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非股东的利益冲突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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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与经营者的冲突与协调

股东与经营者的冲突与协调

1.如何理解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又如何理解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冲突和协调?1.股东和经营者间的冲突经营者的目标是增加报酬,休闲时间,避免风险.但往往其目标和股东不完全一致,经营者可能为了自身的目标而背离股东的利益.(1)道德风险,经营者会为了自己的目标,避免提高股价的风险,不努力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2)逆向选择,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挥霍股东的财富.2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协调(1)监督,股东和经营者由于分散或远距离,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股东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经营者的行为.(2)激励,股东可以通过让经营者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来鼓励他们采取符合股东最大利益的行动.通常,股东会同时采取这两种方式来协调自己和经营者的目标.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偏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之间此消彼长,互相制约.股东要权衡轻重,力求找出能使三项之和最小的解决方法,它就是最佳的解决办法.3.股东和债权人的冲突债权把资金借给企业目的是到期时收回本金和约定的利息收入,公司借款的目的是用它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股东得到资金后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常用方法:第一,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如果计划失败,对债权人来说,超额利润肯定拿不到,发生损失却有可能要分担.第二,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利润,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指使管理当局发行新债,致使旧债券的价值下降,使旧债权人蒙受损失.如果企业破产,旧债权人和新债权人要共同分配破产后的财产,使旧债券的风险增加\价值下降.4.股东和债权人的协调债权人为了防止其利益被伤害,除了寻求立法保护,如破产时优先接管,优先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等外,通常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如规定资金的用途,规定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的数额等.第二,发现公司有损害其债权意图时,拒绝进一步合作,不再提供新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股东财务最大化,如果一家公司只有股东,没有别的因素,那么我们应该可以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比较一致的。

试论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和解决方法

试论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和解决方法

试论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和解决方法一、引言利益冲突是指股东和管理层在利益分配上产生的矛盾和冲突。

作为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围绕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展开讨论,并提出解决冲突的有效方法。

二、利益冲突的原因1.权力分配不合理企业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权力分配不合理。

在现代企业制度中,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来行使对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而管理层则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

然而,由于权力分配不均衡,管理层往往可以通过掌握公司资源和信息的垄断来谋取私利,从而与股东的利益产生冲突。

2.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是股东和管理层利益冲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管理层作为企业内部人员,往往能够接触到更多的公司内部信息,包括企业的财务状况、未来的业绩预期等。

而股东只能通过公开信息来了解企业的状况。

管理层可以利用信息不对称的优势来操纵或隐藏企业的真实情况,以获取更多的利益,从而与股东之间产生利益冲突。

3.薪酬机制不完善薪酬机制不完善也是股东和管理层利益冲突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很多企业中,管理层的薪酬往往与企业的业绩相关联。

然而,由于薪酬制度的设计不合理,管理层可能会为了追求短期业绩而牺牲企业的长期发展和股东的利益。

例如,管理层可能通过裁员、削减研发投入等方式来提高短期利润,但这种行为往往会削弱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治理结构薄弱企业的治理结构薄弱是股东和管理层利益冲突的重要根源。

在某些企业中,董事会缺乏独立性和监督能力,对于管理层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同时,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之间存在利益的交织和关系的勾结,导致董事会无法客观公正地行使监督权力,从而加剧了利益冲突的发生。

三、解决利益冲突的方法1.完善治理结构要解决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首先需要完善企业的治理结构。

建立独立、有效的董事会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

董事会成员应该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地行使监督和决策权力。

股权分配中的股东利益冲突解决机制

股权分配中的股东利益冲突解决机制

股权分配中的股东利益冲突解决机制股权分配是指将一家公司的所有权划分给不同的股东或股东群体的过程。

在股权分配过程中,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是无法避免的。

解决这些冲突对于维护公司的稳定经营和股东之间的良好关系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而有效的股东利益冲突解决机制成为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股东利益冲突的类型和原因股东利益冲突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控制权和收益权之间的冲突,二是股东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

1. 控制权和收益权之间的冲突在公司中,控制权和收益权被分配给不同的股东。

控制权是指决策权和管理权,而收益权则是指公司盈利所带来的现金流。

控制权和收益权的分离导致了利益冲突的产生。

控制权的持有者通常会利用自己的地位来损害其他股东的收益权,以谋取自身的利益。

2. 股东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股东个体利益是指每个股东在公司中所享有的权益,而整体利益则是指公司经营和发展的综合效果。

