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管理试行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22〕111号)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人脸识别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关键岗位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
第四条(考勤时间)本细则规定的考勤时间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基本考核要求,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要求须在岗履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备标准)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人脸信息采集与考勤第六条(信息录入)施工现场必须在监督机构召开的首次监督会议时完成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录入工作。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人脸录入时,应本人到场,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录入个人人脸信息。
第八条(考勤起止)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考勤起止时间,从首次监督会议召开后的第二天开始,到项目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确认为止。
第九条(停工规定)停工必须将《停工报告》报监督机构,在关键岗位人员人脸识别考勤系统设置后方能停止人脸识别考勤。
复工前需现场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后报监督机构,恢复人员考勤。
第十条(请假规定)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因事请假一周以内的,需事先安排好工作,报建设单位同意;因特殊情况需要连续请假一周以上的,应事先安排具备同等证书或资格的人员顶岗,并提交暂不到岗履职请假申请,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报监督机构备案。
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

顺德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岗位配置标准一、项目经理(1)一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任何工程项目;二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二级及以下企业资质标准所承包业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三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三级及以下企业资质标准所承包业务范围内的工程项目。
(2)工程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实用文档三、施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配备,可由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及施工进度等自行配置,并在施工方案中予以明确。
四、项目总监按规定必须办理监理委托的建设工程必须配备项目总监。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除主设备价格外)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必须配备1名专职项目总监,不得兼任。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或工程造价(除主设备价格外)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以由1名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兼任,但最多不得超过2项。
五、监理员现场监理员必须配备,可由企业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及施工进度等自行配置,但不得少于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2〕97号)要求,并在监理方案中予以明确。
六、本标准由顺德区建设局负责解释。
实用文档。
顺德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附件1:顺德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附件5),及我区《转发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顺建发〔2007〕56号)和《印发顺德区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细则的通知》(顺建发〔2007〕75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的建设工程。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和设备安装及装修工程。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建设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业人员的工作环境与生活条件,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保障市容整洁和环境卫生。
第三条区建设局对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施管理。
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简称区质监站)和各镇(街道)建设管理站(简称各建管站)按照区建设局规定的监督工作范围,负责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制度。
项目总承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向总承包单位负责。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负责监督协调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实施,将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工作作为项目安全监理内容之一予以落实。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明施工质量标准,在相关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的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按我区规定实施建筑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摘要: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I.引言- 介绍顺德区2023年第二季度建筑工程造价指标II.造价指标概述- 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定义和作用-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涵盖范围和分类III.各类别建筑工程造价指标- 土建工程造价指标- 安装工程造价指标- 市政工程造价指标- 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指标- 装饰工程造价指标- 电气工程造价指标- 安防工程造价指标- 暖通工程造价指标- 智能化工程造价指标IV.造价指标的应用- 工程预算和成本控制- 工程招投标和合同签订- 工程审计和决算V.结论- 总结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特点和意义正文:顺德区作为我国广东省佛山市下辖的一个区,近年来在建筑工程领域持续发力,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的发布,旨在为工程建设各方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造价指标概述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是反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与建设规模、建设用途、建设地点等因素之间的关系的数据。
它是进行工程预算、成本控制、招投标、合同签订、审计和决算的重要依据。
2023年第二季度顺德区建筑工程造价指标涵盖了土建、安装、市政、园林绿化、装饰、电气、安防、暖通、智能化等全类别模块,为各类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提供了参考。
二、各类别建筑工程造价指标1.土建工程造价指标: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等,其造价受建筑规模、建筑结构、建筑材料等因素影响。
2.安装工程造价指标:包括电气、暖通、给排水、燃气等安装工程,其造价受设备选型、品牌、安装工艺等因素影响。
3.市政工程造价指标: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市政管道等工程,其造价受工程规模、工程地质、交通状况等因素影响。
4.园林绿化工程造价指标:包括公园、绿地、景观、园林建筑等工程,其造价受绿化植物、景观设计、园林建筑等因素影响。
5.装饰工程造价指标: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门窗、橱柜等工程,其造价受装饰材料、设计风格、施工工艺等因素影响。
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在岗履职管理办法

海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在琼承揽工程的省内外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在琼开展监理业务的省内外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见证员。
本办法所称项目负责人是指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
第三条鼓励企业对超限、复杂的特殊工程,编制人力资源配备计划,按工程项目实际施工情况,分阶段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报建设单位同意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可按人力资源配备计划实施.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应与任命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关系,依法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并在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保存以上相关资料备查。
第二章关键岗位配备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本办法规定(详见附件1、附件2),且必须按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详见附件3、附件4)。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

