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高校教师住宅物业管理方案

高校教师住宅物业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高校教师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住宅需求也日益增加。
而作为高校教师的福利待遇之一,住宅福利一直备受关注。
因此,如何有效管理高校教师住宅物业,提高教师居住质量,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合理原则高校教师住宅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保障每位教师的权益,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优质服务原则要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宗旨,满足教师的居住需求,为他们营造一个舒适、安全、便利的居住环境。
3. 规范管理原则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管理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
三、管理措施1. 物业公司管理高校教师住宅物业可以由相关的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管理工作,物业公司负责保障住宅的日常维护、安全保障、环境卫生等管理工作,提供专业化的服务。
2. 建立社区委员会针对教师住宅小区,可以建立一个社区委员会,由教师代表组成,负责监督管理工作,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反馈问题,促进管理工作的改进。
3. 设立投诉渠道建立一个便捷的投诉渠道,教师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或书面方式进行投诉,物业公司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4. 定期维护检查定期对住宅物业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住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住宅的使用寿命。
5. 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住宅小区的安全管理,安装监控摄像头、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巡逻值守,预防火灾、盗窃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6. 环境卫生保洁定期清理住宅小区的环境卫生,加强垃圾分类处理,提倡绿色环保理念,营造一个整洁、美丽的生活环境。
7. 提供便利设施在住宅小区内设置便民设施,如超市、公园、健身房等,为教师提供更为便利的生活服务。
8. 定期活动组织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如文艺表演、运动比赛、座谈会等,增加居民之间的交流互动,增强社区凝聚力。
四、管理效果评估1. 定期满意度调查定期对教师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们对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为下一步的改进提供参考。
师范学院教师公寓物业管理规定

师范学院教师公寓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公寓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住户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小区,学校成立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教师公寓日常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学校对住户适当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于教师公寓日常管理。
第二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XX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对教师公寓全体住户及实际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根据学校《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住户不得将房屋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住户直系亲属免费使用不在出租出借范围内。
对非住户本人使用的,住户应将本规定向实际使用人明示。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第五条住户应当按照有利于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六条住户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
第七条住户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住户装饰装修房屋时应遵守《XX师范学院教师公寓装修管理规定》。
第九条房屋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住户应当及时应急维修。
住户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在有见证的情况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住户承担。
第十条物业服务中心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住户房屋时,应事先告知相关住户,相关住户应给予配合。
相关住户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住户及所有使用人应按照电梯使用说明合理使用电梯。
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物业区域的车辆行驶、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或使用协议。
第十三条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佩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及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

玉溪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本辖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制度,协调和处理辖区内物业管理综合事务和纠纷,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及日常运作。
第五条市、县区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监督管理中的有关事宜。
国土、规划、公安、民政、环保、工商、发展改革、司法、信访、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第二章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第七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开发建设单位或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或业主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牵头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一)将物业交给业主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达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50%以上的;(二)将物业交给第一个业主之日起满2年的;(三)占全体业主20%以上的业主提议的。
第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筹备成立业主大会。
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住宅小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教职工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教职工小区物业管理方案一、前言教职工小区是教职工们的工作和生活场所,是他们家庭幸福和工作效率的关键环境。
因此,合理、规范的小区物业管理对于保障教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如何有效管理教职工小区物业,提高物业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进行探讨。
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1、日常维护保洁(1)道路、公共区域的清洁:包括道路、楼梯间、电梯间、绿化带等的清洁和保洁工作,保持周围的环境整洁。
(2)绿化带护理:对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进行养护、修剪和浇水,确保小区内绿化带的美观。
2、安全管理(1)保安巡逻:设立专职保安巡逻,维护小区内的安全。
(2)防火安全: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组织消防演习,提高居民的消防意识。
3、设施设备管理(1)电梯运行维护:定期检查电梯的运行情况,确保电梯的安全使用。
(2)水电设施检修:定期检查小区内的水电设施,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居民的生活畅通。
4、服务管理(1)为教职工提供便捷的物业服务:如代收快递、报修服务等,方便教职工的生活。
(2)组织文娱活动:定期组织社区文艺活动、康体健身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
5、投诉处理(1)建立完善的投诉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或者投诉箱,确保居民对于物业管理问题有一个反馈渠道。
(2)及时处理投诉问题:对于居民的投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6、其他服务(1)小区内的商业服务:为居民提供基本的商业服务,如超市、便利店等。
(2)环境整治:定期进行小区的环境整治,清理垃圾和杂物,确保小区内的环境整洁。
三、物业管理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划分1、物业管理委员会:由教职工小区的居民代表组成,负责对小区内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和协调。
2、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具体的物业管理工作,包括日常维护保洁、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服务管理等。
3、监督机构: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负责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四、物业管理的实施步骤1、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确立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物业管理办法》、《物业管理细则》等,明确物业管理的各项职责和权限。
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均属学校行为建设的福利房,按国家房改政策,教职工以房改成本价购买,使用权属购房教职工,相关的管理权由学院行使。
学院从为教职工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合理使用现有住房,确保学院稳定发展的目标出发,结合国家对职工住宅物业管理的政策,根据云南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参照玉溪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物业管理的教职工住房是指学院辖区内的:1、按房改政策出售给教职工的套房;2、引进人才分配的公有套房;3、按学院租房规定教职工租用的公有套房。
第二章物业管理内容第三条自用部位,自住自管。
自用部位系指户门以内与其它家住房无影响关系的内部设施、设备、装修内容和太阳能设备。
物业管理的内容就是自用部位以外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具体实现:1、保证正常生活的水电供给;2、排污、排水,垃圾清运;3、户门以外的环境卫生保洁;4、治安、秩序的管理服务;5、房屋结构、外观、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6、绿化养护;7、健康有益活动的开展,组织或提供方便等。
第三章管理职能和实施方法第四条学院教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后勤保卫处牵头组织,其它职能部门配合,以目标协议形式委托后勤服务中心或物业企业实施管理服务。
管理细节在“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宅树惠园小区住户手册》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听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协调进行,核心是逐步将教职工住房纳入市场经济管理的轨道,做到管理的规范,收费的合理。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职能第五条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宅按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1、树蕙园小区,2、校本部住宅区,3、西院住宅区.由部门工会小组推选各片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从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片区业主委员会,并产生主任一名,成员四名。
学校教师住户物业管理方案

