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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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附件: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促进全省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护广大公众身体健康。

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通过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卫生信誉度公示,督促公共场所经营者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同时,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工作目标按卫生部统一规定,2009年主要在住宿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下简称:量化分级管理)。

具体要求是:各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南京市不少于50%)实行施量化分级管理,住宿业中所涉及的其他行业(美容美发、沐浴、娱乐场所)一并进行量化分级管理。

2010年将逐步在其他公共场所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三、适用范围量化分级管理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四、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通过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化管理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辖区内的量化分级管理。

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管理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三)动态监管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卫生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在评定等级后,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经整改认为本单位能达到上一等级时,可主动要求重新评定等级。

(四)公开透明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

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五、实施方法(一)掌握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

附件:4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使用说明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说明(一)得分说明经营单位得分包括核定分、实得分、标化分。

核定分是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减去合理缺项分后,应得的最高分。

实得分是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评定的实际得分,包括实得基础分和实得附加分。

标化分是由于不同单位的核定分不同,对实得分进行标化后的最终得分。

标化分=实得分/核定分×100%例1:某大型桑拿浴室具有《桑拿浴室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的所有监督项目,其分数计算方法如下:核定分=229分实得分=200分标化分=200/229×100%=87.33%许可评定为良好例2:某桑拿浴室未设有《桑拿浴室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的池浴设施,其分数计算方法如下:核定分=229-10=219分实得分=160分标化分=160/219×100%=69.86%许可评定为一般(二)关键监督项目说明《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中带※※、※的是关键监督项目;※※项不符合要求,评为差;※项不符合要求,整个项目不得分,不能评为A级。

《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中带※的是关键监督项目;※项不符合要求,整个项目不得分,属初次参加等级评审的,不能评为A级,已评定等级的,应根据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整改整顿或降级处理,对违法行为另外给予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系列评分表使用说明(一)佛山市歌舞娱乐场所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1、卫生管理歌舞娱乐场所卫生管理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歌舞娱乐场所内人员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歌舞娱乐场所卫生管理主要体现在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的设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和卫生知识培训等情况。

⑴制度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是经营单位保证其公共场所达到相应卫生要求的基本前提条件。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是根据相关卫生法规和管理要求制定的指导文件,旨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以下是可能包含在该指南中的内容:
1. 公共场所分类:根据场所的性质和功能,将公共场所分为不同类别,例如餐饮场所、住宿场所、娱乐场所等。

2. 卫生监督指标:明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指标和要求,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人员卫生等各个方面。

3. 分级评定标准:制定不同级别的评定标准,根据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和管理水平,将其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优秀、良好、一般、差等。

4. 监督评估方法:指导监督机构对公共场所进行评估和监督的方法和步骤,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监测报告等。

5. 考核奖惩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对达到一定水平的场所给予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场所进行处罚或整改。

6. 监督机构职责:明确各级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

7. 宣传教育工作:推广公共场所卫生常识,提高公众对公共场所卫生的关注和自我保护意识。

8. 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的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跟踪卫生状况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的指南根据不同地区和场所的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该指南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共场所的卫生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


谢!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法
二、原则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是根据卫生监 督量化评价的情况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分级、 评分,并确定相应的监督检查频率。 (一)量化评价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法律法规,采用危险性 评估方法,考虑影响公共场所安全的因素及对人体 健康危害程度,制定量化标准,综合评价经营单位 的卫生安全级别。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法
三、方法 (一)分级依据 根据标化总分确定级别,分别做出优秀、良好、合 格的审查结论。 得分: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 标化分在75~89分者为良好;核定为B级 标化分66~74分为合格;核定为C级 标化分低于65分者为差,不予办理卫生许可 证。 关键项目不合格的,评定为差;A级关键项目不合 格的,不能评定为A级。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法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安全等级A或B 级单位降低一个等级,C级单位依法停业整顿或依 法吊销其卫生许可证: (1)违反量化评分表关键项目的; (2)严重违反《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行为 的,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两次(包括两次)以上受 到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发生重大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事件的。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法
和卫生监督员共同在量化评分表上签字。审 查结论等级评定审核组(不得少于5人),集 体评议后,提出卫生等级意见,报卫生行政 部门批准。 (三)监督频率 1、审查结论为优秀(A级)的实施简化 监督,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1次; 2、审查结论为良好(B级)的,实施常 规监督,每年监督频次不得少于2次;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方法
(二)分级管理 根据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等级,确定监督 频率。 (三)动态监督 经营单位卫生安全等级不是固定不变的, 视其卫生状况及时调整其级别,实施相应的 监管。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9.06.05•【字号】杭卫发[2009]148号•【施行日期】2009.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杭州市卫生局关于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杭卫发〔2009〕148号)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公共场所规范化管理,提高公共场所监督管理工作水平,落实长效管理,在总结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监督办[2009]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际,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在全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要求,组织制定《2009年杭州市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区、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可及时与杭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系。

