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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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违法行为惩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违法行为惩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的违法行为惩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以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最近出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更是对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中的违法行为惩罚进行探讨。

一、虚假宣传和欺诈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是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对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

根据该法典的规定,如果企业或商家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商品或服务的价值,误导消费者的判断,将会面临罚款、行政处罚等处罚措施。

同时,对于欺诈行为,法律明确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货款,同时对欺诈者进行处罚。

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针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做出了严格限制和相应处罚。

根据该法典的规定,如果企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将面临巨额罚款,甚至有可能撤销相关的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

此外,消费者还可以要求返还购买商品的款项,并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三、强制交易和不公平条款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消费者常常会遭遇到一些强制交易和不公平的条款,这直接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中对于强制交易和不公平条款明确规定了禁止性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对于强制交易行为,法律规定消费者可以自由选择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并且禁止对消费者实施不公平的限制。

如果企业违反上述规定,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和经济赔偿等处罚措施。

四、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随着网络的普及和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也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和个人安全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民法典》中对于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惩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

它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本文将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规定,包括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知情权、退换货权和维修权、质量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一、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约定的质量要求,并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

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依法要求退货、换货、修理、退款或者赔偿等。

二、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详细信息,包括商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价格、产地、厂家信息等。

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相关信息,以便做出准确的购买决策。

三、退换货权和维修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合同约定不符,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者维修。

消费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并且在合理期限内享受退换货或维修服务。

四、质量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受到损害,消费者有权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赔偿金额应当根据损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计算,并且包括经济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

五、不当价格行为的禁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经营者实施不当价格行为。

不当价格行为包括虚构原价、不合理低价和捆绑销售等手段误导、欺诈消费者。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事实交易价格进行销售,并且可以要求返还过高的价格差额。

六、维护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限制竞争、垄断市场等不正当手段,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消费者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制止违法行为,并且有权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七、加强监管和追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总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规定涉及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知情权、退换货权和维修权、质量赔偿、不当价格行为的禁止、维护公平竞争以及加强监管和追责等方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解析在现代社会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进行解析,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背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是为了平衡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权益关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费者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交易、虚假宣传等不法行为的侵害。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首先,公平原则。

即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和生产者应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存在不公平的交易行为。

其次,信息公开原则。

生产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消费者有权获得全面的、明确的信息。

再次,免责原则。

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存在过错,导致损失的产生,消费者应自行承担责任。

最后,追溯原则。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后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追溯产品的来源,追究责任。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产品质量保护产品质量是消费者购买产品时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生产者在销售产品时应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得提供虚假、劣质产品。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后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生产者退换货或者赔偿损失。

2.价格合理性保护价格合理性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方面。

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对价格进行了一定的限制和监管。

生产者在定价时应遵循市场规律,不得恶意抬高价格,欺诈消费者。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要求合理的价格。

3.虚假宣传禁止虚假宣传是消费者常常遇到的问题之一。

各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对虚假宣传进行了明确的禁止。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解析,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背景与必要性、现行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向。

通过深入分析,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权益保护指导,为创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贡献。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背景与必要性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享有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但在实际消费过程中,消费者常常面临不公平交易、虚假宣传、商品质量问题等各种权益受损的情况。

在市场和法律的双重压力下,我国开始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解决消费者权益受损的问题。

二、现行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的的专门法律。

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平交易权等,并明确了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如禁止虚假宣传、提供优质商品和服务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针对商品质量问题,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和进口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该法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商品质量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3.《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

该法对于食品生产、销售、加工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保证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三、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不强,缺乏相关知识和技能。

其次,一些经营者仍然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对法律法规不够重视。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的能力和效率有待提升。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2.加大对违法经营者的处罚力度,加强市场监管;3.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提高工作效率和处理问题的能力;4.加强与国际接轨,借鉴和吸收发达国家的经验和做法。

法律案例分析消费者权益(3篇)

法律案例分析消费者权益(3篇)

