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吉首开发项目一览表

8562222、 8753333
8661111
8663808
8600066、 8600088
2812345
8656888、 8656999
8539111、 8539222
简介
项目优势
盛世豪庭,未来城市中心,新政府、新城市核心要地。项目位 于吉首乾州新区府左路(世纪广场旁)交通便利,政务新中心。伴 随政府对本区的着力打造,区域发展前景无限。生活、出行、办 公、餐饮等等一应具全,盛世豪庭,广阔区域前景,触摸未来生
起价 2530元/平 米 均价 2680元
/平米
3300 2746
申报3200
280
130
335
306
680
别墅
商铺
产权车位(含露 天车位)
户型面积(套内)
装修
1000
119~72
900
户型面积为80㎡-140㎡
0
5
四房二厅,141.39
65
平方米三房二厅,
134.06平方米
2个地下车库: 1680平米及2248
个,用陈总的话说“这在吉首是独一无二的”。
湘西自治州湘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湘西自治州盐业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组建的,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独资子公司。晶 鑫花园,位于吉首市乾州八月湖景区入口处、天星庵小河南侧, 与州人民医院隔河相望。项目坐南朝北,依山傍水,坐拥红枫林 场和G209绕城线万亩苍翠,山环水绕,林木参天。项目总投资 3080万元,两栋搞70米左右的住宅楼为乾州新区高层住宅之 一,置身数万亩森林,泉溪合围环绕,不不仅让晶鑫花园拥有“ 城市之巅,森林洋房”的美誉,更获得自然赋予的健康居住条件 ——一个庞大森林构筑的天然氧吧;居身其中,空气清新,满目 青翠,每一口呼吸都是一种酣畅淋漓的享受,每一眼视觉都是透 彻心灵的美景。 用地面积6547.2㎡,总建筑面积25579.12㎡,容积率:3.50, 绿化率45%,它是由20+1层、22+1层,24+1层两栋高层排列而 香桂园座落在乾州新区景观带内的小溪桥朝阳中路,它北靠市 政府新区,南临乾州古城,西接人民广场,东连民中、雅思。香 桂园是一座综合型楼盘,临街一楼与部分二楼为商业门面,门面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10.11
•【字号】张政办发〔2022〕30号
•【施行日期】2022.10.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
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22〕3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
《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张家界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怀化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03.11
•【字号】怀政发〔2015〕1号
•【施行日期】2015.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怀政发〔2015〕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下放和保留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1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湘政发〔2013〕3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取消3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2项行政审批项目,新增39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委托下
放29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后续监管。
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流程梳理和优化工作,积极推进网上审批,大力提升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怀化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11日。
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首市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吉政发〔2019〕7号

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首市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正文:----------------------------------------------------------------------------------------------------------------------------------------------------吉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首市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吉政发〔2019〕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吉首市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吉首市人民政府2019年3月12日吉首市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管理,合理有效使用财政资金,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小型建设项目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是指投资额在400万元(含项目设计、勘察、监理、咨询等前期费用)以下(不含400万),无明确资金来源或上级有部分资金来源需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以及存量资金整合使用安排的包括政府全部投资和部分投资的各类建筑、装饰、安装、市政、绿化园林、体育设施等工程项目。
第三条市政府成立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发改、财政、审计、住建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小型建设项目的审批、监督、协调、调度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重点项目办。
市发改部门是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编制、项目审批和监督管理。
市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小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编制、建设资金筹措及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州政发〔2016〕26号

