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管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监管部门体制单一,监管职能重叠,监管效率低下。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监管采用的是“三部分理论”,即央行、银监会和保监会三个监管部门各司其职,但是这种监管体制的下,监管职责不够明确,重叠盲区较多,监管体系不够完善,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二、监管手段不够灵活多样化。
目前监管手段主要是以资本充足率等指标为主,在一定程度上没有针对性,没有灵活性,对监管对象的企业运营情况和风险状况不能及时、全面、准确的反映和评估。
三、监管技术手段不足,监管能力有限。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监管机构应该大力发展监管技术和手段,以实现对各类金融机构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
目前有关监管技术和手段仍然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面对以上问题,商业银行应该积极采取一些应对措施,如下:一、加强对监管部门和监管政策的了解和应对能力的提升。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了解监管部门和监管政策非常重要,可以做到心中有数,必要的风险控制和合规修订可以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和完备的监管制度推行。
二、积极引进最新的监管技术和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应用的推广,金融领域监管技术也得以提高,可以依据实际场景和监管需要,采用智能化、自动化的监管手段,加强监管网关和风险预测预警,严防不法行为和风险增加。
三、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提高资产质量。
商业银行可以结合实际场景,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风险管理控制机制,可以通过合理地进行风险分散和风险规避、加强贷后跟踪和监管,提高资产质量,从而为下一步的扩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我国商业银行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只有在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和监管手段、在加强监管效力的同时,才能更好地保护金融业的稳定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风险管理不足商业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但是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商业银行往往存在风险管理不足的问题。
一方面,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时往往没有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充分的调查,导致贷款违约率较高;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技术手段相对滞后,往往难以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对策:商业银行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借款人的信用调查,提高贷款审批的严格性。
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建立风险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
二、利润增长缓慢商业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是利差收入,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下,利差收入逐渐减少,商业银行的利润增长缓慢。
此外,商业银行的业务模式相对单一,往往难以开拓新的盈利增长点。
对策:商业银行应加强创新,探索新的盈利增长点,如发展信用卡、理财等业务,开拓新的市场。
同时,商业银行应加强资本市场业务,提高非利差收入的比重,增加利润来源。
三、服务质量不高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是客户选择银行的重要因素之一,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的服务质量往往不高,客户体验不佳。
例如,某些银行的柜员服务态度不好,某些银行的网银系统不稳定等。
对策:商业银行应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例如,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态度;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高网银系统的稳定性等。
四、资本充足率不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是衡量其偿付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是在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普遍不高。
这主要是由于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规模较小,而且资本金的质量不高。
对策:商业银行应加强资本管理,增加资本金规模,提高资本金的质量。
例如,加强股权融资,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加强资本管理,提高资本金的质量等。
总之,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并非不可解决。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对策一、问题概述商业银行是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规风险管理是保障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
然而,当前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合规意识不足:部分商业银行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理解不够深入,缺乏对合规风险的认识和重视。
2.制度建设不完善:部分商业银行缺乏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存在漏洞和盲区。
3.人员素质不高:部分商业银行从事合规工作的人员素质不高,专业能力和经验欠缺,难以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风险。
4.监管机制不健全:当前监管机制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监管力度不够、监管手段单一等,难以有效约束商业银行的违规行为。
二、完善对策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并提升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合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合规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提高合规意识: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