在一些情况下,个别股东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可能会影响到公司整体的利益。

这种冲突可能会导致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到损害。

二、股东利益冲突解决机制的原则为了解决股东利益冲突,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解决机制。

这套机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原则:对待所有股东应当公平公正,没有任何歧视和偏袒。

2. 透明原则:确保股东能够获得与自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并能够对公司管理层的决策进行监督。

3. 独立原则:冲突解决机制应独立于公司管理层,确保其公正性和客观性。

4. 法律合规原则:冲突解决机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股东利益冲突解决机制的方法为了有效解决股权分配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1. 股东协议: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与其他股东签订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减少利益冲突的可能性。

股东协议可以规定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以及利益分配等内容。

2. 董事会监督:公司的董事会应当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股东利益得到充分保护。

论股东利益异质化的私法衡平

论股东利益异质化的私法衡平

论股东利益异质化的私法衡平股东利益异质化是指公司股东在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分红及公司财产分配等方面存在利益差异,这种差异可能会导致公司内部利益冲突,影响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在公司治理中,如何平衡股东利益的异质化,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本文将从私法的角度探讨股东利益异质化的私法衡平。

一、股东利益异质化的表现及原因股东利益异质化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股东持股比例不同,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力不同;第二,股东对公司的期望不同,部分股东追求长期稳健的投资增值,而另一部分股东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股东对公司经营政策、财务状况等信息获取渠道不同,导致其对公司的认知和判断存在差异;第四,股东之间存在竞争关系,争夺公司资源和利益。

股东利益异质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完善,导致股东无法有效地监督和约束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使他们往往为个人利益而非公司整体利益服务;第二,公司信息披露不透明,导致股东无法获得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难以有效地行使股东权利;股东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渠道不畅,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导致股东在公司经营决策上难以达成共识。

在私法领域,对股东利益异质化进行衡平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和约束。

公司董事会应当充分考虑所有股东的利益,制定公平合理的经营决策,保护所有股东的合法权益,避免忽视少数股东的利益。

第二,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公开透明地向股东披露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高股东对公司的认知和判断水平。

鼓励股东之间进行交流和互动,建立合作机制,促进股东共识的形成。

公司可以通过召开股东大会、建立股东代表机构等方式,为股东提供交流和表达意见的平台,共同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第四,加强对股东利益的司法保护,依法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所有股东平等地享有公司的利益。

股东利益异质化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私法领域的多方合作,才能有效地实现股东利益的均衡和衡平。

股东与经营者的冲突与协调

股东与经营者的冲突与协调

股东与经营者的冲突与协调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1. 如何理解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冲突和协调又如何理解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冲突和协调1.股东和经营者间的冲突经营者的目标是增加报酬,休闲时间,避免风险.但往往其目标和股东不完全一致,经营者可能为了自身的目标而背离股东的利益.(1)道德风险,经营者会为了自己的目标,避免提高股价的风险,不努力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2)逆向选择,经营者为了自己的目标,挥霍股东的财富.2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协调(1)监督,股东和经营者由于分散或远距离,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股东可以通过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监督经营者的行为.(2)激励,股东可以通过让经营者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来鼓励他们采取符合股东最大利益的行动.通常,股东会同时采取这两种方式来协调自己和经营者的目标.监督成本,激励成本和偏离股东目标的损失之间此消彼长,互相制约.股东要权衡轻重,力求找出能使三项之和最小的解决方法,它就是最佳的解决办法.3.股东和债权人的冲突债权把资金借给企业目的是到期时收回本金和约定的利息收入,公司借款的目的是用它扩大经营,投入有风险的生产经营项目,两者的目标并不一致.股东得到资金后可以通过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债权人的利益,常用方法:第一,股东不经债权人的同意,投资于比债权人预期风险更高的新项目.如果计划失败,对债权人来说,超额利润肯定拿不到,发生损失却有可能要分担.第二,股东为了提高公司的利润,不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而指使管理当局发行新债,致使旧债券的价值下降,使旧债权人蒙受损失.如果企业破产,旧债权人和新债权人要共同分配破产后的财产,使旧债券的风险增加\价值下降.4.股东和债权人的协调债权人为了防止其利益被伤害,除了寻求立法保护,如破产时优先接管,优先于股东分配剩余财产等外,通常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在借款合同中加入限制性条款,如规定资金的用途,规定不得发行新债或限制发行新债的数额等.第二,发现公司有损害其债权意图时,拒绝进一步合作,不再提供新的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财务管理的目标就是实现股东财务最大化,如果一家公司只有股东,没有别的因素,那么我们应该可以说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比较一致的。

