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经典《韩非子》:饰邪第十九
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第十九章 治家

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第十九章治家红林悟道《韩非子-六反》上一章韩非子告诉君主,治国理政就要不断增加法治的威严之势,而不能培训所谓的仁爱之心。
言下之意就是君主要坚持依法治国,而不能仁爱治国。
治国和同治家一样,国家要强盛,家庭要兴旺,国家强盛需要威严的律法,家庭兴旺需要严父的教笞。
归纳韩非子的意思就是严父教笞则子多善,威严法治则国多治。
韩非子用母爱父严来说明依法治国的的好和仁爱治国的害。
关于法治与仁治,韩非子无处不说无时不说,从各种角度说,意在告诉君主治国要法治,而不能仁治。
这一次韩非子通过世间最为珍贵的亲情做比喻,也是为了证明法治比仁治更加适合治理国家,更加适应时代的要求。
其实,法治与仁治的争论,更是现实与理想、性善与性恶、个体与集体、公利与私利的争论。
不管是法治还是仁治,是治人还是治于人,终究人是主体,所以从人性的角度的讲,没有法规的约束与限制,人性的阴暗面就会无限放大,邪恶必显。
而带有强制性的律法成为治国的核心,人性的阴暗面就是得到遏制,邪恶就会明令禁止。
人性阳光的一面就成为社会的共识,这就是道德。
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从食物采集到食物培育,从部落族群到国家,物质财富在不断的扩大,人口数量在不断的增加,生存空间在不断扩充,社会事务越来越多越来繁杂,依法治国成为唯必然的治国之策。
总之,社会管理由依靠亲情关系维系的族群管理上升到依靠律法维系的国家管理。
从社会财物的分配角度看,原始族群时代社会财物由部落共同所有,没有明确的所属权,统一由部落领袖分配。
随着社会的发展,私有的意识产生,人类社会第一为财物的分配争斗,起初是部落与部落之间,国家产生后,这种争斗形式多样也频繁不断。
这时部落原有的规则已经不再适用,更加强制相对公平的法规代替了部落规则。
法规的出现让社会处于相对平和的状态,法规确定个体的地位与社会关系,也进一步明确了社会财物的分配原则与制度。
“不养恩爱之心而增威严之势”这是对后世君主的告诫,也是法治的精神。
《韩非子·显学》全文、注释和鉴赏

《韩非子·显学》全文、注释和鉴赏世之显学,儒、墨也。
儒之所至,孔丘也①。
墨之所至,墨翟也②。
自孔子之死也,有子张之儒③,有子思之儒④,有颜氏之儒⑤,有孟氏之儒⑥,有漆雕氏之儒⑦,有仲良氏之儒⑧,有孙氏之儒⑨,有乐正氏之儒⑩。
自墨子之死也,有相里氏之墨⑪,有相夫氏之墨⑫,有邓陵氏之墨⑬。
故孔、墨之后,儒分为八,墨离为三,取舍相反不同,而皆自谓真孔、墨,孔、墨不可复生,将谁使定世之学乎?孔子、墨子俱道尧、舜⑭,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殷、周七百余岁⑮,虞、夏二千余岁⑯,而不能定儒、墨之真;今乃欲审尧、舜之道于三千岁之前,意者其不可必乎!无参验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据之者,诬也。
故明据先王,必定尧、舜者,非愚则诬也。
愚诬之学,杂反之行,明主弗受也。
〔注释〕① 孔丘: 孔子的名。
② 墨翟(dí):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
③ 子张: 姓颛(zhuān)孙,名师,孔子的学生。
④ 子思: 孔子的孙子,名伋(jí)。
⑤ 颜氏: 指颜回,字子渊,孔丘的学生。
⑥ 孟氏: 孟轲,战国时邹(今山东邹县)人,子思的再传弟子。
⑦ 漆雕氏: 姓漆雕,名启,也称漆雕开,孔丘的学生。
⑧ 仲良氏: 可能是仲梁子,战国时鲁国人,儒家人物。
⑨ 孙氏: 指孙卿,即荀况,战国时赵国人。
⑩ 乐正氏: 乐正子春,曾参(shēn)的学生。
⑪相里氏: 指相里勤,墨家的代表人物。
⑫相夫氏: 一作伯夫氏,墨家的代表人物。
⑬邓陵氏: 即邓陵子,属后期墨家中的南方一派。
⑭尧、舜: 我国原始社会末期的部落首领,传说中的贤君。
⑮殷、周七百余岁: 从商末周初算起到韩非时,已经七百余年。
⑯虞、夏二千余岁: 从虞、夏之际算起,到韩非那时,已经两千多年。
墨者之葬也,冬日冬服,夏日夏服,桐棺三寸①,服丧三月,世主以为俭而礼之。