3.完善制度建设:商业银行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完备的内部控制程序、风险评估、监测和报告机制等。
4.提高人员素质:商业银行应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对从事合规工作的人员的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提高其专业能力和经验水平。
5.健全监管机制: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力度,建立多元化、综合性的监管手段,包括定期检查、现场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
6.加强信息披露:商业银行应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向公众披露自身经营情况、风险状况等信息,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7.推进科技创新:商业银行应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合规风险管理的效率和精度。
8.加强国际合作:商业银行应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和同行业机构的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自身的合规风险管理水平。
三、结语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规风险管理是保障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
浅析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浅析商业银行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商业银行,从它的名词意义来解释就是以吸引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法人,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以货币信用业务和综合服务为经营对象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
它是储蓄机构而不是投资机构。
商业银行是百姓、企业、政府等最常用的银行,也是金融体系中规模最大的金融机构。
在我国,商业银行主要包括: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其余还有138家城市商业银行和约242家农村商业银行,外加邮政储蓄银行;另外,自2007年3月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开业以来,截至2012年9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799家,其中中西部地区481家,占比60%.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上有三个基本经营方针,即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也称为银行经营业务的“三性”方针和永恒的主题。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理论的发展经过了资产管理理论、负债管理理论与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三个阶段。
资产管理理论是最早产生的一种银行经营管理理论,它的发展分为三种观点,即商业性贷款理论、转移理论与预期收入理论。
负债管理理论是在金融创新中产生的一种银行管理理论,认为银行可以通过主动负债以增强其流动性.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理论兼顾了银行的资产与负债结构,强调资产与负债两者之间的规模与期限搭配协调,在利率波动的情况下实现利润最大化.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
“三农”是国之根本,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石.三农问题就是农民、农村和农业的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就离不开金融的有效支持。
党的十八大也提出,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并对推进“四化同步”、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作出了全面部署.当前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来分析:从“三农"自身来看,风险大、成本高仍是制约大型商业银行服务“三农”可持续性的根本因素。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如风险管理不足、资金运用不当、竞争压力增大等。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提出对策,以促进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健康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1. 风险管理不足我国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相对较低,存在以下问题:市场风险管理不足。
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存在主管行业缺乏经验和专业知识的情况,难以有效应对市场变化带来的风险。
信用风险管理不足。
城市商业银行在授信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依赖担保品,对于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综合还款能力的评估不够充分,导致信用风险暴露度增加。
操作风险管理不足。
城市商业银行在运营管理中,由于人为疏忽或系统故障等原因,存在操作风险的可能性。
2. 资金运用不当债务资金过度依赖。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运营中,过度依赖短期债务资金,对于长期资金的调度和运用能力不足。
资金运用结构不合理。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资金运用中,偏向于投资于传统行业和重资产行业,对于新兴产业和高技术行业的投资比重不足。
风险资产投放较多。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存在将大量资金投放于风险较高的资产中,对于资产质量的保障不足。
3. 竞争压力增大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竞争的加剧,我国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在增大,表现为以下问题:市场占有率下降。
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面临来自国有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互联网金融机构等多方竞争的情况下,市场份额逐渐被侵蚀。
客户流失加剧。
由于金融市场的开放和信息的透明化,客户更加容易获取到各种金融产品信息,一些城市商业银行面临客户流失加剧的问题。
盈利压力增大。
在面临市场份额下降和客户流失加剧的情况下,一些城市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受到较大挑战。
