团公司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没有图定列车运 行以及中断本集团公司行车通信业务且影响范围内有图定列车运 行的通信网络设备施工。
4.Ⅰ、Ⅱ级施工协调会、总结会记录。Ⅰ级由施 工办负责整理发布; Ⅱ级由行车组织单位负责整 理备查并抄送施工办;Ⅲ级施工协调会、施工总 结会记录由施工协调小组组长单位整理备查。施 工准备会记录由施工单位、施工配合单位分别整 理。
二、施工项目
14.高速铁路线路、路基、桥隧涵病害整治,冻害 整治,更换轨枕(板)及道岔主要部件等施工。
15.高速铁路整锚段更换接触线、承力索,更换接 触网支柱,隧道内接触网预埋件整治等施工。
16.其他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 施工。
维修项目: 维修项目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 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并且在维修天窗时间内能 完成的项目。
大机清筛、换轨、更换道岔、路基处理车施工时, 在运行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适当增加天窗时间。增 加天窗时间影响图定跨局旅客列车开行时,必须报总公 司调度部批准。
三、天窗和慢行规定
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的安排,按以下规定办理: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安全管理的资质,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应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和安全事故隐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与铁路运营单位密切配合,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无影响地进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人员第七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并持有相应的安全管理证书。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记录,并将不安全的情况及时上报。

第十条安全管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交流,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向施工单位的负责人汇报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铁路营业线专业知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单位的安排,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核。

第十五条流动人员和临时工应在进入施工现场之前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

第四章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和铁路运营单位应共同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稳定和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的具体内容、工期、施工设备和人员配备、安全措施等。

第十九条安全措施应包括施工现场的保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现场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监督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四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铁路管理单位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施工计划与组织第一节施工计划1.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铁路管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计划必须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和运输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应分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铁路管理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安全培训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施工设备和材料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2.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滞留或堆放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操作要求第一节施工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措施。

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安全防护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节施工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模版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制定了以下的实施细则模板,以供参考。

1. 总则1.1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1.2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3 本细则的内容是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工作时的指导依据。

2. 施工前准备2.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向相关部门申请施工许可,并提交详细的施工方案。

2.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并落实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

2.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场地进行必要的勘测和测试,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准备工作。

3. 施工过程管理3.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和设备,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3.2 施工单位应设置施工工地的标志和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安全。

3.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交通管制,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3.4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对施工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和验收。

3.5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噪声和粉尘进行有效的控制,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

4. 安全管理4.1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4.2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和事故处理。

4.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人员的个人防护意识,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4.5 施工单位应及时汇报施工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5. 后期管理5.1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后的清理和整改工作,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和整洁。

5.2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和事故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3 施工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并补正不合格的地方。

5.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保留相关的施工资料和证明文件。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三章施工等级的划分第四章施工组织领导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第六章施工方案审核程序第七章施工计划的编制第八章计划变更及临时施工第九章维修天窗的组织实施第十章集中修的组织实施第十一章施工登销记程序第十二章施工过渡工程第十三章工程验收交接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第十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

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通信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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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
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全局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和施工安全管理, 适应全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的要求, 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 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 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 铁办[ ]186号) 、《技规》和路局《行规》, 并结合我局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 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
1.施工作业
( 1) 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 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 2) 跨越、穿越线路、站场, 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 3) 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 4) 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 在线路隐蔽工程( 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 上作业, 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 5) 在信号、联锁、闭塞、 CTC、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 6) 线路大中修, 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 接触网大修作业。

2.维修作业
维修作业系指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作业, 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 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方针, 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 必须纳入天窗, 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 都必须强化管理, 确保行车和施工的安全。

第4条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 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 提高施工作业效率, 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作业。

二、天窗和慢行处所的规定
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 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时间规定如下:
1.施工天窗: 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化养路作业、接触网大修时, 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 电气化双线不少于90分钟, 单线不少于60分钟; 非电气化双线不少于70分钟, 单线不少于60分钟。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 除春运、暑运、专特运、黄金周及部令停止外, 原则上每月每区间不少于20
次(双线为单方向)。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 铁路局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

4.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
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设备检修, 每月应确保两次30分钟的封锁时间。

编组、区段站, 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 按联锁区每月应确保一次30分钟封锁时间。

第6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 综合利用天窗, 提高天窗的利用率。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施工慢行处所, 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 双线一个区段内每个方向慢行不超过两处; 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

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 线路大修应控制在2500米以内) 和慢行速度, 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应低于45公里/小时; 在施工慢行限制速度35公里/小时及以上地段, 机车乘务员操纵列车经过的速度, 不得低于限制速度10公里/小时。

因特殊
原因, 干线慢行处所须超过规定时, 由主管业务处在局交班会上提
请审议, 在路局交班会上决定。

干线设备维护施工慢行区段的划分见附录2。

三、施工作业等级的划分
第7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包括: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5小时以上、影响信联闭8小时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大型信联闭改造、大型电气化改造施
工, 大型换梁、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包括:
(1)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以上, 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以上的施工;
(2)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以上, 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包括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各专业的施工Ⅲ级施工及维修作业分类见附录1。

四、施工组织领导
第8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 路局、站段( 达成公司) 针对各级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负责审定施工计划、施工过渡方案和安全措施, 组织召开施工前协调会, 协调并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 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 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2.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掌握施工进度, 维护施工期间的正常运输秩序, 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3.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 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施工前协调会由主体施工单位按照属地车务段( 直属站、达成公司) 安排, 负责通知相关施工配合单位按时参加。

第9条Ⅰ级施工由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 总工程师) 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 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安监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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