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课堂的案例教学
刑事诉讼法课件

2.刑事诉讼阶段
• 刑事诉讼可以据其自身的直接任务、参加 诉讼的机关和个人的构成、诉讼行为的方 式、诉讼法律关系、诉讼的总结性文书划 分为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等阶 段。 • 刑事诉讼阶段与各个具体的诉讼程序既有 联系,又要区别。
(二)刑事诉讼法 •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与属性 • (1)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是指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 (2)刑事诉讼法的属性: • 程序性; • 公法; • 基本法。
• 事情发生在2006年4月4日早晨,浙江省台州市的陈冬 香在小区内不幸被车辆撞死,而小区的监控录像录下了 全过程。肇事司机名叫赵小程,41岁,当天是来死者陈 冬香所住的小区看望朋友的,他为何会在撞倒人之后又 进行了5次碾轧?这是所有看到录像的人心中最大的疑 问,这次记者在看守所见到了他。赵小程说,当时他倒 车的时候感觉到被什么东西挡住了,他以为撞到了一个 垃圾桶,就想加大油门倒车倒过去, • 究竟肇事司机赵小程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大家也格外 地关注。5月30日法院认定赵小程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样的判决结果出来之后又引起了 新一轮的争议,因为当时公安机关立案时说赵小程涉嫌 了故意杀人,而检察机关批捕也是用的同样的理由,为 什么在一年多之后故意杀人会变成了过失致人死亡呢?
传统关系说
现代关系说
形式与内 容、手段 与目的、 方法与任 务的关系
1、 “从主论” 认为程序法先 于实体法产生 2、 “同等论” 认为实体法和 程序法之间的 关系是同等关 系
(三)刑事诉讼结构与刑事诉讼职能
• 刑事诉讼结构是指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进行刑事诉讼的基 本方式以及专门机构关、诉讼参与人在刑事诉讼中形成的 法律关系的基本格局,它集中体现为控诉、辩护、裁判三 方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刑事诉讼结 构又称刑事诉讼形式或刑事诉讼构造。我国刑事诉讼结构, 总体上由控诉、辩护、裁判三方构成。 • 刑事诉讼职能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 与人在刑事诉讼中所承担的职责、具体的作用和功能。刑 事诉讼参与者所承担的职能,与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和 参与诉讼的目的密切相关。理论通说认为,刑事诉讼有三 种职能,即控诉、辩护和审判,称之为“三职能”说。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教学法运用之再思考.doc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教学法运用之再思考作者:丁玉明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10年第19期[摘要]在目前全方位启动法学教学改革、落实素质教育的形势下,案例教学法是符合高校法学教学改革实际的最佳选择。
文章结合新形势深入分析了刑事诉讼法学教学中应用案例教学法的必要性,指出目前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一些改进的思路和方法。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学案例教学法再思考[作者简介]丁玉明(1966- ),男,河南项城人,河南检察职业学院,讲师,双学士,主要从事刑事法学教研工作。
(河南郑州 451191)[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0)29-0144-02教学是教师教和学生学双边活动的过程。
它是一个带有创造性的复杂劳动过程。
而教学方法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落实教育方针,提高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是联系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的桥梁。
常言道,教学有法,法无定法,贵在得法。
教法又具有多样性,因此,选择合适的教法成为教师教学成功的关键。
笔者认为,在目前全方位启动法学教学改革、落实素质教育的新形势下,案例教学法是符合高校法学教学改革实际的最佳选择。
本文结合传统教学法仅就刑事诉讼法教学改革实践谈几点粗浅看法。
一、案例教学法概念的内在规定性案例教学是法学教学改革的永恒主题,是许多高校法学院系和教师创新教学的实验场。
案例教学法最早萌芽于古希腊、罗马时代。
1829年,英国学者贝雷斯率先应用于法学教学中。
1870年,美国朗德尔教授出任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时,在法律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并竭力倡导。
因为英美法系判例法的传统和特点,案例教学法成为这些国家颇为流行的教法。
案例教学法是指“在课堂教学中以案例为中心,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通过案例的组织、分析讨论、总结评论把抽象的理论和呆板的法条与实际相结合,使普遍性的理论观点和特殊的事实材料相统一,记忆性的知识学习和操作性的分析思考相统一”。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及解析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等(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

