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盖章不能通过的5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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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

详解最常见的12种不合规票据2015-11-10 06:57:47来源:会计网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发票属于合规发票,常见的不合规发票又有哪些呢?详情见正文。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这就是最核心的合规发票的标准了。

下面列举一下常见的不合规发票的类型,大家在审核取得的发票是否合规时可以参考。

(1)未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主要包括未填写、填写错误或者填写简称等情形,其中填写简称的情形尤为突出。

付款方全称应当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代替,如果企业名称确实太长,超过了税控机可以显示的字数,可以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规范的简称。

还存在一种情况,经常有人咨询:公司取得的定额发票,由于取得的数量较多,逐一填写单位全称就比较麻烦,能不能刻一个单位名称章,直接在定额发票上盖章?这个想法看上去真是完美,即能保证每张发票上都填写了公司全称,又大大减少了工作量,可是稍微思考一下,付款方名称应当在销售方开具发票时一次性如实填写,难不成销售方都有你公司的名章?(2)变更品名的发票变更品名的发票就更常见了:购买的是职工福利卡,发票品名填写办公用品,是不是太正常啦。

可是,这也是违法的。

这种发票审核起来比较困难,单纯从发票票面无法鉴别,必须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了。

(3)虚开发票虚开发票也是很常见的一种发票违法行为,范围比较广,比如:未发生业务却开具发票;发生业务但是开具与实际业务不符的发票;由第三方代开发票。

(4)假发票这个就比较直接了,发票本身是假的。

目前辨别发票真伪的办法越来越多了,一般可以结合票面防伪标识辨别,无法辨别的可以到当地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或者拨打开票当地的12366热线查询,或者到当地办税厅查询。

接收和开具发票应注意的事项

接收和开具发票应注意的事项

接收和开具发票注意事项
一、购货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等各项目信息全部填写齐全、无误;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二、发票专用章:发票在备注栏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得盖其他印章,否则发票作废;发票专用章上的企业名称和销货方名称一致,专用章上的纳税人识别号要与发票上开具的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信息一致;
发票专用章只能加盖税务部门备案的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上有其他章,如公章、财务专用章等都属于无效发票,要退回重开;或者盖章错误补盖发票专用章的,也属于无效发票,退回重开。

税务部门代开的专用发票必须由销售方加盖发票专用章,代开的普通发票必须加盖代开发票专用章;地税部门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必须加盖地税部门的代开发票专用章。

三、发票内容据实填写。

与实际业务相符,不得开具虚假发票;发票内容如果是服务费等不能确定数量和单价的,数量可以写1,单位写批或次等,单价填写不含税金额;
如果购买商品,发票内容填写的是一批或者详见清单等,必须要有销售清单,专用发票的销售清单一式两联分别与发票联和抵扣联匹配,必须由开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销售清单可以不用销售系统开具。

四、不得跨地区开票。

开票地和发票监制章所属地必须一致,与发票代码前四位所代表的行政区域一致。

五、发票必须一次性机打完成,不得填写不全或者填写不清楚,不得涂改。

六、发票版本是在用版本,不得接收国税总局已发布作废的版本。

七、发票开票人、复核人、收款人三栏必须填写完整,且复核人不能与和开票人为同一人,开票人不能为管理员。

税务部门代开的发票可以只有开票人,其他两栏空白。

八、不动产租赁发票备注栏必须注明出租不动产的坐落地。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印章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总则为防范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利益,加强印章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公司。

第三条印章本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发票专用章、部门章等。

第四条用途及责任主体1.公司公章:公司公章是公司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公司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等可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公章由集团运营部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负责管理。

2.合同专用章: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的,需加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仅限用于有关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

合同专用章由集团运营部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负责管理,下属公司合同专用章由集团运营部任命的下属公司印章管理部门专人管理。

3.财务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是公司处理财务事务所使用的印章,如支付凭证(支票、电汇凭证等),或者以公司名义上报或对外报出的财务报表、出具的财务证明等。

