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泄露过程
个人信息泄露紧急处置流程

个人信息泄露紧急处置流程
1. 确认信息泄露
一旦发现个人信息泄露,应立即确认泄露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号码、银行卡信息、登录密码、联系方式等。
2. 收集证据
在确认个人信息泄露后,应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泄露的个人
信息来源、时间、范围等。
可以保存相关网页、邮件、短信等,以
便后续向相关部门报告。
3. 立即报警
在确认个人信息泄露后,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警时,请
提供相关信息泄露的证据,以及可能受到影响的账户和财产信息。
4. 联系银行和支付机构
在报警的同时,应尽快联系银行和支付机构,说明情况,采取
冻结账户、挂失银行卡等措施,防止泄露的个人信息被用于非法活动。
5. 通知相关服务提供商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涉及到某些特定的服务或平台,如社交网络、电商平台等,应尽快通知相关服务提供商,并按照他们的指引采取
相应的措施,如修改密码、开启二次验证等。
6. 监控账户和财产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应持续监控相关账户和财产的安全状况,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7. 法律途径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给您造成了损失,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
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起诉泄露您个人信息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8. 提高防范意识
在处理完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后,应提高防范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如定期修改密码、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等。
请务必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及时处置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私人信息泄露案例分析

私人信息泄露案例分析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私人信息泄露已成为网络安全领域的一大隐患,给人们的生活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典型的私人信息泄露案例,揭示信息泄露的原因、影响和防范措施。
案例一: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用户信息泄露某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在2019年发生了一起用户信息泄露事件。
攻击者通过黑客手段获取到平台的用户数据库,并窃取了大量的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联系地址等。
该信息泄露事件立即引起了用户的恐慌和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造成该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不够完善,存在着安全漏洞;二是黑客利用技术手段攻击了平台数据库,成功获取到用户信息。
该事件对用户个人隐私造成了严重影响。
用户的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实施诈骗、身份盗用等犯罪活动,给用户带来了经济和心理的双重损失。
为了防范此类事件,电子商务平台应加强安全防护,提升用户信息的安全性。
同时,用户也应自觉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合理使用个人信息,避免随意暴露个人隐私。
案例二:银行客户信息泄露事件某银行在2018年发生了一起客户信息泄露事件。
黑客通过攻击银行服务器,窃取了大量客户的个人信息,包括账号、密码、身份证号等敏感信息。
该事件不仅损害了银行的声誉,也给客户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
该案例的原因主要是银行的信息系统存在漏洞,黑客通过攻击服务器成功获取到客户信息。
同时,银行内部管理不严格,未能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阻止黑客入侵。
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给受害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损失。
不法分子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例如盗刷银行账户、伪造身份等。
此案例提醒我们,银行及其他机构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提升技术防范措施,密切监测系统异常情况。
案例三:社交网络平台用户信息泄露在社交网络平台的高度发达时代,用户隐私泄露问题尤为突出。
某社交网络平台在2017年遭受了黑客攻击,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泄露。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王某的隐私被泄露

案例一:侵犯隐私案例案例:王某的隐私被泄露事实经过:王某是某公司的员工,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
某天,公司的一名员工张某私自窃取了公司的财务资料,并将其发给了公司的竞争对手。
公司竞争对手得到了这些财务资料后,将其公之于众,并使用这些资料进行了对公司的负面报道。