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正文:----------------------------------------------------------------------------------------------------------------------------------------------------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州政发〔2016〕26号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经济开发区,州直各部门: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州政府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国发〔2015〕68号)、《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湘政发〔2016〕18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州政办函〔2016〕43号)等文件精神,州人民政府在2014年废止194件规范性制度性事务性文件的基础上,再次对2003年以来以州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37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新政策涵盖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或有效期已满不需继续沿用等146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对有效期已满,需继续沿用的《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工作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重新公布(有效期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对需修改内容后继续沿用的《湘西自治州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由文件起草部门抓紧修改,报州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
有效期未满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有效期已满的规范性文件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06•【字号】吉政办发〔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吉政办发〔2020〕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9〕50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州政发〔2019〕1号)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州政办发〔2019〕46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清单执行。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具体见附件),除清单中已公布保留的事项外,不得在审批过程中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第三方开展服务或提供相关资料。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谁委托谁付费”工作原则,凡由审批部门委托或审批部门需要对申请人委托的第三方服务进行技术性评估审查的,一律由审批部门付费,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相关费用转嫁给申请人。
二、规范动态管理。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本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各行政审批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政策修改完善情况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情况,动态调整本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包括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增加、要素变更等情形,具体调整工作程序由审批部门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提出申请,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后报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年清理编制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及时公开。
吉首项目可行性报告(立项备案)
吉首项目可行性报告规划设计/投资方案/产业运营摘要吉首,简称吉,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地级行政区首府。
市境东南部与泸溪县、西北部与花垣县、西南部与凤凰县、北部与保靖县和古丈县毗邻。
吉首位于北纬28°08’~28°29’、东经109°30’~110°04’之间。
总面积1078.33平方千米,2018年吉首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达38平方公里。
吉首地处武陵山区腹地,背靠武陵山,吉首的气候为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
2018年吉首市下辖1乡5镇6街道;2018年末吉首市户籍总人口31.16万人,比上年增长0.55%,常住人口35.82万人,增长3.02%。
2018年吉首市生产总值1676245万元,比上年增长10.1%。
2018年4月23日,湖南省政府同意吉首市脱贫摘帽。
2019中国旅游百强县市。
该xx项目计划总投资10788.2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9001.4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3.44%;流动资金1786.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6.56%。
达产年营业收入12598.00万元,总成本费用9820.51万元,税金及附加178.76万元,利润总额2777.49万元,利税总额3339.35万元,税后净利润2083.12万元,达产年纳税总额1256.23万元;达产年投资利润率25.75%,投资利税率30.95%,投资回报率19.31%,全部投资回收期6.68年,提供就业职位218个。
坚持节能降耗的原则。
努力做到合理利用能源和节约能源,根据项目建设地的地理位置、地形、地势、气象、交通运输等条件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的原则进行布置,做到工艺流程顺畅、物料管线短捷、公用工程设施集中布置,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做好节能减排;从而实现节省项目投资和降低经营能耗之目的。
纸制品包装包装属于包装的一种,是指用纸和纸板等原材料,进一步加工制成纸制品的生产活动;并利用加工制造出来的瓦楞纸、纸板、纸箱、纸盒等进行相关行业产品包装服务的一系列活动。
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6项
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6项
流程图
注:法定办理期限:60工作日;许诺办理期限:18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6项
流程图
注:法定办理期限:35工作日;许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12 项
流程图
注:法定办理期限:20工作日;许诺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6项
流程图
注:法定办理期限:30工作日;许诺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6项
流程图
注:法定办理期限:10工作日;许诺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类共6项
流程图
注:法定办理期限:30工作日;许诺办理期限:25个工作日。
湘西吉首(吉信至经开区)高压B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湘西吉首(吉信至经开区)高压B管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吉首(吉信至经开区)高压B管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416000电话(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湘西吉首(吉信至经开区)高压B管线工程建设地点湖南省湘西州凤凰县吉信镇和竿子坪镇境内G209国道建设单位湘西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概况湘西吉首(吉信至经开区)高压B管线工程在“花垣—怀化”段天然气建设契机下,接通花垣——怀化段工程的吉首分输站引进气源,是实现气化大湘西地区的重要工程。
项目位于凤凰县吉信镇和竿子坪镇境内,管道全线长约15.9km,设计输气量为1.68×10 8Nm3/a。
管线总体沿东北方向敷设,起于吉首分输站内吉信门站,沿G209国道敷设12.4km高压B管线,到竿子坪镇三拱桥村的经开区调压站,经开区调压站出站沿G209国道敷设长约 3.5km 中压燃气管道至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已建城区中压燃气管道。
经开区调压站设计规模为:2.0×104Nm3/h,采用柜式橇装单独建设,设置在G209国道路边荒地。
项目管道以定向钻方式穿越河流两次,穿越长度90m;穿越G209国道1次,穿越长度30m,穿越X049县道1次,穿越长度20m,穿越吉信路1次,穿越长度20m,均采用顶管方式穿越。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合理选择管道线路,运用各种先进手段对工程方案做深入、细致地研究,最大可能的避开人口稠密区和环境敏感区,禁止穿越生态红线区域。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的通知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吉政办发〔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墓殡葬管理正文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吉首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吉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3月22日吉首市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规定(暂行) 为切实推进殡葬改革,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区坟墓迁移工作,大力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吉首市行政区域内政府参与的项目建设用地所涉及的坟墓迁移工作。
第二条凡因征地拆迁需动迁的已葬坟墓,其遗骸按照殡葬管理相关规定,必须统一集中安葬至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农村公益性墓地或公办陵园公墓的遗骸墓区,任何人不得私自将需迁移的坟墓遗骸重新择地土葬或新建大墓、豪华墓进行安葬。
第三条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公办陵园公墓应按标准和规定建设遗骸墓区,遗骸墓面积不超过2平方米,地上不建墓基,不留坟头,墓碑小型化。
第四条免除亲属对已葬坟墓的迁移成本。
凡因土地征收需动迁的坟墓,遗骸的迁移、接运、安葬、遗骸墓建设等费用,由市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殡葬管理部门负责遗骸墓建设、遗骸棺制作、遗骸迁移下葬、立碑等迁葬服务。
第五条加大因土地征收需迁移已葬坟墓的以奖代补力度。
根据项目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坟墓迁移的实施奖补,按土坟墓5000元/冢、有碑无圈坟墓6000元/冢、五镶碑以下有碑已圈坟墓7000元/冢、五镶碑坟墓8000元/冢、七镶碑坟墓9000元/冢、七镶碑以上坟墓12000元/冢的标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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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行政许可审批项目
填制单位:(盖章)市编办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客运办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档案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地方海事处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房地产管理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吉首市工商管理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6日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公安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国土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环保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交警大队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粮食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民政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人事局 填制时间:2009年8月10日星期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商务局 填制时间:
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 蔬菜局 填制时间: 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公安消防大队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行政执法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畜牧水产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1日
填制单位:(盖章)运输管理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制单位:吉首市公路管理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6日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教育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农业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地税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安监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文化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卫生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报单位:(盖章)发改局填报时间:2009年8月10日
填制单位:吉首市公路管理站填制时间:2009年8月6日
填制单位:吉首市人口计生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5日
填制单位:(盖章)水利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0日
填制单位:气象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林业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建设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吉首市宗教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
填制单位:(盖章)规划局填制时间:200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