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指山西省教育部门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的基本要求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保障学生的权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首先,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
学校应当依法办学,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明确教职工的职责和权利,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学校领导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
其次,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必须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
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教育教学设施,配备齐全的教学设备,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教师队伍应当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能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保障教育教学质量。
再次,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必须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学校应当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关注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学生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最后,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必须加强家校合作,促进教育教学的有效开展。
学校应当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加强家校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家长要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配合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
总之,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是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依据。
学校要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要求办学,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为学生的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关注学校的办学情况,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广西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广西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
广西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的要求和规范。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校基本条件:学校应具备适宜的场地和境内设施,如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室内外活动场所等。
2. 师资队伍:学校应配备合格的教师队伍,提供良好的教学质量保障。
3. 教学计划与教材:学校应制定符合国家教学大纲的教学计划,并使用规范的教材,提供全面的教学内容。
4. 学生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包括学籍管理、考勤制度、违纪处分等。
5. 教学质量评估:学校应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6. 安全保障:学校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安全。
以上是广西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的一些内容,以确保广西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符合要求。
湖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湖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湖北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1.学校基本情况1.1 学校名称、地质及法定代表人1.2 学校办学性质及层次1.3 学校所属教育主管部门1.4 学校办学历史及发展规划2.学校办学目标与管理体制2.1 学校办学宗旨与目标2.2 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体制2.3 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组织机构2.4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3.校园及办公环境3.1 学校总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3.2 学校校舍建筑和内部设施3.3 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和其他教育资源设施3.4 学校办公设备及教学辅助设备4.师资队伍4.1 教职工总数及分布情况4.2 教职工学历层次及职称分布4.3 教师招聘与绩效考核制度4.4 教师培训与发展5.学生管理5.1 学生总数及年级分布情况5.2 学生入学与招生政策5.3 学生管理制度与活动组织5.4 学生评价与奖惩机制6.教育教学内容与方法6.1 学校课程设置与教材选用6.2 教学计划编制与执行6.3 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6.4 教育教学科研与创新活动7.学校办学经费与财务管理7.1 学校财务来源与预算管理7.2 学校办学经费使用与监督7.3 学校财务报告与审计8.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与合作8.1 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8.2 学校与社会资源的整合与利用8.3 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附件:附件1:学校办学许可证附件2:学校领导班子及教职工组织机构图谱附件3:学校实验室、图书馆和其他教育资源设施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学校办学许可证:指学校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的用于合法办学的证书。
2.教学计划编制与执行:指学校根据课程设置制定的教学任务和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执行和评估。