企业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的多重利益冲突及其协调

企业集团的内部资本市场的多重利益冲突及其协调

本 、降低各成员 的由于规模 的限制 而产生 的融资 约束 、
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 同时增加 收益 。 以上优点对于外部 资本市场不发达 的国家来说更具重要 意义 。 但是在企业 集团迅速发展和资本市场应用 日益普遍 的同时 , 现实中 的内部 资本 市场的多重利益 冲突问题也受到相关利益 群体 的广泛关注 。 在企业集 团和 内部资本市场 中, 一方面我们看 到了
支配地位对子公司进行治理。 子公 司的行为要体现母公 司的意志 , 同时还要能够充分保护各 相关利益群体 的利 益。 企业集 团内外普遍存在的关 系是各种利益相关者之
间的相互联系以及相互依存的关系。因此 , 内部资本市 场的各相关利益主体 的多重利益冲突 以及其协调 手段
成为了关注的焦点 。 二、 内部资本市场的多重 利益冲突
“ 隧道效应 ”已经被证实在 东南亚 的企业 中广泛存 在 。在这些 市场 中, 集团往往是 由一些家族企业控 企业 股 的金字塔 型结构 , 再加上对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不利的 外部法律制度环境 , 造成 了集 团企业大股东对 中小股东 利益 的侵害。 业界研究学者认 为此一现象与东南亚金融 危机有着 千丝万缕 的联系 , 甚至是导致金融危机的致命 原 因。这种现象在我国上市公 司中也表现的很明显 , 由 于历史原因 , 国上市公 司大多始 于原有的大型国有企 我
1 . 母子公 司之间的利益冲突 目前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 实物界 , 有关集团的母 子 公 司之间的法律与管理的地位 , 集权还是分权的关 系上 的认识和做法仍是处于不明朗的状态。 一方 面一些集团 母公司过度放权给子公 司 , 结果导致许多集 团企业 的母
业, 股权结构较 为集 中, 控股 股东一般为原来 的集 团母 公司 。 同时现金流和控制权的分离导致 了集 团母公 司有 种种动机操纵着上市公 司经营管理 ,虚构财务指标 , 通 过关联交易从上市公司中输 出资源 , 严重侵害了广大流 通股股东 的利益 , 也导致 了我 国股票市场的长期低迷。 3 . 股东和经理人之间的冲突 在母子型的企业集 团中, 一般来讲母公 司的股权都 较为集 中 ,股东对 经理人的监管意愿 和监管能力都较 强 ,相应地 由总部 经理人所带来 的代 理问题也相对较 少。而在其子公 司中 , 控股母公 司一般拥有较大 的控制

试论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和解决方法

试论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和解决方法

试论述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和解决方法一、引言股东和管理层是公司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共同构成了公司治理的核心。

然而,在实际运营中,股东和管理层之间常常存在利益冲突。

本文将从利益冲突的原因、影响以及解决方法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二、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原因1.信息不对称在公司运营中,管理层往往掌握着更多的信息,而股东则只能通过公开信息来了解公司状况。

这种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管理层滥用权力,损害股东利益。

2.目标不一致股东和管理层的目标并不总是一致。

股东通常关心公司长期发展和稳定回报,而管理层则可能更关注自身薪酬和短期业绩表现。

3.激励机制不当如果公司的激励机制过于倾向于奖励短期业绩表现,那么管理层可能会为了追求高额奖金而采取风险较大的行动,这可能会损害到长期发展和股东利益。

4.权力过度集中如果公司的权力过度集中在少数人手中,那么这些人可能会滥用权力,损害股东利益。

三、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影响1.公司长期发展受阻如果管理层只关注短期业绩表现,那么公司长期发展可能会受到影响,这将对股东长期回报产生负面影响。

2.投资者信心下降如果投资者认为公司治理存在问题,那么他们可能会失去对公司的信心,从而导致股价下跌。

3.公司形象受损如果公司治理存在问题,那么公司形象可能会受到损害。

这将对公司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产生负面影响。

四、解决方法1.加强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可以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通过向股东公开更多的信息,可以让股东更好地了解公司运营状况。