儒者破家而葬,服丧三年,大毁扶杖,世主以为孝而礼之。
夫是墨子之俭,将非孔子之侈也;是孔子之孝,将非墨子之戾也。
韩非子韩非子完整原文

初见秦第一臣闻:“不知而言,不智;知而不言,不忠。
”为人臣不忠,当死;言而不当,亦当死。
虽然,臣愿悉言所闻,唯大王裁其罪。
臣闻: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从,将西面以与强秦为难。
臣窃笑之!世有三亡,而天下得之,其此之谓乎!臣闻之曰:“以乱攻治者亡,以邪攻正者亡,以逆攻顺者亡。
”今天下之府库不盈,囷仓空虚,悉其士民,张军数十百万,其顿首戴羽为将军,断死于前不至千人,皆以言死。
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
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
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
今秦出号令而行赏罚,有功无功相事也。
出其父母怀衽之中,生未尝见寇耳。
闻战,顿足徒裼,犯白刃,蹈炉炭,断死于前者皆是也。
夫断死与断生者不同,而民为之者,是贵奋死也。
夫一人奋死可以对十,十可以对百,百可以对千,千可以对万,万可以克天下矣。
今秦地折长补短,方数千里,名师数十百万。
秦之号令赏罚,地形利害,天下莫若也。
以此与天下,天下不足兼而有也。
是故秦战未尝不克,攻未尝不取,所当未尝不破,开地数千里,此其大功也。
然而兵甲顿,士民病,蓄积索,田畴荒,囷仓虚,四邻诸候不服,霸王之名不成。
此无异故,其谋臣皆不尽其忠也。
臣敢言之:往者齐南破荆,东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韩、魏,土地广而兵强,战克攻取,诏令天下。
齐之清济蜀河,足以为限;长城巨防,足以为塞。
齐,五战之国也,一战不克而无齐。
由此观之,夫战者,万乘之存亡也。
且臣闻之曰:“削株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
”秦与荆人战,大破荆,袭郢,取洞庭、五湖、江南。
荆王君臣亡走,东服于陈。
当此时也,随荆以兵,则荆可举;荆可举,则其民足贪也,地足利也,东以弱齐、燕,中以凌三晋。
然则是一举而霸王之名可成也,四邻诸候可朝也;而谋臣不为,引军而退,复与荆人为和。
令型人得收亡国,聚散民,立社稷主,置宗庙;令率天下西面以与秦为难。
此固以失霸王之道一矣。
天下又比周而军华下,大王以诏破之,兵至梁郭下。
韩非子一(前言)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到了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时,韩非提出了将三者紧密结合的思想。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主要是察觉、防止犯上作乱,维护君主地位。
法家的思想简略介绍如下:
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当时的新兴地主阶级反对贵族垄断经济和政治利益的世袭特权,要求土地私有和按功劳与才干授予官职,这是很公平的,正确的主张。而维护贵族特权的礼制则是落后的,不公平的。
法律的作用
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其中法家之一慎到就做了很浅显的比喻:“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非不欲兔,分定不可争也。”意思是说,一个兔子跑,很多的人去追,但对于集市上的那么多的兔子,却看也不看。这不是不想要兔子,而是所有权已经确定,不能再争夺了,否则就是违背法律,要受到制裁。
韩非的著作,是他逝世后,后人辑集而成的。据《汉书·艺文志》著录《韩子》五十五篇,《隋书·经籍志》著录二十卷,张守节《史记正义》引阮孝绪《七录》(或以为刘向《七录》)也说“《韩子》二十卷。”篇数、卷数皆与今本相符,可见今本并无残缺。自汉而后,《韩非子》版本渐多,其中陈奇猷《韩非子集释》尤为校注详赡,考订精确,取舍严谨;梁启雄的《韩子浅解》尤为简明扼要,深入浅出,功力深厚。
《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