财务专用章由集团财务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管理,下属公司财务专用章由集团财务部任命的下属公司财务部专人管理。

4.法定代表人名章:法定代表人名章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签名章,单独使用时代表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行为,如与公司公章一同使用时则代表公司行为。

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总裁或其授权人管理。

法定代表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不能由同一人保管。

5.发票专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购买和开具发票时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由集团财务总监或其授权的专人管理,下属公司发票专用章由集团财务部任命的下属公司财务部专人管理。

专票不能抵扣的情形

专票不能抵扣的情形

专票不能抵扣的情形哪些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了,也不能抵扣?6种发票票面出现问题导致不可抵扣的情况1、票款不一致不能抵扣国税发192号中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对象,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三流不一致的专票不能抵扣企业要想抵扣一张由A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必须满足这三个条件:款项必须支付给A公司,发票必须是A公司开具,货物或服务必须由A公司发货或提供,三者缺一不可。

存在挂靠情况或者资质共享业务的企业,尤其要值得重视。

3、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企业如果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予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款。

小编提醒:一旦被发现存在买发票的行为不仅不能抵扣进项税,严重的话可能牢底坐穿!4、资料不全的完税凭证不能抵扣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所以发生涉外业务的企业要想用完税凭证来扣税的话,合同、付款证明、发票缺一不可。

5、没有销售清单不能抵扣没有供应商开具销售清单而开具了“材料一批”、汇总运输发票、办公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票不能抵扣。

同时要求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这一点在企业购进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抵扣时经常出现。

小编提醒:取得的增值税专票一定要确认是否附上销货清单,若没有要立即令对方补开或者直接退回,不然一旦被查出后患无穷,企业千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

6、逾期未抵扣的专票不能抵扣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未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认证不符或虽认证通过但未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

说完了因票面出现问题或者抵扣不及时导致的专票不能抵扣的情况,下面为大家介绍9种常见的因税法相关规定不得抵扣专票的情况:9种税法规定不可抵扣增值税专票的情况1、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不能抵扣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

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希望大家喜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1一、公司公章由行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公章由企业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掌握使用。

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二、所有盖章文件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合同(协议)法人授权书等重要文件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盖章。

三、使用公章一律登记,认真填写《用章使用登记表》。

四、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等,必须由总经理审阅批准后方可盖章并严格登记手续。

五、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六、严禁将公章带到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

八、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不得随意盖章。

九、公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

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十、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十一、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严重者立即辞退。

印章使用管理规定2印章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印章的管理,关系到企业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所以,企业应当高度重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印章管理,明确管理责任,维护企业利益,确保企业各部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合同专用章、部门行政章和银行预留印章。

银行预留印章包括企业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印章由部门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刻制。

哪些发票不能报销,这8种情况千万不能搞错

哪些发票不能报销,这8种情况千万不能搞错

哪些发票不能报销,这8种情况千万不能搞错发票报销是一项必须要认真对待的事情,因为关系到公司的缴税纳税状况。

比如这些状况的发票就不能报销:有纳税人识别号;自行用A4纸打印的;没有具体明细;与实际业务不吻合对待。

1、收到增值税一般发票,发现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报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一般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是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的,不要拿去报销。

3、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状况如实开具,不得依据购买方要求填写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开具不实的发票,不能报销。

4、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不能报销!取得商品跟你开具的发票不一样,涉嫌虚开发票,这样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5、收到发票备注栏中填写项目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是否存在应该填写备注栏但未填写的发票,如:取得的装修费发票、施工费发票、房屋租金发票等等。

6、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是否存在盖章错误(盖的财务章或者是公章)、盖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等。

碰到这种状况,必须退回。

7、成品油发票没有这三个字不能报销!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一般发票、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

退货开具红字发票左上角第二行打印“销项负数〞。

一般发票(卷式)无此要求。

8、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目且不为“0〞。

同时,第二十一条也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14种发票不能报销及费用报销附件资料要求

