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破坏制度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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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不落实问题分析

规章制度不落实问题分析

规章制度不落实问题分析一、规章制度不落实的原因1. 缺乏制度意识规章制度的制定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组织或团体的成员充分理解和接受制度的重要性,并且自觉遵守。

然而,在一些组织中,成员的制度意识较弱,对规章制度的认识模糊,缺乏规章制度必须遵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因此,缺乏制度意识是规章制度不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

2. 利益矛盾在一些组织或团体中,会出现一些利益矛盾问题,成员为了自身利益而选择不遵守规章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成员可能会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违反规章制度,而组织的管理者则因为顾及成员的利益而不严格执法,导致规章制度不落实。

3. 管理漏洞一些组织或团体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可能存在管理漏洞,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不够明确或者不够完善,导致成员无法准确理解制度要求,造成规章制度的不落实。

另外,一些管理者可能因为管理不力或者执行不力,也会导致规章制度不落实的问题。

4. 外部环境外部环境的变化也可能影响规章制度的落实。

例如,经济政策的变化、市场竞争的加剧、法律法规的调整等因素都有可能对规章制度的落实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组织或团体需要及时调整规章制度,以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

二、规章制度不落实的影响1. 影响组织正常运转规章制度是组织或团体的基本准则,如果规章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势必会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转。

因为缺乏规章制度的约束,成员可能会出现行为失范、纪律松懈等问题,最终导致组织的正常运转受到严重影响。

2. 影响管理效果规章制度的不落实也会影响组织或团体的管理效果。

因为规章制度的不落实会导致管理者无法对成员进行有效管理,管理工作难以开展,组织的管理效果自然也会受到影响。

3. 形成不良风气规章制度的不落实容易形成不良风气。

一些成员因为得不到规章制度的约束而可能会心存侥幸,逐渐形成一种以破坏规章制度为乐的心态,最终导致组织内部出现一些道德败坏、纪律松懈等不良风气。

4. 不利于组织发展规章制度的不落实对组织的健康发展也会带来负面影响。

论述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论述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1、论述环境问题的成因与对策。

成因:从自然科学层面考察,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是人地关系恶化。

而从人类社会制度结构层面考察,政治和经济学家则普遍认为,当决定使用环境资源的决策人物忽视或低估环境破坏给社会造成的代价时就会出现环境问题。

市场失灵、政策失误、科学不确定性和国际贸易的影响是环境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对策:1、关于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达成了共识。

2、形成了环境保护的可行措施:a.以经济手段推进市场对环境价值的认识,以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判断环境政策的效果。

b.以行政手段推进环境管理政策,控制环境污染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c.以法律手段规范人类行为,确立公民的环境权益和企业的环境责任,保障环境保护的经济、行政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d.以科学技术的进步为基础,提高自然资源和能量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战略。

2、试论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形成。

1、1979年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试行)>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综合性法律,标志着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开始建立。

2、从1989年修改颁布《环境保护法》到1999年修改颁布《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改革完善时期。

期间在水土保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制定了新的法律并修改了《大气污染防治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

3、从2000年修改颁布《大气污染防治法》至今,是我国环境资源保护法的强化时期。

期间制定了《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沙治沙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海域管理使用法》、《可再生能源法》等。

3、试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内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人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与资源利用关系(也称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关系总称。

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的经济学分析

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的经济学分析

灵的途径上, 政府被赋予了不同角色, 却很少有人对政府在解 决环境问题上的作用提出质疑 ( 即使是对纠正市场失灵的科斯 途径而言, 政府在产权界定, 制订交易规则等方面的作为对于 环境治理也是必不可少的) 。换句话说, 无论政府在干什么, 政府总是正确的。然而, 这一普遍的看法, 受到公共选择理论 的挑战。
以1986年 诺 贝 尔 经 济 学 奖 获 得 者 布 坎 南(Buchanan)为 代 表 的 公 共 选 择 学 派 重 新 审 视 了 政 府 的 性 质 与 作 用 , 将 “经 济 人 ” 概念进一步延伸到那些以投票人或国家代理人身分参与政治或 公共选择的人们的行为中, 即承认政府追求的也是某种特殊利 益而不是全民利益, 政府也有失灵的情况。公共选择学派的这 一理论同样被环境经济学家们应用于对环境问题的分析, 指出 政府失灵也是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之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 面, 一是政府政策没有纠正现行环境市场价格与实际价格的偏 离; 二是一部分经济政策甚至人为地扭曲了市场价格, 如不适 当的资源补贴价格政策。当然, 指出政府失灵也并不是完全否 认政府在环境管理中的作用, 甚至排除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干 预。环境经济学家的观点是, 解决政府失灵的关键还是在于提 高决策当局对环境问题的正确和全面理解, 以及制定出可操作 性强的政策措施。当然, 这也有赖于经济学家们提出更好的理
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污染者的环境行为和建设项目的
市场 市场经济手段
社区( 公众) 信息手段
环境影响对生产、消费以及投资行为的影响。而社 区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公众和社会团体参与管理﹑监 督污染者和项目决策的环境行为。
图 3 环境管理的三角模式
中国是一个经济转型的发展中国家, 在新的历 史阶段, 我们要多角度地认识环境污染, 认清根

