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
法律服务合同(三)7篇

法律服务合同(三)7篇篇1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乙方(服务方):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宗旨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法律服务项目中的委托与受托关系,确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内容乙方同意就下列事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1. 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意见。
2. 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防范法律风险机制。
3. 协助甲方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仲裁等。
4. 代理甲方参与各类商务谈判、合同审查及修改。
5. 根据甲方的需求,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6. 其他法律服务事项。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本合同。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附件《法律服务费用明细表》。
2. 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费用,逾期未支付的,乙方有权中止提供服务。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法律服务。
2.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供与法律服务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3.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专业服务,不得要求乙方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法律服务费用。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并尽力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
3. 乙方应对甲方的商业秘密和隐私进行保护,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4. 乙方应按时提供法律服务进度报告,及时向甲方反馈工作进展。
七、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如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

律师事务所章程范本(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名称]。
地址:[具体地址]。
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为个人所/合伙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本所的宗旨: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五条本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独立执业,勤勉尽责,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六条本所由以下律师发起设立:[列出所有发起律师的姓名]第七条本所经[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名称]批准设立,取得执业许可证。
第八条本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本所变更登记事项、派驻律师以及负责人,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九条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本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许可证的机关收回执业许可证。
第十条本所在终止事由发生后,应当向社会公告,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
本所聘用的律师及工作人员,应当与本所解除聘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
本所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告本所终止。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第十一条本所负责人由[负责人姓名]担任,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选举/推选产生,任期[任期年数]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所的日常工作;(二)召集和主持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三)组织制定和实施本所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四)拟订本所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五)提名副职负责人人选、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六)根据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按照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的决议,对外代表本所签订有关协议、合同;(七)批准本所日常财务开支;(八)合伙人会议/全体律师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律师合同管理制度

律师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合同管理行为,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精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流程,保障各项合同活动合法、合规、合理。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合同审查程序。
合同审查程序应当围绕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进行。
第五条合同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当事人的资质、签约权限、合同标的的合法性与可行性、合同履行的法律责任等。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合同的签订权限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工作分工明确规定,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授权程序。
第七条律师事务所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内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约定。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完善的合同履行管理和监督机制,保障合同的全面、有效履行。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明确履行义务的具体内容和指标。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合同履行的考核和监督制度,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监督和评估。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流程。
第十二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合同管理平台上进行电子化管理,确保合同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合同管理团队,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保障合同管理的高效进行。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根据需要对合同管理团队进行培训,提高其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合同争议处理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在发生合同争议时,应当积极协助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十六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合同争议进行专业化处理,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或仲裁。
第十七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合同争议处理的信息反馈机制,对争议处理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登记和汇总。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合同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合同管理的内部监督和审计制度,对合同管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
律师事务所专用:法律服务合同管理指南(标准版)

律师事务所专用:法律服务合同管理指南(标准版)目标本指南旨在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一份法律服务合同管理的标准版指南。
通过遵循本指南的规定,律所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并减少法律风险。
合同管理流程以下是一个简单的法律服务合同管理流程的建议:1. 合同起草:律所应当与客户进行充分的沟通,确保对客户需求的准确理解。
根据客户需求起草合同,并在合同中清楚地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合同审核:合同起草后,应有专人负责审核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要求,并与律所的内部政策和流程相一致。
审核人员应具备足够的法律知识和经验。
3. 客户确认:律所应当确保客户对合同内容的充分理解,并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
客户确认可以通过签署合同或其他书面形式进行。
4. 合同存档:合同签署完成后,律所应当建立合同存档系统,将合同妥善保管,并进行适当的备份。
存档系统应具备易于检索和保密性的特点。
5. 合同履行:根据合同约定,律所应当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并向客户提供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6. 合同终止:当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时,律所应当及时对合同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如有需要,律所可以与客户商议并签署终止协议。
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些在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 法律风险管理:律所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全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并尽量避免法律风险的发生。
在合同起草和审核过程中,应当特别注意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合同备份:合同存档系统应当具备适当的备份机制,以防止合同文件的丢失或损坏。
备份应定期进行,且备份文件应储存在安全可靠的位置。
3. 合同保密:律所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严格保密,确保合同信息不被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合同存档系统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措施,以保护合同信息的机密性。
4. 合同更新:当法律法规或律所的内部政策发生变化时,律所应当及时对合同进行更新,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结本指南提供了一份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管理的标准版指南,旨在帮助律所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并减少法律风险。
律师行业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律师职业道德,保障律师合法权益,提高律师业务水平,促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执业的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
第二章律师职业道德第四条律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误导、虚假宣传等行为。
第六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七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维护同行合法权益,不得恶意诋毁、诽谤他人。
第三章律师执业规范第八条律师应当依法执业,不得超越自身业务范围和执业权限。
第九条律师在接受委托时,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拖延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保守职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
第十二条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当注重案件质量,提高业务水平。
第四章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一)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
(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财务收支、成本核算、报销、审计等。
(三)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合同管理、案件审批、档案管理等。
(四)保密制度:明确律师事务所的保密范围、保密措施、责任追究等。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律师违反本制度,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制度,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律师事务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法律服务协议合同