第1篇案情简介:张某于2021年3月在某电器商城购买了一台价值3000元的家用空调。

购买后,张某发现空调存在制冷效果不佳、噪音过大等问题。

经过与商城沟通,商城表示愿意为张某提供售后服务,但需张某承担一定费用。

张某认为空调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承担任何费用。

双方就售后服务问题协商无果,张某遂将商城诉至法院,要求商城承担退货或更换空调的责任。

法院审理过程:一、法院受理张某提交了购买空调的发票、照片等证据,证明其与商城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

法院受理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二、法院调查法院依法传唤了商城的法定代表人和销售人员,要求其就空调质量问题进行调查。

商城辩称,空调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受到损害,导致制冷效果不佳和噪音过大。

但商城未能提供相关证据。

三、法院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法院认为:1. 张某与商城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张某有权要求商城提供合格的商品。

2. 张某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空调存在质量问题,商城未能提供相反证据。

3. 商城作为销售者,应当对其销售的空调质量负责。

四、法院判决法院认为,张某要求商城承担退货或更换空调的责任合理,判决商城退还张某购买空调的货款3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案例分析:本案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以下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法律,明确了消费者享有的九项权益,包括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责任,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责任。

二、本案中消费者权益的侵害1. 张某的知情权受到侵害。

商城未向张某充分说明空调的质量问题,导致张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存在问题的空调。

2. 张某的选择权受到侵害。

商城未按照张某的要求提供退货或更换空调的服务,导致张某无法行使选择权。

3. 张某的求偿权受到侵害。

商城未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导致张某无法获得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很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中国也不例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地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国家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专门法律,它具有重要的法律地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旨在构建公平、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言论权、监督权等。

同时,该法律也明确了消费者对违法行为的维权途径和追究责任的方式。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该法律规定了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的要求,明确了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的责任。

对于质量和安全存在问题的商品,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换货或修理,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 不正当竞争此法律规定了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包括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侵犯商业秘密等。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规定了处罚措施,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对于购房和租赁合同,该法律明确了消费者的权益和责任。

例如,在购房合同中,开发商必须向购房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禁止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4. 服务质量该法律规定了服务行业的义务和责任,要求服务提供者提供高质量、诚信的服务。

对于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或要求重新提供服务。

5. 维权渠道和追究责任如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行政渠道或司法渠道进行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维权途径和责任追究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保护。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性和挑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消费者信心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复杂性,也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挑战。

一方面,不法商家的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的权益仍然存在风险。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问题解答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问题解答

消费者权益的法律问题解答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常常会遇到各种与权益相关的问题,这涉及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

本文将针对消费者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说明。

一、商品质量问题在购买商品时,常常会遇到质量问题,比如商品瑕疵、性能不符合承诺等。

这时消费者应该知道以下内容:1.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选择退货、换货、维修或者要求赔偿等合理的补救措施。

2.要求退换货通常应在购买后合理的时间内提出,原则上应以合理时间为准。

如果是明显质量问题,或者产品到期前即出现问题时,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承担相关责任。

3.如果商家未能按照要求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相关消费者维权组织或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投诉,寻求协助。

二、虚假宣传问题一些商家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可能夸大宣传,甚至使用虚假信息来欺骗消费者。

对于这种情况,消费者应该知道: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在宣传商品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手法误导消费者。

2.如果消费者发现商家使用虚假宣传手法,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责任,通常为退还购物款项,取消交易等。

3.消费者可以向相关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部门投诉,举报虚假宣传行为。

三、服务质量问题服务行业中,消费者常常会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遇到问题。

对于服务质量问题,消费者需要知道以下内容:1.商家在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承诺的标准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要求重新提供服务、部分退款或赔偿等。

3.如果商家无法解决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或部门投诉,请求相关协助。

四、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进行网络购物、订购服务等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个人信息。

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是消费者应该关注的问题。

以下是消费者需要了解的内容:1.商家在收集、使用、保护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2.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明确告知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并且要求商家保证信息的安全。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为了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多部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不仅为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也提升了企业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促进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公开投诉权等多项权益。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对虚假广告、欺诈行为等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处罚的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召回制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等内容,保障了消费者购买到合格产品的权益。

