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契税减免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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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南沙契税减免税证明在哪办理-实用word文档 (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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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南沙契税减免税证明在哪办理篇一: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本页由申请减免税个人填写申请审批表编号:填表说明:本申请书仅限于个人使用。

本申请书一律用钢笔填与,不得复写或复印。

1、纳税人姓名:填写纳税人(实际购房人)的姓名。

2、合法性身份证件及号码:按纳税人持有的中国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武警证、港澳通行证、台胞证、护照等证件及相对应的证件号码填写。

3、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按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时间填写,买卖双方签署合同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签订合同一方的签约日期为准。

4、购房面积:按纳税人购买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填写;未经测绘部门实际测量的,按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填写。

5、购房金额:按合同约定的实际成交价款填写。

6、购房地址:按纳税人购房的实际座落地的地址填写。

7、附送资料:纳税人应提供以下各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征收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①普通住宅、空置商品住房、空置商业用房类:纳税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件;卖方提供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产权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以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类:纳税人提供拆迁人与被拆迁入签订的房屋拆迁货币(实物)补偿协议;新购住房合同、付款凭证;个人身份证件及户口簿;购房人与被拆迁人名称不一致的,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③其它类:政策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与办理减免税有关的书面证明资料。

8、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形式、减免类型由征收机关按表中要求选择性填写。

9、计税金额:按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的计税依据的金额填写,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类型的成交价格或征收机关参照的市场价格(评估价格)。

契税纳税申报表(3)

契税纳税申报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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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纳税申报表
金额单位个人(据实)
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行业
身份证照类型
身份证号
转让方
名称
单位个人(据实)
纳税人辨认号
登记注册类型
身份证照类型
身份证照类型
土地房屋转移信息
合同签订日期
土地房屋坐落地址
权属转移对象
权属转移方式
用途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90平方米以上
90平方米及以下
权属转移面积
成交价格
成家单价
税款征收信息
评估价格
计税价格
税率
计征税额
减免税额
应纳税额
以下由纳税人填写:
纳税人声明
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填报的,我确信它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纳税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受理人
受理日期
受理税务机关签章
文字模板使用说明

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减免申请表_2

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减免申请表_2

SB009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减免申请表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制《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减免申请表》填写说明一、适用范围纳税人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房产税、契税、土地增值税时需填写本表、综合服务岗受理后录入。

二、详细填写说明1、“减免事项”由纳税人填写具体的申请事项,如“申请对契税计税金额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减免”;2、“申请减免或抵扣额”中“申请金额”、“减免幅度”可以不必同时填写,即有的减免事项只需要金额、有的只需要填写幅度、有的两项都填写;3、有的减免事项同时有一个以上的法律依据,因此“依据名称及文号”随依据的增加而相应增加行次(每行填写一项法律依据);4、“证件名称”:纳税人是自然人时需填写证件名称及号码,根据下列选项选择:□身份证(内地)□身份证(港澳)□外国人身份证□外交人员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军官离退休证□士兵证□通行证□回乡证□台胞证□旅行证□居民户口簿□居住暂住证明□其他。

5、根据规定,外国投资者以从外商投资企业分得的利润进行再投资,可委托该外商投资企业为其申请再投资退税,经批准后相关退税款可汇入受托申请企业的银行账户或外国投资者指定的我国境内银行的其他账户;对代扣代缴境外纳税人营业税和预提所得税的退税,可由境内扣缴义务人提出退税申请,经批准后退税款可退入境内扣缴义务人账户;对其他代扣代缴税款退税,应由纳税人自行提出退税申请,也可由纳税人委托扣缴义务人提出退税申请;其他税务事宜只能委托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营业执照的税务师事务所办理,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税务代理业;6、“附减免申请清单”:当只申请一项土地或房屋的减免申请时不需填写申请清单(勾选“□否”),直接把申请减免的土地或房屋填写在本表;当一次同时申请多项土地或房屋的减免申请时需填写申请清单(勾选“□是”),申请人需把本次申请减免的土地或房屋的“应纳税额”、“申请金额”合计金额填写在本申请表上(但具体的“土地房屋证件号码”、“土地房屋位置”、“楼名及栋号”、“房号”不在申请上填写),各项土地或房屋的“土地房屋证件号码”、“土地房屋位置”、“楼名及栋号”、“房号”信息需在申请清单上逐项填写;7、如需填写申请清单,必须完整全面填写清单的有关栏目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清单必须与主表一并使用方为有效;8、如一张完税凭证上有多套房或多宗地产的,应按照每套房或每宗地产分别填写;9、“土地房屋证件号码”:对于契税的减免申请,当在办理过户之前办理减免申请的,填写过户前原土地房屋证件号码;对于从开发商购买房屋、在办理过户之前办理减免申请、所购买房屋原来未办理土地房屋证件的,填写“契税填写项目”中的“销售合同号码”;10、除填写表中公共项目外,房产税减免需另外填写“房产原值”、“月租金收入”、“建成时间”、“购置时间”、“房产用途”,其中“建成时间”、“购置时间”根据实际情况按以下原则填写:自建房地产根据竣工验收时间或实际使用时间中的较早者填写,购置的房地产根据合同约定时间或取得发票时间的较早者填写,“房产用途”根据实际情况按下列分类打勾确认:□自用□个人出租住宅□个人出租非住宅□非个人出租住宅□非个人出租非住宅□其他;11、除填写表中公共项目外,契税减免需另外填写“成交价格”、“评估价格”、“计税价格”、“计税面积”、“签约日期”、“权属转移类别”,其中“权属转移类别”根据实际情况按下列分类打勾确认:□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土地使用权赠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作价投资入股□抵债□获奖承受□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其它;“签约时间”填写土地或房屋权属发生变化的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12、除填写表中公共项目外,土地增值税减免需另外填写“房产类型”、“土地受让时间”、“建设时间起”“建设时间止”,其中“房产类型”根据实际情况按下列分类打勾确认:□别墅度假村酒店式公寓□其他房产;“土地受让时间”、“建设时间起”、“建设时间止”按实际发生的时间填写;开发商申请楼盘的土地增值税减免时需填写“项目登记号”。

