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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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随着社会压力的不断增大,大学生的心理问题日益严重。

为了有效预防和干预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需要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心理危机预警机制的建立。

学校应建立心理卫生教育与咨询中心,开设心理卫生课程和讲座,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体检,及时发现问题,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二、学生分级评估标准的制定。

根据学生身心发展情况、心理问题的类型和严重程度等因素,将学生分为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一般分为轻度、中度、重度三个等级。

三、干预方案的制定。

针对不同等级的学生,制定相应的干预方案。

轻度学生应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中度学生需要进行个体心理治疗和家庭治疗;重度学生需要住院治疗,并配合药物治疗。

四、干预人员的培训和配备。

学校应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医生,对其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干预能力和水平。

五、学生及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应定期为学生和家长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心理问题,提高心理适应能力。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提高其学业和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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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心理疾病预防与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大学生心理疾病预防与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

××大学生心理疾病预防与心理危机干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大学生心理疾病预防与危机干预工作,有效预防、科学干预、及时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及由此引起的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高校育人目标的实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防与干预对象1.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遭遇性危机、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2.患有严重心理疾病,如患有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焦虑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3.直接或间接有过自杀、出走的暗示或威胁的学生;4.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者的学生;5.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很痛苦、治疗周期长的学生;6.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考试不及格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7.个人感情受挫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8.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9.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10.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11.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12.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体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13.因沉重的就业压力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14.因网络成瘾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15.因考试作弊、偷窃等违纪违法受处理而出现心理与行为异常的学生;16.有社会破坏性行为、伤害他人倾向的学生;17.因欠学分较多、身体疾病等原因需要休学、退学而出现心理与行为异常的学生;18.其他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二、预防与干预原则1.教育为主。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以对大学生开展心理素质教育为主,积极开展生命教育,提高大学生抗挫折能力和情绪调控能力,引导他们学会正确应对危机的策略与方法。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

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科学干预,有效防范心理极端问题的发生,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校园与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正视危机、解除心理困境,使其症状得到即时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三条要把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学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保卫处,医务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

第四条建立“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系统,科学高效地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学校、各学院学生工作系统在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能动作用;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心理委员和宿舍心理保健员是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骨干力量,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均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二章干预对象第五条心理危机的干预对象为存在心理危机倾向或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一般表现为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等方面发生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无法应对。

对存在下列现象之的一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的高危对象予以特别关注: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严重心理问题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2.环境适应困难的学生;3.遭遇重大生活挫折的学生,如亲人的突然丧失或失恋;4.有明显人格缺陷的学生;5.学习压力大且自身难于排解的学生;6.认为前途渺茫及对就业压力无法积极应对的学生;7.有自杀或伤害他人意念、行为的学生;8.家庭经济困难且性格内向、不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系统帮助的学生;9.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躁狂症、恐怖症、强迫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和精神分裂症治愈出院处于康复期的学生;10.重大危机知情人员。

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方案3篇

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方案3篇

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方案3篇校园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方案1为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学生心理危机,减少或避免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伤害事件,及时、有效、稳妥地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各种心理危机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心理危机校园心理危机是指在学校校园生活范围内,由于各种突发的、重大的危机事件所引起的校园成员心理严重失衡状态。

二、工作原则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应遵循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组织健全,职责明确;预防为先,教育普及;预警及时,重点突出;干预到位,专业科学;支持系统,家校结合。

三、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的工作体系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各个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分工负责,才能取得实效。

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如下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体系:(一)一级预警和干预成立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

组长:乔辉杰徐志强副组长:张美英、胡丹英成员:朱乃器、钟茜、马红华、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工作职责:把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融入学校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体系中,全面指导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的实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对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进行处理、负责审定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定期听取下级的汇报、决定向有关医疗机构转介学生。

(二)二级预警和干预组长:胡丹英成员:刘红英、王正辉、杨国欢、顾引娣、班主任。

主要职责:指导与部署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危机救助工作。

排摸和掌握有关信息,及时向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较严重的心理危机事件,并根据校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领导小组的意见,开展心理评估和干预等工作。

二级预警和干预工作小组要建立以班主任为主体的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及心理状况。