2.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励管理层为了长远利益而努力工作。

例如,在薪酬结构中加入长期绩效考核因素等。

3.实行分权制衡实行分权制衡可以避免权力过度集中问题。

通过设立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可以有效地监督管理层。

4.加强股东权益保护加强股东权益保护可以保障股东利益不受侵害。

例如,建立有效的投票机制、完善公司章程等。

五、结论股东和管理层的利益冲突是公司治理中常见的问题。

上市公司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利益冲突与协调

上市公司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利益冲突与协调

上市公司股东经营者债权人利益冲突与协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壮大,上市公司成为了现代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上市公司的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利益关系。

然而,由于各方的利益追求不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利益冲突。

本文将探讨上市公司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并探讨协调各方利益的方法与措施。

首先,上市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通过购买公司的股份来获得对公司决策和收益的权益。

股东通常期望公司的盈利能够增加股价,进而实现自身财富的增值。

然而,经营者作为公司的执行者,除了追求公司的长期利益外,还可能追求个人短期收益。

经营者可能会出现追求眼前利润而忽视公司长远发展的情况,这与股东的利益往往不一致。

这种利益冲突可能导致公司战略的不稳定性和企业治理的不规范性。

其次,债权人是公司的债权持有人,包括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他们通过借贷资金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

债权人通常关注的是借款的安全性和回收债务的时间。

然而,债权人的利益与股东和经营者之间也有可能存在冲突。

股东和经营者可能希望通过扩大公司规模来追求更高的盈利,但这可能会增加债务风险,对债权人造成损失。

因此,上市公司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冲突需要得到协调与解决。

为了实现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协调,需要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

一方面,建立股东会议和董事会等机构,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确保公司的经营决策符合股东利益。

另一方面,推行透明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为股东和债权人提供充分的和准确的信息,使他们能够评估公司的风险并做出理性的决策。

此外,合理制定与执行公司治理规则和监管措施也是协调利益冲突的重要手段。

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公司治理的监督,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推动各方遵守规则,规范市场秩序。

同时,应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监管,减少经营者和债权人的操纵空间,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除了上述机制和措施外,还需要加强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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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商 研 究2002年第6期(总第92期)股东与非股东的利益冲突与平衡闫小龙 邓胜涛(闫小龙,中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湖南 长沙 410083;邓胜涛,长江证券公司资产保全部律师 湖北 武汉 430015) 摘要:现代公司法已突破股东利益等同于公司利益的传统观念,把股东利益和非股东利益纳入其规制范围。

为实现公司的平稳和持续发展,我国公司立法应当在经营决策、风险承担、公司收购等方面,完善协调股东利益与非股东利益的制度设计。

关键词:股东 非股东 利益冲突 利益平衡公司是由股东投资形成的。

长期以来,人们把股东等同于公司,股东利益等同于公司利益。

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矛盾冲突,仅表现为股东自我利益与整体利益(公司利益)的冲突。

①随着公司大型化、国际化的发展,公司在社会生活中举足轻重。

公司不仅是一个经济性组织,而且是一个社会性组织。

公司从单纯的股东投资获利的工具,成为股东、债权人、雇员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载体。

股东利益是公司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全部。

伴随着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分离,股东与非股东的利益冲突与平衡日益凸显。

一、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分离在回答“公司是谁的”这一问题上,传统公司法认为,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公司应为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而运营。

正如英国学者帕金森所说:“通说认为,股东享有要求公司为他们的利益而运作的权利……因为他们是公司的成员或者所有者。

法律尊重股东决定公司宗旨的权利……由于股东投入了资本,他们应当被视为公司的所有者。

”②相应在公司机关的设置上,股东大会居于各机关的中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近代意义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是三位一体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其表述的一个最为基本的理念是:股东是公司组织中的“人民”,由股东这些人民组成的股东大会,是公司组织中的最高权力机关,他们是选择并控制公司董事的“市民”;这些被股东选举的董事相当于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议员,他们是股东的代表并为股东的利益而工作,股东大会有权来罢免那些“不称职的”的董事;董事会选择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再选择公司的“中层领导人”来对公司进行管理。

③既然公司属于股东所有,公司经营的目的就是要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美国法官在Dode v.Ford Motor Co.一案中指出:“公司是为股东的利益而组成和经营的。