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措施_制度执行不力整改措施

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措施_制度执行不力整改措施

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措施_制度执行不力整改措施制度执行不到位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无论是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还是社会组织中,都有可能出现制度执行不力的情况。

对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应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地。

一、深入分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要想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首先需要深入分析其原因,明确造成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内外因素。

内因主要包括制度设计不周、管理不到位、执行力不足等;外因则可能涉及人为破坏、利益冲突、制度不完善等。

通过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强制度设计和修订制度设计是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根本之道。

要想确保制度执行的顺利进行,就需要制度设计的科学合理、条文明确、规定明确。

有些制度可能由于时代变迁或环境变化等原因已经过时,需要及时修订。

同时,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调研,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管理和监督力度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够。

要想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具体来说,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同时,还需要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过程中的犯错误行为的严肃处理,以起到警示作用,增强执行力度。

四、加强培训和教育对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可能有一部分是由于人员对制度不了解或不熟悉造成的。

为此,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制度意识和执行意识。

培训和教育内容可以包括制度背景知识、制度条文解读、制度执行案例分析等。

同时,还要激励员工遵守制度的积极性,通过奖惩制度,给予执行优秀者一定的奖励,对执行不力者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是提高制度执行效率和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

要想确保制度执行的准确性和高效性,就需要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系统,使得制度的执行可以进行实时监控和反馈。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环境恶劣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环境恶劣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环境恶劣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安全管理环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

然而,有些工程施工场地的安全管理环境却相当恶劣,带来了很多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环境恶劣的原因,并提出改善措施。

一、原因分析1.1 环境恶劣的背景一些建筑工程在施工场地选择上受限于地理位置或其他因素,导致施工场地环境恶劣。

例如,一些工程需要在偏远地区进行施工,这样的地区往往缺乏基础设施,交通不便,自然条件恶劣,给安全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1.2 物理条件不良环境恶劣的建筑工程中,可能存在高温、低温、高海拔、高湿度等问题。

这些物理条件对施工人员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使得安全管理更加困难。

1.3 人为因素一些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环境恶劣主要是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

例如,施工方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安全意识和相关培训,工人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等。

二、改善措施2.1 加强预防措施在恶劣的施工环境下,预防事故的发生尤为重要。

管理者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降低安全风险。

例如,在高温施工环境中,应提供充足的饮用水和防暑降温设备,并合理安排工人的作息时间,以避免中暑等安全问题。

2.2 安全设备的配备针对恶劣的施工环境,必要的安全设备的配备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对于高海拔施工,应提供氧气瓶和相应的设备,以防止缺氧导致的安全事故。

此外,还应配备适当的防护用具,如防寒服、防滑鞋等。

2.3 增加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是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通过培养工人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操作技能的培养,可以减少在恶劣环境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2.4 强化监督与检查恶劣环境下的安全管理需要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

管理者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符合安全要求。

三、总结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环境恶劣给施工带来很大挑战,但并非无法解决。

通过加强预防措施、合理配备安全设备、培训意识教育以及强化监督与检查,可以有效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