案例讨论九、马加爵案(附带民事诉讼与诉讼和解)案例一:马加爵案、张君案与艾绪强案2004年2月13日至15日,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用铁锤将4名同宿舍同学逐一杀害。
被执行死刑后,马加爵的全部财产只有一台电脑,而且已经十分破旧,对于4名被害人家属提出的赔偿要求(其中2位家属曾分别提出了高达82万元的赔偿要求)差得太远,而马加爵的家人也表示没有能力代为赔偿。
随着马家爵伏法,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要求化为泡影。
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单独或组织、指挥他人在重庆等地持枪持械抢劫、故意杀人、抢劫枪支弹药22次,致28人死亡,5人重伤等。
2001年4月21日,张君系列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张君等14名罪犯被依法判处死刑。
50多位受害人家属曾对张君犯罪集团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诉讼,但其时张君的财产仅2300元。
无奈之下,受害者家属放弃了赔偿要求。
2005年9月11日,艾绪强骗乘一辆出租车,将司机杀害,然后将出租车驶入北京市王府井步行街,冲撞多名行人,致两名路人死亡,6名路人受伤。
2006年5月30日,北京市二中院判处艾绪强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2万余元。
但艾绪强身无分文,两位死者家属当庭提出希望能获得国家赔偿,法官解释,犯罪行为人罪责自负,国家不能为艾绪强的个人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1:被害人权利与被害人诉讼权利主要有哪些?问题2:对于上述案件你认为应当采取何种措施解决被害人的民事赔偿问题?案例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案2004年2月8日,天津市津南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被害人赵某的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某赔偿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多项经济损失近70万元。
2004年11月,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以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同时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经济损失50万元,其中包括精神抚慰金4万元。
此案法院支持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刑事诉讼法教案

刑事诉讼法教案刑事诉讼法教案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一、教学目的1.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2.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3.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二、教学内容4.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5.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6.刑事诉讼的程序。
7.刑事诉讼的证据。
8.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
三、教学方法9.讲解法:通过讲解法律条文和案例,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10.讨论法:通过课堂讨论,使学生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加深对刑事诉讼的理解。
11.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并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12.实践操作法:通过课堂实践,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四、教学资源13.教材:教材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内容。
14.教辅材料:教辅材料应包括案例分析题库、习题集等。
15.多媒体资源:利用多媒体资源,如视频、图片、音频等,丰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五、教学时间教学时间为4课时,每课时为45分钟。
具体安排如下:16.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1课时)。
17.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课时)。
18.刑事诉讼的程序(2课时)。
19.刑事诉讼的证据(1课时)。
20.刑事诉讼的法律责任(1课时)。
六、教学评估21.学生对刑事诉讼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2.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和指导。
以上就是一份刑事诉讼法教案的示例,当然教案的具体内容和教学方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大学刑诉法辅导教案

