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引言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是城市建设的紧要构成部分,而事故应急预案则是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性工作。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进入了高峰期。
因此,订立一份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方法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来说意义重点。
一、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
预案须依据科学的理论和技术方法建立,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防范为主原则。
对于可能造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事故的原因,必需充分考虑,通过实行措施加以防范和制约,使事故的发生得到有效掌控。
(三)综合性原则。
预案须充分考虑与其他行业和部门预案的协调,确保应急处置的协调一致性,形成应急管理体系。
(四)快捷性原则。
预案使用的方法和手段必需具有快捷性和适应性,应对发生的突发情况,能够随时进行调整。
(五)公开透亮原则。
预案的订立和修订必需充分征求有关方面的看法和建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应急预案订立程序(一)组织编制。
由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专家、业务骨干及相关部门,共同订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调研分析。
调查、分析和评估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风险预警档案。
(三)组织论证。
邀请专家、企业负责人、工程师等行业内外专家审查论证,确保方案可行、合理。
(四)领导批准。
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发布实施。
(五)定期修订。
依据实际情况和技术进步,定期修订应急预案,适时对应急预案进行更新。
三、预案内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预警、应急处理、事故处置和恢复等方面内容,建立应急预案应包含下列基本要素:(一)预警机制利用前置基础设施、传感器和自动监测设备等手段,通过自动感知、自动分析、自动命令等技术手段,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运营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建立预警体系,实现事故信息快速传递,达到预警、报警、分析、处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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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评估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应当遵循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企地衔接、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预案的规定,符合工作实际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
第二章预案编制和内容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包括综合应急预案、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编制本部门综合应急预案;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本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并按照影响工程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综合应急预案,并按工程事故、影响周边环境事故类别编制工程项目应急预案,同时制定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第六条各类应急预案编制内容各有侧重。
综合应急预案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对工作的总体安排。
主要规定工作原则、组织机构、预案体系、事故分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培训、演练与评估等,是应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工程项目应急预案是指针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主要规定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防范和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以及实施步骤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针对某一特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事故现场处置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预案一、前言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大量市民的出行需求。
然而,由于各种突发事件可能对城市轨道交通造成影响,因此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预案显得至关重要。
二、应急管理预案的制定目的1. 保障市民和乘客生命财产安全;2. 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影响;3. 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减少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三、应急管理预案的内容1. 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响应级别,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2. 应急响应程序:包括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组织结构、人员职责等。
3. 应急资源保障:确保应急资源的充足和有效利用,包括设备、人员、物资等。
4. 应急处置措施: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事故的及时有效处理。
5. 应急演练与评估: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并进行评估改进。
四、应急管理预案的执行1. 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响应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程序;2. 各级工作人员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和职责分工行动,保障事故的及时处理;3.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进行事故的总结、评估,查明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优化应急管理预案的建议1.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不断完善和更新应急管理预案,保持其及时性和有效性;2. 加强应急演练频次,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效率;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整体安全防范水平。
六、结语城市轨道交通应急管理预案的建立对于保障市民和乘客的安全、保障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预案规定,严格执行,不断提升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性和应急处理水平,为城市交通运营保驾护航。
地铁工程突发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1. 成立地铁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监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等。
3. 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共同参与应急处置。
四、应急响应程序1. 信息报告(1)发现突发事件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 先期处置(1)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
(2)现场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先期处置,包括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现场封锁等。
3. 协同处置(1)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处置。
(2)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4. 应急结束(1)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现场恢复稳定后,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2)应急结束后,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五、应急处置措施1. 自然灾害(1)洪水:加强排水设施检查,确保排水畅通;发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疏散。
(2)地震:做好地震预警,组织人员迅速撤离;检查建筑结构,确保安全。
2. 事故灾难(1)火灾:启动消防应急预案,组织灭火、救援;疏散人员,确保安全。
(2)触电:立即切断电源,组织人员救治;检查电气设施,防止再次发生。
3. 公共卫生事件(1)传染病:做好疫情监测,加强卫生防疫;隔离病患,防止疫情扩散。
(2)食物中毒:立即停售问题食品,组织救治病患;调查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4. 社会安全事件(1)群体性事件:加强现场管控,防止事态扩大;开展说服教育,化解矛盾。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1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1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1版)总则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应急预案适用本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负责辖区内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建设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应急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应急管理岗位,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及修订等工作。
城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确保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运营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城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城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一)成立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本城轨突发事件应对的最高指挥机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应急响应组、处置救援组、信息保障组、物资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
(二)应急响应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应急响应工作,确保应急措施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
(三)处置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设施抢修等工作。
(四)信息保障组负责收集、汇总、分析、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五)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六)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期间的物资供应、人员饮食、住宿、交通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一)预警1. 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信息的严重程度,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
(二)响应1. 各部门、各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2. 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三)处置1. 处置救援组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2. 信息保障组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发布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3. 物资保障组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
4. 后勤保障组做好应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恢复1. 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后,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2. 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恢复正常运营。
五、应急保障措施(一)物资保障1. 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设备、医疗救护用品、防护用品等。
2. 确保应急物资的供应渠道畅通。
轨道交通项目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轨道交通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4. 《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XX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轨道交通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引发的各类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轨道交通项目的应急工作,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救援力量,协调各部门开展救援行动。