《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墨子》卷五非攻下第十九原文及注释

《墨子》卷五非攻下第十九原文及注释《墨子》卷五非攻下第十九原文及注释子墨子言曰:今天下之所誉善者,其说将何哉?为其上中天之利(1),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意亡非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与?虽使下愚之人,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
”今天下之所同意者(2),圣王之法也。
今天下之诸侯,将犹多皆免攻伐并兼(3),则是有誉义之名,而不察其实也。
此譬犹盲者之与人,同命白黑之名,而不能分其物也,则岂谓有别哉!是故古之知者之为天下度也,必顺虑其意而后为之(4)。
行是以动,则不疑速通。
成得其所欲(5),而顺天、鬼、百姓之利,则知者之道也。
是故古之仁人有天下者,必反大国之说,一天下之和,总四海之内,焉率天下之百姓以农,臣事上帝、山川、鬼神。
利人多,功故又大,是以天赏之,鬼富之,人誉之,使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参乎天地,至今不废。
此则知者之道也,先王之所以有天下者也。
今王公大人、天下之诸侯则不然。
将必皆差论其爪牙之士,皆列其舟车之卒伍,于此为坚甲利兵,以往攻伐无罪之国,入其国家边境,芟刈其禾稼,斩其树木,堕其城郭(6),以湮其沟池,攘杀其牲牷(7),燔溃其祖庙(8),劲杀其万民,覆其老弱,迁其重器(9),卒进而柱乎斗(10),曰:“死命为上,多杀次之,身伤者为下;又况失列北桡乎哉?罪死无赦!”以■其众(11)。
夫无兼国覆军,贼虐万民,以乱圣人之绪。
意将以为利天乎?夫取天之人,以攻天之邑,此刺杀天民,剥振神之位(12),倾覆社稷,攘杀其牺牲,则此上不中天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鬼乎?夫杀之人,灭鬼神之主,废灭先王,贼虐万民,百姓离散,则此中不中鬼之利矣。
意将以为利人乎?夫杀之人力利人也博矣(13)!又计其费——此为周生之本,竭天下百姓之财用,不可胜数也,则此下不中人之利矣。
今夫师者之相为不利者也,曰:“将不勇,士不分,兵不利,教不习,师不众,率不利和(14),威不圉,害之不久(15),争之不疾,孙之不强(16),植心不坚,与国诸侯疑。
韩非子全文及译文

韩非子全文及译文臣非非难言也,所以难言者:言顺比滑泽,洋洋纚纚然①,则见以为华而不实;郭祗恭厚,鲠固慎完,则见以为掘而不伦②;言多繁称,连类比物,则见以为虚而无用;总微说约,径省而不饰,则见以为刿而不辩③;激急亲近,探知人情,则见以为谮而不让;闳大广博④,妙远不测⑤,则见以为夸而无用;家计小谈,以具数言,则见以为陋;言而近世,辞不悖逆,则见以为贪生而谀上;言而远俗,诡躁人间,则见以为诞;捷敏辩给,繁于文采,则见以为史;殊释文学,以质信言,则见以为鄙;时称诗书,道法往古,则见以为诵。
此臣非之所以难言而重患也。
〔注释〕①纚纚(xǐ)然: 有条理的样子。
②掘而不伦: 笨拙而不成体统。
掘,通“拙”。
③刿(guì)而不辩: 锋芒太露而不善于辩说。
刿,刺伤。
④闳: 通“宏”。
⑤妙远不测: 深远而不可捉摸。
妙,通“眇”,高远之义。
〔翻译〕臣非并不是不善于表达,然而难于进言的原因却是:语言流利,而有文采,长篇大论,就会被认为华而不实;语言敦厚恭敬,耿直坚定,真诚而又执着,就会被认为拙劣而不讲道理;语言滔滔不绝,旁征博引,比较对照,就会被认为虚浮而无用;概括精微,陈述简约,径直而无华,就会被认为直率伤人而不会说话;激烈指责人主的亲信,探知他人的隐情,就会被认为诬陷好人而遭受谴责;语言宏大广博,深远难测,就会被认为夸张而无用;言及家常生计一些琐事,就会被认为粗陋短浅;语言接近世俗,词不抗上,就会被认为贪生怕死而逢迎君上;语言远离世俗,怪异不羁,就会被认为荒诞无稽;敏捷善辩,富于文采,就会被认为不够质朴;不用经典,语言质朴而信实,就会被认为村野浅陋;时而引用《诗经》、《书经》,旁征典籍,称道效法往古,就会被认为这是背诵古书。
这种种就是臣非难言和深为忧虑的原因。
故度量虽正,未必听也;义理虽全,未必用也。
大王若以此不信,则小者以为毁訾诽谤,大者患祸灾害死亡及其身。
故子胥善谋而吴戮之①,仲尼善说而匡围之②,管夷吾实贤而鲁囚之③。
《韩非子选句》

