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50号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7.19•【字号】鲁民〔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民政局、财政局:现将《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7月19日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和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就我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以下简称“社工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自2021年起,用三年时间实现全省范围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全省社工站建设实行“三步走”:一是济南、泰安、威海、日照、德州、滨州6市,2021年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二是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5市,2021-2022年分两期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三是枣庄、济宁、临沂、聊城、菏泽5市,2021-2023年分三期实现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到“十四五”末,全省建成一批基层为民服务示范平台、培育一批扎根基层的公益社会组织、建设一支服务基层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平台支撑和专业力量。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30•【字号】鲁政办字〔2015〕51号•【施行日期】2015.03.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5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高等院校:《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加快建设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规范、高效、公开、便捷的政务服务,是2015年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要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按照工作部署,如期高质量地完成建设任务。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按照统一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和时间节点,组织精干力量,认真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在2015年年底前建成并开通省级网上政务大厅。
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步实施、互联互通的原则,遵循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统一规范和标准,组织对现有政务服务实体大厅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建设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6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互通。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30日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推进方案根据省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决定,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互联共享、便民务实的原则,积极推进我省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
一、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集行政权力运行、政务公开、便民服务、法制监督、效能监察等功能“五位一体”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四张清单、一个平台”为主要内容的行政权力网络运行体系,通过省级网上政务大厅(以下简称大厅)为全省提供高效、规范、便捷的政务服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山东政报》
【年(卷),期】2016(000)021
【摘要】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总页数】24页(P14-37)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32.4
【相关文献】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及资源配置标准(2016-2020年)的通知 [J], ;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19号 [J], ;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215号 [J], ;
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J], ;
5.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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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3.13•【字号】鲁政办发〔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8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13日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坚持统建共享,夯实数字政府建设基础(一)统一构建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体系。
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资,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1.完善集约化政务云平台。
按照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在现有“1+N”(1个省级政务云平台,N个市级政务云节点)框架下,优化省市一体化政务云服务体系。
各部门不再新建或扩建政务云平台,由省级政务云平台提供云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跨区域的省级政务云节点,支持其他地区使用省级政务云平台,满足全省各级、各部门政务云服务需求。
加强政务云平台管理,2019年年底前出台全省政务云平台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云平台建设管理要求和各方权责,2020年年底前形成全省统一、国内领先的政务云平台运行监管机制。
统筹全省政务云灾备服务体系建设,2020年年底前实现关键数据异地灾备和关键应用双活灾备,2022年年底前建成全省统一的云灾备服务体系。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5•【字号】鲁政办字[2013]24号•【施行日期】2013.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等部门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字〔2013〕2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厅、财政厅、农业厅、总工会《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2月5日关于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总工会)为贯彻落实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的目标任务(一)改革目标。
建立指标统一规范、抽样科学严谨、手段高效便捷、调查扎实可靠、发布公开透明的住户调查新体系,统一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支指标,发布标准统一、城乡可比的居民收支等相关数据,提供全体居民及分城乡居民收入、支出以及家庭就业、消费、住房等有关信息,客观揭示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及其变化。
(二)主要内容1.统一调查组织,明确职责分工。
全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总体方案规定,由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山东调查总队”)会同省统计局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实施山东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
国家样本住户调查由山东调查总队组织实施,分市、县住户调查工作由山东调查总队牵头并会同省级统计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8•【字号】鲁政办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1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28日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为做好全省“十四五”时期残疾预防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1〕5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字〔2021〕15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将残疾预防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大局。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系统推进的工作原则,推动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三级防控体系,提高全社会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有效控制和减少残疾发生、发展。
到2025年年底,全省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公众残疾预防素养显著提高,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位于全国前列,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多保障。
二、主要行动(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28•【字号】聊政办字〔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老年人保障正文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聊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08月28日聊城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22〕1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具有聊城特色,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十四五”时期,重点聚焦老年人面临家庭和个人难以应对的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困难时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在确保特困老年人应养尽养的基础上,优先为低收入的失能、残疾、独居、空巢、留守、高龄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以及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要贡献老年人等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及服务供给、服务保障、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完善,服务对象、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
(三)基本原则——保障基础,兜住底线。
着眼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4•【字号】鲁政办字〔2020〕166号•【施行日期】2020.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突发事件应对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4日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为提高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指《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需启动Ⅰ级、Ⅱ级响应级别的突发事件,不含恐怖袭击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及规划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安全与发展,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
坚持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精准治理。
坚持底线思维、有备无患,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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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50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及面临形势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十一五”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94号),全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社区服务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健全。
各级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领导体制。
二是社区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07亿元,用于全省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
省、市、县三级累计投入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资金10.1亿元。
全省共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72个、城市社区服务站5594个、社区服务网点10万余个,社区文体活动室、警务室、卫生室、阅览室等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初步形成覆盖面较广的社区服务网络。
三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娱乐、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社区志愿互助服务逐步发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逐步进入社区。
四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各地不断充实社区服务队伍,截至“十一五”末,全省共有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27844人、志愿者服务队伍112.4万人,成为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
五是社区服务方式日趋丰富。
全省绝大多数城市社区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实现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各地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通过社区网站、呼叫热线、短信平台及有线数字电视平台、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形式和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但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社区服务与居民群众的需求还不够适应。
主要表现在:社区服务设施总量供给不足,社区服务项目较少,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缺乏统一规划,保障能力不强,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等。
“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和重大挑战。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政府大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日趋明显,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省情,加快发展,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细化管理,注重规范。
(三)发展目标。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到2015年,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农村社区服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1.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
力争到“十二五”末,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95%,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普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逐步提高社区信息装备条件和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2.优化社区服务内容。
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规范便利,建立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
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社区。
3.壮大社区服务队伍。
加强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强化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力争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大学生或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完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着力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协调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
支持引导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
力争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
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一)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服务1.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服务需求。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
发展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和社会服务。
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平台建设,配备标准化的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实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
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卡、社会服务信息落到社区。
发展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逐步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实有人口动态信息采集等服务。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广泛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已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都要建立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中心,推进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网场所。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创新社区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模式,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性的全民学习中心,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学习型社区。
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设施,50%以上的城市、城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发展社区法律、治安服务。
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法律、治安服务功能。
推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法律服务在社区全覆盖。
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2.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
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和早餐网点等便民利民网点。
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产品质量监督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
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3.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
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
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倡导并组织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承诺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
(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1.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
每个社区建设1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实现每个街道至少拥有1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均在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中提供,加强各类服务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2.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设施的功能。
以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议事、纠纷调解、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代办代理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各项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居民;为社区居民提供文体教育、健康休闲、养老抚幼、困难帮扶、信息邮政、家庭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为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采集基础信息,反映居民诉求。
3.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改善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接入。
推广适合社区居民需求的信息化手段,提高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整合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低保、卫生、计生、文化、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
鼓励有实力的大型连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网购商品最终配送、家政、再生资源回收、水电费缴纳等服务项目,开展社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推动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化、标准化、连锁化和品牌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