王某对此感到极度难堪和愤怒,认为自己的隐私被泄露了。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刑法》第253条的规定,非法获取、公开他人的私人信息,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权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本案的事实,张某未经合法授权,擅自窃取了公司的财务资料,并将其传给了公司竞争对手,导致王某的隐私被公之于众。
这是一种典型的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符合刑法中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规定。
建议:王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报案:王某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告发张某非法窃取和传播公司的财务资料的行为,以便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民事诉讼:王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张某进行侵权行为的赔偿,并要求公司竞争对手停止使用和传播这些财务资料,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王某可以加强自己的个人隐私保护意识,注意自己的个人信息的安全,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二:网络隐私泄露案例案例:李某的个人信息被网络平台泄露事实经过:李某是某家互联网公司的用户,他在该平台上注册了一个账号,并购买了一些商品。
然而,后来李某发现该互联网公司居然将他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了其他商家,并接连收到了大量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
李某对此感到非常愤怒和困扰,他认为自己的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
律师解读: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过程中,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披露他人的个人信息,并接触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获得信息主体的同意。
根据本案的事实,该互联网公司未经李某的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给其他商家,导致李某受到了大量的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
个人信息泄露案例

个人信息泄露案例个人信息泄露案例:影响深远的T公司泄露事件时间:2007年至2009年案例描述:2007年至2009年期间,T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互联网科技公司,在全球拥有庞大的用户群体。
然而,正是这家备受赞誉的公司最终因个人信息泄露事件而备受争议。
2007年,T公司发现其用户数据库出现异常,并成立了一个专门的调查小组。
随着调查的深入,他们发现一位名为Hacker的黑客入侵了公司的服务器,盗取了约100万名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和加密后的密码。
黑客被怀疑是一名内部员工,但调查未能找到确凿的证据。
此事件直接导致T公司声誉受损,用户对公司的信任降低。
尽管T 公司在事件曝光后立即采取了措施,包括修复安全漏洞、重置密码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但个人信息泄露事件的影响仍然扩散。
不幸的是,事件并没有在此结束。
2009年,黑客再次入侵了T公司的服务器,这一次他成功窃取了更多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信用卡号码、社会安全号码和地址等敏感信息。
这次入侵事件覆盖了约500万名用户,给T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也斩断了公司与用户之间的信任纽带。
法律诉讼及后果:针对这两起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受影响的用户和监管机构提起了多起法律诉讼。
他们指控T公司未能采取足够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过长时间的法律纠纷,案件最终在2012年达到结论。
法院认定T公司在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方面存在严重疏忽,并判决公司支付巨额的赔偿金以弥补用户的损失。
此外,监管机构还对T公司实施了严格的监管,要求其加强数据安全措施和信息保护。
律师的点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揭示了企业在处理用户数据时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在本案中,T公司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在发现首次入侵事件后,公司应该更加警觉并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此外,监管机构和法院的判决表明,企业必须对用户的个人信息承担严格的保护责任,任何疏忽都将面临法律追究和巨额赔偿。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黄某的个人信息遭泄露

案例一:黄某的个人信息遭泄露案例:黄某的个人信息遭泄露事实经过:黄某是一位普通大学生,他在一家知名社交媒体平台注册了账号并上传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址等。
然而,他最近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获取并在网络上公开出售。
这一泄露行为严重侵犯了黄某的隐私权。
律师解读: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个人信息的保护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