14种发票不能报销及费用报销附件资料要求

14种发票不能报销及费用报销附件资料要求一、发票信息不全或错误的发票,不能报销1、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发票业务适用税率开错增值税不用业务适用税率不同,收到适用税率开错的发票不得报销。

3、没有编码简称或简称错误的发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要有“简称”且“简称”正确才合规。

如果出现类似“*运输服务*+“不动产”这样的错误,即使税率选择正确,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及所得税前扣除。

4、收到发票备注栏未填写、填写项目不全或填写错误发生下列业务,备注栏需必须要填写,且收到发票备注栏信息必须正确,如租入不动产发票不动产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不得报销!5、发票附有清单的,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而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二、与实际业务不吻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1、发票开具商品统称,如办公用品、礼品、食品、家具等,没有具体明细不能报销2、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买的是香烟,开的却是办公用品,涉嫌虚开发票,不能报销3、没有发生实际交易,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三、发票章不规范的发票,不能报销1、盖章错误(盖财务章或者是公章)、模糊、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应清晰加盖发票专用章,但提请注意的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新版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没有发票专用章,纳税人使用OFD阅读器打开发票,右键点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可进行查验。

发票报销审核中的常见问题

发票报销审核中的常见问题

59 2023.10应该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发票上只需加盖正确的发票专用章。

2. 问:开票人在盖发票专用章时,没有盖清楚或盖错了,然后在旁边重新加盖一次印章,可以吗?答:不可以,遇到盖章不清或者盖章错误的情况,应该要求对方重新开具,并加盖正确的发票专用章。

3. 问: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还可以报销吗?是否为有效发票?答:可以报销,属于有效发票。

4. 问:发票上椭圆章内印有“××省国家税务局或××省地方税务局”字样的发票,原来税务局领取的没有用完,2023年还可以报销使用吗?答:不可以,自2019年1月1日起,定额发票正上方椭圆章内,如果是“××省国家税务局或××省地方税务局”字样的发票已经停止使用,属于旧版无效发票,2023年只能使用印有“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字样的发票。

三、发票规范填制1. 购买方信息要填写完整,单位全称不能简写;2. 销售方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要填写准确;3. 加盖的发票专用章要和销售方收款账户名称相符;4. 如果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要在备注栏注明。

四、审核报销审核1. 发票服务名称位置显示“详见销货清单”或“办公用品一批”等汇总字样时,明细清单必须是税控系统打印出来的,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使用A4纸打印或手写清单。

如:发票上显示“详见销货清单”,而后面附清单是用A4纸打印或手写的清单,这个是不能作为报销凭证的。

2. 因无法控制电子发票的打印次数,经办人要在电子发票上签名,并承诺注明“仅报销一次,不再重复报销”字样。

经办人还需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查询验证的截图纸质证明。

3. 定额发票只用于小额费用使用,后面要附收款单位盖章的明细清单。

4. 审核发票的日期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购买方及销售方信息是否正确,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等信息是否正确,盖章是否正确,有无涂改和挖补现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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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盖章不能通过的5种情况
1、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
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冲红。

2、盖成财务专用章或公章,不可以。

发票应当加盖发票专用章。

3、既盖了财务专用章,又盖了发票专用章,不可以
发票上只需盖发票专用章。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5、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字朝下),发票有效。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不符合规定的可以退回。

6、发票专用章使用的规范
发票的盖章呢有诸多讲究。

发票盖章时常见的错误有:
①以盖财务专用章代替盖发票专用章;
②同时盖财务专用章和发票专用章;
③盖旧版的发票专用章,或同时盖新版、旧版发票专用章。

现行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票开具时必须要盖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公章等替代,而且只能加盖最新版的发票专用章。

对盖章质量也有相应要求,比如说盖章要求清晰可辨认,要很完整的盖在发票上面,不能只盖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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