大学刑诉法辅导教案一、教案基本信息1. 课程名称:大学刑诉法辅导2. 课程性质:专业课3. 课时安排:每章2学时,共10学时4.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程序和实务操作二、教学内容与学时安排1. 刑事诉讼法概述(第1章)学时:2学时重点内容: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基本原则2. 刑事诉讼参与人(第2章)学时:2学时重点内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义务;被害人、辩护人、代理人等的权利义务3. 刑事诉讼程序(第3-5章)学时:6学时重点内容:侦查程序、审查起诉程序、审判程序的基本流程和法律规定4. 刑事证据制度(第6章)学时:2学时重点内容:证据的种类、证据的收集和固定、证据的审核与运用5. 强制措施与刑事诉讼保障(第7章)学时:2学时重点内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种类及其适用条件、程序;刑事诉讼保障措施的种类和实施方法三、教学方法与手段1. 讲授法:通过讲解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原理、程序和实务操作,使学生掌握相关知识。
2. 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典型案例,使学生了解刑事诉讼法的实际运用。
3. 模拟实训法:组织学生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模拟实训,提高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四、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和作业完成情况,占比30%。
2. 章节测试:每章结束后进行章节测试,占比30%。
3. 期末考试:全面测试学生对刑事诉讼法的掌握程度,占比40%。
五、教学资源1. 教材:刑事诉讼法辅导教材2. 课件:根据教学内容制作的课件3. 案例资料: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刑事诉讼案例进行分析4. 模拟实训材料:模拟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材料六、教案内容与学时安排6. 刑事诉讼中的一审程序(第8章)学时:2学时重点内容: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一审程序、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及程序规定。
7. 刑事诉讼中的二审程序(第9章)学时:2学时重点内容:上诉的条件、上诉的审理程序、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
《刑事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附答案及解析 案例讨论目的、要求和步骤

案例讨论一、案例讨论目的刑事诉讼法是我院JM、刑法和讼诉法学研究生必修课程之一,具有显著的操作性和很强的实践性特征。
刑事诉讼中的基本价值,如保障人权、司法公正、程序优先等需要通过具体制度的实践才能得到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且刑事诉讼法学本身就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专业课程。
基于司法实践的重要性、严肃性和操作性特点,因此,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重要环节,以及研究生学习自身特点,强化法律专业研究生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应当成为研究生教学重要内容,也是为其今后职业铺垫必要前期准备所必不可少的环节,案例讨论教学正是这一目标的极佳的载体和形式。
刑事诉讼法学案例讨论教学的基本目的是在学习书本知识的同时,通过主题陈述、问题争论、案例讨论、模拟辩论等形式,使学生更好的学用结合、融会贯通、学以致用、更为牢固地掌握课程知识、原理,培养和训练学生各种与刑事诉讼相关的基本技能,包括陈述、反驳、辩解,概括、归纳、总结,观察、判断、快速反应、应对,抓住问题的关键或紧扣案件的重点,带动文字表达、论文写作和相关法律文书书写等。
这一案例讨论过程必然要求学生课后大量查询阅读相关资料,而具有竞争性的争论、讨论、辩论能较好地解决了学生被动的死记硬背的学习模式,为学生搭建一个自我挖掘潜力、训练专业所需能力的平台。
这一过程正是本案例讨论本身期望达到的目标。
案例讨论教学要求学生在学习本课程知识的同时,要求其独立思考、独立完成案例讨论教学指定工作,特别强调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中不乏涉及理论问题,基于财经类法律专业与政法学校学生在课时安排、培养目的和就业现状等都有所不同,因此,课程的设置也应反映这种区别,以更好适应学生培养的目标和就业要求。
同时,基于JM2.0、JM3.0、刑法和讼诉法学研究生知识结构和学习背景不同,课程设置上应有所区别。
但案例讨论教学形式本身具有很强的通用性,通过案例辨析等方式,强化理论探讨的实践活动,对上述研究生均有相当的效果,案例讨论不仅证明了互动式的案例讨论教学效果明显优于宣讲式的教学模式。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一、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中国和西方在刑事诉讼理念、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证据制度、诉讼程序等方面的主要异同,引导学生研究和掌握刑事诉讼的实践,使学生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