从事个人信息收集、存储和传输的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要求进行合法合规的操作。
在这个案例中,社交媒体平台未能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黄某的个人信息,导致其遭受了信息泄露事件。
建议: 1. 黄某应立即向社交媒体平台报告该事件,要求平台采取措施追查泄露者并保护黄某的权益。
2. 黄某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并协助警方调查。
3. 若泄露给黄某带来了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害,黄某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案例二:李某因举报公司违法行为被辞退案例:李某因举报公司违法行为被辞退事实经过:李某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在工作期间发现公司存在财务违法行为并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然而,不久后,他收到公司解雇的通知,并被告知与举报行为有关。
李某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雇主不得因雇员行使法定权利而进行歧视或打压报复。
在这个案例中,李某作为员工对公司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是他的合法权益。
公司以此为由解雇李某是对其隐私权的侵犯和对员工行使合法权益的打压。
建议: 1. 李某可以首先与公司进行沟通,请求解释并要求恢复其职位。
2. 若公司仍然拒绝恢复李某的职位,李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若李某在这一过程中受到名誉侵害或其他经济损失,他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案例三:张某的隐私照片在网络上被散布案例:张某的隐私照片在网络上被散布事实经过:张某是一位年轻的职场女性,她最近发现自己的一些私密照片被人上传至网络,并且被一些网站和社交媒体广泛传播。
案例1-个人信息泄露

个人信息泄露
个人信息保护
银行员工靠出售客户信息而谋取私利,运营商 为垃圾短信提供渠道而获巨额收入,不法企业 低价贩卖个人信息并非法获利……在最近结束 的央视3•15晚会的现场,公民个人隐私被恶 意泄露和滥用的猖獗现象被集中曝光,个人信 息保护问题再一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中 国第一个“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国家标准《信 息安全技术 公共及商用服务信息系统个人信 息保护指南》已制定完成,正按程序报批。
2014-7-24
南昌大学 cs_m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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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泄露
个人信息泄露已成为社会现象
据统计88.9%的人表示曾因个人信息泄露遭 遇困扰,其中84.2%的人以为个人电话号码 最需要立法保护。 调查显示,泄露个人信息最多的前三位分别是 电信机构(76.5%)、招聘网站和猎头公司 (47.5%)以及各类中介机构(41.2%)。
南昌大学 cs_mis@ 3/40
2014-7-24
个人信息泄露
《每日邮报》数据失窃案
2010年英国《每日邮报》几位编辑的笔记本 也被偷走,而这些笔记本上存有公司员工以及 许多稿件作者的私密信息,包括姓名,住址, 银行帐号等等。 尽管这家公司后来报了警,并且向所有涉及此 案的人士表达了歉意,但这显然无法掩饰他们 在保护数据安全方面的失误。
2014-7-24
个人信息泄露应对方案
个人信息泄露应对方案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的安全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我们的个人信息,如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等,可能会在不经意间被泄露。
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将可能导致财产损失、信用受损,甚至造成身份盗用。
因此,制定有效的应对方案至关重要,能够帮助我们尽量减少可能带来的损失并保护自身权益。
1. 了解个人信息泄露的常见方式首先,要明确个人信息是如何泄露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数据泄露途径:1.1 网络钓鱼网络钓鱼是一种通过伪装成可信赖实体或个人诱使用户提供敏感信息的手法。
通常以电子邮件或社交媒体形式出现,攻击者通过虚假的链接或网站收集用户的数据。
1.2 数据泄露事件有些企业和机构在处理用户数据时,由于安全措施不足,导致数据被黑客攻击盗取。
例如,大型公司的数据库被攻击后,用户信息大规模泄露。
1.3 社交工程社会工程学利用人性的弱点,通过欺骗手法直接获取用户的信息。
比如,通过电话获取用户密码或者其他重要数据。
1.4 不安全的网络连接使用不安全的公共Wi-Fi网络也容易导致个人信息被窃取。
在未加密的网络环境中,黑客可轻易捕获用户传输的信息。
2.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是应对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一步。
以下为一些自我防护的方法:2.1 使用复杂密码使用简单易记的密码在安全性上是不够的,因此必须使用复杂且难以猜测的密码,建议结合字母、数字及符号。
同时定期更换密码,以防止旧密码被破解。
2.2 开启双重认证双重认证是提升账户安全性的有效手段。
无论何时登录重要账户,都需要额外输入由手机或邮件发送的验证码,即使密码被盗,也能有效保护账户安全。
2.3 定期检查账户活动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电子邮件及社交媒体活动,可及时发现异常操作或可疑行为。
一旦发现不明动向,需立即采取措施反馈给相关机构。
2.4 小心处理个人信息避免在社交网络发布过多个人信息,在填写表格或注册时,只提供必要的信息。
个人信息泄露十种方法
个人信息泄露十种方法
