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管理
海洋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

海洋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是海洋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在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时,应当在满足当代人需求的同时,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
这意味着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在生态、经济和社会方面都具备可持续性,确保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健康和稳定。
二、生态系统方法生态系统方法是海洋资源管理的重要原则,它强调将海洋生态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注重生态系统内部各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
通过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性,可以更好地保护和管理海洋资源,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预防性原则预防性原则要求在可能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之前,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在海洋资源管理中,应当优先考虑预防措施,而不是等到损害发生后再采取补救措施。
预防性原则的核心是避免风险,它要求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评估各种可能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来降低或消除这些风险。
四、共同参与和利益共享海洋资源管理是一个涉及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复杂过程,需要各方的共同参与和利益共享。
这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方的参与,他们应当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共同制定和执行海洋资源管理政策。
通过加强合作和协调,可以更好地平衡不同利益相关方的需求和利益,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透明度和可追溯性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原则要求在海洋资源管理中,应当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使公众了解管理决策的过程和依据。
同时,应当建立有效的追溯体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程监管和记录,确保责任的可追溯性。
这样可以提高管理过程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利益相关方对管理决策的信任和支持。
六、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平衡在海洋资源管理中,应当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需求。
经济发展是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但过度开发和污染会给海洋生态系统带来不可逆的损害。
因此,在制定管理策略时,应当充分评估各种方案的经济效益和环境影响,寻求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最佳平衡点。
海洋管理调研报告

海洋管理调研报告海洋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而海洋管理则是保护海洋环境、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重要手段。
为了了解当前海洋管理的情况,本次调研主要从海洋管理的目标、方式、问题以及解决措施等方面展开研究。
首先,海洋管理的目标主要包括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等。
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方面,需要加强海洋环境监测与治理,减少海洋污染、海水酸化等问题的发生。
在维护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方面,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渔业管理政策,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并且加强禁渔区的建设和管理。
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面,需要提升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加强海洋科研合作,推动海洋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
其次,海洋管理的方式主要包括立法法规、行政管理、市场机制等。
在立法法规方面,需要制定健全的海洋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类海洋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同时也要完善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在行政管理方面,需要加强对海洋资源的监管和管理,建立健全海洋管理机构,提高海洋管理的效能。
在市场机制方面,可以通过引入市场化机制,推动海洋经济健康发展,例如通过招标、竞标等方式规范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
然而,目前海洋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缺乏统一的海洋管理规划,导致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不明确、协调不力。
其次,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过度捕捞、过度开发等问题,导致海洋生态环境受到破坏。
再次,海洋环境监测手段相对滞后,无法及时掌握海洋环境变化和污染源。
此外,海洋执法力量薄弱,容易出现打击力度不足的情况。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应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建立健全跨部门的海洋管理机制。
同时,要加强对海洋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保护区网络,并加强禁渔区的保护力度。
此外,还应加大对海洋环境监测手段和技术的研发力度,提高对海洋环境变化的监测和预警能力。