二、教学要求:1、识记基本概念;2、领会基本理论;3、熟悉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条文;4、能用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来解决具体案例。
三、教学方法:1、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挥多媒体集文字、图像、声音于一体的教学优势;2、尽量使用讨论式的案例教学法;3、注重“问题驱动式”的引导教学。
四、教学安排:1、刑事诉讼法概述 2学时识记:诉讼的概念;广义和狭义的刑事诉讼、刑事诉讼法概念。
领会:刑事诉讼的性质和特点。
案例:王李两家争夺水源伤害案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制定的目的、根据、任务和作用是什么?2、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1学时识记:外国刑事诉讼不同发展阶段的典型诉讼制度和证据制度;领会:重要诉讼法的沿革,诉讼模式和证据制度的沿革;思考:职权主义诉讼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各有哪些特点?我国的诉讼模式有什么特点?3、刑事诉讼理论的基本范畴 4学时识记:刑事诉讼目的和刑事诉讼结构的概念及内容;刑事诉讼主体的概念、范围和条件;领会:刑事诉讼目的与结构的相互关系;案例:王某、李某重大抢劫案;李某、唐某不构成犯罪案。
思考:刑事诉讼的目的是什么?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诉讼目的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认识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4、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5学时识记:基本原则的特征;我国现行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世界各国刑事诉讼中普遍适用的五项基本原则;我国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刑事程序法定原则、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由来、要求;领会:辩护原则、诉讼经济原则的要求;我国刑事诉讼中特有的三大原则的作用和局限;案例:齐某等六人非法拘禁案;冯某贪污案;张谋杀人案;王某盗窃案;思考:程序法定原则有何现实意义?谈谈在我国,司法独立的困惑和出路;无罪推定与疑罪从无有何区别?诉讼经济原则与刑事诉讼的目的有何联系和冲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与司法独立是什么样的关系?检察机关依法监督与司法独立有无冲突?5、刑事诉讼证据 5学时识记: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刑事诉讼法第42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的7种证据及其定义;理论上的证据分类的各种证据的定义;理论上划分各种证据的标准;证据规则的概念;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的概念;领会:刑事诉讼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的关系;理论上划分各种证据的意义和价值;书证和物证的区别;收集证据的要求;证明标准如何运用在认定案情上案例:陈某合同欺诈案;三人共同盗窃案;朱某被强奸案;钱某杀害张某案;袁某被毒杀案;谭某被汽车轧死案李某目睹银行抢劫案;思考:我国的证据规则与西方国家的证据规则有何异同?如何改进?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5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如何评价?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以及我国对刑事证明责任和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6、刑事辩护与刑事代理 2学时识记:刑事辩护制度的概念、意义、沿革刑事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领会:自诉中的代理、公诉中的代理、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代理;案例:杨某伪造、倒卖有价票证罪;龙某故意伤害案;思考: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的辩护权是如何规定的?7、回避制度 3学时识记:回避的概念和种类;刑事诉讼法第28、29、30条的规定;领会:实行回避制度的意义;回避的适用条件;案例:法院决定刘某回避案薛某申请回避案;庞某请求回避案;思考:回避要求的提出对诉讼进程有何影响?有权决定是否应当回避的个人和组织有哪些?8、附带民事诉讼 1学时识记: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原告、被告的概念人民法院依法可以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领会: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案例:李某重婚案;邓某被绑架杀害案思考:哪些人可以依法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告?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应遵循哪些原则?9、管辖与立案 4学时识记:管辖与立案的概念;管辖的种类;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专门管辖;领会:管辖与立案的关系;立案的条件立案的程序案例:光明村村长故意伤害案;李某强奸案;张开科玩忽职守案;思考:在我国,审判管辖分为哪几类?