1.恶意软件攻击:黑客会利用恶意软件,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搜集个人信息。
2.社交工程:骗子利用对方的信任或削弱了对方的判断力,获取个人信息。
3.垃圾邮件:利用伪造的邮件发送源地址,骗取用户的个人信息。
4.网络钓鱼:攻击者将伪造的电子邮件、网站等误导用户,让被攻击者主动输入个人信息。
5.公共Wi-Fi:黑客可以通过连接的移动设备,获取连接该公共Wi-Fi的用户的个人信息。
6. 拦截通信:黑客可以在互联网上拦截掉你的通信,从中获取你的个人信息。
7.弱密码:使用简单的、易猜的密码,使用户的个人信息更容易被攻击者获取。
8.未加密的网站:用户的个人信息会被嗅探到,轻松被盗取,因为它们没有经过加密。
9.贪得无厌:一些网站为了获取你的信息,可能将你的信息卖给第三方并不断地骚扰你。
10.好名声:假冒的商家、服务提供商,也可能盗取你的个人信息,欺骗用户购买他们的产品或使用他们的服务。
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案
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案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案例:一个引人深思的案件案例名称: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案案件背景:2010年,某大型网络公司“盛远科技”在数据保护措施完善不足的背景下,遭遇了一起严重的个人身份信息泄露案件。
该事件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成为个人信息保护法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事件经过:2010年1月15日,盛远科技的一位中层员工在追踪一起身份信息盗用案件时,意外发现了一个公司内部数据泄露的操纵行为。
经过调查发现,一名原公司高级技术工程师窃取了数百万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并在暗网上进行出售。
调查部门组织全面的调查工作,确定了该员工从2008年6月开始窃取用户信息的事实。
涉及的个人资料包括用户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电子邮件以及购买历史等敏感信息。
此外,部分用户的银行卡信息和支付宝账户也被窃取。
据估计,受影响的用户数量高达3000万。
在泄露个人信息的过程中,该员工通过编写恶意代码,利用系统漏洞登录服务器并获取了相关数据库的访问权限。
通过操纵后台数据,他把用户信息进行了大规模的非法下载和传播。
随后,他在暗网上以比特币交易的方式出售这些个人信息。
事件暴露于2010年2月10日,盛远科技立即采取行动关闭了相关服务器,阻止了进一步的数据泄露。
同时,公司找到了窃取个人信息的员工并立即解雇了他。
公司随后向用户发布了公开道歉声明,并提供了免费的信用监测服务。
法律诉讼:随后,受影响的用户们纷纷走上了法律诉讼之路,要求盛远科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们认为公司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重大疏忽和责任。
一些用户还声称经济损失,并因此感受到精神上的痛苦和困扰。
2010年5月,该案进入了最高法院的审理程序。
此次审判受到了广泛关注,在此之前,我国缺乏明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
经过长时间的审理,法庭最终做出如下判决:1.盛远科技公司因未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用户个人信息而被判定为过失行为;2.判决公司全额赔偿受害用户的经济损失;3.公司需支付给每位受害用户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额;4.公司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并对公司内部员工进行充分的教育和培训。
个人信息泄露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严重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个人信息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个人信息泄露案件,涉及某网络公司员工泄露客户信息的行为。
二、案情简介2019年6月,某网络公司员工李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并泄露了大量客户个人信息。
这些信息包括客户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
李某将这些信息出售给他人,导致多名客户遭受经济损失和隐私侵犯。
三、案件审理1. 立案侦查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通过调查取证,掌握了李某的犯罪事实。
2019年7月,公安机关对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2. 提起公诉2019年8月,检察机关以李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法院审理2019年9月,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四、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涉及个人信息泄露、非法获取、出售等违法行为。
李某作为网络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获取并泄露客户信息,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案件影响本案的发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一方面,揭示了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也警示了企业和个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五、启示与建议1.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应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公民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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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传播学是19 世纪30年代以来跨学科研究的产物,其中信息科学对传播学有着巨大的贡献。
