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合集下载

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2021年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例

一、总则第一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评选条例,其目的是在各个学科领域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提高我校教师知名度,切实提高我校教师的群体素质,形成优化教师队伍的机制。

第二条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是我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而设置的荣誉称号,其依据是教师从岗位合格到成才的发展规律。

为建立起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合理发展的运行机制,各类教师不设定额,不受年资限制。

二、职责第三条教学能手职责1、胜任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3、胜任指导实习生和培养教师的任务。

4、承担教科研工作,上公开课,作专题讲座,撰写教育教学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条学科带头人职责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具有较好的示范作用。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组织、辅导学生的课外活动。

3、承担培养合格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任务。

4、指导开展教、科研活动,上观摩课,作专题研究报告,撰写教育科研论文。

5、在学校管理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条件第五条教学能手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师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育效果显著,曾获校级及校级以上的表彰或奖励。

3、任本学科的教学2年以上,了解并把握所教学科的全套教材的编排体系,教学的重点、特点和难点。

能根据学生和学科特点,熟练使用基本的教学手段。

在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和主动灵活的学习方法以及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上成绩显著,初步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4、较好掌握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学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学历,具有计算机或外语初级水平资格证书。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第一条:评选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评选条例。

第二条:评选对象本评选活动面向全国范围内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骨干教师,包括公立小学、私立小学等各类小学教师。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具有正式教师资格,且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有着较为丰富的教学经验;(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扎实,教学方法灵活多样,能够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个性化教育;(三)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学生在综合素质和学业水平方面有较大进步;(四)注重教师自我提升,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和研修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五)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操守,师德高尚,受到学生、家长和同事的认可和好评。

第四条:评选程序(一)报名阶段:评选活动公告发布后,符合条件的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需提供相关个人资料和教育教学成果材料。

(二)初审阶段:评选组织对报名教师的资料进行初步筛选,淘汰不符合条件的教师,并通知通过初审的教师参加下一阶段的评选。

(三)现场评选阶段:通过抽签方式确定评选教师进行现场教学展示,同时评选组织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并结合学生评价和同事意见,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进行终审。

(四)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和各方评议。

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五)颁奖阶段:评选结果经过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进行颁奖仪式,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

第五条:评选标准评选骨干教师的主要标准包括:(一)教学理念清晰,能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运用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效果;(二)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成果,学生在学业表现、创新能力、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有较大进步;(三)教师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得到同行和专家的认可,教育教学水平处于同行业界领先水平;(四)注重个性化教育,关注学生的特点和需求,通过差异化教学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五)对学生进行全面的素质评价,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

【免费下载】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42号附件

【免费下载】关于评选常州市第十一批中小学及第三批职教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通知常教人〔〕42号附件
专职教研员参评条件:
专职教研员除达到参评基本条件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有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 有显著成绩。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上 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 4 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 1 篇)。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根保通据护过生高管产中线工资敷艺料设高试技中卷术资配,料置不试技仅卷术可要是以求指解,机决对组吊电在顶气进层设行配备继置进电不行保规空护范载高与中带资负料荷试下卷高总问中体题资配,料置而试时且卷,可调需保控要障试在各验最类;大管对限路设度习备内题进来到行确位调保。整机在使组管其高路在中敷正资设常料过工试程况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关都能于可地管以缩路正小高常故中工障资作高料;中试对资卷于料连继试接电卷管保破口护坏处进范理行围高整,中核或资对者料定对试值某卷,些弯审异扁核常度与高固校中定对资盒图料位纸试置,.卷编保工写护况复层进杂防行设腐自备跨动与接处装地理置线,高弯尤中曲其资半要料径避试标免卷高错调等误试,高方要中案求资,技料编术试5写交卷、重底保电要。护气设管装设备线置备4高敷动调、中设作试电资技,高气料术并中课3试中且资件、卷包拒料中管试含绝试调路验线动卷试敷方槽作技设案、,术技以管来术及架避系等免统多不启项必动方要方式高案,中;为资对解料整决试套高卷启中突动语然过文停程电机中气。高课因中件此资中,料管电试壁力卷薄高电、中气接资设口料备不试进严卷行等保调问护试题装工,置作合调并理试且利技进用术行管,过线要关敷求运设电行技力高术保中。护资线装料缆置试敷做卷设到技原准术则确指:灵导在活。分。对线对于盒于调处差试,动过当保程不护中同装高电置中压高资回中料路资试交料卷叉试技时卷术,调问应试题采技,用术作金是为属指调隔发试板电人进机员行一,隔变需开压要处器在理组事;在前同发掌一生握线内图槽部纸内故资,障料强时、电,设回需备路要制须进造同行厂时外家切部出断电具习源高题高中电中资源资料,料试线试卷缆卷试敷切验设除报完从告毕而与,采相要用关进高技行中术检资资查料料和试,检卷并测主且处要了理保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历届区级骨干教师等评选范围与条件

