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奖励扶持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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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

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

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龙头企业是指在某个行业中占据领先地位,对整个行业有重要影响的企业。

他们的发展对于行业的繁荣和国家经济的发展都有着重要的作用。

因此,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以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

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

在这种情况下,龙头企业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

他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不仅能够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还能够对国家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因此,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龙头企业扶持奖励政策,以鼓励和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

二、政策内容1、财政资金支持各级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

具体来说,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给予税收优惠。

对于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降低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2)提供贷款担保。

政府可以为龙头企业提供贷款担保,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

(3)设立专项基金。

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龙头企业的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

2、人才引进与培养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人才,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支持龙头企业的人才引进与培养:(1)提供人才引进补贴。

政府可以为龙头企业引进高级人才提供一定的补贴,降低企业引进人才的成本,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2)设立人才培训基地。

政府可以设立人才培训基地,为龙头企业培养各类人才。

(3)加强高校与企业合作。

政府可以加强高校与企业的合作,为龙头企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

3、科技创新支持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支持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1)设立科技创新基金。

政府可以设立科技创新基金,用于支持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

(2)加强政府与企业合作。

政府可以加强政府与企业的合作,为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3)鼓励知识产权保护。

政府可以鼓励龙头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

4、市场拓展支持政府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支持龙头企业的市场拓展:(1)提供市场准入支持。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

浙江各地区企业股改上市补贴政策一览表为鼓励企业走进资本市场,特享受补贴如下:0571:1.杭州江干:对于企业在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给予10万—100万元奖励。

2.杭州下沙:通过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或新三板挂牌实现融资创新的,给予60万元奖励。

3.杭州萧山:对于在境内、外成功上市及到省股权交易中心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100万—300万元的奖励。

4.杭州拱墅:通过浙江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挂牌或新三板、成长板挂牌,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本地企业通过并购方式实现境内外上市的,给予10万—150万元奖励。

5.杭州余杭:凡在全国“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和其他经认定的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的企业30万—200万元奖励。

0573:嘉兴:对成功进入股权转让平台进行股权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嘉兴桐乡:对进入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市财政给予部分奖励。

嘉兴海宁:在浙江股交中心等(场外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25万元。

0574:宁波: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给予30万—200万元奖励。

宁波保税区: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对“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地方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给予20万—100万元奖励。

宁波宁海:对股份制改造上市,全县前三家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20万—100万元奖励。

0576:台州: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台州路桥区:对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

台州玉环:对进入浙江省产权交易中心登记备案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

浙江温岭: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

0580:舟山定海:对进入浙江省未上市股份公司转让平台挂牌交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9〕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9〕8号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正文:----------------------------------------------------------------------------------------------------------------------------------------------------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9〕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产业强市主导战略,进一步发挥政策激励作用,鼓励我市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推动企业上市融资再上新台阶,加快推进我市经济转型提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坚持境内上市与境外上市统筹兼顾、上市(挂牌)与并购重组同步推进,进一步强化政策引导,加强主体培育,优化发展环境,促进产业提升,努力推动资本市场“无锡板块”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继续保持“无锡板块”在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上的优势,按照“培养一批、储备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挂牌一批”的上市梯次,加强后备企业培育,优化要素保障,着力打造一批竞争力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上市公司群体,力争到2023年末实现全市上市公司累计达200家、市值超万亿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三)培育上市后备资源。

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龙头企业、地方支柱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重点培育一批物联网、集成电路、深远海装备、高性能计算、航空发动机和燃气轮机等技术含量高、进入门槛高的高端制造业企业资源;培育一批金融、物流、文创等高端服务业企业资源;培育一批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企业资源;培育一批主业突出、业绩优良、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强的市属国有企业资源;培育一批适合科创板上市的企业资源。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

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政策一览广东省,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大省,拥有着众多的企业。

为了推动这些企业的发展,鼓励和推动企业上市是广东省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

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各地区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

广东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广东省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如审计费、律师费、券商费等。

广东省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基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作为广东省的经济中心,深圳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

深圳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深圳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深圳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广州市政府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广州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广州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广州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珠海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企业上市工作,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珠海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珠海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珠海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东莞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制造业基地,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

为此,东莞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东莞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东莞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东莞市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

佛山市作为广东省的重要工业城市,也积极鼓励企业上市。

为此,佛山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佛山市政府设立了企业上市培育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金支持。

佛山市政府还设立了企业上市奖励资金,对成功上市的企业进行奖励。

政府支持企业上市措施

政府支持企业上市措施

各地政府扶持和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政策措施2006年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实质性成效,资本市场正发生转折性变化,迎来跨越式发展的新时代。

资本市场的新政策、新变化为中小企业改制上市创造了良好的氛围。

目前是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也是积极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的最佳时机。