最后,加强海洋执法力量的建设,提高执法的力度和效果,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管理学一级学科 海洋管理

管理学一级学科海洋管理
海洋管理是管理学一级学科之一,主要研究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法律和政策等相关内容。
海洋管理作为一个综合性学科,涉及海洋资源管理、海洋生态保护、海洋能源开发、海洋法律法规等多个方面。
在海洋资源管理方面,海洋管理学探讨如何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保证其可持续发展。
海洋生
态保护是研究如何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海洋能源开发则关注如何开发利用海洋的能源资源,包括海风发电和
海洋热能利用等。
海洋法律法规是海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海洋权益保护、
海洋争端解决和海洋环境监管等。
学科的研究领域还包括海洋政策制
定与执行、海洋科技创新、海洋经济管理和海洋文化传承等。
海洋管理学的发展与国家、地区和国际的海洋政策密切相关。
在
国际层面上,海洋管理学研究如何应对气候变化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推动国际海洋法律和政策的完善。
在国家层面上,海洋管理学为海洋
资源开发利用提供决策支持,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海洋管理学需要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综合能力。
研究者需要掌握
管理学、环境科学、法学、经济学等相关知识,运用科学研究方法,
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分析,以提供科学、可行的管理方案。
总之,海洋管理作为管理学的一级学科,旨在研究和推动海洋资
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确保海洋权益的合法保护
和海洋法律政策的完善。
它在推动国家和国际海洋事务中发挥着重要
的作用。
2024年海洋管理工作要点

2024年海洋管理工作要点一、加强海洋资源保护海洋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因此加强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是海洋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务。
2024年,需要建立健全的海洋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对海洋资源的监测和评估,有效控制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量,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避免资源过度开发和污染。
在海洋资源管理方面,需要加强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海洋能源资源的调查研究和管理,制定合理有效的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优化资源配置,确保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减少海洋污染,加强海洋监测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海洋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2024年,海洋经济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能源、海洋制造等领域将成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了重要条件。
为促进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需要加强海洋经济的规划和管理,加大对海洋经济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海洋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同时,还需要加强海洋产业链的构建和完善,拓展海洋产业发展空间,促进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国际合作海洋是全球性资源,其管理工作需要各国共同合作,2024年,需要加强国际海洋合作,加强海洋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科研合作、海洋安全等方面的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海洋事务的发展。
在国际海洋合作方面,需要加强与海洋沿岸国家和近邻国家的合作,建立健全的海洋务实合作机制,加大对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海洋合作支持力度,共同维护海洋的和平、安全与稳定。
同时,还需要促进海洋国际规则的建立和完善,推动国际海事法的发展,维护海洋自由、公平、公正原则,加强国际海洋管理的法治化,促进全球海洋事务的稳健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海洋管理智能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智能化技术的广泛应用,2024年,海洋管理工作也将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国家海洋管理制度

国家海洋管理制度一、海洋资源的重要性海洋是地球表面积80%的水体所覆盖的区域,同时也是地球上最丰富的资源之一。
海水、海洋矿产、海洋能源以及海洋生物资源等都是人类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不仅可以满足人类的生活和工业生产需求,还可以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因此,海洋资源的合理管理和开发利用成为了国家的当务之急。
二、国家海洋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国家海洋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对于有效保护海洋资源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国家需要建立海洋管理的组织和部门,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法规,以便进行海洋资源的管理和保护。
其次,国家需要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的海洋资源数据库,为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此外,国家还需要加强对海洋领域的科学研究,提高对海洋资源的认识和了解,为海洋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三、海洋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为了保护海洋资源并保障海洋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国家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海洋法律法规,并加强对其实施。