董事的权力须为此目的而行使。

”④进入20世纪以来,公司的发展趋于国际化、社会化,大公司富可敌国,雇佣人数数以万计,在当地社区乃至一个国家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

设在美国的政策研究所指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100家组织中有51家属于全球性公司。

目前,从事跨国界经营活动的公司有4万家,其中排名在前200位的公司的经济活动占世界全部经济活动的1/4。

从严格的财政意义上说,三菱重工的销售周转额大于印尼(印尼是世界上第22个经济大国),通用电器公司超过丹麦(后者经济实力处于世界第23位),福特汽车公司大于香港(经济实力处于世界第25位)和土耳其(经济实力处于世界第26位)的总和,丰田公司和荷兰皇家壳牌公司超过挪威(经济实力处于世界第29位)。

⑤就公司的存在形式而言,“现代公司”是一种巨型商事企业,它是权力库,是我们所处的社会中非政府性权力的最大中心。

⑥“从传统企业法理论或社会学之角度来观察,现代之大规模企业具有社会性乃至于公共性,殆无疑问。

”⑦美国学者伯利和米恩斯观察到,现代大规模公开公司因股份广泛分散,所有和经营相分离,越过私企业工具的阶段,已经社会机构化了。

于是,在公司治理中被动的股东丧失了只为自身(股东)的利益运营公司的权利,因此“公司的管理者由平衡社会各集团的主张,不是从私人欲望,而是从公共政策的角度,向各集团分配所得流向的中立性经营者国家来替代”。

⑧现代公司法理论鲜有主张股东为公司的惟一所有者,许多学者认为公司以合同方式将多种利益结合在一起。

如美国学者汉弥尔顿认为,公司为一组合同网络(nexus of contracts),股东只不过是剩余资本的提供者。

⑨日本学者青木昌彦也有类似观点,他将企业称之为“各种关系之间的联结体”。

⑩德国学者Walther Rathenau则于1918年提出了企业自体理论(Un2 ternehmen an sich),主张企业本身具有经济、法律及社会上之固定性及继续性价值,独立存在于股东之外,不因股东变动而变动,而应将企业视为一个独立法益,优先于股东利益来保护。

λϖ在公司经营目标上,各国立法、学说及判例均在不同程度上摒弃了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单一目标,转而强调在追求股东利益时兼顾雇员、债权人等非股东利益的实现。

从经济学研究的角度出发,利益最大化是每个利益主体追求的最终目的。

公司实际上成为每个利益主体为实现其利益最大化的载体。

如果只有一方利益得到满足或者各方利益不能得到同时满足的话,公司的运作就会陷入止步的泥潭。

以此思想为基础,1937年德国《股份法》第70条第1款规定:“董事有责任根据企业和职工的福利和国家、国民的共同利益的要求运营公司。

”此规定虽然后来被指责为当时纳粹政权下风行一时的以全体国家的团体法思想为基础的指导者理念而于1965年被删除,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颁布的《共同决定法》等四部法案却仍强调了对雇员利益的维护。

英美国家则通过一系列判例确立了公司利益的广泛性,不仅包括股东利益,也包括了雇员、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甚至还包括公司所在社区利益。

在Teck Corporation Ltd v. Millar一案中,法官指出:“传统的理论认为董事只对公司负责,股东就是公司,所以法律不要求董事考虑股东以外其他人的利益……今天如果董事考虑雇员的利益,没有人会怀疑,董事也是真诚地为公司利益考虑。

” λω法官们有时走得更远,将公众利益也纳入到公司利益的范畴。

在AP Smith Manufacturing Co.v.Barlow一案中,法官Jacobs指出:“在公司制度成立的时候,社会气候要求公司不仅要考虑私人利益,也要考虑公众利益。

现代社会同样要求公司在对个人承担责任的同时必须作为社会成员对其所在的社区承担责任。

” λξ二、股东利益与非股东利益冲突的表现(一)在公司经营决策上的冲突公司给人带来的利益是多方面的,这种利益不仅表现为收入的增加,而且意味着权力的享有。

公司权力取决于利益主体在公司经营决策中所处的地位。

早期公司法遵奉股东至上、股东主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关,董事会被视为股东的代理人或受托人。