金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管理,规范市场行为,落实主体责任,提高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活动的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配备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是指建筑施工企业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任务派驻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机构;现场监理部是指工程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机构。
本办法所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主导专业,下同)、监理员。
第四条公开招投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本办法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在参与投标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和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情况。
第五条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安监站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委托手续及施工许可时,应将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情况纳入重点审查内容,查验各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检查人员配备到位、人证相符,检查与投标书的一致性,并及时将其录入金华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
第六条除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本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由建筑施工企业任命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幼儿园重大事故安全应急预案(19篇)-其他范文
幼儿园重大事故安全应急预案(19篇)-其他范文篇1:幼儿园重大事故安全应急预案一、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行政规章《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特制定本措施。
(一)按照“积极预防”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对幼儿家长及全体师生员工宣传《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使全园师生及家长能够领会精神,熟悉条文,创造法治环境,切实增强积极预防的意识,提高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能力及水平。
做到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园。
(二)针对《办法》中幼儿园所承担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园“安全管理制度”系列,建立建全预防与处理机制,以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依法、合情合理及时的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将各种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进一步明确主管领导安全负责制,专职人员、各部门领导、各班组长、教师等要具体承担起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
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常抓不懈。
(四)完善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内保工作,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积极做好幼儿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在工作中主动联系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监督部门共同抓好治理工作,确保幼儿的安全。
(五)加强幼儿园园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的管理工作,在由幼儿园提供给幼儿使用的玩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抓好幼儿园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到谁分管谁负责,对食堂、消防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力度,对进入食堂的食品原料等要从源头上把好关,严防投毒事件、火灾事件、饮用水中毒、食品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七)各班级组织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或园外活动时做到逐级审批制度,每次外出活动都应做好活动安全教育、保卫工作,安全注意事项,及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并批准、上报。
在活动中,做到安全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等,追究其组织者的责任。
(八)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或其他有关规定,严禁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及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组织或安排幼儿从事不宜未成年人参加的劳动、体育运动及其他活动。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主要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主要职责》的通知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各项目部:为了满足施工现场文明创建工作需要,规范和统一施工现场“八大员”制度,现将《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主要职责》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及主要职责一、项目负责人主要职责:(1)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的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执行企业对项目下达的各项管理目标和规定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4)必须对工程项目负全责,负责建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负责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落实质量安全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制定质量安全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论证和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负责组织质量安全技术交底;(6)必须组织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检验;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按规定进行取样检测;(7)必须组织做好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参加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分部工程的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8)必须在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模板支架搭设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现场带班;必须组织起重机械、模板支架等使用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必须组织起重机械使用过程日常检查,不得使用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的起重机械;(9)必须将安全生产费用足额用于安全防护和安全措施,不得挪作他用;作业人员未配备安全防护用具,不得上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质量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10)必须定期组织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必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11)必须组织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岗前质量安全教育,未经质量安全教育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12)必须按规定报告质量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13)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各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业主等的协调和过程控制,解决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4)必须及时准备结算资料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15)处理项目部的善后工作;(16)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4.05.23•【字号】粵建质[2014]98号•【施行日期】2014.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粵建质〔2014〕98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现将《广东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4年5月23日《广东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指引(试行)》为切实做好我省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暴雨灾害工作,有效预防和最大程度减少因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5号,以下简称《预警规定》),结合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管理的特点,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防御台风指引本指引所指的台风预警信号相关信息与《预警规定》一致,由省气象部门统一发布,通过电视、广播、气象咨询电话等向社会公众传播。
台风预警信号分为五级,分别以白色、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信号含义说明详见附件)表示。
(一)台风白色预警1.建设、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内容:(1)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一是从收到白色预警信号开始直至气象部门解除所有预警信号止,实行企业负责人带班指挥、项目负责人24小时现场值班制度;二是密切关注预警信号变化,了解台风发展趋势;三是检查工程项目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情况,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四是启动企业和工程项目部的应急处置机制,组织、协调工程项目部应急队伍相关人员及时收看(或收听)天气预报,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排查、消除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有关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了解和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 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
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履职一、引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和发展一直备受关注。
在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履职显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的角度对这一主题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在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性和影响。
二、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1. 工地总负责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工地总负责人是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具备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和出色的领导能力。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相关规定,工地总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并通过相关的考核。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需要负责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施工环境的安全。
3.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现场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
他们需要对工程技术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1. 工地总负责人的履职工地总负责人需要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包括协调施工各方的关系、监督工程进度及质量、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
他们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履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3. 技术负责人的履职技术负责人需对施工现场的工程技术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与展望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标准及履职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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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发包方式
□招投标□非招投标
中途变更岗位
□项目负责人பைடு நூலகம்总监理工程师
□专职安全员□监理员
□施工员
变更人员信息
原岗位人员
新岗位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上岗资格
证书编号
已扣分值
在岗完成工程量
变更原因
申请单位承诺及意见
本单位保证以上填写内容属实,并承诺将加强本工程项目管理及对更换人员的管理,保证人员到位、如有虚假,则本单位愿接受有关处理。
法人代表人或其近授权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现场代表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意见
备案经办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本备案表一式二份,申请单位和审批部门各存一份。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中途变更时,必须附上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