其中,包括海洋资源开发管理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海洋生态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可以强化对海洋资源的管理和保护,也可以规范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行为,维护海洋环境的良好状态。
此外,国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健全海洋资源的权属和使用制度,完善海洋资源的产权保护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海洋资源的开发和保护。
四、海洋环境保护作为地球上生命的孵育之地,海洋环境的保护至关重要。
国家需加大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力度,防止和减少海洋污染、海洋生态破坏等现象的发生。
为此,国家需要制定和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海洋环境监测系统,规范海洋环境管理的行为。
同时,国家需要加强对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过度捕捞、过度开发等行为,有效维护海洋生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国家还应该加强对海洋灾害的防范和应对,维护危机时刻的海洋环境稳定和生态平衡。
中国海洋政策与管理

中国海洋政策与管理稿子一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中国海洋政策与管理。
你知道吗?咱们中国那可是拥有着长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海域,这可都是宝贝呀!为了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海洋资源,国家可是出台了好多政策呢。
比如说,在渔业方面,有规定要合理捕捞,不能过度,要让海洋里的鱼儿们也能好好地繁衍生息。
不然,咱们以后可就没那么多美味的海鲜吃啦!还有哦,对于海洋环境的保护也超级重视。
那些往海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的行为,那是绝对不允许的!在海洋资源开发上,那也是有规划有步骤的。
不能说想怎么挖就怎么挖,得考虑到可持续发展。
就像挖宝藏一样,得细水长流,不能一下子挖空咯。
而且,国家还加强了对海洋的监测和管理。
有好多高科技的设备和专业的人员,天天盯着海面、海底,一有啥风吹草动就能马上发现,保障咱们海洋的安全和稳定。
呀,中国的海洋政策与管理那是为了让咱们的海洋更美丽、更富饶,让咱们子子孙孙都能享受到海洋带来的好处。
咱们可得支持,也要从自己做起,爱护海洋哟!稿子二嗨嗨嗨!咱们又见面啦,今天来唠唠中国海洋政策与管理。
咱先说说这政策,那可是为了让海洋变得更好而精心制定的。
就像给海洋定了好多规矩,让它能健康成长。
比如在海洋旅游这块,国家鼓励发展,但也要求保护环境。
不能因为游客多了,就把海滩弄脏、把海水污染了。
要让大家既能玩得开心,又能看到干净漂亮的大海。
管理上呢,也是下了大功夫。
各种巡逻船在海上跑来跑去,守护着咱们的海域。
那些想偷偷来占便宜的,可没那么容易得逞。
而且呀,国家还大力培养海洋方面的人才,让更多聪明的脑袋来想办法,怎么把海洋管理得更好。
这海洋政策与管理,就像是给海洋穿上了一件贴心的保护衣,让它能一直充满活力,给咱们带来惊喜和财富。
咱们也得行动起来,不乱扔垃圾,不伤害海洋里的小动物,一起为美丽的海洋出份力!。
中国的海洋管理制度
中国的海洋管理制度中国的海洋管理制度始于上世纪50年代,我国首次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
此后,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海洋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岛屿保护法》等,为中国的海洋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海洋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中国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一整套海洋管理制度,包括海洋权益划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岛建设管理、海洋法律执法等内容。
首先,中国的海洋管理制度建立了海洋权益划分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的规定,我国划定了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确保了我国在海洋领域的主权和权益。
此外,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渔业法》的规定,我国还划定了海洋保护区、渔业保护区等特定区域,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保护渔业资源。
其次,中国的海洋管理制度规定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和要求。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渔业法》的规定,我国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许可制度,规定了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应当符合科学规划、严格管理和合理开发的原则。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海洋资源调查评估的制度,对海洋资源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再次,中国的海洋管理制度强调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我国对海洋环境保护实行严格管理,规定了海洋环境质量的标准和监测方法。
同时,我国还建立了海洋生态保护区和海洋自然保护区,保护珍稀动植物和海洋生态系统。
此外,为了防止和减少海洋污染,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污染防治法》,规定了海洋污染的防治措施。
最后,中国的海洋管理制度建立了海岛建设管理和海洋法律执法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岛屿保护法》的规定,我国对海洋岛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维护国家安全。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的规定,我国对海洋领域的执法进行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海洋执法部门,加强对海洋领域的监管和法律执法。
海洋管理概论1