股东大会掌握着公司的重大决策权,是公司各项权力的来源。

作为公司的所有者,股东有权依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公司的各项事项。

国家一般不对公司事务加以干预,将其归于私权自治范畴。

美国法院在United Copper Securities Company v.Amalgamated Copper Co.一案中,阐明了对股东掌握公司权力的官方观点:“要不要通过法院来获得损失赔偿,像其他公司事务一样,通常属于内部管理问题,在没有股东指令的情况下,由董事决定。

法院很少干预控制这些属于公司权限范围的事,除非董事的过错行为构成违反受托义务,或其双重身分阻碍其作公正的判断。

” λψ为了使公司摆脱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单一目标,兼顾雇员、债权人等非股东的利益,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了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条款。

雇员、债权人甚至公益代表参加公司决策,进入公司机关,必将削弱股东控制公司的权力,因而遭到股东们的强烈反对。

德国1976年的《共同决定法》颁布以后,德国雇主联盟于1977年7月向德国宪法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共同决定法》违宪。

其诉讼理由是,他们认为自己的宪法权利受到了侵害。

具体来说,向全国所有行业中的私营公司推广职工代表与股东代表等额参加监事会的制度确立以后,公司的主人(股东)将无法随心所欲地自由支配、使用和处分自己的资本,这与宪法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保护格格不入。

尽管德国宪法法院于1979年3月做出了《共同决定法》合宪的判决,但许多外国企业仍然因德国的共同参与制而拒绝在德国设立公司。

λζ在英国,公司职工参加公司机关的建议所受到的抵抗更是十分顽强。

根据英美法的传统,职工对其工作并不享有类似于财产的权利。

主导性的观点认为,职工参与机关是一个涉及权力的问题,但这种权力超越了法律制度的范畴。

λ{(二)风险承担上的利益冲突公司经营是有风险的,股东投资的风险是明显的,当公司经营亏损时,股东不仅不能分得红利,还有可能血本无归。

但人们往往只注意到股东的风险,对雇员、债权人的投资风险给予的关注却很少。

在古典的业主制企业里,业主既是企业物质资本的提供者,也是企业人力资本的提供者,因此,业主本人在占有企业全部利益的同时,也因无限责任而承担企业的所有风险。

在有限责任的公司中,股东的出资有可能无法收回,表面上看股东似乎是最大的风险投资者。

但是在资本市场发达的现代社会,股东随时可以在公司经营不佳时卖掉股票,从这个意义上讲股东并不完全承担风险。

而长期固定在公司工作的雇员想退出公司却不容易。

具有某种专门技术、工作技巧和拥有特定信息的人力资本所有者,一旦长期服务于某一企业,其人力资本的使用就趋于单一,缺乏向其他用途转移的可能性。

从资本专用性的角度来讲,雇员作为人力资本的提供者承担的风险并不小于股东。

但在公司陷入困境时,股东习惯于采用裁减雇员的方式降低自己的投资风险,将风险向雇员转移。

与雇员一样,债权人也在分担着股东的投资风险。

股东有限责任作为公司法人格制度的一大基石,实际上是一种风险分配机制,它并没有消除公司股东的投资风险,只是把股东的投资风险转移到债权人身上。

“这是因为当公司失败时候,债权人吞下了损失而不是将其转嫁给股东。

” λ|法学评论家认为,股东有限责任制度中隐含着一种“道德危险因素”,它会导致有限责任公司千方百计地将投资风险和意外风险转移到公司外部,由公司外部的债权人承担。

λ}在现代公司法中,公司债权人已逐渐摆脱传统公司法中的地位,公司董事对公司债权人承担义务的原则也逐渐得到确立。

可以说,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也是公司整体利益的表现形式。

λ∼公司利益包含了股东利益与债权人利益,如何在二者之间分配经营风险,是坚持股东有限责任,还是运用“揭开法人面纱”的理论,将成为股东与债权人为各自利益而争斗的焦点。

(三)公司收购中的利益冲突美国学者贝纳德・布雷克曾生动地说:“本杰明・富兰克林1789年断言,死亡和税收是生活中最确定的两件事。

如果他活到今天,他会加上第三件确定无疑的事实,即股东从收购中获利。

” µυ学者的研究证实了他的观点,很多证据表明,收购给股东带来了相当的效率上的收益,其中,由收购人付给目标公司股东的股票溢价一般都超过公司被收购前股票价格的30%。

µϖ一个企业在发展中,会建立起一系列的人力资本、供销网络、债务关系等,这些安排如果任意被股东短期获利动机所打断,必将影响企业的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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