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是一项系统工程,需工商、税务、土地等超过15个部门出具证明或审批,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为帮助企业把握资本市场新机遇,协调解决改制上市中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功能,促进地方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各地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情况,纷纷出台了,推动中小企业改制上市有关措施。

据不完全统计,IPO重启以来已有山东省、河南省、湖南省、深圳、衢州、东莞、晋江、江阴、中关村园区等近30个地方政府出台了奖励政策,各省也涌现出一些典型经验做法。

现综述如下:一、税收优惠或返还、财政补贴政策一些企业在上市前享受当地税务部门给予的税收优惠,而发行上市后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正常纳税,丧失原有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一此企业经上市审计需调增收入和利润,补缴巨额税款。

此外,改制时将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转增为个人股本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也较大。

针对这些情况,一些地方政府采取如下措施:l、企业增值纳税补助。

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因资产(所属土地、房产)评估增值而补缴企业所得税所带来的负担,由地方政府参照其补缴税额本级留成部份全额或部分给予资金补助。

部分地方规定,企业因上市过程中涉及调整以往年度应税所得或应税收入补缴的税款,其地方留成部分,通过市财政专项支出用于企业生产发展。

2、个人所得税的缓交、补缴、补贴。

改制过程中,因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股本而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部分地区规定可缓交(上市时补缴或待股权转让时补缴),或按本级留成部份由财政全额或部分补助给个人。

部分地方规定,企业将其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转增资本属于个人股东的,评估增值部分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7.30•【字号】滁政办[2010]93号•【施行日期】2010.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滁政办〔2010〕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已经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规定第一条为调动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性,促进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企业通过上市做大、做优、做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金融服务的意见》(皖政〔2009〕59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关于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企业上市融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市政府金融办确认的上市后备企业、拟上市企业和上市培育对象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是指:生产经营和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发展前景好,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较为规范,基本符合上市要求,且有在近三年内运作上市设想及初步方案的企业。

上市后备企业采取企业申报,市政府金融办确认的办法择优遴选。

拟上市企业是指:已进行股改、正式与有企业上市执业资格的券商和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签订合作协议、进入实质性运作,并经市政府金融办认定的企业。

上市培育对象企业是指:经市政府金融办确认,依法改组(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与券商等中介机构签订了改制辅导协议等各类上市工作证明文件,进入改制辅导程序但尚未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

第三条扶持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的原则,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的职能作用和扶持奖励政策的激励促进效应,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企业上市发行股票募集发展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盈利水平,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各地对境内外上市的扶持政策

各地对境内外上市的扶持政策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企业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本区 企业依法在国家证监局认定的境外资 本市场上市的,区政府给予200万元工 作经费奖励。
惠州市
企业境内上市补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一)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 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以“借壳”、“买 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以实际控股的公 让系统挂牌,市政府给予最 司在港台、境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融 高100万元奖励。 资,并将募集的资金用于在惠州企业 自身发展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与 保荐机构、做市商签订合作 协议的奖励50万元,成功挂 牌交易后再奖励50万元。 2.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的企业成功转板到 境内A股上市的,按照前款 的标准补足奖励金额最高至 1,000万元。 二、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 在境内A股资本市场成功上 市融资,市政府给予最高 1,000万元奖励。 1.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辅导备案的企 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广东监管局辅导验收,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 送IPO申请材料并被受理的 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上市 的企业,给予400万元奖励 。 4.有关融资奖励
珠海 斗门区
企业境内上市补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1)企业完成股份制改制 企业成功境外上市,给予奖励资金100 并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 万元。 的,给予奖励资金20万元; (2)企业聘请中介机构进 行上市辅导,同时向中国证 监会申报上市发行材料的, 给予奖励资金50万元; (3)企业在主板、中小板 、创业板成功助:
企业境外上市补助:
1.申请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 申请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且申 股票上市,且申请资料经正式受理 请资料经正式受理的,给予 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2 .对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 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 励; 3. 对进入创新层的企业,再 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4. 对在境内申请上市的民营 企业,或在规定期间内经广 东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的, 分阶段对企业完成公开发行 之前支付的中介费用,按不 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 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 元 5. 对在规定期间内在新三板 成功挂牌的民营企业奖励50 万元 6. 对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民 营企业再奖励30万元。 7. 对 成 功 挂 牌 新 三 板 的 企 业,通过直接融资方式实现 融资,按首次融资金额给予 1%的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 励100万元。 2. 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按 首发募集资金额度给予0.5%的奖励, 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上海市 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上海市 上市企业奖励政策

上海市对于上市企业的奖励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上市奖励: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上海市会给予一定的上市奖励。

奖励的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因地区和企业性质而有所不同。

上市辅导奖励:对于已经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的企业,上海市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这种奖励旨在鼓励企业积极进行上市准备工作。