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如何?在我国,地区管辖是怎样划分的?10、侦查与强制措施 6学时识记:侦查的概念;侦查的特征;强制措施的概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询问证人的程序;勘验、检查的种类和程序;通缉的概念和程序;电子监听的概念;拘传的概念与特征;取保候审的概念和适用条件监视居住的概念与适用条件拘留的概念与特征逮捕的概念和条件领会:侦查的意义;强制措施与刑罚、行政处罚、公民扭送的区别;侦查与强制措施的关系;扣押物证、书证的程序;鉴定的程序;电子监听应遵循的要求;拘传的程序;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逮捕的程序;案例:陈某跟踪监视吴某案;陈某被逮捕案;迟某被捕获案;李某被讯问案;勘验树林无名弃尸现场案;李明被羁押案;刘某被强制案思考:侦查的任务有哪些?适用强制措施应当考虑哪些因素?为什么要取消收容审查?对多个证人和被害人进行询问,能同时进行吗?搜查应遵守哪些程序?侦查终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并自行侦查哪些案件?拘传与传唤、两规、留置的区别何在?11、起诉 3学时识记:起诉的概念;公诉的概念;不起诉的概念;自诉案件的范围、条件;领会:起诉的意义;起诉的任务;公诉的法定条件;不起诉的条件;自诉的原则;案例:邹某家属自诉案;王英自诉案;张某暴力干涉婚姻案思考:我国起诉制度有何特点?各国对不起诉的主要制约方式有哪些?自诉案件有何特点?12、审判 13学时(1)、审判概述 2学时识记:审判的概念;审判的原则;判决的概念和结构;裁定的概念决定的概念;领会:审判的作用;陪审原则;直接言词原则;辩论原则;集中审理原则;一事不再理原则;判决、裁定、决定的适用对象;案例:王某、张某侮辱妇女案;蒋明挪用资金案;曾某猥亵儿童案;思考:人民法院可以对刑事被告人缺席审判吗?人民法院对没有起诉的事实可以审判吗?(2)、第一审程序 4学时识记:刑事诉讼法第150条的规定合议庭法庭审判程序的五阶段;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自诉案件的概念、范围;领会:一审法院对案件审查后的处理;我国法庭审判程序的特征;简易程序的特点;自诉案件一审程序的特点;案例:胡某赌博案;高某盗窃、虐待案;思考:人民法院开庭前应做哪些准备?开庭阶段可分为哪些阶段?(3)、第二审程序 3学时识记:两审终审制;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上诉和抗诉的概念和主体;上诉不加刑的概念领会:上诉的期限和方式;抗诉的理由;对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审查的内容对二审案件的处理上诉不加刑的具体规定案例:王某交通肇事案;王力、孟虹贪污案;思考:上诉需要理由吗?上诉不加刑原则意义何在?(4)、死刑复核程序 1学时识记: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领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核准程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案例:张晓明贪污案;李虎故意杀人案;蒋某故意杀人案;(5)、审判监督程序 3学时识记: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方式和提起理由;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后对案件的处理;领会: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和意义;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材料来源和审查处理;重新审判的程序特点案例:王某妻子申诉案;刘某申诉案;13、执行 4学时识记:执行的概念;执行的主体;验明正身的含义;死刑执行的具体程序;监外执行的含义;假释的含义领会:执行的依据;执行的任务和意义;死缓、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拘役的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的执行;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的执行死刑、死缓执行的变更人民检察院对执行死刑、暂予监外执行、减刑、假释的监督案例:看守所不释放案;李某、王某死刑改判案;执行王光死刑案;龙五被监外执行案;王动被减刑案;监督执行江某死刑案思考:人民检察院对死刑执行应如何监督?当执行机关认为判决确有错误时该怎么办?如果在服刑期间发现罪犯还有漏罪尚未追究的怎么办?减刑、假释的条件是什么?减刑、假释的应遵循什么样的程序?14、特殊程序 4学时识记: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概念;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特有原则;司法协助的概念和主体;刑事赔偿程序的概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刑事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范围;领会:未成年人案件在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阶段的特别规定;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特点;刑事司法协助的范围、法律依据和意义;侵犯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赔偿范围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的程序案例:张某被开除案;剥夺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诉讼权案;关于劫机犯的管辖权问题;刘某被错误羁押案;李某被改判无罪案思考:未成年人案件诉讼程序设立的必要性和法律依据何在?对未成年人执行刑罚要注意哪些方面?构成刑事赔偿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在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5、复习 3学时。