学校教师住户物业管理方案一、前言教师住户物业管理是学校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保障,直接关系到教师的工作、生活质量和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针对目前学校教师住户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制定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案,对于提升教师住房环境质量、促进教师幸福感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二、问题分析1. 教师住户物业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管理责任不清晰、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管理效果不佳;2. 存在违规占用、私搭乱建、违规改造房屋等现象,严重影响教师住房环境;3. 存在设施维护不及时、安全隐患存在、服务质量低下等问题,影响了教师的居住感受和生活品质。
三、管理方案1. 建立健全管理机制(1)成立教师住户物业管理委员会,明确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2)建立教师住户物业管理制度,包括管理规章制度、管理服务标准、管理考核评价等内容;(3)制定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管理工作责任。
2. 加强巡查监管(1)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加强对教师住户物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建立投诉举报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管理,及时反映问题。
3. 加强安全管理(1)加强教师住户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培训;(2)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教师住户物业安全稳定。
4. 提升服务质量(1)建立全天候的教师住户物业服务体系,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2)加强教师住户物业设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3)定期开展教师满意度调查,及时改进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
5. 规范管理行为(1)加强对教师住户物业使用管理的监督和指导,制定管理规定和管理规范;(2)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依法依规管理教师住户物业,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6. 完善信息化管理(1)建立教师住户物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查询和管理;(2)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四、管理效果评估1. 定期组织评估和考核工作,对教师住户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分级排名;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管理策略,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果。
高校大学学院教师公寓物业管理规定范文.docx

xxx学院教师公寓物业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公寓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住户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生活小区,学校成立教师公寓物业服务中心,负责教师公寓日常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承担相应工作。
学校对住户适当收取物业管理费,用于教师公寓日常管理。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9号《物业管理条例》和《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对教师公寓全体住户及实际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根据学校《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住户不得将房屋出租出借给他人使用,住户直系亲属免费使用不在出租出借范围内。
对非住户本人使用的,住户应将本规定向实际使用人明示。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第五条住户应当按照有利于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房屋外观等方面的关系。
第六条住户应当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功能。
第七条住户对物业专有部分的使用、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住户装饰装修房屋时应遵守《xxx学院教师公寓装修管理规定》。
第九条房屋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住户应当及时应急维修。
住户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义务的,物业服务中心可在有见证的情况下进入物业内部应急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由住户承担。
第十条物业服务中心因维修养护物业需要进入相关住户房屋时,应事先告知相关住户,相关住户应给予配合。
相关住户阻挠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住户及所有使用人应按照电梯使用说明合理使用电梯。
损坏电梯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物业区域的车辆行驶、停放应遵守本区域停车场使用规定或使用协议。
第十三条依照有关规定饲养犬只的,在犬只外出时应为犬只佩戴防护口罩、佩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及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
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样本