(五)海洋管理的综合管理职能 1.综合管理职能产生的必然性 海洋资源和“空间”是各门类资源和自然环境系统构 成的大型自然地理单元,对一种资源和一个区域环境 的管理总会影响对其他资源其他区域造成或大或小、 或强或弱的影响 2.海洋综合管理与国家海洋管理体制 海洋综合管理职能能否在管理实践上形成并发挥作用, 关键不在管理本身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在一定程度上 制约的是国家海洋管理体制形式。原因:国家海洋管 理体制决定组织机构系统,有什么样的机构和职责就 只能发挥什么作用;体制影响管理运行机制。
2.
项目的确定和下达 项目任务书经批准后以主管部门的 名义下达给承担单位。
3. 研究和论证 • 拟定调研论证方案 • 搜集资料,分析发展中的问题 • 发展和管理评价 • 编写专题报告和综合的政策研究报告 • 研究成果评审 4. 决策机关决策和公布 (二)制定方法 1.调查研究 2.定性和定量分析 3.预测方法 4.试点方法
4. 海洋政策是海洋工作的重要协调手段 5. 海洋政策是海洋管理的准则和决策的基础 三、制定海洋政策的程序和方法 (一)制定程序 1. 政策项目的提出、确定 项目提出的五大途径:
– – – – – 基层实际工作需要提出 编制中长期海洋事业发展规划中提出 制定国家总体政策中提出 由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制定某些领域的政策提出 海洋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需要提出
(二)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宏观调控 • 制定、实施海洋工作发展战略和相应的海洋管理政策 • 利用海洋区划和规划进行调控 • 运用法律法规和业务技术标准制度手段 • 行政、经济和宣传教育手段 (三)海洋管理的监督职能 1.监督的意义和作用 监督是实行控制的主要手段,保证 管理行为的连续性,不发生中断 2.监督的方式 • 行政管理系统的逐级监督 通过下级行政机关对上级 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进行逐级监督; • 现场和执行过程的监督 主管部门或上级机关深入基 层,深入现场、检查、监督任务的实施安排和具体的 执行;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海洋综合管理制度是指通过综合规划、协调管理和科学决策,在实现海洋生态保护的同时,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维护海洋环境的制度体系。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管理机构等方面的内容,涵盖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区域规划、监督执法等方面。
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建立旨在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海洋资源的综合效益。
下面将详细介绍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和实施路径。
一、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组成要素1. 法律法规:海洋综合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
通过立法保护海洋环境,规范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执法监督,构建法治化的海洋管理机制。
2. 政策措施:政府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系列海洋管理政策,包括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海域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有利于海洋综合管理的政策框架。
3. 管理机构:建立专门的海洋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海洋规划、协调海洋资源开发、监督执法等工作,确保海洋综合管理措施的顺利实施。
4. 科学决策:加强海洋科研力量,开展海洋资源勘探、环境监测、生态评估等工作,为海洋综合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保障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5. 社会参与: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海洋综合管理,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消费观念,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海洋综合管理制度的实施路径1. 加强立法建设:完善海洋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明确海洋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保护义务等,保护海洋环境,规范海洋资源开发。
2. 推动规划实施:编制海洋资源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域海洋规划等,统筹规划,科学规划,确保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的平衡。
3. 强化监督执法:建立健全的海洋执法机构,加强海洋执法力量建设,打击违法行为,维护海洋环境秩序。
4. 推进科技创新:加大海洋科研投入,提高科研水平,推动海洋工程技术创新,探索绿色发展路径。
海洋管理-
海洋管理我们的地球被70%的海洋所覆盖,而海洋中有着极其丰富的生态系统和资源,不但提供着人类的食物,同时也影响着我们的全球气候系统和经济发展。
然而,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海洋生态遭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破坏,海洋资源也已经趋于枯竭。
因此,海洋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成为维护全球生态平衡的重要任务之一。
海洋管理的概念海洋管理是指对海洋资源和海洋环境的科学管理和规划,以确保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
海洋管理包括海洋立法、海洋权利的分配、海洋资源的评估、海洋环境保护、海洋污染控制、海底资源的利用和开发等多个方面。
海洋管理的目标海洋管理的目标在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持海洋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同时保证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人类社会创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并建立一个稳定可持续的海洋经济。
也就是说,海洋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要使海洋资源的利用者对其负责,同时保证人类社会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尊重与关怀。