二、对策研究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引进。
通过加强对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风险意识;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系统,提高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监管标准不统一。
中国目前有多个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如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监管标准存在差异,导致监管效果不一致。
2. 监管手段不完善。
目前的商业银行监管主要借助内部审核、外部审计以及定期报告等手段,但这些手段无法及时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管。
3. 监管力量不足。
当前的商业银行数量众多,但监管机构的人力资源有限,无法对所有商业银行进行全面监管,导致监管工作的片面性和不足。
4. 监管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监管体系中存在一些制度漏洞,规定不详细,容易给商业银行以可乘之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1. 统一监管标准。
加强监管机构间的协调合作,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和指导意见,确保监管工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2. 加强监管手段。
引入新的监管技术和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及时监测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
3. 增加监管力量。
增加监管机构的人力资源投入,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监管团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确保监管工作的全面覆盖。
4. 完善监管制度。
加强对商业银行的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的监管,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风险。
5. 强化监督和问责。
建立健全的监管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对监管工作中的不力和不作为进行严肃追责,提高监管工作的执行力和效果。
加强商业银行监管工作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策略,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制度,才能确保我国商业银行的安全稳健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我国金融改革的过程中,商业银行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本文将从经营管理、风险控制和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探讨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进一步完善商业银行体系提供参考。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一方面,由于监管体制的不完善和管理层的不规范,一些商业银行出现了内部管理混乱、信息不对称等情况。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还存在着以短期经营为导向,忽视长期发展的问题。
为了追求眼前的利益,一些商业银行过度倚赖利差业务,忽视了风险的把控,导致了一系列金融危机。
针对上述问题,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多种对策。
首先,加强内部风控体系建设,完善内部流程和监管机制,确保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其次,商业银行需要转变经营理念,注重长期发展和风险分散。
通过拓宽业务范围、提高服务品质,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商业银行在风险控制方面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面临着更加复杂的风险环境。
其中,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是商业银行最为关注的问题。
为了应对这些风险,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风险管理团队的建设,提高风险识别和评估的能力。
其次,引入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和工具,如大数据分析、机器学习等,提高风险监测和控制的效率。
此外,商业银行还可以与其他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应对风险,实现互利共赢。
最后,商业银行在服务质量方面也存在问题。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在近年来在服务方面有了一定的提升,但仍然存在着服务不规范、效率低下等问题。
这主要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服务管理和人员培训方面存在不足。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商业银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加大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其次,引入新的技术手段,如人工智能、自助终端等,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便利性。
另外,商业银行还可以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互动,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常见问题及对策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管理层对风险的评估、避免和控制的一种手段。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
本文将分析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常见问题及对策。
一、管理层控制意识薄弱一些商业银行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缺乏足够的重视,往往认为内部控制过程较为复杂,所以在实践中难以得到贯彻执行。
对策:加强内部控制培训和宣传,提高管理层和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由高层主导,组织内部控制自查、审计、改进等工作。
二、内部审计不充分有些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不充分,或者审计制度不完善,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
对策: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确保银行的稳健经营。
三、授权不规范有些商业银行授权制度不规范,授权太宽或者授权者不得当,导致风险的发生。