一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通过该法进行维权,要求生产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一直是消费者非常关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该法规定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理机制,对于加强食品监管、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四、其他相关法规除了以上法律法规外,我国还有许多其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规。

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条例》等,这些法规进一步细化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和实施细则,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更多的操作指南。

综上所述,我国消费者权益法律法规的建立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享受服务时,应了解相关法规,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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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现象的调查报告现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建议综述如下:一、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日趋突出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业也出现了大幅度增长,在GDP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与此同时,伴随着服务业的加速发展,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也日趋突出。

(一)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经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许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映,近年来,在消费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诉、投诉、举报案件中,服务行业所占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原先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以商品问题为主的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

从上海市工商局12315 举报中心统计的情况看, 2007年至 2009年三年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申 ( 投 ) 诉件数的增幅均在20% 以上,在消费者总申 ( 投 ) 诉量中所占的比重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2009 年共受理申 ( 投 ) 诉 20446 件,占总申 ( 投 ) 诉量的 34% ,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举报增长显著, 2009 年受理消费者对服务业的举报 5402 件,比上年增长 50.53% ,在总举报量中所占的比重首次突破 50% 。

根据苏州市消费者协会统计, 2009 年服务行业消费者投诉量排名前 5 位的行业比上年增长的幅度均在 15%以上,其中增幅最大的达到了 25% 。

根据南京市 12315 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统计, 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5 月 10 日,全市共受理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申诉 2674 件,占总申诉量的 31.5% ;受理消费者对服务行业的举报 1398 件,占总举报量的 60% 。

服务行业中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二)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大多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从江苏、浙江和上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案件的情况看,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主要集中在电信、居民服务、中介服务、文化娱乐、维修服务、公共设施服务、洗染、饮食、美容美发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身体健康。

有些案件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对消费者造成的伤害程度和对社会的影响程度都非常大。

如有的美容美发企业使用不合格产品,坑害消费者,造成严重事故,给消费者带来重大伤害。

有的从事家电售后维修服务的商家不能按承诺及时上门维修,甚至用一些低劣的手段欺骗消费者。

有的家装企业用劣质建材,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破坏了安全的消费环境。

(三)一些新兴的服务消费热点、消费方式正在逐渐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热点在服务业快速发展过程中,新兴的服务消费热点、消费方式不断出现,而其中的一部分正在逐渐成为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的热点。

在这些热点中,电信服务业问题比较突出,从江苏省工商局和杭州市工商局12315 中心受理的消费者申诉情况看,位居服务类申诉排位之首的均为电信服务业。

2009年江苏省工商局共受理电信服务类申诉 2681 件,比上年增长 22% ,占服务类申诉总量的 21% ;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10年 4 月 30 日,杭州市 12315 中心共受理电信服务类申诉2114 件,占服务类申诉总量的 19.03% 。

电信服务业申诉中对短信息费用的申诉占有较大比重,一些短信服务商与媒体相互配合,采用互动、有奖竞猜、赢取纪念品等方式,诱使消费者上当,令许多消费者防不胜防。

此外,上海、杭州两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提出,近年来出现的储值消费(也称为预付款消费)存在着很大的隐患。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通过对江苏、浙江和上海等地情况的调查分析,产生上述服务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一)法律法规缺位、滞后,存在无法可依或操作困难的现象由于长期以来在行政监管过程中,监管部门侧重于对有形商品和有形市场的监管,因此现行法律、法规中存在着重有形商品规范,轻无形服务规范的问题。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是从总体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出了规范,重点是对有形产品消费的规定,对无形的服务类产品,只是简单规定了“参照执行”。

再加上当前服务业发展迅速,门类众多,进一步导致法律法规的缺位、滞后。

在实际工作中执法依据不足、法规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已严重制约了服务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行业标准、行业规范缺失、不透明,增加了服务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难度由于服务业种类繁多,各行业的行业标准、行业规范一般都是由各行业协会或其主管部门自行制定,往往造成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有失公平、公正,或不健全、不透明,使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或与经营者信息不对称,这种情况下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就可以有机会滥用权利,或利用消费者的不知情来侵害消费者权益。