在发现或得知学生有异常心理或行为表现时,要尽快安排专(兼)职心理老师了解相关情况,采取必要的看护措施和妥善的援助措施,以缓解和消除学生心理问题,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
2.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定期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3.评估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效果,不断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
二十三、监督与评价机制
1.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工作的监督与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定期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行评价,包括干预效果、服务质量等。
3.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工作策略,改进服务质量。
七、培训与宣传
1.定期组织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提升教职工和心理咨询师的专业能力,确保能够识别和应对各种心理危机情况。
2.利用校园广播、海报、宣传册等形式,加大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师生对心理危机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活动,通过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方式,增强学生心理应对能力,促进心理健康发展。
3.定期进行心理健康筛查,早期发现潜在心理问题,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十三、数据管理与隐私保护
1.建立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数据库,规范数据采集、存储、使用和销毁流程。
2.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个体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3.定期对数据库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十四、跨部门协同工作
1.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心理危机干预的协同效率。
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背景
随着社会节奏加快,竞争日益激烈,人们在生活、工作、学习等各方面压力不断增大,心理危机问题日益凸显。为预防并及时发现心理危机,降低心理危机造成的危害,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目标群体
1.全体在校师生;
2.企事业单位员工;
3.社会公众。
2.定期为危机应对团队成员提供专业培训,包括危机干预技巧、心理急救知识等。

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

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

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实施方案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为重点,立足教育,重在预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2、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科学性原则,防止唯心主义、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干扰,确保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正确方向。

3、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正面教育引导,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提高大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培养大学生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格,增强大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促进大学生心理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的协调发展,增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感染力和吸引力。

4、坚持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工作中既要谨慎应对又要准确判断、及时干预,避免因处理不当而激发或加重学生的心理问题。

5、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及自杀预防工作体系,更好地帮助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渡过心理难关,及早预防、及时疏导、有效干预、快速控制学生中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生命损失,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6、各高校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切实做到领导责任落实、工作场地落实、经费投入落实,努力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力争尽快取得明显成效。

大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模版

大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模版

大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模版前言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高等教育日益普及,大量学生从各地涌入学校,他们在学习和生活中、在情感和交往中面临着各种困难和压力,心理问题也随之增多,有时甚至发展成心理危机。

所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越来越重要。

一、大学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心理危机是指由于不良的生活事件、心理冲突、人生转折等引起的严重的心理障碍,表现为突发性、瞬间性、紧迫性和痛苦性。

大学生在生活和学习过程中,面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和学校环境,经常会遇到各种问题和压力。

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就可能引起心理危机。

1. 生活压力:大学生的压力主要来自于学业、家庭、人际关系、职业发展等方面。

如果大学生的课业压力特别大,常常需要做出很多决策,不能有效地平衡时间,就会增加心理负担。

2. 情感困扰:在情感方面,大学生可能会感到孤独、失落或彷徨,或者无法得到爱情或友谊的回应。

这些情感困扰导致的心理危机可能会更加严重。

3. 身体健康问题:长时间的忙碌可能会影响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包括饮食不健康、缺乏运动、失眠等,并且可能导致长期的身体疾病,这也是心理危机的一个因素。

4. 处理不当的负面情绪:困扰大学生的负面情绪有很多,例如愤怒、焦虑、抑郁等。

而且,通常情况下,大学生没有足够的应对能力,因此负面情绪容易导致心理危机。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模板以下是一份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模板,包括心理健康现状、心理危机预警标准、心理危机应急处理方法。

1. 心理健康现状(1)心理问题种类:患有心理疾病、生活中压力过大、人际关系问题、恐惧焦虑、缺乏自信和自尊。

(2)治疗心理问题:以吸氧、放松、心理咨询等方法对心理问题进行治疗。

(3)处于高风险状态:有轻微或严重心理问题;经常情绪不稳定,容易疲倦,感到情绪低落等。

2. 心理危机预警标准(1)高危状态:经过长时间的压力、困惑或挫折,很容易被打倒或得到通过毁灭性行为求救的想法。

(2)紧急状态:出现了行为异常,如自残、自杀等。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预警学生分级干预方案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学生们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心理压力和困难,心理危机事件时有发生。

及早发现并进行干预,对学生的心理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学校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以便及时解决学生心理问题,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一、心理危机预警机制1.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心理咨询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心理咨询服务。

学生可以通过电话、面对面、在线等多种方式咨询心理问题,心理咨询师可以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为他们提供有效的干预措施。

2.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应该开展定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心理问题的常见现象和应对方法,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教育学生要学会自我调节,学会适应社会的变化和竞争,积极面对挑战。