对策:建立完善的授权制度,严格控制授权的范围和权限,并制定授权流程和授权程序,确保业务的合规操作。
四、信息系统控制不足信息系统是商业银行日常业务的支撑,如果信息系统控制不足,将直接影响风险控制和业务运营。
对策: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控制机制,包括数据安全、系统可靠性、业务流程完整性等方面,确保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
五、员工操作错误有些商业银行的员工操作失误,导致风险的发生。
对策:加强员工培训和监督,规范员工的操作流程和操作方式,确保员工业务操作的正确性和稳定性。
六、经营计划不完善有些商业银行的经营计划不完善,无法适时发现和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的变化,面临着业务风险和财务风险。
对策:制定完善的经营计划,加强市场分析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业务方向和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银行的持续发展。
综合来看,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多种多样,需要通过全面、系统、科学的方法进行管理和改进。
只有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持稳健安全的经营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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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金融风险变得更加复杂和难以控制,而商业银行的改革是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
当前,我国商业银行改革到了关键时期,因此,对商业银行的监管研究更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我国的金融制度还处于相对严格的管制阶段,但随着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及其相关制度安排的实施,如何在放松金融限制的过程中建立合理有效的新银行监管方式将是一个重要和迫切的问题。
本文从商业银行监管的基本理论入手,运用公共管理学、金融学、政治经济学等相关理论,结合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以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监管模式,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商业银行监管指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监督与管理,即政府或权力机构为保证商业银行遵守各项规章、避免不谨慎的经营行为而通过法律和行政措施对商业银行进行的监督与指导。
我国现行银行监管体制及其弊端根据法律规定,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实行的是分业监管体制。
2003年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设立,中国的金融监管体系基本形成了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三驾马车”并行的监管模式,即由银监会从商业银行监管的角度对商业银行实行监管,由证监会从上市公司监管的角度对商业银行实行监管,此外,中国人民银行虽然不再承担对商业银行的具体监管职能,但由于其有权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负责金融业反洗钱工作等,其对商业银行也具有一定的监督权限和管理职责。
所以,可以说,我国目前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体制已经形成。
然而,就目前的分业经营体制来讲,监管框架的形成并没有在法律上得到明确的定位。
这种分业监管体制即由三机构分别基于自身的职能对商业银行的某一方面而进行的单一监管,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各自为政”的监管体制,缺乏在根据商业银行的特性和分工协调基础上所作的综合监管。
尤其是经济危机以来,我国现行商业银行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实践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一、商业银行监管存在的问题(一)监管部门缺乏协调机制就我国现状分析,只有人民银行以其强大的资金实力和信誉才能够客观真实地把握金融机构的运行动态。
二者为实现自身的监管目标,都需要对金融机实施监督检查;在协调机制的法律建设方面,只是规定了商业银行与人民银行之间的合作,并没有深入涉及与其它监管机构的合作,有关协调机制的条款只是规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作为平等主体在工作上应尽的义务,没有具体深构入到业务内容的文件性规定,没有法律的有力保障,协调机制很难有效运行,终将导致监管盲点和监管成本增加。
(二)监管内容和范围狭窄对金融机构日常经营的风险性监管尚不规范和完善。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监管资源过多地分配于摸清商业银行风险的大小,而对其风险管理的方法和能力监管不够。
第二,风险监管的内容不全面。
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在风险监管中存在着重传统的存贷业务、轻表外业务及其他金融创新业务等问题,而一些表外业务和金融创新业务同样也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其次,风险监管中偏重于信用风险,而对于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等其他风险却重视不够;再次,主要强调从资产充足性和资产流动性方面进行监管,即侧重于考核商业银行一段时间之后的经营成果,但却忽视商业银行的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等指标的考核。
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基本上还属于空白。
随着计算机通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银行得到了很快的发展并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在此情况下,我国的商业银行也纷纷涉足网上银行业务,但这种发展是在相关法规几乎空白的情况下进行的。
(三)监管体系缺乏市场退出机制银行业监管的内容应该涵盖有关银行从市场准入到市场退出的所有业务环节。
但我国目前监管的内容主要是机构的审批和经营的合规性,对市场退出的监管则属空白。
面对来势汹汹的混业经营,金融产品交叉点增加,金融业务将更加复杂,没有良好的退出机制对商业银行进行筛选,导致金融市场混乱经营,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
银行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它的破产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虽然近年我国已颁布了《金融机构撤销条例》,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主要采取撤销或关闭这一行政方式,但是我国由于历史原因,无论是监管者、经营者还是消费者,在意识上认为银行“太大而不宜倒”,对于那些违规违法操作、管理差、风险大、经营陷入困境的银行大都采取重组、注资等措施进行援助或依法进行接管、关闭,而没有采用与适合市场经济的破产方式,结果使各级政府和人民银行为此投入大量的救助和处置资金,不仅增加了财政和货币稳定的压力,同时也助长了“道德危机”。