附件:2009年杭州市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二○○九年六月五日2009年杭州市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条例》,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深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探索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长效机制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信用体系,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和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09]13号)文件的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培训报告为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6月24日苏州市举办了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培训,通过一天的知识培训及考试,我对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了初步的认识,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内容:1.量化分级管理的概述。

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是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由定性向定量分析研究的转变,是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最基础依据。

使管理更加具体化、数据化,对各个管理条例的深化起到了极大的作用,也给基层管理带来了方便。

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有三个目的:1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管理水平,2增强了卫生监管的透明度,3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2. 量化分级管理的实施过程。

(1)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分析理论,按照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例如住宿业划分为5个大项目:卫生管理、功能间卫生管理、公共用品卫生要求、通风系统、二次供水,而每个大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又划分为若干个具体的子项目。

(2)卫生监督员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

(3)根据量化评价结果确定信誉度等级,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

(4)确定卫生监督频次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

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

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调整监督频次。

卫生信誉度监督频次A级不少于1次/两年B级不少于1次/年C级不少于2次/年(5)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

(6)效果评估。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1. 引言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

为了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提高社会公共卫生水平,本文提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和监督机制,保障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管理,以达到有效监督和管理的目的。

2. 评估指标体系为了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评估,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科学、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

评估指标体系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卫生设施•厕所卫生状况:包括厕所的清洁程度、卫生设施的完善程度等。

•洗手设施:包括洗手间的洗手池、洗手液、干手器等设施的情况。

•环境卫生设施:包括垃圾桶、清洁工具等设施的状况。

2.2 卫生管理•安全措施:包括灭火设施、应急设备等。

•卫生标准:包括消毒、垃圾清理等卫生标准的执行情况。

•卫生培训:包括员工的卫生培训情况。

2.3 卫生评估•健康证明:包括员工的健康证明和卫生检查情况。

•客户满意度:包括客户对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评价情况。

3. 监督机制为了有效监督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我们建立了以下监督机制:3.1 监督人员设立专门的监督人员,负责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卫生知识和技能,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监督工作。

3.2 监督周期对于不同类型的公共场所,设置不同的监督周期。

常规公共场所可以每月进行一次监督,高风险公共场所可以每周进行一次监督,以确保卫生管理的有效性。

3.3 监督方式监督采用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监督人员可随机抽取部分公共场所进行检查,或者根据举报和投诉进行现场检查。

4. 分级管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和监督结果,对公共场所进行分级管理。

将公共场所分为A级、B级、C级和D级四个等级,等级划分如下:4.1 A级A级为最高级别,表示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优秀,符合卫生管理的各项标准和要求。

4.2 B级B级表示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良好,符合大部分卫生管理的标准和要求,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9.06.03•【字号】冀卫法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冀卫法监〔2009〕17号)各市、各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管道局卫生处、厅卫生监督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号)精神,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结合前期各地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情况,决定在全省公共场所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实施好量化分级制度,作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加强组织和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突出抓好县(市、区)量化分级制度实施工作。

2009年,各地住宿业量化分级制度实施率要达到100%,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所的实施率要达到80%以上。

三、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办法》开展工作。

对于风险性较高的场所,加强监督力度,适度增加监督的频次,促使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对确定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要及时贴挂标识。