海洋管理面临的挑战海洋管理在实践中面临着多重挑战,其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球经济发展迅速,人口增加,海洋资源日益减少,而科技的进步也使得人类更容易开采和利用海洋资源,排放大量污染到海洋中,导致海洋生态环境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损坏。
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海洋管理者采取一些新的手段和多种途径,包括加强海洋立法、开展大规模的保护和修复工作,调整经济发展模式等。
海洋管理的发展趋势海洋管理将会加强海洋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平衡,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海洋管理不只涉及到海洋资源、科技和环境,还将涉及到与其相关的政治安全,如军事安全、国际海洋争端等。
海洋管理必须始终以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在保护海洋环境和资源的同时,发展海洋经济,提升全球生态环境和人民生活水平。
海洋管理的重要意义海洋管理是为未来打造一个清洁、繁荣和平的世界的关键所在。
海洋管理可以解决影响人类持续性发展所面临的多重问题,如海洋环境破坏、海洋污染、增长的人口和人类活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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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论管理:在组织中维持集体协调行为,实现资源有效合理配置的协调控制活动。
海洋管理:政府以及海洋开发主体对海洋资源、海洋环境、海洋开发利用活动、海洋权益等进行的调查、决策、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工作。
海洋管理的总体目标:通过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手段和宏观调控措施,协调和控制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维护海洋的生态平衡,建立布局合理、轻重有序的海洋产业结构,促进海洋经济的快速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保证国家的管辖海域主权、权益和对公海共有资源的合理享有和利用。
海洋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一,海洋资源综合利用原则;第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第三,国家所有、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四,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原则。
海洋管理的基本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
第一章海洋政策一、政策:是国家或政党为实现一定时期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和任务,根据一定的政治路线和国内外形势而制定的行动准则。
特点:指导性和约束性;政策与国家、政党的发展战略和路线不可分离;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政策紧密联系;政策随着客观的变化而变化。
二、海洋政策:是国家政策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及国际海洋斗争和海洋开发利用的需要而制定的有关海洋事务的行动准则。
新中国成立后的海洋政策:1.海上防卫政策;2.海洋权益政策;3.海洋渔业政策;4.海洋运输和港口建设的政策;5.海洋科技发展的政策;6.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政策;7.海洋环境保护政策健全与完善中国海洋政策:1. 具有明显的全球性质,其目的是谋求争取和保持海洋各个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2. 鼓励私人企业投入海洋资源勘探和开发;3. 保持美国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开发的领先地位;4. 促进海洋科学技术的教育和培训;5. 改善、提高美国海洋开发利用的装备技术能力和水平等。
第二章海洋立法一、海洋法:通常意义上的海洋法即国际海洋法,是指国际上形成的有关海洋和各种法规的总称。
是指国家及其他国际法主体为调整相互关系在不同海域就沿海国国家安全、海洋航行安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以及海洋科研与技术等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海洋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作为国际关系史上的第一部“海洋宪章”,以法典化的形式建立了当代国际海洋法的法律框架,集中规定了当代国际海洋法的主要内容。
《公约》由17部分和9个附件组成,正文共320条,加上附件的条文共计446条。
内水:狭义的内水仅指领海基线所包围的向海岸的那部分海域,有时称为内海,是海洋法上的概念;广义的内水不仅包括海洋法上的内水,而且也包括领土内的河流、湖泊、运河等陆地内的水域,也就是内陆水和内海水。
法律地位:内水的法律地位与领陆相同,国家对其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
非经许可,外国船舶和飞机不得进入一国内水和在其中航行或进行捕鱼等其他活动。
领海( the territorial sea):领海是指沿海国陆地领土和内水以外邻的处于其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对于群岛国而言,则是指群岛水域以外邻接的,处于群岛国主权之下的一带海域。
世界各国的领海宽度差别很大,最少的是3海里,最多的是200海里。
据统计,有117个国家采用12海里,中国的领海宽度为12海里。
领海的法律地位: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受沿海国主权的支配,沿海国的国家主权不仅及于领海,也及于领海的上空、海床和底土.无害通过权:指外国船舶(主要指商船)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安宁和平及正常秩序的条件下,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同意的情况下,连续不间断的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1、“无害”,指不损害沿海国地秩序和安全。
2、“通过”,是指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从内水驶出,或进入内水地航行。
这种航行必须是继续不停和迅速前进,只在遇到不可抗力或遇难地场合才能停船和下锚。
毗连区contiguous zone:毗连区是领海以外邻接领海,沿海国在其中对特定事项行使必要管制的一带海域。
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邻区是伴随着领海制度的形成而出现的一项海洋法律制度。
自18世纪30年代以来,一些国家为了查禁违禁品、反对走私以及卫生、安全等利益,先后制定法律、法规,在其领海外不同宽度的海域内设立了各种名称的毗邻区,以对有关事项进行管制。