历届区级骨干教师等评选范围与条件

区级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与条件一、推荐范围、对象教龄5年以上且在本校从教满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符合条件的教师,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曾获区级以上教坛新秀称号,在学科(专业)教学、教改和教研中实绩突出的教师。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学科(专业)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的拔尖教师。

已经获得区历届学科骨干及以上称号的教师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践教育教学创新。

2.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计算机、普通话等级均达到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

在教学上具有示范、带头作用,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在同校、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深受学生欢迎。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和教学创新能力,2007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之间,在区级及以上发表、交流、获奖的学科教学论文(论著)、教育实验报告或教改经验文章2篇及以上,其中一篇必须获得宁波市二等奖及以上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

4.中学教师应具备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被推荐者申报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必须一致,连续任教本学科一般应满5年以上。

对于担任学校领导职务的推荐人选必须已在教学一线工作5年以上,且仍兼任一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近3年教学工作量不足同校教师三分之一的校领导,在推荐时应从严掌握。

6.获得教坛新秀等称号以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新的成果和业绩。

近3年学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为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鼓励优秀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脱颖而出,经研究决定于2010-2011年进行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鄞州区第十一届中小学“教坛新秀”评选范围为教龄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1日)、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后出生;小学为32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后出生)、在职在岗的的中小学(含成人教育、中专、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第十二条教学工作要求
(一)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一定的现代教学技术和方法。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能胜任一定年级段的教学工作或毕业班教学工作并独立指导学生实验等工作。
(二)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课时量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五)参加经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立项、试点的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或教改实验,取得显著效果,撰写有一定质量的实验报告,在一定范围(县、区)内推广使用,并取得一定实效。
第六章 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基本条件
第十六条教育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教育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7年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2年以上,或担任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其他教育管理工作3年以上。
第五章破格申报与评审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第十四条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显著,年度考核有1次为优秀等次,在符合第二章第四、六、七条规定的基础上,获得中师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6年以上,可破格申报。
第十五条破格评审条件
第十条教科研工作要求
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教科研材料3篇。其中本学科教科研材料2篇,至少有1篇在县级以上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或认可的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参与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的教材、教学参考资料5千字以上,或承担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撰写课题报告或课题研究论文。

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和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和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和考核方案为全面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确立教学的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课堂教学水平,坚持"以人为本,主动发展”的宗旨,采取全方位、多途径的培养措施,建设一支具有现代教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新型教师队伍,为各个层面教师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特拟定个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认定和考核方案:一、认定范围: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二、认定条件:【骨干教师】(一)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

(二)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本学科教学时间不少于六年。

(三)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中获区级(含区级)以上、集团或学块内竞赛获等第奖。

(四)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能积极参与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较好。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撰写有质量的论文。

(六)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中起积极示范作用,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引领作用。

(七)如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可破格考虑。

【星级教师】(一)应具有大专及其以上的学历。

(二)任本学科教学时间不少于六年。

(三)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或在指导学生课外活动中获区级(含区级)以上、集团或学块内竞赛获等第奖。

