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南平市2012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请示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批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市近期建设规划
(2011―2015)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2.10
•【字号】南政综[2012]251号
•【施行日期】2012.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南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的批复
(南政综〔2012〕251号)
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南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请示》(南规综〔2012〕123号)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近期建设规划》),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近期建设规划目标、规模与建设重点、发展用地布局、住房建设目标、住房建设布局等,“十二五”期间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必须服从《近期建设规划》的要求,坚持总量控制,区域平衡、落实项目、协调发展。
二、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功能、质量的提高和城市建设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今后城市近期建设要严格按《近期建设规划》高起点、高标准进行。
三、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按《近期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严格规划管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认真组织《近期建设规划》的实施,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应按程序报原批准机关审批。
此复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10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7.14•【字号】青发改评督〔2021〕436号•【施行日期】2021.07.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委内相关处室单位:为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和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带动作用,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关于对地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发改办评督〔2021〕193号)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对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你们。
依照《方案》,我委将对2020年执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情况开展评价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范围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我省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所支持的项目,不含下达给央企和其他中央部门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所支持的项目。
对于切块打捆下达的投资计划,包含实际分解安排的项目。
二、评价对象分区域对全省8个市州中央预算内投资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三、评价内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投资完成情况、项目违规情况、项目单位信用信息情况等方面。
具体评价指标包括:项目开工率、项目完工率、投资计划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率、投资计划年度中央预算内资金完成率、已完成投资资金支付率、项目违规情况、项目单位信用信息情况。
评价指标的含义、权重和评价计算方法详见《方案》。
四、工作安排此次评价工作所需数据均通过信息化手段获得,不需要各地额外填报材料,不给各地增加负担。
省发展改革委提取相关数据后,按照《方案》明确的评价计算方法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打分,确定排序。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1.21•【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投资效益,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反复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就《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相关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cn。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附件: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1月21日附件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和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提高投资效益,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内涵】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的决策、建设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是指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作为项目资本金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前款规定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由企业、事业单位等作为项目法人,项目建成后能够产生经营性收入的项目。
第三条【适用外延一】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应主要投向《政府投资条例》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并通过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促进社会投资。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10.18•【字号】湘发改投资[2013]1427号•【施行日期】2013.07.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湘发改投资[2013]1427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各厅局、各直属机构,省直属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号),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参照执行。
一、把握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的重点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
主要包括:(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三)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四)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相关管理部门、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中央预算内补助和贴息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的工作要求和程序规定,各负其责做好项目申报。
(一)认真制定申报方案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工作方案、专项规划或申报规定的要求,及时传达部署,制定好省内申报方案,指导相关单位和市(州)、县(市、区)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工作方案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均应当公开。
(二)规范明确申报程序1、资金申请报告的提交。
符合国家补助贴息方向、需要申请国家资金的项目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内容、格式要求,在完成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编报资金申请报告。
(1)县(市)属项目由县(市)发展改革部门汇总报省发展改革委;(2)市本级及市辖区、跨县(市)的项目,以及涉及区域重要生产力、重大社会设施布局、需市州综合平衡的县(市)属项目,由市州发展改革委统筹平衡后汇总报省发展改革委;(3)省直单位及其管理的直属单位和省直企业项目,由省直单位和企业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篇一:201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汇报材料海北州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工作汇报材料(2012年10月12日)省发改委:为认真贯彻落实青发改投资(2012)1508号文《关于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委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汇报,安排项目相关部门及时对2012年省发改委下达我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自查,对全州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基本做到了下达、分解投资计划及时、资金拨付按时到位、项目按期开工、开工项目确保工程质量。
经核查,截止9月底2012年我州共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项目总投资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亿元;已到位资金亿元,截止目前,已拨付亿元;已开工项,累计完成投资亿元。
具体项目进展如下:一、投资计划分解、转发情况为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已下达项目按期开工,各项目省级投资计划下达后,我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严格遵照项目可研批复及投资计划要求,及时分解下达到各项目相关单位,确保了项目开工不滞后、程序不违规。
二、财政预算下达及资金拨付情况及存在的问题1、财政预算下达及资金拨付情况。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项目的资金支撑作用,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我州积极与州财政局沟通衔接,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下达的项目财政预算,及时将省上下达的财政预算分解下达到各县财部门。
同时,严格要求各县财政部门对以下达的财政预算资金及时拨付到各项目相关单位,为保证项目资金安全,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我州组织州财政局、审计局、州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每个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严格要求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施工单位,确保各项目不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项目无法开工或开工滞后。