同时,由于服务产品的质量通常与人们的主观判断有关,即服务标准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例如美容、洗染、文化娱乐、旅游等行业都具有这种特点,并且由于服务产品具有生产与消费不可分割的特殊性,即经营者提供的服务与消费者的消费过程往往是同步进行的,因而无法固定和量化。

由这两个特点所决定,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发生时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判明是非,由于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因此很难对服务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认定和处罚。

(三)非法垄断行为的泛滥,造成了大量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铁路、民航、电信等公用事业本属自然垄断行业,其垄断地位本身是合法的。

但企业不得滥用其优势地位,实施非法垄断行为,如制定垄断价格,限制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等,直接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在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的情况下,仅依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简单规定,政府行政执法机关很难对此类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导致此类事件层出不穷,禁而不止,影响极为恶劣。

如电信部门出售的充值卡规定了使用有效期限,过期就停机处理,如再不充值,到一定时间就取消该号码,消费者认为极不合理但又没有其他选择。

(四)企业失信现象大量存在,直接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服务业企业的服务水平良莠不齐,某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缺乏诚信,以不正当的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

如上海、杭州两市销售储值性“贵宾优惠卡”的美容美发企业中,有的在策划这个项目时就是一个骗局,因此在收取了大量预付款后便想方设法倒闭企业,携款潜逃。

还有一些企业在制定格式合同时,利用一些不公平条款扩大经营者的权利,限制消费者的权利,加重消费者的义务,并且不向消费者明示。

如一些地方的消费者购买记次健身卡后,在未被告之的情况下,过了使用期限而无法继续使用,导致自身遭受损失。

(五)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服务行业门类众多,其管理涉及到多个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没有一个部门能够对服务业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进行一站式管理,而是要靠各级政府、司法机关、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新闻媒体等部门以及消费者个人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

但目前的情况是各部门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分头管理,没有形成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联动机制,导致执法责任不清,效果不明显,甚至有时还会出现执法冲突,维护消费者权益难以做到及时、有效。

(六)行业协会发展不规范、不健全,难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行业管理目前各服务行业协会依然与各自的政府主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具有很浓的官方色彩,其自身的建立和发展就很不规范,体制改革尚不到位,各项制度也没有建立健全,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行业自律组织,难以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行业管理。

部门或行业利益的驱使,也使得行业协会很难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制定行业标准和行业规范以及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问题。

例如南京市工商局在制定电动车“三包”规定中,就没有得到电动车行业协会的积极支持,经过反复协调,才使得这一规定正式出台。

三、加强服务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对策建议面对如此复杂多样的服务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打击侵权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推进服务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一)政府要把服务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政府要从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服务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

对服务业消保维权中的一些焦点、热点、难点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妥善解决,充分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

当前,由于服务业的消保维权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各项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因此更需要政府的重视与扶持,加大对服务业消保维权工作的投入,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服务行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服务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内容。

目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这一工作中还存在着职能定位不清、监管范围模糊、执法依据不足等问题。

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服务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研究和探索,明确服务业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近期目标和中长期目标,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科学合理地界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服务业的范围和对象,把服务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三)加快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建设,努力构建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1993 年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已明显不适应当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要求,必须要尽快修订,增加和细化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如明确界定“消费者”、“商品”、“服务”、“经营者”的概念、设置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等。

同时各地、各部门的立法、立规工作也要同步进行,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尚未修订出台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制定部门规章或发布局令等形式对服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规定,先行弥补法律滞后的不足。

(四)加强服务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建设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积极与服务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沟通协商,积极推动服务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的建设工作,以约束企业的经营行为。

在这一工作中,应将保护消费者权益放在追求行业利益之上,反对以维护行业利益为理由损害消费者权益,特别要反对推行某些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所谓“行业惯例”,积极促进整个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的提高。

浙江、江苏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制定服务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业行为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会同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制定了《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关于照相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办法》、《餐饮业消费规范》等行业规范,有效地规范了一些行业的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五)加快推进服务业行业协会的改革,尽快培育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行业自律组织通过明确、科学的事权划分,使政府职能归位,使行业协会褪去官方色彩真正成为行业自律组织,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职能,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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