2009年,各地卫生信誉度A级公共场所挂牌率要达到80%以上,B、C级的挂牌率要达到50%以上。

五、加强卫生监督员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其对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及量化分级制度的认识水平,使准确掌握量化评分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六、省卫生厅将量化分级制度实施工作列入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并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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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督发〔2009〕5号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见附件),决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顺利开展。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要求,结合本省(区、市)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切合实际的量化标准,认真组织实施。

同时,要加强对地方开展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技术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三、各地要对卫生监督员进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的培训,提高监督员对法律、法规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的认识水平,准确掌握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四、各地要加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的宣传力度,向社会提供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要注意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

五、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要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2009年各地要重点在住宿业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至2009年12月底,各省会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50%的住宿业,其他城市要对辖区内不少于40%的住宿业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请各省(区、市)于2009年12月底前将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开展情况书面报我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

各地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沟通。

联系人: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房军联系电话:(010)68792407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二〇〇九年一月十六日(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附件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规范,预防疾病,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为促进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水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卫生部在全国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建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评价体系。

一、总体目标提高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水平,强化其作为公共场所卫生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公众身体健康。

二、适用范围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适用于已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检查。

三、实施原则(一)量化评价。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评价项目进行量化,并应用风险性分析理论,按风险度高低分为关键项目和非关键项目。

通过监督量化评价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等级,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其卫生状况。

(二)属地管理。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指导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工作。

公共场所的量化评分和卫生信誉度等级评定原则上由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和实施日常监督机构负责。

(三)动态监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根据每次日常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

监督频次随量化评价结果做相应调整,以合理分配监督资源。

(四)公开透明。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向社会公示,并使用统一标识。

增强消费者公共场所卫生意识,使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消费选择,便于社会监督。

四、实施方法(一)确定量化评价内容。

在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决定量化评价效果。

本指南中《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1)、《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2)、《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3)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见附表4)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规范要求制定的,对量化评价的主要内容、项目、分值、评价标准进行了具体规定。

各省(区、市)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量化分级评分表,可调整本指南中确定的公共场所量化评价内容、项目,但对关键项目的调整不得低于本指南的要求。

(二)日常卫生监督量化评价。

对获得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要使用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进行量化评价。

根据量化评价结论确定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监督频次。

卫生监督员现场填写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后,可不再另行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但对于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仍应严格按照相关执法程序进行。

(三)卫生信誉度等级的确定。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价,按100分标化后,总得分在90分以上的,卫生状况为优秀,卫生信誉度为A级;总得分在70~89分的,卫生状况为良好,卫生信誉度为B级;总得分在60~69分的,卫生状况为一般,卫生信誉度为C级;总得分低于60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理。

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其卫生信誉度定为C级。

(四)卫生监督频次的确定。

公共场所日常监督频次参照其卫生信誉度等级确定。

等级越高,监督频次应越低。

下表规定了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最低监督频次,各地应根据实际,合理调整监督频次。

卫生信誉度监督频次A级不少于1次/两年B级不少于1次/年C级不少于2次/年由于行政任务和处理投诉举报而需要进行监督时不受此频次限制。

五、公示卫生信誉度等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确定了卫生信誉度等级的公共场所发放《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的标识(见附表5),并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客观、准确地公布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信息。

六、效果评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情况,逐步开展效果评估。

根据效果评估的结果,及时完善和调整实施工作,确保实施公共场所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总体目标的实现。

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3.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5.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样式)附表1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2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总得分:标化分:核定等级: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3沐浴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4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被监督单位陪同人(签字):卫生监督人员(签字):、年月日年月日填表说明1.“项目”栏为一级指标,“评查内容”栏为二级指标,“评查标准栏”为三级指标。

2.※为关键项,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

3.标化分﹦100×实得分/应得分,应得分=128-合理缺项总分。

4.核定等级:依照标化分为进行评级,具体标准如下:(1)标化分为90分以上者,评为优秀,核定为A级;(2)标化分为70-89分者,评为良好,核定为B级;(3)标化分为60-69分者,评为合格,核定为C级;(4)标化分低于60分者,不予评定等级。

5.评查内容扣分,均扣完为止,不能出现负分。

附表5: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标识(样式)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业等级公示编号:卫生信誉度等级A级A级卫生状况优秀(等级)B级卫生状况良好C级卫生状况一般投诉举报电话:检查时间:年月日××卫生局(盖章)(表情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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