(四)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能积极参与有关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效果较好。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课题研究,撰写有质量的论文。

【新秀教师】(一)应具有本科及其以上的学历。

(二)任本学科教学时间为五年以内。

(三)应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四)应具有良好的教学素养,教学效果较好。

(五)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参与并开展课题研究。

三、认定办法和程序:(一)校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每三年认定一次;(二)采用“个人申报、教研组或年级组推荐、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校骨干教师、星级教师、新秀教师名单应在校内张榜公示三个工作日后,上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五级梯队及特级、教授级评选条件

五级梯队及特级、教授级评选条件

(同时具备)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2-5年(2009年8月之前、2006年8月以后从教)。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学生满意度较高。

4. 积极参加见习期新任教师上岗培训和其他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5. 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和心理健康教育,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担任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工作,或指导综合实践活动1年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音体美等学科教师能对学生进行特长训练并取得较好成绩。

6.从事本专业或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

具有较好的教学基本功,能较好贯彻执行“教学常规”,教育教学实绩明显。

在校际开过公开课或实验课,获得好评。

7.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和培训活动,每学年撰写教育教学案例分析、教育随笔、教育叙事故事等文章或论文至少1篇。

(同时具备)1.热爱教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遵守《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高中、初中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教龄4-8年(2007年8月之前、2003年8月以后从教)。

3.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并获得一次“优秀”等第或“嘉奖”,或获辖市、区级及以上综合荣誉。

学生满意度较高。

4.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培训,较好地完成培训任务,每年培训不少于48学时。

5. 具有较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关心爱护学生,能针对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手段,对学生进行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

骨干教师选拔标准

石家庄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规范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骨干教师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果显著,在学科教学中积累了成功经验,有较强科研能力并能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分省、市、县(区)三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共同培养与使用。

第二章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和认定第四条骨干教师推荐选拔要严格按照骨干教师基本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推荐、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择优选拔,严格认定。

第五条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职一线教师。

在5年为一个周期的评选中,市、县(区)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原则上不超过中小学专任教师总数的6%、15%。

第六条骨干教师的推荐、选拔必须按照逐级递进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骨干教师的条件:省级骨干教师的选拔认定条件由省教育厅制定。

市、县(区)级骨干教师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良好,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教龄5年以上(县区级骨干教师3年以上),年龄女50周岁、男55周岁以下,符合《教师法》对教师资格、教师学历的基本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教师职务资格(县区级骨干教师具有初级以上教师职务资格)。

(三)认真履行教师职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熟悉所任教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能因材施教, 灵活的运用教学、教研方法;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教育教学效果良好,教学业绩突出;年度考核全部称职,其中至少有一次优秀或两次良好。

(四)熟练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在学科教学中,教育技术能力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五)积极参加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或实践,并取得一定成绩;教育教学论文在县(区)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
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一)基本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学生,尊重中小学生(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有较丰富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2年,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并履行职责4年。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教学综合素质考核、教科研能力考核均达到优秀等第。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5.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尊重中小学生(幼儿)权益,遵循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和促进中小学生(幼儿)健康成长。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年;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德育类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4年。

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 注重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教书育人的实践能力突出。

准确理解课程标准,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并结合
教学开展课外活动,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

从事本专业学科教学,教学工作量饱满。

近五年来,至少有一轮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循环教学。

教学效果显著。

2.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及以上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或以上奖励。

(四)科研工作
1. 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专业研究能力较强。

参与辖市(区)、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研究计划、阶段总结和本人研究成果。

2.近五年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2篇为市级以上刊物,任一级教师以来至少有1篇论文),或在辖市(区)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含教育年会)中获一等奖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有1篇为市二等奖,任一级教师以来有1篇论文获辖市(区)一等奖),或出版论著(含市级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必须承担1/5以上。