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契税减免申请审批表

.购房金额:按合同约定的实际成交价款填写
.购房地址:按纳税人购房的实际座落地的地址填写
.附送资料:纳税人应提供以下各种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征收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
①普通住宅、空置商品住房、空置商业用房类
纳税人身份证件: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委托他人办理的授委托书、被委托人的个人身份证件;卖方提供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产权证、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以及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地、房屋权属类
纳税人提供拆迁人与被拆迁入签订的房屋拆迁货币(实物)偿协议;新购住房合同、付款凭证;个人身份证件及户口簿;购人与被拆迁人名称不一致的,按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其相关证明资料
③其它类:政策规定的其他减免税项目,按主管地方税务机的要求,提供与办理减免税有关的书面证明资料
.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形式、减免类型由征收机关按表中要选择性填写.计税金额:按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规定的计税依据的金填写,即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类型的成交价格或征收机关参照的场价格(评估价格)
1.计税金额×适用税应征税
1.应征税额一减免税实征税。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
一、纳税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房地产交易情况
三、家庭情况
符合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纳税人,要求享受下述减征契税政策的,应当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提交本表;未提交本表的,一律按税率3%代为计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契税申报表

契税申报表

契税纳税申报表税款所属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填表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平方米、元(至角分)纳税人识别号: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表说明:一、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设计制定。

二、本表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契税征收机关填报契税纳税申报表,申报纳税。

三、纳税申报必须填写本表。

涉及契税减免税的,应分别填写纳税申报表及减免税明细申报表。

四、本表各栏的填写说明如下:(一)承受方及转让方名称: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应按照国家人事、民政部门批准设立或者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承受方、转让方是自然人的,应按照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上标注的姓名填写。

(二)承受方、转让方证照类型:按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

(三)证照号码:承受方、转让方是单位的,填写税务登记号;没有税务登记号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承受方、转让方是个人的,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

(四)所属行业:承受方、转让方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

(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承受方、转让方是企业的填写此栏。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

(六)合同签订时间:指承受方签订土地、房屋转移合同的当日,或其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七)土地、房屋地址:土地使用权转移,应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及地号;房屋权属转移,应同时填写土地坐落地址(含地号)和房屋坐落地址。

(七)税率:3-5%,根据各省市确定的适用税率填写,广东省为3%。

(八) 实际适用税率: 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实际适用税率1%;其他按适用税率执行。

(九)应纳税额=计征税额-减免税额(十)拆迁安置(包括房屋交换)的计税价格,以实际支付的金额填写。

契税减免申报表

契税减免申报表
பைடு நூலகம்
房 屋 经查询,已经审核完毕并归档的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截止查询当日,购房人家 登 庭住房情况为 住房。(说明:填写“有或无”) 记 机 查询截止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构 住 房 查 房屋登记机构(章) 询 记 录 说明: 1、本表由申请享受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减免政策的购房人填报。 2、“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包括未 成年人的父母。 3、“称谓”填列丈夫、妻子、儿子、女儿;或者父亲、母亲。 4、购房人组成为非家庭成员关系的,各方应分别填报申报表。 5、本表一式两份,房屋登记机构、地税部门各一份。
购买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享受契税减免申报表
购 房 人 家 庭 成 员 及 住 房 信 息 购 房 人 承 诺 姓名 购 房 人 身份证号码 称谓 出生年月日 是否有住房
其 他 家 庭 成 员
地税局: 本人承诺:以上家庭成员及住房情况真实、准确,现购住房(坐落地址: )为家庭唯一住房,以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税收法律责任。 购房人签名: 地税部门经办人: 地税部门(章) 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首套填写)
身份证号码
未成年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未成年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未成年子女姓名
身份证号码
四、申报事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第一条的规定承诺,本次所购买的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
承诺:本次所购买的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提供相关材料真实,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减征申报表
一、纳税申请人基本情况
纳税申请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深圳市
婚姻状况
已婚
家庭住房套数
1
二、房地产交易情况
所购房地产名称
水门逸欣园栋层号
位置
龙岗
建筑面积
购置总价
住房类型
□≤90平方米□>90平方米
三、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
有无未成年
子女
未成年子女姓名
纳税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温馨提示:
符合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纳税人,要求享受下述减征契税政策的,应当在申请房地产登记时提交本表;未提交本表的,一律按税率3%代为计征契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
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自2016年2月22日起,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
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
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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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县财政局在审核后必须加具明确的审核意见才能上报。
广东省契税减免申报表
纳税人全程(盖章报日期:
纳税人姓名
(法人名称)
联系电话
纳税人地址
邮政编码
土地房屋地址
权属转移类别
计税面积
成交价格
评估价格
计税价格
应征税额
减免面积
减免税额
申请减免理由
县(市、区)
财政局意见
市财政局意见
省财政厅
办理意见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附纳税人法人或法人代表证明、个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购房合同及发票、房产交易双方契约和土地界址平面图或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复印件逐级申报,办理完毕后,各级财政部门和纳税人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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