3.学校办学经费使用与监督:指学校负责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审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 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全寄宿制学校类别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区学校学校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 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学校类别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 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 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 ////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300200300 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1.建筑物条件:1.1 学校建筑物符合基本安全标准,无严重结构问题。
1.2 学校建筑物有防火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1.3 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通风良好,有足够的自然光线。
1.4 学校设有卫生间,并保持卫生干净。
2.师资力量:2.1 学校拥有足够的教职工,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教学能力。
2.2 学校有保证师生安全的安全管理人员。
2.3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3.教育设施和资源:3.1 学校拥有充足的教育设施,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
3.2 学校提供适合学生学习的课桌、椅子等学习用具。
3.3 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设施有足够的学习资源和设备。
3.4 学校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如电脑、网络、多媒体设备等。
4.教育质量保障:4.1 学校实行科学的学生评价制度,包括考试、作业、课堂表现等。
4.2 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4.3 学校定期进行学生学习情况的调研和分析。
4.4 学校建立有效的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5.校园安全:5.1 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5.2 学校定期开展校园安全演练和应急疏散训练。
5.3 学校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和监控。
6.学生健康管理:6.1 学校定期开展体检,关注学生身体健康。
6.2 学校提供良好的营养饮食,合理安排学生的作息时间。
6.3 学校建立心理健康教育机制,关注学生心理健康。
7.校园文化建设:7.1 学校注重校园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
7.2 学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友善的校园氛围。
7.3 学校设立荣誉激励机制,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8.1 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机制。
8.2 学校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资助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附件:- 学校建筑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师资队伍整体状况统计表- 学校资产清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法律规定的必须接受的基础教育阶段。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义务教育完全小学以上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民办学校的设立等原则上应达到本标准要求。
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能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县(市、区)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学校建设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置、规模第四条学校设置应立足本地实际,根据城市、城镇和乡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城镇化推进程度和人口发展规划,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综合考虑交通、环境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学校布点,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
学校服务半径参照学校规模、住宿条件及交通环境确定。
第五条农村中小学根据适龄就学人口、地理特点和交通条件因地制宜设置。
按照方便学生就学、优化资源配置、注重教学效益的原则合理规划。
农村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地区要保留必要的小学和教学点。
支持在山区、偏远地区建设标准化寄宿制小学。
农村初中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设置,3万人口以上或者初中学生数在800人以上的乡(镇)可以设置1所,人口不足3万的或者初中学生数在800人以下的乡镇由各县(市、区)统筹设置初中。
农村小学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农村初级中学规模一般不少于18个教学班,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
第六条城市中小学校布点必须与城市扩建和住宅小区建设同步规划。
同时,应充分考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子女入学问题,新建住宅区或者居民点应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和人口出生率进行测算,配套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20条细化标准一、学校基础设施条件1.学校场地面积不得低于每个教学班(含实验教室)30平方米。
2.学校必须有配备教学用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学生活动室等必要的功能室。
二、师资力量条件3.每个班级必须有一名正式的班主任教师。
4.学校必须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教师,确保每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三、课程设置条件5.学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设置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6.学校必须配备教学所需的教材和教具。
四、教学设备条件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例如电教设备、实验用具、体育器材等。
五、教学管理条件8.学校必须建立完善的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价制度。