3.建立学生档案系统学校应该建立全面的学生档案系统,记录每个学生的心理状况、学习情况、家庭环境等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

4.加强师生沟通学校要建立起师生之间良好的沟通机制,鼓励学生主动向老师倾诉心声,老师要及时关注学生的情绪变化,主动与学生交流,建立师生之间的信任关系,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

二、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分级干预方案1.级别一:心理压力较小,仅需日常心理疏导对于级别一学生,学校可以通过定期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方式对其进行日常心理疏导,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常见的心理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

2.级别二:心理压力中等,需要专业心理干预对于级别二学生,学校应该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详细的心理评估,制定个性化的干预方案,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提高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

3.级别三:心理危机较重,需进行紧急干预对于级别三学生,学校应立即进行紧急干预,安排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心理医生等对其进行全面评估,了解其心理问题的严重程度,采取紧急措施,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同时制定长期的心理康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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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方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和《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团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立足教育,重在预防,科学干预,降低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率,减少大学生因心理危机带来的负面影响,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促进校园与社会的稳定,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条心理危机干预是指采取紧急应对的方法帮助当事人正视危机,解除心理困境,使其症状得到即时缓解和持久消失,心理功能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并获得新的应对技能,以预防将来心理危机的发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建立“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系统,科学、高效地开展
工作。

第四条高校成立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校学工处、研究生院、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校医院、后勤集团、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和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同志等有关部门组成。

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全面规划和领导学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和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或单位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危机事件的处理作出决策。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中均负有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把向学生提供专业、有效的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作为主要工作内容之一,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要牢牢树立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意识,对危机状态的学生予以及时处理,有必要时应立即向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第六条高校要建立必要的心理治疗系统。

对需要治疗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和精神分裂症患者要及时转至专业心理医院或精神病医院。

万人以上的高校原则上校医院应设置心理科,至少配备一名心理科或精神科医生。

学生心理疾病的治疗费用应视同身体疾病治疗费用处理。

第七条充分发挥校、院、系学生工作系统在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能动作用。

辅导员负责所管理班级的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具体工作;班主任、导师应积极协助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第八条高校校、院两级学生会设立心理发展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有条件的学校在
学生公寓设立心理辅导室。

充分发挥班级学生干部、学生党团员的骨干作用,主动关心、广泛联系同学,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同学的思想动态和心态,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班主任报告。

第九条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为各高校提供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力资源调配服务。

当高校需要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人力资源支持时,省高校心研会可与各理事单位协商,相互支持。

第三章干预对象
第十条心理危机的干预对象主要是存在心理危机倾向与处于心理危机状态的学生。


们一般表现为情绪剧烈波动或认知、躯体、行为等方面有较大改变,且用平常解决问题的方法无法应对。

对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学生,应作为心理危机干预的高危个体予以特别关注: 1、在心理健康测评中筛查出来的有严重心理问题或有自杀倾向的学生; 2、环境适应困难的学生;
3、遭遇重大生活挫折的学生,如失恋或亲人的突然丧失;
4、有明显人格缺陷的学生;
5、学习压力大,且自身难于排解的学生;
6、认为前途渺茫及对就业压力无法积极应对的学生;
7、有自杀或伤害他人意念、行为的学生;
8、家庭经济困难且性格内向,不主动寻求社会支持系统帮助的学生; 9、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网瘾、抑郁症、躁狂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等心理疾病的学生和精神分裂症治愈出院处于康复期的学生;
10、重大危机知情人员。

第四章预防教育
第十一条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立足教育,重在预防。

高校要在大学生中加强热爱生命
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环境适应问题、情绪管理问题、人际交往问题、恋爱与性的问题、学习方法问题、就业能力训练等问题开展专题活动,帮助大学生优化个性心理品质,完善自我认识,愉快接纳自我,积极发展自我,正确处理自我与他人、自我与社会的关系。

第十二条要在大学生中开展危机应对教育,让大学生了解什么是心理危机,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危机,哪些言行是自杀的前兆,对出现自杀预兆的同学如何进行帮助和干预,对可能出现的暴力行为如何应对等。

第十三条及时、科学地确定预警的对象和范围。

高校在每年新生入学时都要开展心理测试,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把疑似神经症(如抑郁症、焦虑症和强迫症)和精神分裂症倾向、自杀倾向及有强烈敌对敌对倾向的学生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做到早发现、早通报、早评估、早治疗,力争将学生心理危机的发生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五章心理危机干预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心理问题报告制度。

