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院前急救是指在患者被送达医院之前,由急救人员在现场或救护车上对患者进行的一系列急救措施。
为了确保院前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急救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1. 及时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急救。
2. 专业性:院前急救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急救措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协作性:院前急救工作应加强与医院、急救中心、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形成急救工作合力。
4. 规范性: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急救操作规程,确保急救工作的规范性。
二、组织架构1. 成立院前急救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调度。
3. 组建院前急救队伍,包括医生、护士、司机和担架工等,负责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
4. 设立院前急救培训基地,负责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三、工作流程1. 急救电话受理:调度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立即了解患者病情、地址等信息,并迅速调派急救资源。
2. 现场急救:急救人员携带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迅速到达现场进行急救。
3. 转运:根据患者病情,采取正确的方式和体位,安全转运患者至医院。
4. 交接:将患者送至医院后,与接诊医护人员进行详细交接,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治疗。
5. 归档:急救人员将急救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归档,以便分析和改进急救工作。
四、人员职责1. 医生:负责患者的诊断、急救措施的实施和病情观察。
2. 护士:协助医生进行急救措施的实施,负责患者的护理和生命体征监测。
3. 司机:负责救护车的驾驶和维护,确保救护车安全、迅速地到达现场和医院。
4. 担架工:负责患者的搬运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
五、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急救技能和知识水平。
2. 定期组织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人员具备相应的急救能力。
3. 对急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急救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急救人员综合素质。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急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院前急救服务质量,确保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安全和满意度,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院前急救工作是指在患者到达医院之前,对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需要紧急医疗救助的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运和途中救护的服务。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患者隐私保护,提高急救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由我院急诊科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和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我院成立院前急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急诊科、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急诊科设立院前急救办公室,负责院前急救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
院前急救办公室设在急诊科,主任由急诊科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担任。
第七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和演练,提高急救能力。
三、工作流程第八条院前急救工作流程分为接警、派车、出诊、救治、转运和回访六个环节。
第九条接警:120调度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及时接听、记录,询问患者病情、地址、联系人等信息,并根据病情、地址等情况判断派车等级。
第十条派车:120调度员根据患者病情、地址等情况,合理安排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并通知患者所在地的交警部门,确保救护车辆畅通无阻。
第十一条出诊:急救人员接到派车通知后,立即准备急救物品,乘救护车前往现场。
途中保持与120调度员的联系,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做好救治准备。
第十二条救治: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对患者进行现场救治,根据患者病情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心肺复苏、止血、骨折固定等。
第十三条转运:患者病情稳定后,急救人员应将其安全转运至救护车,并密切观察患者病情,途中做好救治工作。
科室院前急救的管理制度

科室院前急救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管理科室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院前急救工作流程1.急救调度中心接到急救电话后,及时派遣急救车辆前往现场。
2.急救车辆司机按照最短路线尽快到达现场,同时通知急救人员做好准备。
3.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迅速展开急救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急救处理。
4.将患者迅速转运到最近医院急诊科进行进一步治疗。
5.急救人员将急救情况及时报告给医院急诊科医生,协助医生进行后续治疗。
6.将急救车辆进行消毒和整备工作,做好下一次急救的准备。
三、急救设备管理1.急救车辆必须定期检查,确保车辆设备正常运转,保证急救工作时的设备可靠性。
2.急救车辆内的急救设备必须整齐摆放,确保急救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随时找到所需设备。
3.对急救设备进行定期消毒,确保设备卫生,防止交叉感染。
4.设备使用过后,要及时清洗、消毒,保持设备的干净和正常使用功能。
四、急救人员管理1.急救人员必须定期接受急救知识培训,并参加急救技能考核,确保急救能力和水平。
2.急救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值班制度,保证24小时随时待命,随时响应急救调度中心的指令。
3.急救人员值班时必须穿着整洁、统一的急救服装,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4.急救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急救经验和沟通能力,善于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有效沟通,有效处理急救现场的各种突发状况。
五、急救信息管理1.急救调度中心必须建立健全的院前急救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记录、汇总各类急救信息。
2.对急救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建立急救信息档案,为科室院前急救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对患者的急救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六、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活动,检验急救人员的急救能力和协作配合能力。