法律服务协议合同1. 引言本法律服务协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由以下双方订立的,即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和乙方(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
2. 委托内容委托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
具体委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 - 代理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事务;- 起草、审核和修改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 提供其他相关的法律服务。
3.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3.1 委托人有权获得律师事务所提供的专业、高效、诚信的法律服务。
3.2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支付律师事务所的费用,并及时提供相关案件资料、文件、证据等,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3.3 委托人需积极配合律师事务所办理案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 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4.1 律师事务所有权根据委托人的需求,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并与委托人保持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4.2 律师事务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的要求,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4.3 律师事务所应对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文件进行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除非律师事务所获得委托人的明确同意或法律法规要求。
5. 费用和付款方式5.1 委托人应根据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和付款方式将根据具体的案件性质和工作内容另行约定。
5.2 委托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逾期未付的,律师事务所有权暂停或中止相关法律服务,并有权要求追偿相关费用。
6. 违约责任6.1 若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律师事务所无法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委托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2 若律师事务所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委托人遭受损失的,律师事务所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合同生效及终止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委托事项完结之日止。
7.2 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62c1feed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56a274e.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司法厅(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中发[2004]21号)精神,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特制定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三日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新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文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新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全文第五章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第三十三条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在本所所在地的市、县以外的地方设立分所。
设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合伙律师事务所也可以在本所所在城区以外的区、县设立分所。
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限未满的,该所不得申请设立分所;律师事务所的分所受到吊销执业许可证处罚的,该所自分所受到处罚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设立分所。
第三十四条分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名称;(二)有自己的住所;(三)有三名以上律师事务所派驻的专职律师;(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五)分所负责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且在担任负责人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到经济欠发达的市、县设立分所的,前款规定的派驻律师条件可以降至一至二名;资产条件可以降至人民币十万元。
具体适用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业发展状况,需要提高第一款第(三)、(四)项规定的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五条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分所申请书;(二)本所基本情况,本所设立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律师法》第十九条和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条件的证明;(三)本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本所章程和合伙协议;(四)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五)拟任分所负责人的人选及基本情况,该人选执业许可机关为其出具的符合本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条件的证明;(六)分所的名称,分所住所证明和资产证明;(七)本所制定的分所管理办法。
申请设立分所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第三十六条律师事务所申请设立分所,由拟设立分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决定是否准予设立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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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规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管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本律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签订的法律服务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循合法、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第二章合同签订
第四条合同订立
1. 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客户签订书面法律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合同内容应包括:委托事项、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费用及支付方式、保密条款等。
第五条合同审批
1. 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合同,应提交给主任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2. 审批通过后,合同方能正式生效。
第三章合同履行
第六条服务实施
1. 律师事务所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进行。
2. 如需调整服务内容或延长服务期限,应与客户进行协商,并
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七条费用支付
1. 客户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费用。
2. 律师事务所应提供正规,并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
第八条保密义务
1.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对客户提供的各类资料
和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 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客户信息。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
第九条合同变更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变更要求,应与对方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 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解除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 解除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项。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行为
1. 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
2.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损失赔偿
1. 因违约行为导致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赔偿金额应当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
第六章争议解决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十四条合同文本
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解释权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本律师事务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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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合同管理规范的概述,具体细节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