农村环境问题的制度原因和对策分析

农村环境问题的制度原因和对策分析

个严重障碍 。从政 治制度 、 经济制度和社会制度等方面分析 了农村 生 态环境 问题产生的原 因, 并提 出 了推进决策 的科 学化和 民主化 、 完善环 境保护制度等相应 的对策措施 , 有利 于推进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 社会 建设 。 关键词 : 农村环境 政治经济社会制度 制度 建设 新农村 建设 中图分类号 :2 3 F o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0 44 1( 0 9)2 0 3 0 10 - 9 4 2 0 0 — 1— 2
制 度 方 面 的 原 因 制度是 “ 系列被 制定 出来的规则 、 一 守法程序和行 为的道德伦理 规 范” , 包含着一套从 章程和规则 出发来检测偏差 的程序 , ∞ 它“ 最后还有 一 套道德 、 伦理 的行为规 范 , 规范 限定 了章程和规则 的约束方式 的轮 这类 廓” 。一个社会 的制度应该与生产力 和生产关系相适应 , ⑦ 以促进社会 的 发展 ; 反之 , 则会对社会进步形成 障碍和阻力 。 社会 主义新农村建设 中的 生态环境 问题 的产生有很多就是制度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1政治 制 度 方 面 。 . () 1 决策制度 。新 中国成立 以后 , 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 , 我 取得 了举 世瞩 目的伟 大成就 。 但是 , 会经济发展的决 策过程 中, 在社 由于缺乏生态 保护意识 , 为环境无价 , 认 没有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 , 最终导致 了经济 发展产生 的生态压力与环境的实际承受能力失去平衡和协调 , 使生态环 境遭到严重破坏 。 就环境立法来讲。 因为社会公 民深受环境污染 、 生态破坏 的影响 , 是 环境 污染 的直接受害者 , 希望维护 自己的环境权益 , 希望环境保 护法律 法规具有最高的权威 , 希望有机会表达 自己的心声 , 发表 自己的看法 。 但 是 , 中国现实的立法过程中 , 在 我国农村居 民人微 言轻 , 很少 有参 与立法 的可 能, 难有声 音可以影响立法 , 他们 实际上处于立 法者考虑 的范 围之 外。 () 2 行政管理制度 。我国内地实行 的是 中央高度集权 的单一 的行政 管理制度 , 由下 到上 一级对 一级负责 , 就决定 了地方政 府下级必须 听 这 命于上级政府。我国现在有 五层制 : 中央、 自治 区、 省( 直辖市)市 、 、 、 县 乡 ( ) 镇 。首先是中央与地方 的关系 , 然后是省 、 自治 区、 直辖市与下级行政 机关的关系。 改革开放后 , 中央对地方政府普遍 放权让 利的同时, 先后 出 现 了中央对特区 、 计划单列市 、 沿海开放城市 、 副省级城市 以及 广东 、 福 建等省的区别和特殊放权 。这样就打破 了传统的 中央与地方关系模式 ,

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原因分析

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原因分析

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原因分析森林资源是人类生存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森林的功能是非常多样的,因此,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一定要进行重视。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的生存环境却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对环境的破坏使得人们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对森林资源的乱砍滥伐现象非常严重,也导致了森林保护能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为了更好的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和采伐之间的矛盾,要对导致森林资源乱砍滥伐的原因进行更好的分析,这样能够更好的保证森林资源健康的发展。

标签:森林资源;乱砍滥伐;原因森林资源对人们生存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同时也是对环境进行改善的重要资源,人们生活在地球上对森林资源的依赖程度是非常高的,因此,森林资源也是保证人类能够生存的重要资源。

森林资源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因此,人类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势在必行。

但是,在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对林木的需求量也在不断的增多,这样就使得对森林资源的采伐出现了没有计划性和约束性的情况,导致了乱砍滥伐情况的出现。

人们在对森林资源进行使用的时候出现了破坏严重的问题,这样也会导致人们生活的环境受到很大的影响。

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发生,使得意识到了对森林资源进行保护的重要性,我国在植树造林方面进行了重视,但是,由于树木的生长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因此,也导致了植树造林不能及时满足人们对林木的需求,因此也导致了森林资源在保护方面出现了很大的问题。

1 森林资源乱砍滥伐的原因分析1.1 利用盗伐林木来获得利益我国的很多的森林资源都是在一些比较偏远的山区,这些地区的生存环境非常恶劣,因此,这些地区的交通并不是十分的便利,这样就使得这些地区的人们还是处于比较贫困的状态下,受教育程度也非常低,在思想上出现了比较落后的问题,导致了人们在生存方面选择了利用森林资源来换取生活来源,这样就导致了森林资源成为了当地人们的主要经济来源,为了获得更多的钱财,很多地区的森林资源出现了被严重破坏的情况。

环境保护行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环境保护行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环境保护行业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一、问题描述在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环境保护行业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环境保护成本高昂,投入不足。

其次,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

再者,存在环保企业腐败和失信等问题。

此外,信息不对称、技术难题以及公众参与度低也是环境保护行业所面临的困难。

二、成本高昂、投入不足的问题1. 原因分析:环境保护行业具有高技术门槛和设备投资大等特点,导致环境保护成本较高。

然而,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无法实现内部化将污染物排放纳入企业成本中。

另一方面,政府对环境治理投入不足,使得很多现存或潜在环境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2. 解决方案:- 通过加强政府财政支持和优化税收政策来提升投入力度。

- 推动建立健全污染费用内部化机制,鼓励企业更好地履行环境责任,并从根源上降低治理成本。

三、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1. 原因分析:环境保护行业监管机构和执法部门存在信息不对称、能力不足以及尺度宽松等问题,导致监管与执法难度增加。