《韩非子》邓玲1原文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
《扬权》白话使公鸡掌夜报晓,让猫捕捉老鼠,都是发挥各自的特长,君主就可以无为而治了。
赏析自然规律是物尽其用,人类社会也应讲究人尽其才。
2 原文规矩既设,三隅乃列。
《扬权》白话规矩法度一经制定,其他各个方面就可以妥善安置。
赏析这是以“举一反三”的道理比喻法度端正了,一切事情都能迎刃而解。
3原文腓大于股,难以趣走。
《扬权》白话小腿比大腿粗,就很难跑得快。
赏析这是用小腿比喻臣子,大腿比喻君主,二者轻重倒置,国家就很难治理好。
4原文枝大本小,将不胜春风。
《扬权》白话树枝粗大而根干细小,就很难承受春风。
赏析该粗的反而细,该细的反而粗,后果将是同归于尽。
5原文掘其根本,木乃不神。
《扬权》白话挖掉树根,树木就没有生机了。
赏析树无根不神,人无心不灵,韩非子以此提醒君主,应从根本上杜绝奸臣。
6 原文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
《饰邪》白话镜子保持明亮而不受干扰,美丑就会显示出来;衡器保持公正而不受干扰,轻重就会显示出来。
赏析韩非子以此比喻国家应当以法治为准绳,才能治理好。
7 原文非天时,虽十尧不能冬生一穗;逆人心,虽贲、育不能尽人力。
《韩非子·功名》白话不顺应天时,即使十个尧也不能让庄稼在冬季结成一个穗子;违背人心,即使是孟贲、夏育也不肯多出力气。
赏析就象自然规律不能抗拒一样,治理国家不能失去失去民心。
8 原文夫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故人多溺。
《内储说上七术》白话火的外形严酷,所以人们很少被烧伤;水的外形软弱,所以人们多被淹死。
赏析这是用水火来比喻治理国家应当立严法,才能使百姓畏惧而避免犯罪。
9原文摇木者一一摄其叶,则劳而不遍;左右拊其木,而叶遍摇矣。
《外储说右下》白话摇动树木的人如果逐一地掀动树叶,即使很劳累,也不能把叶子全部掀遍;如果左右拍打树干,那么所有的树叶就都会晃动了。
赏析做事情应当抓住根本,提纲挈领,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否则就会劳而无功。
国学经典《韩非子》:饰邪第十九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满,用者弱,而国日削矣。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法禁不立矣。是亡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治国之道,去害法者,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以此观之,先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本治者名尊,本乱者名绝。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故智能单道,不可传于人。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之道也。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有功。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释法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取赏于下,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故民无尽力事主之心,而务为交于上。民好上交,则货财上流,而巧说者用。若是,则有功者愈少。奸臣愈进而材臣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道。此废法禁、后功劳、举名誉、听请谒之失也。凡败法之人,必设诈托物以来亲,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此暴君乱主之所以惑也,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故人臣称伊尹、管仲之功,则背法饰智有资;称比干、子胥之忠而见杀,则疾强谏有辞。夫上称贤明,不称暴乱,不可以取类,若是者禁。