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教学设计

刑事诉讼法学第四版教学设计一. 教学目标•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程序、制度等内容。
•熟悉刑事诉讼程序和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定。
•掌握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要素和实践应用。
•培养学生的刑事诉讼法律意识和判断能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思维能力。
二. 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介绍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内容包括:1.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理论与实践分析。
2.刑事诉讼程序和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定。
3.刑事诉讼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规定。
4.刑事诉讼中的证据、辩护、自诉、和解、判决等实践应用。
5.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趋势、立法进展和实践问题的探讨。
三. 教学方法1.课堂讲授:教师通过课堂讲授,介绍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2.课外学习:教师通过课外学习,要求学生独立完成相关阅读和听课任务。
3.讨论交流:教师通过讨论交流,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锻炼学生的解决问题能力和法律思维能力。
4.案例分析:教师通过案例分析,加深学生对刑事诉讼法理论、实践应用的理解。
四. 教学重点和难点1.教学重点:刑事诉讼法基本理论和实践应用。
2.教学难点: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辩护、自诉、和解、判决等实践应用。
五. 教学评价本课程的教学评价主要分为课堂表现和课外作业两个方面:1.课堂表现: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提问能力、思维活跃度和知识掌握情况。
2.课外作业:学生完成的阅读任务、听课任务、作业任务,以及作业质量和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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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0期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No.10,2012第28卷JOURNAL OF EDUCATIONAL INSTITUTE OF JILIN PROVINCEVol .28(总286期)Total No .286收稿日期:2012—06—30作者简介:李亮(1983—),陕西宝鸡人,浙江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读博士。
研究方向:法学理论,刑事法学。
《刑事诉讼法》课堂的案例教学李亮(浙江警察学院,浙江杭州310053)摘要: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的针对性、互动性、反思性以及实践性较强的特性为刑事诉讼法的课堂案例教学提出了更高要求的同时,又为刑事诉讼法课堂教学提供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课堂;案例教学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2)10—0073—03一、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的特性(一)刑事诉讼法中案例教学的特性第一,针对性。
刑事诉讼法的所有原理和理论的课堂讲授不可能全部用案例去加以阐释与分析,案例的选择和运用必须有一定的针对性。
一方面是讲难点内容的时候,如果听讲者听得很吃力的话,那么给适当的案例加以说明;另一方面针对重点内容的讲解,我们往往要从多个角度去帮助听讲者理解和把握这个问题,那么以典型案例为角度是一个理想的途径。
当然,案例教学的针对性还应当包含另一层意思,就是案例教学的对象应该成为我们案例教学的考虑因素,针对成人教育生、自考生、专科生和本科生讲授同一个刑事诉讼法理论,案例教学的程度肯定要有所不同;同样,针对以前接触过法律的和没有接触过法律的听讲者的案例教学也应当有所差别。
第二,互动性。
一方面,刑事诉讼法学是实践性、应用性都非常强的专业,它要求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统一,案例教学能够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教师在教学中运用案例这一中介,使学生置身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因而其参与意识强,主动性和积极性容易得到更大的发挥。
