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申诉制度
学校管理-学生申诉制度(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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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学生申诉制度》摘要:申诉原则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权相分离原则,申诉机构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责受理学生申诉,申诉程序()申诉提出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面申诉申请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建北学学生申诉制(试行)总则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规学生申诉行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华人民共和国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实际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学生法制识制定制申诉原则处理学生申诉应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权相分离原则申诉机构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责受理学生申诉学校成立校申诉委员会由党、政、工、团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学生申诉策机构校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法制安全办公室作学生申诉委员会职能部门责受理学生面申诉或口头申诉其主要职责是宣传、保护学生合法权益;受理、处理学生校申诉案件;以面形式宣布处理定申诉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定不接到学校处分定日起5工作日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面申诉学生对学校学生申诉委员会作出申诉复定不接到学校复定日起5工作日可以向教育局提出申诉学生申诉期限提出申诉学校及教育局不再受理申诉围学生校期发生以下问题可以提出申诉()学生对给予违纪处理不;(二)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没收学生财物强迫学生购买非正规渠道学习或复习和与教学无关东西;(三)教育教学活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纪律管理与处理不当侵犯学生人身健康、人格尊严损害其名誉权;(四)学校或教师私拆学生信件;(五)非定程序随便剥夺学生荣誉称;(六)因对学生进行不公正评价而造成严重;(七)任剥夺学生参加考试权利或受教育权利;(八)违反国招生法规规定侵害学生升学权;(九)学生认其它侵害其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权利受侵害申诉程序()申诉提出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面申诉申请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提出申诉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理应写明代理人有关情况)申诉要事实与理由并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口头提出申请受理机构应当记录申诉人基情况、申诉主要事实、理由、等(二)审受理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申诉材收到申请5日进行审认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合受理条件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做记录(三)调听证、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申诉材组成三人以上调组对申诉容进行调、核实并作笔录;、校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申诉案件要深入调基础上取得佐证材然召开学校领导、教师、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听证会进步核实案由作笔录;3、调、听证程笔录或听证材记录由当事人签存入档案、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由其他成员代受理(四)作出处理定、申诉办公室应当收到申诉定受理三十日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核实基础上作出处理定并以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存档、处理申诉案件如当事人愿可主持调达成协议如要可拟定调双方签调与处理定具有等效力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定要制成处理定由申诉办公室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不申诉处理定可收到处理定次日起十五日以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次限附原申诉及原处理定3、受理组收到再申诉十五日召开会议并会三十日作出面处理定如逾期作处理或对再处理定不申诉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申诉人可依法提出诉讼如撤回申诉或再申诉可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定前申请撤回其他制由建设北街学法制安全办公室责释规定公布日起施行。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小学学生申诉制度1(1822字)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本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相关工作的通知》(沪教委法[]年12号)精神和徐汇区教育局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学生在校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申诉的原则根据依法治校的原则,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如对学校作出的涉及其本人权益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变更处理请求和申述理由。
学生提出的申诉应当坚持严肃、认真、诚实的原则,委员会处理申诉案件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
二、申诉的受理机构1、学校成立以由分管领导、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负责人、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和法律顾问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
组长:葛梅琪组员:张丽、吴肖静、周国英、林韵(家委会代表)、孙玉锋(法律顾问)2、“学生申诉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处理、调解学生在校内发生的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及学生之间、学生个人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有关争议与纠纷。
3、“学生申诉委员会”受理机构设在学校政教处。
三、申诉的受理1、申诉的内容:学生申诉制度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其他有关法律保护的法律的申诉,主要内容如下:(1)学生受教育及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学生有权申诉。
(2)对学校给予的处分(包括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3)其他权利受侵害的,也可提出申诉。
2、申诉的提出: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于事项发生一周内由学生本人采用书面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诉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市世界小学学生申诉申请表”,必须写明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事实与理由,并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提出申诉的日期,申诉人签名等。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是指为了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学校或教育机构建立