9.学校必须遵守教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教学秩序和教学纪律。
六、学生条件10.学校必须接收符合年龄要求、身心健康的学生,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学生信息登记和管理。
七、安全保障条件11.学校必须具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报警装置等安全设施,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12.学校必须制定并执行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八、卫生条件13.学校必须保持校园内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14.学校必须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手设施和卫生用品。
九、食堂条件15.学校食堂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16.学校食堂必须配备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餐具、设备和厨具。
十、校车条件17.学校必须配备符合交通安全要求的校车,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设施。
18.学校必须确保校车司机具备驾驶资格,并进行定期的校车安全检测。
附件:- 《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详细标准》附表法律名词及注释:-义务教育:指国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的基本教育。
- 基本办学条件:指学校必须满足的最低标准和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⒈学校基本情况
⑴学校名称
⑵学校地质
⑶学校方式
⑷学校设置类型
⑸学校管理层级
⒉学校办学宗旨和目标
⑴学校办学宗旨
⑵学校办学目标
⒊学校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
⑴学校的组织结构
⑵学校的管理体系
⑶教职工配备和管理
⒋学校师资队伍建设
⑴教师招聘程序和要求
⑵教师培训和发展计划
⑶教师考核和评价机制
⒌学校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
⑴课程设置的原则和内容
⑵教学计划安排和管理
⑶课程质量评价和监控
⒍学校学生管理和服务
⑴学生入学和转学的程序
⑵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⑶学生奖惩制度和评价方法
⑷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安排
⒎学校校园安全和卫生管理
⑴安全管理责任和机构设置
⑵校园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
⑶学生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
⑷学校卫生管理和环境卫生保障附件:
⒈相关政策文件
⒉学校办学资质证明
⒊教师招聘公告和面试题目
⒋学校课程设置表
⒌学生管理制度
⒍安全设施和防范措施说明
法律名词及注释:
⒈义务教育法:国家法律,规定了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条款。
⒉《教育法》:国家法律,对教育事业的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等进行了规定。
⒊课程标准: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教育标准,规定了学科教学内容和要求。
⒋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规定的学生日常管理制度,包括行为规范、奖惩措施等。
⒌校园安全条例:国家法律,规定了学校校园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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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义务教育办学基本标准(标准化学校建设)小学:实验室数量5轨以下不少于1个,6-7轨不少于2个,8轨及以上不少于3个;实验室使用面积不低于86M2;仪器室面积不低于43M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365元;学校计算机生机比不低于10:1;生均图书不低于25册;(运动场地及器材下面另说)初中:物理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不低于1个,12-15轨不低于3个,16轨不低于4个;化学及生物实验室数量11轨以下不低于1个,12轨以上不低于2个(理化生实验室原则上每4轨建设1个);物理、化学、生物仪器室准备室数量与实验室数量相对应;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使用面积均不低于96M2;三室准备室面积均不低于20M2;三室仪器室面积均不低于42M2;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695元;学校计算机生机比不低于10:1;生均图书不低于40册;教室和专用教室(功能教室)管理专用教室(功能教室)小学专用教室应当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科学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少先队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劳技室、体育器材室、卫生室等。
教学点应当设置——图书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少先队活动室、体育器材室等,操场应有沙坑、平衡木(梅花桩)等少儿活动器械。
初中专用教室应当设置——音乐教室、美术教室、理化生实验室、仪器室(含准备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等,有条件的学校可单独设图书馆、探究实验室、数字实验室。
普通高中专用教室设置基本同初中,另外需要加强通用技术教室建设;职业教育按照专业设置配备专业实验室、专业实训室、校内外实训基地,常规设置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等。
专用教室按每4轨1套设置,以保证课程正常开设。
专用教室前方黑板上方正中是国旗(仪器室/准备室、器材室、卫生室、少先队活动室除外),两侧可以是有关的名言、警句;黑板两侧张贴课程表(活动时间表,与各班级课程表相对应)、制度等;周围墙壁张贴名言、警句、挂图、科学家画像(与专用教室功能相对应)。
专用教室门口应张贴负责教师姓名、照片。
(平房也可在教室内门口处张贴)。
专用教室要安装通风设施(特别是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窗帘(窗帘有艺术性、教育性、观赏性);实验室、图书馆(阅览室)、计算机教室、少先队活动室、科技活动室、多媒体教室等要配备桌、凳。
专用教室的档案资料、上课(活动)记录、教案(活动计划)、实验报告(教师、学生)放在对应的专用教室内。
仪器器材室(准备室)——种类、数量、摆放位置清楚(不分一类、二类,按最大政班容量两人一组配备);知道并熟悉新配备标准,清楚缺项、缺额;对仪器器材功能认识透彻、使用熟练;摆放分类清晰、科学合理(盘架式、梯度式、悬挂式);管理科学,保持清洁,破损不能使用的不要摆放,过时、淘汰仍能使用的作为学生探究实验用,危险药品的保管;实验表(按年级、课程进程顺序、章节/单元列出常规演示实验、分组实验、探究实验的名称、所需仪器、数量等)、使用记录、课程表、挂图等。
小学实验室用直流电(交流电到桌的用变压器变为直流电)。
实验室——实验台(桌)满足学生两人一组实验需要(班额)。
布置同专用教室(国旗、课程表、制度、挂图、画像、名言、警句)另有上课记录、教师和学生实验报告等(学生实验报告——时间、名称、类型、器材、操作程序、观察记录或实验现象、结果、分析等),实验室名人画像要与实验室相对应。