这时候教师应当科学地引导这个积极的讨论和参与,这种讲授效果的好处显而易见。
另一方面,案例教学以教师为引导,以学生为参与主体。
在案例讨论中,知识、思想、经验在师生之间双向流动,并在学员之间互相交流。
应当注意的是,案例教学过程中还突出强调了对前人实践经验进行理性分析与总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前人和后人通过案例中介在进行互动。
第三,反思性。
刑事诉讼法的案例教学,不仅在于帮助听讲者理解和把握抽象理论,更在于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刑事诉讼法法条背后的法律,促进培养听讲者的独立思考能力。
最终在培养他们建立一套分析、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的同时,也向他们传递着制度自身的优劣,让他们作为新的法律人对制度不断地进行反思再反思。
个人认为,高校法律系对学习法律的学生的这种思维习惯的培育极为重要。
(二)刑事诉讼法中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联系首先,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在前提假设上是不同的。
理论教学认为,只要教师吃透了刑事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就会自然地运用到教学中去,并导致自己教学方法的改变。
而案例教学认为,刑事诉讼法的良好教学效果不仅需要靠教师对相关知识的不断汲取与增长,更需要教师对教学活动的主动思考和突破。
其次,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教学载体不同。
前者是精心挑选过的刑事诉讼法案例,而后者的载体往往是课本和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规则与规定。
再次,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在教学效果上会自37然而然地伴随讲授内容的增加而发生变化。
前者培养了听讲者分析刑事诉讼过程中发生种种事件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此相比,后者仅仅传授了刑事诉讼法的理论知识和法条内容。
最后,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教学方式也不相同。
前者往往启发了学生对于刑事诉讼法理论的反向思考,而后者往往是讲授式的,其对学生的视听和大脑思维的冲击力显然比不上前者。
二、案例教学对刑事诉讼法教学的重要意义(一)增强了刑事诉讼法讲授的可听性一方面,枯燥无味的刑事诉讼法理论知识庞杂,与民法、刑法等法律相比较,其各项内容与平时大家接触的法律好像又有距离,陌生感悠然而生,大家对它的听授必然产生障碍;另一方面,刑事诉讼法法条数量的庞大性对于任何刚学习刑事诉讼法的人来讲都不是一个好兆头,其学习动力的产生本身就是一个疑问。
但是如果能在合适的理论和内容下面穿插进行恰当而有趣的案例分析,那么这些内容往往会焕然一新,学生的学习兴趣必然水涨船高。
最好的老师(有言云:“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都能在刑事诉讼法的案例教学中被激发和培育,那么刑事诉讼法教学必然事半功倍。
(二)提前了对刑事诉讼法实践性的接触众所周知,相对实体法来说,作为程序法的刑事诉讼法的实践性更强一些,比如说,相对民法和刑法学到的东西而言,刑事诉讼法学到的东西很实在、很直接。
换句话说,其知识不用转化就可以直接运用,因为刑事诉讼法直接告诉大家行为的人物、时间、地点和方法。
从一定程度上讲,刑事诉讼法具有天然的实践性特征,其实践性非常强。
然而,课堂的讲授与学习往往只能纸上谈兵,从理论中来到理论中去,恰好与刑事诉讼法的强烈实践性形成鲜明对比。
毋庸赘言,如果能在课堂讲授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渗透一些有关刑事诉讼法实践性的内容,哪怕是准实践性的刑事诉讼法相关内容,那么刑事诉讼法的讲授必将锦上添花。
从目前的刑事诉讼法教学来看,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中的案例分析充当这一角色成为题中之义。
(三)有助于刑事诉讼法教学效果的大幅度提升由于法学内容的庞大,讲授案例,尤其是那些比较典型的案例的案情本身常常就要花费很多时间。
在许多高校,包括刑事诉讼法在内的法学教学往往囿于“灌输”式的讲授,就讲解刑事诉讼法各块内容的含义、特征、性质、意义、历史发展和法律规范等内容,很容易将学生的刑事诉讼法学习引入“抄笔记、考笔记、背法条”的误区,而需要学生真正理解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却没有得到培养和锻炼。
然而,正如我们前面的一再阐述,与刑事诉讼法的理论加法律条文的教学相比,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是一种引导、启发式教学,不仅向学生阐明了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原理,而且提高了学生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具体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效果的优越性不言而喻。
(四)刑事诉讼法的案例教学是刑事诉讼法年轻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途径第一,案例教学改变了教师用一个人的努力去满足所有学员的状况。
教师通过案例指导学员调动已有知识,进行交流总结,互相启发,共同提高,优势互补,进而达到合作双赢。
在这个基础上,教师再进行总结、点评,突出教学重点,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效果在提高的同时,年轻教师在刑事诉讼法实践方面的某些内容也得到加强与提高。