校心理咨询室对来访者记录要及时、完整,发
现需要提供心理干预帮助的学生要及时果断地给予必要的处理,并向院、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及时报告,必要时要向校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严格区分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对象,对需要治疗的有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及可疑精神分裂症患者及时向学工部门报告,要求其在辅导员的陪同下到校医院心理科或专业心理医院、精神病医院。

第十五条班级心理委员要及时掌握本班同学的心理状况,发现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要及时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要视情自己及时处理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争取帮助。

第十六条建立有效的阻控系统。

对于高校可以调控的引发学生心理危机的人、事或情景等刺激物,高校应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阻断,消除对危机个体和相关人员的持续不良刺激。

校保卫部门应备有必要的危机阻断设施,如危机现场的隔断等。

对于危机个体遭遇刺激后引起紧张性反应可能攻击的对象,学校应采取及时的保护或回避措施。

第十七条建立监护系统。

对有心理危机的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监护。

1、对心理危机程度较轻,能在学校坚持正常学习者,辅导员应成立以学生干部为负责人及同室同学为主的不少于3人的学生监护小组,以及时了解该生的心理与行为状况,对该生进行安全监护。

监护小组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该生的情况。

2、对于危机程度较高但能在校坚持学习并不会危及自己与他人生命和公共安全,并自愿接受治疗者,学校可将其家长请来学校,向家长说明情况,家长如愿意将其接回家治疗
则让学生休学回家治疗,家长如不愿意接其回家则在与家长签定书面协议后由家长陪伴监护。

3、经专家组评估与确认有严重心理危机者,高校应通知学生家长立即来校,并对学生作休学或退学处理,让家长将学生接回家或送医院治疗;在高校向学生家长作安全责任移交之前,院系应对该生作24小时特别监护;对心理危机特别严重者,学校应安排保卫人员参与,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在有监护的情况下送医院治疗。

对于出现危机事故的学生在医院接受救治期间,高校亦应指派有关人员在病房进行24小时特别监护,或按医嘱处理。

第十八条建立救助系统。

对于突发学生自伤自毁事故的,学生所在班级的辅导员应在闻讯后立即赶赴现场,并立即报告给院领导。

院领导接到通知后应派人并告知有关部门与单位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现场援救。

特殊情况下,学院亦可先将学生紧急送医院治疗,然后向学校领导汇报。

对于伤及他人及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辅导员及有关人员要及时向学校保卫部门乃至有关领导汇报,有必要的需及时拨打“110”。

第六章后期跟踪
第十九条因心理危机而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除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外,还应出具学校认可的具有对心理和精神疾病诊断资质的医院心理疾病康复证明。

第二十条因心理康复复学的学生,辅导员要对其生活进行妥善安排,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社会支持系统,并每月至少与其谈心一次,并通过周围其他同学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

班级心理委员要对其密切关注,了解其心理变化情况,如有异
常,要及时向辅导员反应。

第二十一条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将心理康复复学的学生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指派专人对其提供康复期的辅助心理咨询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高校各部门尤其是参与危机干预的工作人员,应以人为本,以学生的人身安全、校园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为本,服从指挥,统一行动,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对以下情况者实行责任追究。

1(高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含辅导员对学生心理危机不闻不问,或知情不报,或不及时上报,或执行学校危机干预方案不力的。

2(参与危机干预事故处理的相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到学生心理危机事故报案后,拖延时间没有及时赶到现场,延误时机的;或在现场不配合、不服从统一指挥的。

第二十三条高校在开展危机干预与危机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做好资料的收集与证据保留工作,包括与相关方面交涉的重要的电话录音、谈话录音、记录、书信、照片等。

学生自杀事故发生后(含已遂和未遂),辅导员应在事故处理后将该生的详细材料(包括遗书、日记、信件复印件等)提供给学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和校保卫部门备案。

学生因心理问题需退学、休学、转学、复学的,校学籍管理部门亦应将其详细资料报高校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备案。

第二十四条培训制度。

高校应将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人员的培训纳入高校师资培训计划中,拨出专款开展此项培训工作。

第二十五条保密制度。

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人员应对工作中所涉及干预对象的各种信息严格保密。

对因不当泄密造成后果者,应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六条高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开展相关培训和参与心理危机干预的人员计算相关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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