2.模拟各种急救场景,对急救人员进行实战考验,及时发现并纠正急救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3.通过演练活动,不断提高急救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抗压能力。
七、督导检查1.对院前急救工作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一、由值班护士记录医疗呼救电话,并下达院前急救指令。
二、出诊医师是院前急救的指挥者,负责现场急救的指挥及医疗工作。
三、值班医师、护士、司机等出诊人员,接到出诊指令后,迅速携带抢救设备、器械及药品等立即出诊。
四、出车要及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要快速行驶,途中要及时与现场联系,掌握病人情况并指导初级救护。
五、医护人员要迅速判断病情,及时处理患者最主要病症,果断决定进一步救治方向。
并应尽快转运回我院,如患者病情危重,我院无法处理可转入就近的上级医院。
六、医师须认真书写急诊病历,及时向患方交待病情,危重及特殊情况须有患方人员知情签字。
护士须及时记录抢救记录单。
七、如遇重大伤害、灾害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要立即启动相应应急救治预案。
及时通过指挥中心,根据事件级别,报请科主任、总值班及主管院领导等组织抢救。
八、对交通事故、服毒、自杀、刑事案件等涉及法律的事件,应立即通知110、122、保卫科等有关部门处理。
九、任务完成后,护士负责器械的维护、清点、清洗,药品及一次性消耗物品的清点、补充,收费及转交收费收据等工作。
十、保证出诊的医疗安全及行车安全。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医疗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高急救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救医疗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规范、高效、安全的原则,确保急救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急救设施设备,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应急能力,确保急救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第六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急救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组织急救人员的培训和演练,确保急救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足够的急救人员和设备,保证急救工作的正常开展。
急救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应急能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工作的效率。
第三章急救服务第九条院前医疗急救服务主要包括:对急危重症患者进行现场救治、转送至医疗机构救治、提供急救指导和协助。
第十条急救人员接到急救电话后,应当迅速出诊,按照就近、就急、满足专业需要、兼顾患者意愿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医疗机构救治。
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在现场救治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采取必要的救治措施,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急救过程,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救治措施、转送情况等,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四章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院前医疗急救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机制,对急救工作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急救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急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能力。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前急救工作,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提高急救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院前急救工作的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院前急救工作应严格执行医疗伦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患者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第四条院前急救工作的目标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紧急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负伤或患者的痛苦,并将患者稳定送往医院就诊。
第五条院前急救工作人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严格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资质证书方可从事急救工作。
第二章急救流程第六条院前急救工作应遵循“发现、呼救、急救、转运”四个基本步骤。
第七条发现伤患应及时向急救服务中心拨打急救电话,告知伤患的情况和具体位置。
第八条急救人员接到呼救电话后,应尽快出发前往现场进行救治。
第九条在救治过程中,急救人员应先进行现场评估,判断伤患的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最优先救治方案。
第十条急救人员在救治过程中应做到有条不紊,及时、正确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第三章急救技能第十一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基础急救技能,包括心肺复苏、止血、伤口处理等。
第十二条急救人员还应了解各种常见急症的救治方法,如心肌梗塞、中风、外伤等。
第十三条急救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技能培训,提高自身急救水平。
第四章器械设备第十四条急救车辆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以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急救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急救器械的使用方法,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使用。
第十六条急救车辆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安全防范第十七条急救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八条急救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具,避免受到感染和其他危害。
第十九条急救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驾驶。
第二十条急救人员应具备紧急逃生和自救能力,应急情况下能够保持冷静应对。
第六章救护标准第二十一条急救人员应尽最大努力将伤患稳定送往医院就诊,确保患者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治。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1. 引言院前急救是指在病患还未到达医疗机构之前,通过急救人员的紧急救治,使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救治,从而提高生存率和减少因延误而造成的长期伤害。
为了保障急救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工作机制、急救培训体系、急救设备配置等方面对院前急救工作制度进行探讨。
2. 急救人员队伍建设急救人员是院前急救工作的核心力量,对其队伍建设的规范化、专业化十分重要。