第二,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帮助年轻教师理解教学中所出现的两难问题,掌握对刑事诉讼法教学进行分析和反思的方式。
第三,刑事诉讼法案例的运用也可以促使年轻教师很好地掌握理论。
第四,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还能发展年轻教师的创新精神和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和品质。
年轻教师通过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得到的知识即内化了的知识,又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整合理论教学中那些“不确定性”的知识。
三、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的具体要求(一)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的理论前提第一,人权观的思维。
人权观的思维是最本质最重要的刑事诉讼法教学的思维方式。
一是它是所有思维方式的出发点,其他刑事诉讼法思维方式的运用、掌控和把握要建立在尊重人权的基础之上;二是它是其他所有思维方式的落脚点,之所以要树立其他思维方式,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权。
第二,程序化的思维。
这是诉讼法的含义和本质所决定,刑事诉讼法概不例外。
伴随时间的推进,相关的人,准确地说就是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不同的空间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使什么样的法律权利、履行什么样的法律义务和什么样的法律职责,从而定纷止争,达到看得见的正义结果,最终实现我们刑事诉讼法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的立法目的和任务。
这一系列的细节,哪怕有一个出现在即使是我们教学采用的很小的一个案例中,也应当得到凸显。
第三,复合式的思维。
纵向思维为主,横向思维47为辅是刑事诉讼程序向前推进的基本模式。
随着时间的推进,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与参与人要时刻想着下一步在什么地方做什么;同时,在同一个时间点上,各刑事诉讼专门机关和参与人还要考虑是否要受到其他机关、相关人员和相关程序的规制。
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中,务必把将这些思维方式作为一种习惯性的教学思维镶嵌在教学者的头脑中,毕竟思维性的东西是被逐渐培育而养成的,而非背下来的。
(二)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基础能力培养一方面,讲故事的能力。
通过听课,这一点体会相当深刻。
刑事诉讼法的案例教学在完成分析实践性或准实践性问题及培育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还往往承载了一项能够承受之重———那就是通过案例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和激发他们的听讲精神。
同样的案例,甲老师讲出来学生听得神采飞扬,并会主动且积极地去思考,而乙老师讲出来学生仍然可能呼呼大睡或者涛声依旧。
笔者深有体会其主要原因就是他们叙述案例的能力有差别,而其内在的因素就是讲故事的能力。
另一方面,搜索案例的能力。
每一个有待分析问题的背后客观存在的案例纷繁复杂,既有国内的,又有国外的;既有真实的,也不乏模拟的。
如何去把这些案例纳入到自己的视野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能力,自然也应当是进行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者的必备能力。
(三)要求认真细致选择与待证问题相对应的案例浩瀚如海的案例全部拿到课堂上去讲授显然不可能,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者选取恰如其分的案例带到课堂是必然选择。
一般来说,案例使用的目的有三个层次:案例提供了分析和同化观点的机会;案例提供了考量理论学习效果的机会;案例作为个人教学反思的催化剂。
这就要求在课前必须针对相应问题选取相应有代表性的案例。
其中,案例准备是一个重要环节,针对运用目的,一方面应注意选择案例的新颖性。
即尽可能选择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以使案例教学更加贴近现实生活,并借助案例讨论了解司法实践中提出的新问题。
另一方面需要对选取案例的内容、结构进行分析,从案例中提炼问题以便符合讲授者的初衷。
为了让案例能够承载“承受之重”,有时还需要对案例进行修补,比如添加一些有冲突的事件;对事件背景进行描述等等。
(四)处理好案例教学与理论和法律条文讲授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法的课堂教学内容一般来说包含教材和法条两项。
就目前全国来看,绝大多数高校对于刑事诉讼法的学时分配呈现不足,如果要郑重其事地在刑事诉讼法课堂采用大量的案例教学,势必雪上加霜。
如何处理好刑事诉讼法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法律条文讲授、ppt、视频和板书之间的关系则显得尤为重要。
理论教学是基础,法条内容是依据,ppt、视频和板书是形式与手段,这个过程中案例又如何被彰显?一方面案例教学的时间安排要适当,不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另一方面ppt或者视频一般就把事先准备好的案例全面地搬运给学生,这个时候如何让学生抓住问题的核心或从什么角度去启发他们,板书应该“点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