2、存在的问题。
由于部分项目省级投资计划于近期下达,项目资金无法按时到位,导致州级财政预算无法及时分解下达,部分项目无法按期开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南政办[2012]8号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南政办[2012]8号](https://img.taocdn.com/s3/m/c087f73f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80.png)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的通知(南政办〔201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了明确目标任务,具有很强的定性定量的约束性要求。
为了确保既定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现对2012年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了136项任务,分别由81个单位牵头负责。
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
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履行职责的开局之年,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跨越发展为主线,对照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定性定量约束性,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南平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二、要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各项目标任务,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人负责,有人落实。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协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协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积极主动配合牵头责任单位,形成合力,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确保全年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三、要加强督查,抓好落实。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解决不了的,及时报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批示或出面协调解决,狠抓工作落实。
各牵头责任单位应在7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把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督查室,由市政府督查室汇总整理报送市政府领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8.28
•【字号】陕发改投资[2012]1293号
•【施行日期】2012.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进行调整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2〕1293号)
宝鸡、咸阳、汉中市发展改革委:
5月27日,我委印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2]518号),其中下达给陕西当代蜂业有限责任公司蜂产品深加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扶持资金200万元。
由于该企业的原因项目无法继续实施。
为保证中央预算内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及时发挥作用,经研究,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现将原下达陕西当代蜂业有限责任公司扶持资金调整给国家同一批下达我省的3个项目,其中陕西物联网络信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宝鸡钛产业集群配套生产性服务中心项目100万元(原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元,增至400万元)、陕西汉王药业有限公司汉中中药产业科技服务平台项目50万元(原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增至310万元)、陕西石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肉制品产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50万元(原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60万元,增至310万元)。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26•【字号】南政办[2012]119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南政办〔2012〕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南平市 2012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我市法制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有效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南平市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推进规划、项目、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和执行情况,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时公开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
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等信息公开,加大国有土地“招拍挂”等信息公开力度。
做好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布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
及时公布全市“五大战役”、“三维对接项目”等重点项目进展情况,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确保政府投资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主动公开项目规划、审批、核准、实施和监管等方面信息,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推进行政审批程序化、公开化,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结果公开。
二、推动政策制定与执行公开推动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过程通过征询、听证会、专家论证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对公共政策制定的意见表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南平市2012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请示
南发改…2011‟社会55号
南平市发改委 2011-08-18
省发改委:
根据钧委“关于抓紧组织编报2012年社会事业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精神,经会商市民政局,现将南平市2012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予以呈报,恳请给予大力支持。
一、顺昌县双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顺昌县双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社区服务中心大楼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设服务大厅、矛盾纠纷调解室、社区工作室、图书阅览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六室二站二栏一校一厅一场所”,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的“一站式”社区管理服务体系,项目总投资375万元。
目前正在进行规划、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
恳请省发改委将该项目列入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补助资金260万元。
二、邵武市昭阳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邵武市为切实提高城市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街道各项事业的和谐发展,拟在邵武市李纲东路北面新丰里新村南面新建一座社区服务中心大楼。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面积70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内设一站式服务大厅、志愿服务工作站、便民利民服务协调办、文化活动室、健身室、培训教育中心、图书室。
项目总投资490万元,目前已完成土地、环评、可研批复等前期工作。
恳请省上将该项目列入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补助资金260万元。
三、建瓯市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项目
建瓯市位于福建省北部,疆域总面积 4233 平方公里,总人口53.4万,辖14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全市共有27个居民委员会,217个行政村。
目前全市社区服务站大多数是借用他人场所,服务设施严重缺乏,服务功能相对单一,不够齐全,不够规范,急需建设功能齐全的城乡社区服务站。
该项目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其中川石乡凤冠社区服务站420平方米,通济街道桥南社区服务站750平方米,瓯宁街道福宁社区服务站530平方米。
总投资253万元,目前已完成项目选址、用地审批等工作。
恳请省上将该项目列入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补助资金200万元。
四、武夷山市新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武夷山市新丰街道办事处下辖4个社区居委会和3个村
委会,总户数为9218户,总人口31508人。
为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基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改变新丰街道相对滞后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局面,提高居民群众生活质量和文化品位,打造武夷山国际旅游城市品牌。
武夷山市拟建设新丰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680平方米,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设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居民娱乐场所、家政服务中心、物业管理公司、居民保健中心及科普文化中心等用房及设施的配备。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
恳请省上将该项目列入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申请补助资金200万元。
附件:南平市2012年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二○一一年七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