君子立法以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私智以法为非者,是邪以智,过法立智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义也。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人臣有私心,有公义。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故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君臣之交,计也。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无亲。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至夫临难必死,尽智竭力,为法为之。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刑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故曰:公私不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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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经典《韩非子》:饰邪第十九
【原文】
凿龟数策,兆曰"大吉",而以攻燕者,赵也。
凿龟数筴,兆曰"
大吉",而以攻赵者,燕也。
剧辛之事燕,无功而社稷危;邹衍之事燕,无功而国道绝。
赵代先得意于燕,后得意于齐,国乱节高。
自以为与
秦提衡,非赵龟神而燕龟欺也。
赵又尝凿龟数筴而北伐燕,将劫燕以
逆秦,兆曰"大吉"。
始攻大梁而秦出上党矣,兵至厘而六城拔矣;至
阳城,秦拔鄴矣;庞援揄兵而南,则鄣尽矣。
臣故曰:赵龟虽无远见
于燕,且宜近见于秦。
秦以其"大吉",辟地有实,救燕有有名。
赵以其"大吉",地削兵辱,主不得意而死。
又非秦龟神而赵龟欺也。
初时者,魏数年东乡攻尽陶、卫,数年西乡以失其国,此非丰隆、五行、
太一、王相、摄提、六神、五括、天河、殷抢、岁星非数年在西也,
又非天缺、弧逆、刑星、荧惑、奎台非数年在东也。
故曰:龟筴鬼神
不足举胜,左右背乡不足以专战。
不过恃之,愚莫大焉。
古者先王尽力于亲民,加事于明法。
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
则邪臣止。
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
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是也。
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
古之道也。
越王勾践恃大朋之龟与吴战而不胜,身臣入宦于吴;反国
弃龟,明法亲民以报吴,则夫差为擒。
故恃鬼神者慢于法,恃诸侯者
危其国。
曹恃齐而不听宋,齐攻荆而宋灭曹。
邢恃吴而不听齐,越伐
吴而齐灭邢。
许恃荆而不听魏,荆攻宋而魏灭许。
郑恃魏而不听韩,
魏攻荆而韩灭郑。
今者韩国小而恃大国,主慢而听秦、魏,恃齐、荆
为用,而小国愈亡。
故恃人不足以广壤,而韩不见也。
荆为攻魏而加
兵许、鄢,齐攻任、扈而削魏,不足以存郑,而韩弗知也。
此皆不明
其法禁以治其国,恃外以灭其社稷者也。
臣故曰:明于治之数,则国虽小,富;赏罚敬信,民虽寡,强。
赏罚无度,国虽大,兵弱者,地非其地,民非其民也。
无地无民,尧、
舜不能以王,三代不能以强。
人主又以过予,人臣又以徒取。
舍法律
来说先王以明古之功者,上任之以国。
臣故曰:是原古之功,以古之
赏赏今之人也。
主以是过予,而臣以此徒取矣。
主过予,则臣偷幸;
臣徒取,则功不尊。
无功者受赏,则财匮而民望;财匮而民望,则民
不尽力矣。
故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
有赏不足以劝,有刑
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
故曰:小知不可使谋事,小忠不可使主法。
荆恭王与晋厉公战于
鄢陵,荆师败,恭王伤。
酣战,而司马子反渴而求饮,其友竖谷阳奉