(面积生均1.8平米)。
窗帘、排风。
音乐教室——不放桌凳,应配备:大型音乐器材(钢琴、电子琴、手风琴、脚踏琴等乐器)、五线谱电教板、五线谱教学黑板、电子节拍器、音像设备、音乐教学挂图、全国学生音乐欣赏曲库(上集—小学、中集—初中、下集—高中)、教学用录音带和光盘、音乐凳(积木块——长方体,代替凳子、数量至少为班额的两倍,高度不一,有梯度层次变化)、学生用打击乐器(小10件—双响筒、响板、碰钟、串铃、沙槌、木鱼、三角铁、小锣、大锣、笛子、手鼓、小堂鼓、小钹、吊钹、铝板琴、小木琴等),注意学生入口、口吹的乐器不统一配备。
音乐教室位置合理(不影响其他教学)。
其他同专用教室。
美术教室——不放桌凳,应配备:画板、画架、与画架对应的画凳(美术凳、高度不一,有梯度层次变化)、写生台、写生灯、美术教学挂图、模型(几何体、雕塑〈小学头部器官分体模型〉、陶器、蜡果、实物等)、绘图仪器、版画工具、绘画工具、泥工工具(拉坯机、泥板机、炼泥机、雕塑刀等)、整理工具、美术学具、电教器材等。
师生作品。
其他同专用教室。
窗帘。
音乐美术器材具体参考《中小学音乐美术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育部“教体艺〔2002〕17号)体育器材室——按田、径、跑、跳、投等分类摆放,悬挂与梯架式结合。
小垫子按班额配备。
器材室位置合理(存拿方便)。
课程表,制度,学生借用(使用)器材记录。
完全小学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4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初级中学应当设置300—4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8个班及以下应当设置200米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27个班及以上应当设置300—400米的环形跑道田径场一个)。
中小学校均应当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每6个班应当设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小学篮球架≠中学),每所学校应当建一块不低于200平方米的健康快乐园地。
在中心城区,已有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师生开展体育活动及其他必要的体育项目所需的场地,至少按有关标准设置篮球场和直道田径场一个(小学60米,初级中学100米)。
小学体育器材:12个班(含12)以下——接力棒(6—8)、小栏架或钻圈架(8—10)、发令枪、标志杆(筒,4)、秒表、跳高架、跳高横竿、跳高垫、山羊或跳箱、助跳板、小沙包(20—50)、垒球(20—50)、实心球(20—50)、投掷靶、皮尺、小体操垫(40—50)、低单杠、爬竿或爬绳、毽子(40—60)、短跳绳(40—60)、长跳绳(10—30)、小篮球(20—50)、小篮球架、小足球或软式排球(20—50)、小足球门或排球架、乒乓球台、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20—50)、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20—50)、录音机、肺活量测试仪。
13个班(含13)以上——增加山羊、跳箱、大体操垫(6—10)、高单杠、肋木、平梯、小足球(20—50)、小足球门、软式排球(20—50)、排球架。
中学体育器材:12个班以下——接力棒(8—12)、跨栏架(10—40)、发令枪、标志杆(筒,8)、秒表、跳高架、跳高横竿、跳高垫、山羊或跳箱、助跳板、垒球(30—60)、实心球(30—60)、铅球(12—20)、皮尺、小体操垫(50—60)、低单杠、高单杠、高双杠、剑或刀(30—60)、棍(30—60)、短跳绳(50—60)、长跳绳(10—30)、拔河绳、篮球(30—60)、篮球架、足球或软式排球(30—60)、足球门或排球架、乒乓球台、乒乓球拍或羽毛球拍(30—60)、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乒乓球或羽毛球(30—60)、录音机、肺活量测试仪。
13个班以上——增加山羊、跳箱、大体操垫(8—12)、低双杠、肋木、平梯、足球(30—60)、足球门、软式排球(30—60)、排球架。
体育卫生器材配备具体参考《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2008〕5号),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应及时补充。
少先队活动室—主题墙:正上方是呼号(上面——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下面——时刻准备着;),呼号下方正中是队微,队微两侧分别是誓词、队歌、章程、机构(或队微下面是誓词,誓词两侧分别是队歌、章程、机构。
主题墙前方摆放队旗(队旗多,可摆放大队旗、中队旗,其他放在旁边。
大队旗,高为90厘米,长为120厘米,旗中心有黄色五角星及火炬〈火炬镶黄色边,内为红色〉;可用布、绸、缎或其他质的材料制做。
中队旗,高为60厘米,长为80厘米,一端剪去高为20厘米、底宽为60厘米的等腰三角形,形成一个三角缺口;五角星及火炬〈颜色同大队旗〉在以60厘米为边长的正方形中心;可用布、绸、缎或其他质的材料制做;小队旗高为30厘米,长为50厘米的三角形)。
周围墙壁张贴有关制度、活动剪影、知识图片等。
室内摆放桌凳,桌子上摆放辅导员、大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委员等组织机构成员牌。
活动记录。
课程(活动)表。
(1、年龄:凡是6周岁到14周岁的少年儿童,愿意参加少先队,愿意遵守队章,向中队委员会提出申请,经中队委员会批准,就成为队员。
超过14周岁的队员应该离队。
2、组织:小队由5至13人组成,设正副小队长。
中队由两个以上的小队组成,成立中队委员会,由3至7人组成。
大队由两个以上的中队组成,成立大队委员会,由7至13人组成。
小队长和中队、大队委员会都由队员选举产生。
半年或一年选举一次。
大队和中队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队长、副队长、旗手和学习、劳动、文娱、体育、组织、宣传等委员。
3、活动:举行队会,组织参观、访问、野营、旅行、故事会,开展文化科学、娱乐游戏、军事体育等各种有意义有趣味的活动,以及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社会工作。
4、誓词:我是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
我在队旗下宣誓: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好好学习,好好锻炼,准备着:为共产主义事业贡献力量!一般情况下:学校为单位建立大队,中队一般以班级为单位组成。
详见《中国少年先队章程》2005年6月3日第五次全国人大通过的修正案)卫生室—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生体质检测、学生体检、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寄宿制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非寄宿制学校可视学校规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
卫生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诊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注射器、敷料缸、方盘、镊子、止血带、药品柜(外伤药,有行医资格的医生或有处方权的医生可设有内服药品)、污物桶、紫外线灯、高压灭菌锅等常规设施。
保健室应具备以下基本设备:视力表灯箱、杠杆式体重秤、身高坐高计、课桌椅测量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急救箱、压舌板、观察床、诊察桌、诊察凳、止血带、污物桶等常规设施。
卫生室建筑面积应大于40平方米(卫生保健室应大于15平方米),(视力测试五米线),分学期、学年、即时(专项)学生体检报告(检测时间、人数、情况分析、意见建议、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