因此,迫切需要建立银行业稳定退出市场的处置和保障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的蔓延和扩大,保护存款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
另外,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关键是要转换经营机制,对于那些经营不善的银行,也应该有生有死、优胜劣汰。
政府过度充当“救火队”将不利于商业银行经营机制的转换,不利于经营者增强责任感和危机感。
经营不善的银行不能及时退出市场,是对金融安全的一大威胁,而且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危机。
(四)监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效性的银行监管,最关键的步骤是发现和评价商业银行存在的风险,这对监管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国外一些监管当局非常注重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配置及培训,如OCC拥有法律、计算机、会计、信贷、反洗钱等各项领域的专家队伍,对监管人员安排了系统全面持续的培训计划。
我国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养方面较落后,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建立结构合理的专业化监管人员队伍。
风险性监管要求监管人员不仅要熟悉被监管对象的产品结构、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模型、内控机制、计算机系统,还要具备良好的金融、会计、法律等专业知识,从而能对风险管理系统的合理性、可靠性和有效性及各项业务的合规性及风险程度进行评判和检查。
这些监管内容不是某一个监管人员能够独立完,而是需要一支结构合理的专业监管人员队伍相互配合、共同完成。
我国目前严重缺乏这样的专业监管人员队伍,监管人员的专业结构配置不合理。
二是没有建立实用有效的监管人员培训机制。
银行业监管人员不仅要有较全面的基础知识,还要掌握系统的检查方法和技巧;同时金融市场和技术的发展,也带来了大量新知识、新的管理技术和新产品,对此监管人员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适应银行业的发展和实施有效监管,因此学习也应成为监管人员日常工作的组成部分。
我国尚没有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的监管人员制定全员的系统全面持续的培训计划,也没有建立分等级的监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相当部分监管人员的知识难以跟上市场发展的需要,这对实施有效的银行业风险监管形成巨大障碍。
二、监管部门应采取的监管对策(一)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协调从我国目前商业银行经营状况,不难看出,对于商业银行的监管单凭银监会一家的能力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探索、总结出了一套适应混业经营发展要求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只有运用好这种协调机制,使监管处在最优的均衡状态,各大监管主体才依照能协调而非冲突获得期望效果,商业银行获得最大收益。
加强协调机制主要建立监管各方高效的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冲突。
首先,明确信息收集方面的分工,防止监管信息出现缺失或信息重复。
银监会和各监管机构应设置专门的信息采集部门,并且一定做到专岗专人,明确自己银行的信息和跨行业系统信息的共享责任,保证信息传导渠道畅通。
其次,在机构设置方面,在混业经营趋势下监管部门设置的机构应该起互相补充的作用,避免简单的重复,在监管内容、监管方法、监管频率上合理安排,充分协调,以增加监管效率。
最后,还应注意监管部门在制度上的协调。
各监管部门管理的行业不同,监管的侧重点必然不同,因此,在监管制度上就会出现矛盾和冲突。
制度上的不统一,同样使监管存在风险。
对此,银监会在完善自身的监管制度外,根据客观情况还要与多种经营所涉及行业的监管机构进行制度协调,制定出既兼顾自身发展要求,又完成混业监管任务的具体制度措施。
此外,当商业银行出现危机时,还要建立紧急磋商机制,将危机处理程序化。
明确各部门在危机状态下对有关风险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危机下信息迅速、完整的传递,多方面配合来分析危机危害性,及时化解,防止因个别突发事件引起系统性金融风险甚至金融危机。
(二)建立全过程、多方位监管体系金融监管当局要通过完善各种监管手段和方式,最终实现对各金融机构的全面管理。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突出监管重点。
风险逐步增加及风险扩散面越来越广,是当前国际金融业发展的重要特征。
因此,商业银行监管当局应在原有的以合规性监管为主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合规性监管与风险性监管并重。
在合规性监管方面,我们应加大非现场稽核的力度,以获得更好的监管效果。
在风险性监管方面,我们必须看到与国际水平的差距,不断完善我们的风险监管措施,进行全面监管。
另外,还要建立风险的转移机制,如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因为商业银行监管的目的之一是尽可能的控制风险,而不可能完全没有风险。
加快信息网络经济的相关立法。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网络银行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
在网络银行监管体系的建设过程中,从监管范围、监管内容、到监管程序、监管手段都要取得法律依据,即所有的监管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
因此,一方面国家要对所有的网络经济行为立法,规范其经济行为;另一方面,要提升网络银行的立法层次,将《网络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上升到法律的层面,使网络银行的市场准入、退出,网络银行风险的防范和监管,网上交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以及网上交易纠纷的调节与仲裁等行为都依法进行。
此外,对网上跨国交易行为也要制定与国际接轨的相应的法律文件。
(三)建立规范的市场退出机制首先,要明确我国商业银行退出的主持机构及其职责,界定政府在商业银行市场退出中的权限和行为边界。
依据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不难看出,银行监管负责机构在市场退出机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银监会承担着监管工作,在监管制度完善上应起到领导者的作用,监管当局以各种形式对其进行干预,并且在整个市场退出过程中处于支配性地位,并发挥主导性作用,而政府干预应该改停留在市场和法律基础上。
当然,银监会的干预还应该遵循客观的市场规律,因为一般市场处理方法有着较高的效率,而且政府承担的损失小,实际市场行为与行政干预相结合才会发挥市场退出机制的最大效益。
其次,在收购方法上主要以并购方式为主。
并购商业银行是西方主要市场经济国家中最重要的市场退出方式之一。
近年来,我国也经常运用并购的方式解决处理银行危机。
当银行综合经营到来后,银行对其他形式的金融机构进行并购,还可以降低综合经营的成本,提高收益。
采取并购方式,并不是采取破产清算方式,这样,存款人和其他大部分债权人都可以免除由于个别商业银行倒闭而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可以尽可能地降低金融市场变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