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超市食品安全管理是指在超市销售和经营食品过程中,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在现代社会,食品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各级超市都应该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品源头管理超市作为食品的销售者和经营者,应该确保所售食品的来源合法、安全和可追溯。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超市需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要求其提供必要的食品安全证明和检验报告。
超市还应定期审核供应商的食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食品仓储管理超市的食品仓储管理涉及到货物接收、入库、存储、发放等环节。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和质量,超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仓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检验货物对于每批进货的食品,超市应进行货物检验。
这包括对外包装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变质等情况;对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其是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合理储存超市应对食品进行合理储存,包括将不同类型的食品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遵循食品储存的温度、湿度要求,确保食品不受损坏。
3. 有效管理库存超市应建立库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有效期。
库存管理包括采用先进的条码或RFID技术进行食品追溯,及时清理过期食品等。
三、食品销售管理食品销售是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的核心环节之一。
超市应制定相应的销售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出售合格产品超市只能销售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对于价格过低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应谨慎采购和销售,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2. 保持销售场所卫生超市应保持销售区域的整洁和卫生,包括定期清洁、消毒,及时处理发霉变质的食品等。
3. 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超市可以通过宣传单张、展示板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知识,让消费者增加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购买决策的科学性。
四、食品召回管理如果超市销售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超市应及时采取食品召回措施,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三条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应包括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加工、废弃等环节。
第四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从业人员的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第五条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月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应每季度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第八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第十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第三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十一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十三条超市应查验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十四条超市应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十五条超市应建立健全食品进货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信息等内容,并保存相关票证。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6篇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6篇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1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五、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及存放场所(橱柜)有明显的标记。
超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市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依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食品销售环节,包括采购、仓储、陈列、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三条超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供应商资质审核体系,对食品供应商进行定期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合规资质。
第四条食品采购人员应严格按照超市规定的采购程序和流程进行采购工作,严禁擅自变更供应商或产品。
第五条食品采购应采取与食品种类和特性相适应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三章:食品仓储管理第六条超市应建立科学的食品存储管理制度,保证不同种类食品存放在相应的环境条件下,避免交叉污染。
第七条食品仓储人员应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巡检,确保食品无变质、破损等情况。
第四章:食品陈列管理第八条超市应根据食品种类和销售情况,合理规划食品陈列区域,保证食品陈列整齐清晰。
第九条食品陈列人员应定期检查食品陈列区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食品陈列符合卫生要求。
第五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条超市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对每批次的食品销售情况进行记录,保存至少三个月。
第十一条食品销售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了解食品知识和安全常识,严格遵守食品销售规定。
第六章:食品召回管理第十二条一旦发现因食品质量问题存在安全隐患,超市应立即启动食品召回程序,通知顾客停止购买并进行退货处理。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召回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食品安全培训管理第十四条超市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对食品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
第十五条食品相关人员应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未通过考核者不得从事食品相关工作。
第八章: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第十六条超市应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七条超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超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确保超市销售的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超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监督食品安全措施的执行。
第三条食品采购管理1. 超市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
2. 采购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定期参加培训。
3. 超市应建立食品进销台帐,详细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销售时间等信息。
第四条食品储存管理1. 超市应根据食品的特性,合理储存食品,确保食品存放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 冷藏、冷冻食品应存放于专用设备,温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3. 食品储存应分区分类,避免交叉污染。
第五条食品销售管理1. 超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查,确保食品质量。
2. 销售人员应具备食品安全知识,操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手套等必要的防护用品。
3. 食品展示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4. 超市应严格执行食品下架退市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销毁等措施。
第六条食品安全宣传与培训1. 超市应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2.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超市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3. 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第八条食品安全监管1. 超市应接受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配合监管部门进行检查。
2. 超市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措施的执行。
第九条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的,超市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超市应对从业人员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对购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三)购入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留具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四)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一)每次购入食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二)采取账簿登记、单据粘贴建档等多种方式建立进货台账。
食品进货台账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____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超市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超市食品经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超市食品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食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超市食品经营行为,包括超市内的食品采购、存储、销售、标识等环节。
第三条超市食品经营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条超市应当保证所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
第五条超市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到销售的全程安全。
第六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食品经营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能及时、有效地处置。