(2)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物资、设备、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应急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4)交通管制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人员安全通行。
2. 各部门职责(1)运营部门:负责组织乘客疏散、保障运营秩序,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2)安全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救援行动安全有序。
(3)设备部门:负责组织设备抢修,恢复运营。
(4)医疗救护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医疗救护,确保伤者得到及时救治。
五、应急响应1. 分级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1)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2)二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3)三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4)四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造成轻微影响。
2. 应急响应流程(1)发现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为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突发质量安全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旨在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处置程序和保障措施,提高应对突发质量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水平。
1.2 编制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1.3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和专家组组成。
2.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培训、演练和日常管理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5 专家组专家组负责提供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持。
三、预防与预警3.1 预防措施3.1.1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1.2 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3.1.3 开展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2 预警发布3.2.1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3.2.2 根据事故风险程度,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四、应急处置与救援4.1 应急处置4.1.1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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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总则为规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应急预案适用本办法。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综合管理、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的综合管理。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建设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负责辖区内施工单位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
建设单位必须设置独立的应急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应急管理岗位,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培训、演练及修订等工作。
预案编制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上一级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本部门应急预案。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结合工程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种类多,发生多种事故类型概率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专项应急预案构成、事故预防、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针对各地区风险特点及易发事故类型,结合工程实际,组织编制专项应急预案。
常见专项应急预案的类别见附件一。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和危险性分析、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现场处置方案构成、预防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应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应急处置措施、要点和注意事项、岗位应急职责等内容。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联系方式、应急设备、物资储备清单、应急集结路线图等应急资源信息应当经常更新,并设专人管理、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建设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应急资源管理系统,实现应急资源信息的及时更新与管理。
预案评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均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应形成书面意见并附专家名单存档。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急预案评审人员应当包括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应当包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单位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应当包括建设单位应急管理相关人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上述要求的专家组成,其中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应当不少于2人。
评审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安全管理、技术管理、应急管理专业经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除政府部门以外)。
预案评审的主要内容: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
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署印发。
应急预案印发文件或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署声明内容及签字应当作为应急预案批准页的主要内容。
[J.W.L I1](涉及预案的编号问题)预案备案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建设单位应急预案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施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备案。
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向建设单位备案。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见附件二);(二)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企业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形式审查(见附件三),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四);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受理备案登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申请备案登记政府部门或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预案培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与宣传教育,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设备设施、物资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避险、处置以及自救、互救的知识等,提高相关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预案演练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增强演练的计划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建设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施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开展应急演练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进行评估,并针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评估和修订意见应当有书面记录,并及时备案。
预案修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演练、机构变化、工程建设规模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规模发生较大变化的;(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工法等发生较大变化的;(三)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四)应急指挥体系、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实施或应急预案评估报告提出整改要求的。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后,应当及时向备案登记部门报告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程序重新备案。
经费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应将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培训、演练、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应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费用应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应急演练所需的物资、器材采购,应急演练筹备、实施、评估等费用单独纳入工程概算。
(不仅仅是应急演练的费用,还应包括编制、评审、培训等费用!)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应急演练费用,以及费用预付、支付计划,使用要求等条款。
奖励与处罚对于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预案编制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应急预案管理有关工作的,由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附则《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形式评审表》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见附件。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常见专项应急预案分类表一、常见专项应急预案分类:(1)防基坑坍塌事故应急预案;(2)防隧道涌水(透水)、涌沙事故应急预案;(3)盾构始发与到达掘进面失稳、地面沉陷事故应急预案;(4)防冒顶片帮事故应急预案;(5)防触电事故应急预案;(6)防设备倾覆事故应急预案;(7)防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8)防食物中毒和窒息事故应急预案;(9)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10)防车辆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1)防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2)防起重伤害事故应急预案;(13)防物体打击事故应急预案;(14)人员疏散应急预案;(15)防汛应急预案;(16)防淹溺事故应急预案;(17)防灼烫应急预案;(18)防管线破坏事故应急预案;(19)防周边建(构)筑物及房屋开裂事故应急预案;(20)防高处坠落事故应急预案;(21)防压力容器爆炸(锅炉爆炸)事故应急预案;(22)防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23)防火药(烟花)爆炸事故应急预案;(24)防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二、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应根据本地区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编制以下专项应急预案:(建设单位o r施工单位?)(1)开挖面失稳事故应急预案;(2)支(围)护结构失稳事故应急预案;(3)防坑底隆起事故应急预案;(4)交通中断事故应急预案;(5)地面沉陷事故应急预案;(6)地下连续墙接缝处渗漏应急预案;(7)盾构掘进刀盘刀具检查及换刀应急预案;(8)盾构掘进遭遇障碍物事故应急预案;(9)高支模、脚手架坍塌事故应急预案;(10)穿越既有线(轨道交通、铁路、高速路、城市主干道等)应急预案;(11)穿越桥梁(包括人行过街天桥)、过街通道应急预案;(12)穿越江、河、湖、海应急预案;(13)轨行区作业应急预案;(14)车站装修施工应急预案;(15)机电安装施工应急预案。
[J.W.L I1]印发是否由所属部门印发。
必要时可以上一级部门文件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