的一种机制。
它允许学生在遇到不公正对待、不公平待遇、侵犯权益等问题时,可以
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学校提出申诉,以得到解决和公正处理。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的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通过正当渠道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自我保
护意识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它能够促使学校认真对待学生申诉,并依法、公正地
处理学生的投诉和申诉事项。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权益保障:学生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提出申诉,并确保申诉过程中不受到任何歧视
或打压。
2. 申诉程序:学生可以按照学校或教育机构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诉,包括填写申诉表格、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等。
3. 申诉处理: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及时受理学生的申诉,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诉事项进
行调查和处理。
在处理过程中应保护学生的隐私,确保申诉处理的公正性。
4. 结果通知:学校或教育机构应及时将申诉处理结果通知学生和其监护人,并解释处
理结果的理由和依据。
通过建立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校和教育机构能够更好地保护学生的权益,解决学生
和学校之间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学校与家庭、社会的良好沟通和合作。
1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公镇中心小学小学在校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三条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第二章申诉处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提出的申诉。
申诉处理委员会成员为11—15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生干部、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申诉处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各职能部门对申诉过程中的审核调查工作应予以积极协助和配合。
第五条申诉处理委员会的职责:(一)受理申诉人的申诉;(二)对学生申诉的问题进行复查;(三)作出处理结论。
第三章申诉处理工作程序第六条申诉处理程序由提出申诉、受理申诉、复查和作出处理结论等环节组成,依次进行。
第七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或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申诉要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诉理由及要求,直接送达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申诉受理的条件:(一)申诉书必须在规定的申诉期内提出的;(二)申诉书必须由学生本人或代理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三)申诉书必须写明提出申诉的事实或理由及其申诉意见;(四)申诉书必须在规定的申诉期内送达申诉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接到申诉书后,对申诉人的资格和申诉条件进行审查,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处理:(一)对于符合申诉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进行登记;(二)对于不符合申诉受理条件的,向申诉人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第十条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决定受理的学生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申诉进行全面的调查核实,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为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和生活,培养学生的自尊、自爱、自信和集体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则1。
自愿原则。
凡因故不能按时上学或参加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请。
2。
平等原则。
在班主任领导下,同学之间要互相尊重,做到不打架、骂人、告状,更不准诽谤别人。
3。
真实原则。
每个同学有权对学校和班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也有权向班主任提出申诉,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二、程序1。
写出书面申诉,内容要求客观、真实,注明时间、地点、当事人、申诉原因和事实经过等。
2。
提交申诉材料。
由于各种原因,对学校或班级的处理有异议,需要申诉者,应该及时将有关材料送至班主任,班主任收齐后立即转交给学校政教处。
3。
接受处理。
学校政教处在收到申诉后应立即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应告知当事人。
如果没有问题,就将结果通知当事人;如果发现有问题,根据具体情节,报告校长批准,给予适当的处分。
小学申诉制度。
学生家长如果对学校和班级的处理结果不服,认为是错误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申诉。
家长申诉的渠道:一是找校长;二是找学校教导处。
三是找县教委。
四是直接找区教委。
五是直接找市教委。
六是到北京、省、市教委申诉。
七是向人大代表反映。
不管哪种形式的申诉,申诉人都应以事实为依据,以理服人。
无论什么样的申诉,都应做到一次性提出,不允许再次申诉。
因错漏申诉影响学校工作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4。
必须遵守校纪校规,不做有损学校声誉的事。
5。
必须严格保守国家机密。
6。
不得对外泄露学生申诉的内容。
7。
对故意诬陷和打击报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8。
对申诉的处理,如果在开会研究前或讨论中,申诉人坚持己见,则当会必须按申诉人的意见办理。
9。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小学学生申诉制度学生申诉制度为了维护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及时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使其健康成长,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申诉的内容1、学习上的问题, 2、体育活动中受伤, 3、犯有错误, 4、经济收入问题。
二、申诉的程序1、有正当理由的应向班主任老师反映,也可直接向班主任老师申诉;一、学生申诉范围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和困难时可向老师、班主任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诉。
学生若发现本人或同学有以下行为:( 1)携带、食用管制刀具;( 2)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破坏公物,结伙滋事;( 3)无故旷课,擅自离校;( 4)不做操,不出早晚自习,不遵守考勤制度;( 5)不按时完成作业,抄袭他人作业,考试舞弊,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 6)不按规定着装,男生留长发、怪发,女生染发、化妆、佩戴首饰;( 7)语言粗鲁,行为野蛮,损害集体利益;( 8)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私自留客,不服从生活指导教师的管理;( 9)不按规定参加体育活动,不注意卫生,不按要求搞好环境保护;( 10)打架斗殴、扰乱秩序、侮辱他人人格、影响恶劣等。
学生在课堂上或课间发生意外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如与老师、同学发生矛盾,不能进行打骂,不得任意摆布,更不能寻衅闹事,由班主任处理。
三、申诉的受理与处理1、受理的老师对所管辖的班级申诉认真受理并及时做好记录。