2. 解决方案:- 加强环境保护部门的专业培训,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

- 建立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监管透明度。

- 强化对环境违法者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四、腐败和失信等问题存在于环保企业中1. 原因分析:一些环保企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贪污受贿、虚报数据等违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环境保护行业的正常秩序。

2. 解决方案:- 加大打击腐败和失信行为的力度,并建立相应黑名单制度。

- 完善市场准入机制,加强对环保企业经营情况的审查与监督。

五、信息不对称与技术难题1. 原因分析:信息不对称使得企业和公众对环境问题认识不足,导致环保行动的滞后。

技术难题是环保行业长期面临的挑战,解决技术瓶颈需要大量资金和高水平人才。

2. 解决方案:- 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公众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

- 政府加大对环保科研和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并营造创新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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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破坏制度原因分析
清新的空气、纯净的水、未遭污染的土地,谁都承认这些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

可是现在天灰了、水臭了、雨酸了、臭氧层破坏了,环境污染正一步步将我们曾美丽的家园变成坟墓。

“十五”计划我们大多数的指标都基本完成了,只有环境指标远没有完成。

本次“十一五”规划纲要特别提出了在今后五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降低10%,依法关闭那些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追究那些制造污染,导致社会重大损失的企业和个人的责任。

环境的破坏有经济、技术、社会、政治等诸多原因,为了给子孙后代留一片青山绿水,必须找出问题的结症。

笔者认为环境问题的根源在于制度问题,我们的制度设计不仅没有为人们的行为提供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激励,反而在很大程度上助长了危害环境的行为。

正像温家宝总理在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上所说的,“目前各级政府仍然管了许多不应该管又管不好的事,而不少应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却没有管好”。

本文将尝试着从制度的角度来找寻我国环境问题的根源。

一、市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失灵
(一)生态环境属于公共产品。

生态环境作为人类生存栖息之地,在享用上具有不可分割性、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具有明显的公共物品属性。

制度经济学中公地悲剧的例子表明,如果一种资源没有排他性的所有权,就会导致对这种资源的过度使用,由此产生负外部性,即生产者的私人成本低于社会成本。

由于农村生态环境的产权无法确定,企业过度排放污染物、农民过度施用农药化肥、过度砍伐与放牧,一些城市垃圾、工业废弃物、建筑废渣等未经任何处理被拉出市区,随意倾倒等现象十分普遍,由此将污染的成本转嫁到社会,带来了生态环境的快速恶化。

恶化的生态环境,对当地人的生产生活带来不良影响,也对全球气候、水、土壤带来了巨大的破坏。

(二)市场本身对环境的保护几乎无能为力。

市场经济的动力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由于生态环境属于公共产品,对每个经济主体来说,是一种最优资源。

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种资源的获得不需要任何成本,是可以任意无限索取的。

因此,市场经济主体中的企业,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在可以用环境资源作为替代资源时,必然尽可能选择使用环境资源,以减少其生产费用,从而降低成本和价格,使其在市场上更具竞争力,获得更大的收益。

市场经济主体中的消费者又总是选择价格最低的同类产品,以同样的货币支出获取更大的效用,而不考虑产品的成本构成。

更何况即使他们保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收益也无法内部化,由此导致保护环境的激励也十分有限。

从而在生产者之间的竞争和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竞争中,环境的破坏成了一种必然的“理性选择”。

市场机制在环境问题上的失灵,客观上为政府实施干预提供了机会和理由。

因此,面对日益恶化的生
态环境我们问责政府,考察政府制度安排是否将环境外部性合理地内部化。

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缺位与越位
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得在一定国家制度及其体制框架内进行,有什么样的制度与体制,就会有什么样的生态环境。

政府职能的缺位或越位,往往容易在两个“维度”上导致自身的失灵。

一个维度是“需要政府干预时的不干预”,另一个维度是“不需要政府干预时的干预”。

无论是哪个维度,都集中表现在“政策”和“管理”两个领域之中。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政府一旦介入环境管理,又会导致污染者、被污染者与环境保护当局之间的博弈。

污染者很有可能以较小的寻租成本获得较大的经济收益,进而把外部成本转嫁给社会或他人。

相对于“看得见的手”而言,寻租则是一只“看不见的脚”,如果那只“手”被“脚”踩住,那么政府失灵就会成为现实。

(一)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缺位。

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缺位主要体现在立法、管理、监督、宣传、财政支出等方面的缺位。