应该对急救人员的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其不同职责进行分级管理。
(1)素质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高度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安全意识,且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
(2)能力要求:急救人员应具备熟练掌握急救技能、具备临床经验和判断力,并具备一定的心理应对能力等。
(3)分工明确:对急救人员根据其技术层次和专业背景进行分级管理,对于不同级别的急救人员,应明确其职责和权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急救工作机制院前急救工作机制是指在院前急救过程中,不同环节之间进行有效的协作和配合,确保急救工作的有效进行。
急救工作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1)联动机制:急救人员与急救中心、就医医疗机构、公安交通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建立起紧密的联动机制,确保信息的快速传递和资源的共享。
(2)调度机制:建立一套完善的急救资源调度机制,合理安排急救车辆的派遣和急救任务的优先级,保障急救工作的及时开展。
(3)定期演练:定期组织院前急救演练,提高急救人员应急处置能力,熟悉急救流程和相关操作步骤,确保急救工作的高效进行。
4. 急救培训体系急救培训是院前急救工作的重要保障,通过不断提升急救人员的技能水平、增强其急救意识和职业素养来提高院前急救的效果。
急救培训体系应包括以下部分:(1)基础培训:对急救人员进行基础急救知识培训,包括心肺复苏、创伤处理、中毒救治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2)进阶培训:对已经具备一定基础的急救人员进行深化培训,包括急救危重病例的救治、急诊治疗措施的应用等。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

院前急救工作制度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急诊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文件修订。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服从本院急诊室的指挥,严格执行各项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二、急诊室按要求安排充足的值班急救人员和急救车辆,不得出现因人员、车辆、急救设备物品等空缺而影响院前出诊工作。
值班医护人员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三、认真做好院内急救的准备工作,急救车辆、车载急救单元的急救设施、物品和药品完好率必须保证达到100船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经常保持急救车辆整洁、卫生,符合感染控制要求,时刻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四、接到出诊指令后,出诊医生、护士和司机必须在3分钟内出诊。
五、出诊途中必须与报诊方取得联系,进一步确定接车地址,急救医师应指导现场自救、互救。
六、到达现场后,以出诊医师为组长的急救医疗小组应立即展开救治,动作迅速,处理果断。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对病人及家属态度适度,文明礼貌,用语规范。
七、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下达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重复无误方可执行,并及时记录。
凡经抢救的病人,应有详细病窠及抢救记录。
八、现场救治结束,急救人员必须将各种抢救药品及器材等认真检查核对,整理归位带回,将所有的医用废弃物(用过的注射器、输液器、空安甑、液体空瓶、消毒用的敷料等)要集中带回进行处理,不得遗留救治现场。
九、病情紧急时应就地抢救,病情允许后方可搬运。
若病情许可应尽快将病人安全转送院内进行救治,转送途中医护人员必须严密观察生命体征及病情变化,随时采取救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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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每次出诊后六小时或下班前应完成急救医疗记录,填写应符 合要求,字迹清晰。
三、院内救治 1、莆田市急救中心目前挂靠在我院,中心站及我院急诊科出诊 接回的病员由出诊的医师诊治病员。 2、接到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要往我院转诊急危重症病员 时,护士了解状况做好接诊或抢救的预备急诊科做好急救预备,如联 系要求会诊的医生、仪器设备、药物的预备等。必要时由科主任、护 士长向医务部、护理部请救支援。 3、转诊的病员来院后医护人员准时接诊,需抢救的在抢救的同 时向转诊的医护人员解病情,与转诊的医护人员交接班,做好院前院 内交接记录并第一时间对急危重症病员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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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急诊科转接其他医疗机构患者流程 接到其他医疗机构〔市急救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 转诊病员的电话。 值班护士接电话时向对方医务人员简洁了解病情并登记,假如我 院没有条件转接该病员,马上给对方说明。 值班护士通知相关科室的医师或抢救室做好接诊或抢救的预备, 必要时由科主任、护士长向医务部、护理部请救支援。 病员来院后,相关医护人员马上予抢救或诊治,并与转运者进行 当面交接,同时做好登记。 按院内急救程序进行救治。
急救指挥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病员及其家属间的信息 互通。
4、假如我院的抢救车均在执行急救任务,在派出最终一部车时 要准时向 120 指挥中心报告。此时接到基层医疗机构及病员或其家属 的求救电话时,马上给对方说明,建议向 120 急救中心或其他的医疗 机构求救。
5、接到求救电话时,假如我院有抢救车,但医疗条件无法接纳 相关的急危重症患者,接听电话时马上给对方说明,建议向 120 急救 中心或其他的医疗机构求救,同时联系有条件接收的医院,并把信息 准时通报给对方;假如是紧急状况,先予派出抢救车进行院前急救, 同时联系有条件接收的医院,把病员送到相关的医院进一步救治。假 如无法联系到有条件接收的医院,通知院前急救的医师把病员运回院 内,并准时向医务部汇报,组织全院的力量主动抢救病员。
6、接到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要往我院转诊急危重症病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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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简洁向医护人员了解病情后,通知相关科室的医师或抢救室做好接 诊的预备,并做好记录。假如是成批的伤病员,要准时问清伤病员的数 量及伤病情,通知科主任、护士长组织科内的力量抢救伤病员,并做好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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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医院院前、院内急救工作制度 为了保障我院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之间的有效连接,使我院急诊 科与莆田市急救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更加协调地开展急救 医疗工作,急危重症患者得到连贯的救治,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 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信息沟通,准时完成急救任务 1、急诊科备有三部外线电话,24 小时由专人接听,负责接收 120 急救指挥中心及其网络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的电话。 2、接到院前急救信息后准时派出抢救车进行院前急救,并准时 把相关信息完好记录在出诊登记本上。执行院前急救任务后准时向 120 指挥中心报告病员的去向 3、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时,负责协调,保持院内、抢救车、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