如有弄虚作假,申诉不符合规定,都要追究其责任,学生违纪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直至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2、每个学期末,学校根据学生申诉的情况,召开全校大会,在会上表彰先进,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纪的学生予以公开批评或记过处分。
四、申诉的期限凡因个人原因或情况紧急的,必须在接到申诉信两天内给予答复,不得超过十五天。
凡属于违纪的行为必须尽快妥善处理,凡不符合规定的必须耐心说明原因,并立即纠正。
处理情况应填写在《学生申诉登记表》上,并上报学校领导备案。
五、附则本制度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

2022年小学学生申诉制度_小学学校教研工作总结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学的教育工作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为了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我校决定在2022年推行小学学生申诉制度。
以下是对该制度的总结和反思。
一、制度内容概述小学学生申诉制度是为了解决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而设立的一项制度。
学生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提出申诉,并得到及时处理和公正评判。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申诉范围:涉及学生在学校内的学习、日常生活、卫生等方面的问题。
2. 申诉方式:学生可以选择通过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3. 申诉流程:学生提出申诉后,学校将组成申诉专门工作组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并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
4. 申诉结果:学校将根据申诉内容和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处理决定,并及时向学生通报。
二、制度实施情况在2022年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学校注重宣传和培训,让学生和家长充分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操作流程。
我们也加强了教师团队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育水平和申诉处理能力。
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以下问题:1. 学生申诉意识薄弱:部分学生对申诉制度的了解不深入,意识不强烈,导致他们在遇到问题时选择忍气吞声,而不是积极使用申诉渠道。
2. 申诉处理及时性不足:由于申诉工作的繁琐和人力资源的有限,部分申诉处理时间较长,导致学生等待时间较长,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
3. 申诉结果公正性不够:制度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学生的申诉意见未能得到公正评判和及时处理,有时仍然存在不公平的现象。
三、制度改进措施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制度的改进:1. 加强申诉意识教育:通过课堂教育、家校合作等方式,提高学生对申诉制度的了解和认同,鼓励他们在遇到问题时勇于申诉。
2. 完善申诉处理机制:优化申诉工作流程,增加申诉工作人员的数量和培训力度,提高申诉的处理效率和质量。
3. 强化申诉结果的公正性:建立评审机制,加强对申诉案件的审核和监督,确保申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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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行政执法的实际,为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诉人和被申诉人
1、校内学生申诉的申诉人员是学校在校学生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2、校内学生申诉的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各职能部门和任课教师。
二、申诉范围:
具体内容包括:学校和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发展权,尊重学生参与学校各项活动的权利,尊重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发明创造权,尊重学生平等的学习权利;保护学生个人发表见解的权利,保护学生的个性、特长的权利,保护学生个人隐私的权利,保护学生的健康权,保护学生的荣誉权,保护学生的人身自由权;
1、学生对学校和教师做出的各种不当行为不服,可向学生维权岗或学生维权委员会提出申诉。
2、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受侵害的。
3、对学校给予的处理不服的。
4、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受侵害的。
三、受理申诉的机构
1、学校成立校内申诉委员会,由校长室、党支部、共青团、德育处等组织委派代表组成,是学校处理校内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
其成员可接受申诉人书面提出的申诉。
主任:赵强
成员:顾小炜王海根喻霞吴芳吴文来许英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学生申诉办公室,设在德育处。
作为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能部门,负责受理学生的书面申诉或口头申诉。
四、申诉的程序:
1、申诉的提出: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采用口头申诉或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书的形式向申诉办公室提出申诉。
(1)书面申请既可以由学生本人提出,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提出。
申诉书中必须写明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自然状况(由监护人或委托人代理的,因写明代理人的有关情况),申诉的要求,事实与理由,并可提供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据。
(2)口头提出申请的,受理机构应当记录申诉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主要事实、理由、时间等。
2、审查受理:
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收到申请书5日内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也应通知申诉人不予以受理,并说明理由,做好记录。
3、调查听证
(1)学生申诉办公室或其他部门接到学生或监护人的申诉材料后,组成三人以上的调查组,对申诉的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笔录;
(2)校内学生申诉办公室受理的申诉案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佐证材料,然后召开学校领导、教师、家长和学生以及被申诉对象等方面人员参加的听证会,进一步核实案由作好笔录;
(3)调查、听证过程的笔录或听证材料的记录,由当事人签字后存入档案。
(4)申诉受理办公室成员与申诉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者,应回避由其他成员代为受理。
4、作出处理决定
申诉办公室应当在收到申诉书决定受理的三十日内,在对申诉事项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由当事人签字后存档。
在处理申诉案件时,如当事人自愿,可主持调解,达成协议。
如需要,可拟定调解书,双方签字,调解书与处理决定书具有同等效力。
申诉办公室作出的处理决定,要制成处理决定书,由申诉办公室成员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不服申诉处理决定的,可于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再申诉,以一次为限,附原申诉书及原处理决定书。
受理小组在收到再申诉书十五日内召开会议,并于会后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书。
如逾期未作处理或对再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内容涉及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诉人可依法提出诉讼。
如需撤回申诉或再申诉,可在申诉办公室作出处理决定前申请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