1948年,美国学者拉斯韦尔提出了由五种要素构成的传播过程的直线模式,即五w模式或拉斯韦尔模式.拉斯韦尔模式的提出在传播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后来英国传播学家麦奎尔等将这个模式总结拉斯韦尔模式。
个人信息泄露属于信息传播的范畴,应该符合传播学的一般性规律.利用传播学理论研究个人信息泄露与传播改变了以往较多地只从法学角度进行。
个人信息研究的现状在引入和改进拉斯韦尔模式,并补充了传播效果对传播者的反馈渠道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与传播的各个要素和整个过程可以用图2清晰地表示出来。
图片2解释:内鬼:是指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里,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将获取的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的工作人员。
黑客: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通过网络破坏或入侵他人电脑或系统并盗取敏感信息的人。
传播者是指从内鬼、黑客或其他传播者中买入个人信息,然后再卖给其他传播者或受传者,并从中非法牟利的“中间人”。
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主要有两种形式: 论坛和即时聊天群。
瑞星2012年中国信息安全综合报告"指出,内鬼和黑客是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地下产业链的数据源头。
受传者:是利用获取的个人信息,直接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并最终获得经济利益的个人或组织。
过程:传播者受经济利益驱使和市场需求推动,从内鬼或黑客购买个人信息,然后通过即时聊天群)网络论坛和报纸广告发布供求信息,个人信息经过层层倒卖和一系列的复制、整理、挖掘、整合之后,最后到达受传者。
受传者利用获取的个人信息直接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损害个人信息被泄露者的权益进行牟利。
个人信息传播的三大环节:一:个人信息的来源:内鬼和黑客瑞星《2012年中国信息安全综合报告》指出,内鬼和黑客是我国公民个人信息地下产业链的数据源头。
随着信息系统的广泛使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依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大量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
目前,我国有80%的信息资源集中在公安、社会保障、卫生、教育、银行、税务、工商、电信、住建等各级各类部门中。
内鬼泄密:这些行政部门中部门的工作人员( 尤其是信息管理人员) 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
这些部门虽然也有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但如果不能对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计算机系统投入足够的人力和财力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存在技术漏洞和监管漏洞,尤其是针对内部工作人员的权限设置和监督审计机制,再加上工作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最终将使各种安全机制形同虚设。
例如: 允许低级别的工作人员随意访问重要的个人信息,工作人员访问个人信息的数量不受监控。
最后大量私密的个人信息就被“内鬼”,特别是临时工、“客服人员”“劳务外派人员”或“软件开发的外包人员’轻而易举地出卖。
内鬼与个人信息传播者勾结,建立了个人信息输送渠道,大肆出售个人信息进行牟利。
严查内鬼是公安机关打击犯罪行动的首要目标。
公安部于2012 年至2013 年,三次部署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专案行动。
在挖出的信息源头中,涉及电信、工商、银行、司法、公安、民政等多个领域,既有公务员,也有公司职员,既有正式干部,也有临时雇用人员。
公安机关还发现,犯罪分子倒卖的个人信息来源正从传统的工商、银行、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部门蔓延到房产、物业、保险、邮政、快递等各行各业,涉及的信息内容从个人征信报告、信用卡消费记录、出入境记录、航班记录、护照信息、车辆信息、宾馆开房记录、个人房产登记情况、婚姻情况延伸至通信资料、通话记录、手机定位信息等。
“城堡总是从内部攻破的",所以内鬼在泄露个人信息方面的危害比黑客更大。
二、个人信息的传播方式: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传播者。
个人信息传播者在个人信息的泄露与传播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传播者可以是个人、组织甚至是合法注册的公司。
第一,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一些个人信息传播者会在互联网上创建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如论坛或即时聊天群,吸引内鬼、黑客个人信息受传者和其他传播者加入,实现个人信息的供应和需求信息的交流。
创建论坛形式的交换平台需要注册域名、申请虚拟主机空间或搭建服务器。
上传论坛程序、推广论坛。
创建即时聊天群形式的交换平台非常简单,通常不需要实名认证。
推广聊天群的做法是在各种网络论坛或社交群上发布买卖个人信息的聊天群号的广告。
与论坛形式相比,聊天群形式的交换平台费用少,申请和使用都很方便,且不需要进行技术维护。
缺点是: 聊天群属于即时通讯方式,交流的信息难以保留,一旦被查封,聊天群就被解散。
第二:传播者买卖个人信息。
传播者买卖个人信息有两种方式。