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样本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满是文件的办公桌上,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准备开始今天的工作。
校本部教职工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这个任务对我来说并不陌生,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这个领域有着深刻的理解。
一、项目背景教职工住宅小区是学校为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而建设的住宅区,它承载着教职工的日常生活和学校的教育使命。
然而,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物业管理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提高小区的居住品质,确保教职工的安居乐业,我们制定了这份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1.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居住环境。
2.加强小区安全防范,保障教职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满足教职工多元化需求。
4.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实现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实施方案1.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架构(1)设立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2)设立业主委员会,代表教职工参与小区物业管理。
(3)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提供专业的物业服务。
2.加强小区安全防范(1)完善小区监控系统,提高安全系数。
(2)加强门禁管理,实行刷卡进出制度。
(3)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小区安全。
3.提高物业服务质量(1)制定物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
(2)开展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教职工需求。
(3)建立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1)制定小区管理制度,明确物业管理职责和权限。
(2)加强物业管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3)定期开展小区环境卫生整治,营造优美居住环境。
5.丰富教职工文化生活(1)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高教职工的幸福指数。
(2)建立教职工互助平台,促进邻里和谐。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项目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1-3个月):完成物业管理组织架构搭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制定物业服务标准。
2.第二阶段(4-6个月):加强小区安全防范,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小区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物业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均属学校行为建设的福利房,按国家房改政策,教职工以房改成本价购买,使用权属购房教职工,相关的管理权由学院行使。
学院从为教职工营造良好居住环境、维护治安秩序,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合理使用现有住房,确保学院稳定发展的目标出发,结合国家对职工住宅物业管理的政策,根据云南省发改委、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物业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参照玉溪市中心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物业管理的教职工住房是指学院辖区内的: 1、按房改政策出售给教职工的套房;
2、引进人才分配的公有套房;
3、按学院租房规定教职工租用的公有套房。
第二章物业管理内容
第三条自用部位,自住自管。
自用部位系指户门以内与其它家住房无影响关系的内部设施、设备、装修内容和太阳能设备。
物业管理的内容就是自用部位以外的共用部位,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维护,具体实现:
1、保证正常生活的水电供给;
2、排污、排水,垃圾清运;
3、户门以外的环境卫生保洁;
4、治安、秩序的管理服务;
5、房屋结构、外观、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养
护;
6、绿化养护;
7、健康有益活动的开展,组织或提供方便等。
第三章管理职能和实施方法
第四条学院教职工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在学院党委、行政统一领导下进行,后勤保卫处牵头组织,其它职能部门配合,以目标协议形式委托后勤服务中心或物业企业实施管理服务。
管理细节在“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房物业管理暂行办法”和《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宅树惠园小区住户手册》指导下,结合本校实际,充分听取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协调进行,核心是逐步将教职工住房纳入市场经济管理的轨道,做到管理的规范,收费的合理。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职能
第五条玉溪师范学院教职工住宅按区域划分为三个片区,分别为:1、树蕙园小区,2、校本部住宅区,3、西院住宅区。
由部门工会小组推选各片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从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片区业主委员会,并产生主任一名,成员四名。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1、参与审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2、定期征求、反映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管理服务方案;3、按期测评住户满意率;4、参与做好财务预算,审计工作;5、定期组织片区住户有益的活动,评选文明住户等。
第七条每届业务委员会的任期为三至五年。
中途人事变更由委员会向全体住户公告。
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由各片区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经费使用管理
第八条根据玉溪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玉溪市建设局文件,城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物业服务基准价按照所提供的服务的不同分为三级:一级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为0.75元/月.平方米;二级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为0.55元/月.平方米;三级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为0.35元/月.平方米。
各级相应服务内容见附件3。
对照我院各片区设施条件和可能提供的物业服务档次,把我院教职工住宅做以下分级: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计价面积按主管部门认定的每套住宅建筑面积算,车库折半。
第十条租用学院公有套房,物业费与房租捆绑计算。
第十一条校本部片区和西院片区的住房分级都在三级标准中,但房屋建成的时间不一样,结构、设施上也有差异,在收费标准的执行中酌情对二档、三档的住房按10%、20%扣减。
第十二条水电费按住户分表数据,以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核定标准实收。
学院不再另设补贴,有关输送电损、公共照明、绿化用水等费用从物业管理费中核定开支。
电视收视费、网络费等由具体业务部门按规定自收。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收取对象为学院福利售房房主,长期外出和未入住房屋照收物业管理费,出租、出售房屋学院不认可户主变更。
物业管理费由学院计财处收取,作专项资金调配使用,其中,由物业托管部门在每年一月按上述收费标准,把物业管理服务费造册,交学院计财处,在工资中扣减。
工资关系不在
学院的住户,接书面通知后10日内交清,树蕙园小区由小区办公室收齐后交学院财务,校本部片区由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收齐后交学院财务,西院片区由后勤服务办公室收齐后交学院财务。
第十四条对规模较大,有条件实行物业整体化管理的树蕙园小区,后勤保卫处按目标协议形式审核拨付年度管理服务费,校本部片区和西院片区住宅规模小,不集中,单独分割出住宅物业管理不经济,在学院一盘棋管理服务范围,暂保持一体化管理结构,但按分级标准把相应的服务工作做到位,由后勤服务中心做好服务工作,经费按增加内容核定开支。
第十三条校本部和西院职工住宅的安全保卫工作,在校园整体安保工作范围之中,由后保处执行相应管理内容。
第十四条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从专项提留或房屋保险项目中申请开支,不足部分由物业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联合向学院申请解决。
第六章拖欠物业管理费的处理
第十五条超出通知缴纳物业管理费期限者,由物业管理部门发出书面催交,十五天后无故不交清,实施处罚:
1、停水、停电
2、迟交一个月,增加5%滞纳金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与国家法律,法规出现冲突,以法律、法规相关条款为准。
若与学院职能部门的管理办法相冲突,由物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与冲突内容涉及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在后勤服务中心
第十八条本办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执行
第十九条具体物业服务细则由物管服务部门(后勤服务中心制定)
玉溪师范学院
二OO六年七月五日
本文档系网络所得,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如有侵权,本人定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