最明显的是现行《环境保护法》没有真正体现预防原则,仅限于污染防治的狭义层次,生态保护内容仅对生态和自然资源保护做了8条原则性规定,缺乏具体的规范和有关制度的支撑。

由于缺乏配套的法律措施和最基本的原则性规定,面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环保部门无法可依,缺乏相应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

同时,由于缺少对行政管理部门管理者不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问责条款,使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一遇到冲突,往往是环保让位于发展。

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明显例证是:1994年国务院专门召开淮河水污染治理会议,1995年颁发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成为迄今为止我国为单一河流水污染治理制定的唯一法规,显示了中央政府治理淮河的决心。

但是历经十余年,中央政府投入了近200亿巨额资金,今天的淮河污染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善。

淮河治理要法有法、要钱有钱,中央如此重视,社会如此关心,却面对如此尴尬的局面。

其根源之一就是治污责任主体的缺位。

同时对于流域沿岸的各地方政府来说,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监督,地方只顾及自己的行政区域,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在政绩表现的动力下,对下游造成的污染问题通常就被高高挂起。

淮河治污实践证明,对于跨地域的流域治理工程,仅仅由地方城市作为责任主体分而治之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由于缺乏对地方政府流域治污的责任认定和奖惩机制,地方政府领导对治污工作缺乏积极性,常常为了保护地方经济增长而对污染企业过度放任,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的责任也一推再推。

因此,在环境制度不健全、甚至环境制度缺失的条件下,市场主体为了利润最大化,必然会忽视环境保护,从而影响经济与环境和谐关系的建立。

(二)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越位。

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越位主要体现在直接干预企业经营,过度保护所属企业,形成“父爱主义”等,这也是为什么这些年来政府一再提出要转变增长方式却始终转不过来。

而要提高增长速度又总是回到老的增长模式和传统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上去,主要的难点在于存在着实现这
种转移的体制性障碍。

正如吴敬琏所说:各级政府仍然掌握着配置土地、资金等重要资源的过大权利,同时行政定价制度造成的土地等自然资源,信贷、劳动力等主要生产要素价格的严重扭曲和低估,不能真实反映环境的价格。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尤其不能再继续采取已经引致了严重污染后果的增长模式,必须在“十一五”期间实现根本转变。

笔者认为转型的关键在于政府应当坚决从越位的地方退出来,把那些自己不该管的事交回给市场去管。

还有我国税收主要来源于增值税,并且一半以上来自于生产型的增值税,使得各级政府非常关注产值的增长,因为政府的收入跟产值增长息息相关。

于是,各级政府的官员和企业都向产值和数量扩张方面倾斜,由此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

当然,政府改革由于涉及政府官员自身的权力和利益,免不得有困难和阻力。

只有知难而上实行彻底改革,才能实现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双赢。

三、制度创新是保护环境的关键
罗纳德·科斯从环境产权配置出发,试图消除环境污染造成的负外部性。

他认为,之所以出现对环境物品的滥用,就在于公共物品产权的模糊,只要明晰环境物品的产权,不管产权初始配置如何,就“可以在没有政府直接干预的情况下解决外部性问题”。

这就是著名的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的提出使人豁然开朗,似乎找到了医治外部不经济性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良方。

因此,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加强政府对环境的有效干预,且明晰产权是保护环境制度改革的核心。

本人建议政府解决环境问题应该做到:一是明晰产权。

如在共有地的悲剧中,把土地分给家庭,使土地成为私人物品而不是公共物品,就可免于过度放牧。

二是直接控制,禁止污染,以行政手段强令取消污染单位,迁出污染工厂。

三是间接控制,让污染的企业缴纳较高的税赋,逼迫企业加大排污项目的投资,达到排污标准可以免交排污税以使“外部性内在化”。

四是建设“污染权市场”,容许企业购买或出售政府颁发的容许一定污染的排污许可证。

污染权市场形成以后,企业就可以选择是排污交税还是治理污染;选择治理污染,就可把污染许可证卖给别人。

因此,生态环境的保护必须有政府的有效干预与管理。

只有在政府的强有力控制下,才能兼顾经济与环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同步增长。

四、小结
人类经济活动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运行,因此,经济活动就不可避免的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一切经济活动从其终极意义上讲,都是对环境的利用、加工和改造。

同时经济活动中排放的废弃物就可能污染环境,造成环境质量恶化,从而影响经济活动的良性循环、导致环境恶化。

目前的现实是经济活动正在使环
境迅速恶化,生态环境已经向人类亮出了“黄牌”,如再不清醒,人类将会被罚出“场”外。

对环境问题每一种成因的深刻探讨,都会有助于我们的环保事业,本文只是选择了制度这一根本性原因并对此进行了初步的分析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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