卮酒而进之。
子反曰:"去之,此酒也。
"竖谷阳曰:"非也。
"子反受
而饮之。
子反为人嗜酒,甘之,不能绝之于口,醉而卧。
恭王欲复战
而谋事,使人召子反,子反辞以心疾。
恭王驾而往视之,入幄中,闻
酒臭而还,曰:"今日之战,寡人目亲伤。
所恃者司马,司马又如此,
是亡荆国之社稷而不恤吾众也。
寡人无与复战矣。
"罢师而去之,斩子
反以为大戮。
故曰:竖谷阳之进酒也,非以端恶子反也,实心以忠爱之,而适足以杀之而已矣。
此行小忠而贼大忠者也。
故曰:小忠,大
忠之贼也。
若使小忠主法,则必将赦罪,赦罪以相爱,是与下安矣,
不过妨害于治民者也。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行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行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
当赵之方明《国律》、从大军之时,人众兵强,辟地齐、燕;及《国律》满,用者弱,而国日削矣。
当燕之方明《奉法》、审官断之时,东县齐国,南尽中
山之地;及《奉法》已亡,官断不用,左右交争,论从其下,则兵弱
而地削,国制于邻敌矣。
故曰:明法者强,慢法者弱。
强弱如是其明矣,而世主弗为,国亡宜矣。
语曰:"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
"夫舍常法而从私意,则臣下饰于智能;臣下饰于智能,则
法禁不立矣。
是亡意之道行,治国之道废也。
治国之道,去害法者,
则不惑于智能,不矫于名誉矣。
昔者舜使吏决鸿水,先令有功而舜杀之;禹朝诸候之君会稽之上,防风之君后至而禹斩之。
以此观之,先
令者杀,后令者斩,则古者先贵如令矣。
故镜执清而无事,美恶从而
比焉;衡执正而无事,轻重从而载焉。
夫摇镜,则不得为明;摇衡,
则不得为正,法之谓也。
故先王以道为常,以法为本。
本治者名尊,
本乱者名绝。
凡智能明通,有以则行,无以则止。
故智能单道,不可
传于人。
而道法万全,智能多失。
夫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万全
之道也。
明主使民饰于道之故,故佚而有功。
释规而任巧,释法而任智,惑乱之道也。
乱主使民饰于智,不知道之故,故劳而无功。
释法
禁而听请谒群臣卖官于上,取赏于下,是以利在私家而威在群臣。
故
民无尽力事主之心,而务为交于上。
民好上交,则货财上流,而巧说
者用。
若是,则有功者愈少。
奸臣愈进而材臣退,则主惑而不知所行,民聚而不知所道。
此废法禁、后功劳、举名誉、听请谒之失也。
凡败
法之人,必设诈托物以来亲,又好言天下之所希有。
此暴君乱主之所
以惑也,人臣贤佐之所以侵也。
故人臣称伊尹、管仲之功,则背法饰
智有资;称比干、子胥之忠而见杀,则疾强谏有辞。
夫上称贤明,不
称暴乱,不能够取类,若是者禁。
君子立法以为是也,今人臣多立其
私智以法为非者,是邪以智,过法立智。
如是者禁,主之道也。
明主之道,必明于公私之分,明法制,去私恩。
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必行其私,信于朋友,不可为赏劝,不可为罚沮,人臣之私义也。
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故公私有分。
人臣有私心,有公义。
修身洁白而行公行正,居官无私,人臣之公义也;污行从欲,安身利家,人臣之私心也。
明主在上,则人臣去私心行公义;乱主在上,则人臣去公义行私心。
故君臣异心,君以计畜臣,臣以计事君,
君臣之交,计也。
害身而利国,臣弗为也;害国而利臣,君不为也。
臣之情,害身无利;君之情,害国无亲。
君臣也者,以计合者也。
至
夫临难必死,尽智竭力,为法为之。
故先王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
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
刑赏不察,则民无功而求得,有罪而幸免,则兵弱主卑。
故先王贤佐尽力竭智。
故曰:公私不
可不明,法禁不可不审,先王知之矣。
【译文】
钻烧龟甲、计算蓍草实行卜筮,兆象“大吉”,所以攻打燕国的
是赵国。
钻烧龟甲、计算蓍草实行卜筮,兆象“大吉”,所以攻打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