第八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销售台账,确保食品来源、流向可追溯。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九条超市应当合理安排采购计划,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季节变化、库存量等因素进行采购。
第十条超市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供货商名单进行采购,不得私自开展食品采购行为。
第十一条超市采购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了解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对供货商进行评估和把关,确保所选供货商的食品质量和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超市应当与供货商签订书面采购合同,约定采购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标准、价格等内容。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对采购食品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及时退货或处理。
第十四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库存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库存面积,对不同食品进行分类、分区存储,确保食品质量。
第三章食品存储管理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建立温度、湿度、通风等设施,确保存储环境符合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第十六条超市应当采取合理的存放方法,对易腐烂、易变质食品进行及时处理或陈列。
第十七条超市应当对存储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超市应当建立食品库存台账,记录食品的来源、数量、存储时间等信息,做到可追溯。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九条超市应当设立专门的食品销售区域,标示明显,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超市应当制定销售价格管理制度,公平合理地制定食品销售价格。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本超市内所有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环节。
2. 旨在确保超市销售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保障消费者健康。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三、采购管理1. 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来源可追溯。
2. 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四、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2. 定期检查仓库环境,确保干燥、通风、清洁。
五、销售管理1. 销售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2. 食品应明码标价,标识清晰,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六、食品加工1. 加工区域应定期清洁消毒,保持卫生。
2. 加工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
七、食品召回与处理1. 一旦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启动召回程序。
2. 对召回的食品进行隔离,并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监督检查1. 定期对超市内的食品安全进行自检。
2. 接受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事故处理1.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发展。
2. 及时通报事故情况,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十、记录与档案管理1. 建立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的采购、储存、销售等信息。
2. 定期对记录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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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申请单位:负责人:
本单位现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在经营活动中,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单位特制定以下制度和承诺,现提交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将制度和承诺在我单位经营场所上墙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
一、超市开办者必须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开业经营。
二、凡进入超市经营食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超市审查备案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
三、超市开办者经营事项发生变更时,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变更事项。
四、入场经营者改变许可事项,应当向原许可机关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
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改变许可事项。
五、入场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悬挂证照,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食品经营进货查验制度
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按照“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
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采取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用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食品贮存与销售制度
一、超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二、超市对贮存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按照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及召回制度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超市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超市销售分装食品或散装食品,应当制作散装食品标志牌,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超市销售生鲜食品和熟制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六、超市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四)保质期;(五)产品标准代号;(六)贮存条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八)生产许可证编号;(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
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食品经营抽样检验制度
一、超市开办者应当设立食品质量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对经营的食品进行自检。
二、超市要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检测人员应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并妥善保存检验资料。
三、检测的重点是: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举报较多的食品,以及有关部门通报的问题食品等。
四、超市自检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须及时委托具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复检,并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五、经检验食品质量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下架退市,单独存放。
六、超市开办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准确客观地公布食品抽样检验信息。
不合格食品退市及召回制度
一、超市对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通报或者自行检查出的问题食品,应及时采取停止销售、下架退市、单独存放等有效措施,以避免和减轻危害。
二、对已经售出的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须及时在新闻媒体予以公告,并在营业场所内公示,负责将不合格食品召回。
三、对需要销毁的不合格食品,超市应将不合格食品单独存放,就地封存,报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它相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等处理。
四、超市应对停止销售、召回、销毁不合格食品等情况进行记录,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理档案。
食品经营场所及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一、超市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以及其它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并设置密闭的垃圾容器,及时清除垃圾,搞好防尘、防蝇、防鼠工作,确保环境整洁。
二、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组织结构,配有经专业培训的食品安全专职管理人员。
三、保证食品外观清洁,如发现食品超过保质期、破损、鼠咬、受潮、生霉、生锈等现象要及时下架处理。
四、散装食品销售必须按“生熟分离”原则,分类设置散装食品销售区。
按销售品种配备足量的容器。
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有防尘材料遮盖。
五、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能上岗,并定期参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六、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仪表整洁。
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经常换洗保持清洁。
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得放置在工作区内。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一、超市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应当每年一次。
四、食品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应佩戴身体健康证明。
五、建立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档案,设专柜,专人保管,档案包括从业人员体检证明、从业期间健康变化证明、工作变动情况等资料。
超市食品经营承诺
坚决不经营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三、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六、未经检验、检疫或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肉类制品;
七、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经营的食品;
八、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食品;
九、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进口的预包装食品;
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