沿海国在此区域内行使为下列事项所必要的管制:(1)防止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的法律和规章;(2)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犯上述法律和规章的行为。
实践中,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对安全、污染等事项实行管制。
专属经济区the exclusive economic zone:专属经济区是在领海以外而临界领海,自领海基线量起宽不超过200海里的一个新的海洋区域,包括水体和海床和底土。
它不同于领海那样完全隶属于沿海国的主权管辖之下,也不同于公海那样对一切国家开放。
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沿海国的权利、义务:①沿海国拥有以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自然资源(不论为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关于在该区域内从事经济性开发和勘探,如海水、风力利用等其他活动的主权权利。
②沿海国对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
③为行使上述权利,沿海国可以制订与公约规定一致的专属经济济区法规。
并可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其法规得到遵守,包括登临、检查、逮捕和进行司法程序。
④在对于外国船舶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时。
还应遵行以下规则:对于被捕的船只及其船员,在其提出适当的保证书或担保后,应迅速予以释放;沿海国对于在专属经济区内仅违犯渔业法规的处罚,如有关国家间无相反的协议,不得包括监禁或任何形式的体罚;在逮捕或扣留外国船只时,沿海国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所采取措施和随后进行的处罚迅速通知船旗国。
群岛国可在这水域内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航道给外国船舶和飞机通过,这称为“群岛海道通过权”。
海峡:陆地之间连接两个海或大洋的狭窄水道。
国际海峡(International Straits),一般是指经常用于国际航行构成国际航道的海峡。
《海洋法公约》规定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所有国家的船舶和飞机可以通过和飞越,沿岸国不应妨碍和不应予以停止,但可为通过制定法律和规章,通过中的外国船舶和飞机必须加以遵守,这制度称为“过境通行制”。
影响我国的海上要道:台湾海峡;琉球群岛;对马海峡;巴士海峡台湾海峡:是纵贯我国东南沿海的海上交通要道,素有中国“海上走廊”之称,是保卫我国东南沿海安全的战略要冲。
琉球群岛:日本西南部岛群,位于日本九洲与中国台湾省之间,呈西南自然走向。
蜿蜒1000公里,将东海与太平洋隔开,构成中国东海南部的重要屏障。
对马海峡:位于日本对马岛和壹岐岛之间,长222公里,可控制朝鲜海峡和通向中国东海。
巴士海峡:台湾与菲律宾吕宋岛之间,自北向南为:巴士海峡、巴林塘海峡和巴布延海峡。
其中,巴士海峡最为重要,故三个海峡统称为巴士海峡。
巴士海峡是沟通中国南海与太平洋的重要通道。
巴士海峡是日本人从中东、非洲和东南亚地区获得资源的必经之路大陆架 continental shelf:大陆架本来是地质学上的概念,通常是指从大陆海岸向外自然延伸,直至大陆坡的坡度平缓的海底区域。
沿海国对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包括:(1)开发自然资源。
(2)授权和管理为一切目的在大陆架进行钻探活动的专属权利。
(3)授权和管理建造、操作和使用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专属权。
4)开凿隧道以开发底土的权利。
公海的法律性质在于它直接从属于国际社会,是所有国家都能按照国际法规则共同利用的国际社会的公共领域《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了六项自由,它们包括:航行自由;飞越自由;捕鱼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科学研究的自由裁决及其根据: 1933年6月30日,混合委员会提出中间报告。
该报告指出,即使承认美国政府在当时享有“紧追权”,承认根据<英美专约》第2条规定,“狄克斯特号”在追赶时有权行使“紧追权”以及承认其使用武力的方式和范围是正确的,故意击沉被怀疑的船只也不能被该专约的任何规定证明是合法的。
在1935年1月 5日的最后报告中,委员会进一步裁定,击沉“孤独号”的行为不能为国际法的原则证明是合法的。
鉴于“孤独号”船虽在加拿大注册,但实际上为美国公民控制和所有,因此,委员会认为:对船舶及船货的损失,美国无须支付赔偿。
但是,美国击沉“孤独号”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美国政府应正式承认这次行为的不法性,向英国当局道歉,并支付25 000美元给加拿大。
分析1.在国际法上,紧迫权是指当沿海国有充分理由证明外国船舶违反该国法律时,可对该船舶从该国管辖水域向公海进行追赶。
由于这种追赶必须是紧随其后和不间断进行的,故称紧迫。
2.因在公海上进行紧迫是对公海航行自由的限制,所以,国际法要求行使紧迫权应遵守如下规则:紧追只能从追赶者的领海和受其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始,不得待被追赶船舶逃至公海后才开始;紧追须有充分理由;紧迫至被追赶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时终止;紧追权由军舰或政府公务船舶行使,对被追赶船舶可以进行登临检查(又称登临权)或拿捕;紧迫无据或不当,对被追赶船舶因此而蒙受的损失或损害,由追赶国予以赔偿。
3.本案的情况表明,美国从其有管辖权的海域开始进行紧迫,是成立的。
但由于开始进行追赶的“沃尔科特号”退出追赶,而由追赶开始两天后从相反方向赶来的“狄克斯特号”接着追赶,这不符合“紧随其后和不间断追赶”的规则。
此外,在行使紧迫权的过程中,只可以对被追赶的船舶进行登临检查或拿捕,没有任何可以对其使用武力并将其击沉的国际法规则存在;因此,本案裁决美国向英国当局道歉并赔偿损失,是完全正确的。
第三章海洋权益:指各法律关系主体关于海洋方面的权利和利益,即不同法律关系主体在从事海洋科研、开发、管理、使用和保护等各种活动中所拥有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海洋相关权益的主体:就国家的海洋权益而言,它包括对内和对外的两方面,涉及在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国际海底区域等不同海域的军事利益—海上国家安全、海洋环境权益、海上航运与海洋资源权益、海洋科学研究权益、参与国际合作的权益以及维护国家以及我国公民合法权益,通过国际政治方式或法律机制解决争端的权利。
国家是海洋权益的主要主体。
内水:指一国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全部水域,内海则是这部分海域中的直接与领海相邻的海水部分。
根据我国1922年《领海及毗连区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
渤海、琼州海峡都是中国的内海。
领海的权益:根据《公约》的规定,沿海国对领海享有完全主权。
沿海国为行驶主权的目的,可以建立、执行一系列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国防安全和国家安全;各种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