传统方式是利用短信、电话联系内鬼直接购买所需的个人信息。
而网络方式以其便捷性和虚拟性已经成为买卖个人信息的首选方式。
利用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换平台,传播者、内鬼、黑客或受传者采用网络虚拟身份进行个人信息的买卖。
传播者不断从信息源头买入新的信息,在掌握大量的个人信息数据后,卖给受传者或倒卖给其他传播者,从中牟利。
传播者之间有时还会进行个人信息数据的交换。
个人信息采用计算机存储,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结算。
即使海量的个人信息也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交易。
第三,传播者牟利情况分析:买卖个人信息可以称为一本万利的生意。
内鬼或黑客获取个人信息几乎没有成本。
个人信息经过多次倒卖,逐层获利,最终以高价到达受传者手中。
个人信息因种类齐全程度、用途不同,出售的价格也不相等,从一条几角到一条几百元不等。
如: 高考考生信息一条0.1 元; 快递单信息一条 1.5元到2 元; 户籍信息一条50元; 通话记录一个月600元,半年3500元; 银行信息一个人500元; 车辆信息一条50元; 航班信息一条30 元,航班监控一个月300 元; 手机定位一次350元。
数据源自:扎牢公民个人信息管理的“篱笆墙”深圳特区报。
2012年5月5号。
(三个人信息泄露的结果:五个受传者是个人信息的最终消费者,直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并从中牟利。
受传者可以是个人讨债公司、调查公司甚至是合法的商业组织,其违法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五类: 第一,利用个人信息进行推销活动。
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已被广泛认知。
受利益驱动,受传者通过群发短信或电话营销等方式挖掘潜在客户资源。
例如: 保险公司与银行存在密切的关联关系。
银行通过分析自己的客户群体,有选择地将某些优质客户信息交给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在没有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直接电话联系客户向其推销保险产品。
2010 年北京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中,有63%的案件将获取的个人信息用于业务推销。
大量垃圾短信和骚扰电话除了推销各类保险、基金、房产、汽车、药品外,甚至推销假发票、兜售假名牌、提供色情服务等,对公民的个人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
第二,利用个人信息进行各种私人调查活动。
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凸显期,大量民间纠纷没有得到快速、合理的解决,促使部分权利受侵害者转向私立救济,因此刺激了非法调查行业的发展、调查活动包括婚姻调查、财产继承、债务纠纷、个人信用调查、个人背景调查等。
私人调查公司在获得受害人的各种个人信息如工作信息、车辆信息、犯罪记录、房产信息后,利用侦察器材,进行秘密跟踪了解受害人的行踪和住处。
讨债公司( 又称合法清欠) ,利用受害人的详细个人信息,找到受害人或其家人,采用各种手段进行骚扰和威胁,代他人讨要债务。
这些行为都严重侵犯了个人隐私和人身安全。
第三,利用个人信息实施非法商业竞争。
在公安部2012年以来的3次专案行动打掉的900 多个非法调查公司中,约三分之一曾被企业雇佣实施恶意商业竞争。
这些公司以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为掩护,非法获取企业客户资料、银行账目往来明细、银行信用报告、企业高管或客户的通讯记录等,帮助进行收买客户,打压对手,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竞争。
第四,利用个人信息实施刑事犯罪。
个人信息的泄露为刑事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司法实践表明,许多侵犯人权的行为以及诈骗犯罪都与个人信息的泄露有关。
越来越多的电信诈骗是在获取受害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后,量身定制了诈骗过程。
例如: 犯罪分子获取学生的个人信息后,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谎称其子女突遭车祸或急诊,要求紧急汇款进行医治。
犯罪分子获取新上牌私家车主的个人信息后,向其打电话谎称汽车退税进行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获取特定受害人的个人信息后,进行打击报复举报人,敲诈勒索,甚至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行为。
犯罪分子大量购买带有银行卡账号的个人信息,在经过筛选后,再购买这些人的银行客户资料和个人征信报告等详细个人信息,最后利用受害人及其子女的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车牌号码等信息猜测受害人的银行卡密码,据交代成功率高达20%。
第五,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身份盗窃。
身份盗窃是一种古老的犯罪行为。
身份盗窃是非法使用不属于自己的身份信息实施身份假冒的行为。
身份盗窃行为往往是其他犯罪的预备行为,不仅侵犯个人利益而且危及社会利益。
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更加容易,而电子商务的发展使身份盗窃的危害更加严重。
我国也是身份盗窃犯罪频发的国家,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然而我国法律没有身份盗窃的罪名,身份盗窃如没有发生后续的犯罪行为,法律将无法惩处。
目前身份盗窃的犯罪动机不仅有非法获利,如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信用卡套现等,还有冒用他人身份入学、就业、逃避法律制裁等多元动机,有些政府官员还拥有不同名字的多个身份,以逃避政府对其财产情况的监督,在必要时通过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潜逃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