上市后表现奖励:对于上市后表现优异的企业,上海市也会给予一定的奖励。

这种奖励旨在鼓励企业持续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规范运作。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奖励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企业性质而有所不同。

企业应该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发布的官方文件了解具体的政策内容和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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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各区县对辖区内企业改制上市给予资金支持或奖励。
房山区:政策支持
(一)对本区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改制成功后给予资金补助。在主板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人民币支持资金;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人民币支持资金。工业项目资金补助从房山区工业发展资金中列支。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将资金补助申请报请房山区推动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拨付。凡企业未成功上市的,上述资金作为对企业的借款,在证监会对发行申请作出不予核准后(拟在境外上市企业在境外相关监管机构作出不予核准后),3个月内一次性偿还区财政。
(三)财政每年将按政府推介企业新增税收市实得部分的20%建立担保风险准备金。对担保公司因政策性担保而发生的坏帐,经审定后财政将给予一定的补贴。
(四)各项专项资金补助、生产用地的供应以及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向政府推介企业倾斜。
(五)政府鼓励商业银行参与银团贷款。市政府将协调企业将上市募集资金,按银团贷款份额存储到有关商业银行。
序号


金融主管单位(个别领导有变动)
针对IPO企业的奖励扶持政策
1
安徽省
芜湖市
上市办
(一)商业银行对政府推介企业发放银团贷款,借款人无法归还借款本息给商业银行造成损失的,由安徽省中小企业担保中心和芜湖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分别按银行贷款实际损失的10%予以代偿。
(二)政府推介企业在银团贷款过程中,以房产、土地等作为贷款抵押物,涉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性收费减按20%收取。
(八)对于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产品,在符合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方式予以支持。
(九)支持本区企业改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依法积极为企业做好改制登记注册工作。
(十)引导和支持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上市培育企业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对上市培育企业提供创新型金融服务。支持银行机构为上市培育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加强对上市培育企业服务。
(五)有关部门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收费项目,在规定范围内按最低标准收取。
(六)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本辖区内投资新建、扩建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的项目或申请新增用地,有关部门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别等情况核定用地规模,优先安排土地使用指标,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
(七)对于符合条件的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发展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优先给予支持。
4
北京
北京
北京市政府区政府
加大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政策支持
(十二)根据本市上市培育企业的盈利能力、所处行业以及发展潜力等因素,筛选本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
(十三)市有关部门对上市重点培育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收费项目在规定范围内从低标准收取。
(十四)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本市辖区内投资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别等情况予以支持并加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十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行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股权激励机制。
(十八)对本市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申请上市和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在改制、辅导、受理等不同阶段,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为本市企业上市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中介机构,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其中,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的奖励资金由中关村发展专项资金安排解决;示范区外的企业奖励资金由现行相关市级专项资金统筹解决。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五)对于符合条件的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市及区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等给予支持。
(十六)对于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的产品,在符合本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试验和示范项目、推广应用等方式予以支持。
(十一)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对上市培育企业提供小额信贷支持。
(十二)支持和鼓励政策性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上市培育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服务。引导担保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切实降低担保费和反担保条件,加大对上市培育企业的支持力度。
(十三)支持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通过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方式推动企业发展,壮大上市后备资源队伍
2
安徽省
安徽省金融办(安徽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出台了《关于金融服务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奖励与补偿实施办法》等7个配套实施细则;对上市成功的,安徽省及当地财政分别给予上市费用10%的补贴
3
安徽省
合肥市
合肥市金融办
同上;组织单个企业或三五家企业直接到银行去对接,根据企业不同业态,量身定制融资方案
海淀:对进入培育期企业名单的企业,可以连续三年享受上市补助,每年补助人民币40万元,总额为人民币120万元。企业自列入名单不足三年完成上市的,可一次性申请未享受部分补助。同时,辅导期企业可以享受一次性补助人民币50万元。
5
福建省
莆田市
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税局
坚持依法治税,做到各项税收应收尽收。开展定点税收政策辅导,帮助企业规范财务核算体系,逐步提高财务核算水平;开展日常性的纳税评估,帮助企业及时发现涉税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助企打造良好的纳税信用;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发展阶段存在的各类历史涉税遗留问题进行全面清查,与企业及时沟通协调解决,为后备企业上市扫除障碍。
6
福建省
发改委
上市奖励政策可提前约定兑现、设立省级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对重点推进培育企业在申请各类补助和高新技术认定等方面予以必要政策扶持、政府采购优先选用上市公司产品、加大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支持力度等
(二)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经评估增值转增股本的,以及用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如确有困难,可以按有关规定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三)上市重点培育企业申报上市过程中支付的有关费用,可按照现行税法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四)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无形资产无偿给予过户(涉及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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