发表或获奖的论文至少有2篇专业论文。

(五)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

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视其特殊性,适度调整条件。

二、专职教研员参评基本条件
除达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一)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对本学科有系统的、较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学科教学和教法研究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承担辖市(区)
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所从事的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3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

近3年每年在辖市(区)及其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至少1次。

附件二:
第十批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一、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
(一)基本要求
1.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学生,尊重中小学生(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有较丰富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

2.中学教师必须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3年,小学教师必须具备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并履行职责5年。

3.教学综合素质考核、教科研能力考核均达到优秀等第。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5.学生满意度较高。

(二)教育工作
1. 尊重中小学生(幼儿)权益,遵循中小学生(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和促进中小学生(幼儿)健康成长。

2.积极参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学校各部门的管理工作,近五年来担任班主任或单位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3年;或负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社团活动、开发德育类校本课程、指导学校运动队训练4年。

取得过较明显的教育实绩。

(三)教学工作
1. 自觉学习先进的教学理论,了解国内外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能力与水平高,能把握学科教学方向,教学效果显著。

2. 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有较强的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意识和能力。

一直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工作量饱满,近五年以来至少有一轮符合本学科特点的循环教学或在毕业班任教3年的经历。

有较高的教学理论水平,逐步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

3.近五年来,在辖市(区)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一等奖,或在大市范围评优课或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四)科研工作
1. 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专业研究能力强、水平高。

有较为系统、明确的研究方向。

近五年来,参与常州市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应是课题组的主要成员),有阶段性成果或已结题(须有本人的研究成果),并通过鉴定或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与课题有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研究成果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

2.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至少3篇以上专业论文(任高级教师以来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或出版论著(含市级及以上学科教材编著,教辅用书除外)承担1/4以上。

(五)专业引领工作。

任高级教师以来,指导2名以上中级或初级职称教师的教学和课题研究,成绩显著;在市级及以上开设公开课或专题讲座1-2次。

(六)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执行。

特殊教育学校、民族学校教师,视其特殊性,适度调整条件。

二、专职教研员参评基本条件
除达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评基本条件(一)外,还应达到下列要求:
1.教育教学工作:对本学科有系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
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有显著成绩。

经常深入基层学校听课指导,并有确定的实验基地(学校)。

2.教学科研工作: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承担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其教科研课题的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必须切合教育教学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对全市的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近五年来,在正式刊物上独立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在国家核心刊物上独立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

3.指导青年教师工作:教研员在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应起示范作用,在教学中起骨干作用,热情关心中青年教师的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对学科骨干的成长发挥重要作用;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的成绩,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受到辖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近3年在辖市区及以上范围开设学术性专题讲座3次及以上。

附件三:
重点推荐教师名额分配表
附件四:
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自主报名汇总表
8
- -
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自主报名汇总表
9
- -
附件五:
常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
重点推荐审核表
所属辖市(区)
推荐单位
被推荐人
学科
年月日
常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审核表
所属辖市(区)
推荐单位
被推荐人
学科
年月日
附件六:
常州市
中小学骨干教师呈报表
所属辖市(区)
呈报单位
呈报人
学科
年月日
常州市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呈报表
所属辖市(区)
呈报单位
呈报人
学科
年月日
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被考核人姓名:
注:1、学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并作出客观评价。

2、“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包括:(1)教学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随堂听课、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的意见;(2)教学材料(包括教案、作业批改、教学总结等);(3)公开教学、教学评比及所任教班级成绩等。

在对上述内容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明确教学综合考核等级。

考核组长签字: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学校公章)
年月日
政治思想表现考核表被考核人姓名:
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表
候选教师姓名:候选称号
所教班级及学生数: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测评时间:
寄语同学:本测评是体现新课程理念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师德建设的重要方面,是评选优秀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

同学们要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客观地在下表自认为合适的空格处打“√”。

候选人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候选教师姓名:候选称号
所教班级及学生数:任教学科:
工作单位:测评时间:
满意度:(满意+较满意)÷(测评学生数×2)= % 测评人员签名:
(学校公章)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