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第2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分类
税收制度基本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基本构成要素
税收制度基本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纳税人: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纳税义务人:即纳税主体,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税收权利、承担纳税义务的当事人。
征税对象:征税的客体,即对什么收税,是税制的核心要素。
税率:应征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征税额的标准。
减税和免税:减税是少征一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纳税环节:指应纳税额计征的时机和场合。
纳税期限:指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
违章处理:对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罚款、吊销税务登记证等。
这些要素构成了税收制度的基本框架,对于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分类

第二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分类【知识要点】通过本章的学习,要了解税收制度的理论含义和现实含义,掌握税收制度构成要素及内涵,明晰相关要素之间的关联。
通过税收分类,掌握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税种数量,正确认识目前我国现行的复合税制度特征,正确研判中国现行税制的演化趋势。
第一节税收制度一、税收制度的含义及分类税收制度简称税制,是国家各项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制度依据和纳税人向国家纳税的法定准则。
税收制度的核心是税法。
制定税收制度,一方面是为了制约纳税人,即规定纳税人必须履行纳税义务;另一方面是为了制约征税机关,即规定征税必须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和税收政策。
税收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税种设置及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它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种的基本法律、法规、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征收管理办法等。
其中,税法通则是一个国家征税的最基本的法律,主要规定一个国家征税的总政策、税制原则、税种设置等内容。
各税种的基本法规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基本法律依据,主要规定对什么征税、由谁缴纳、缴纳多少等内容。
实施细则是在各税基本法规基础上制定的执行性、补充性、解释性规定。
各税种的具体规定是根据基本法规和实施细则制定的对某一事物或某一行为征税的详细规定。
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设置某一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它由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税收优惠、违章处理等基本要素所组成。
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和违章处理等。
第二章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与分类(一)纳税人纳税人即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它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的要素之一,主要解决向谁征税或者由谁纳税的问题。
各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
纳税人可以分为自然人纳税人和法人纳税人。
1.自然人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包括本国公民和居住在本国的外国公民。
第二章 税制构成要素

四、税率
(一)定额税率(固定税率)
1、概念 指按课税对象的标准计量单位直接规定应纳税额 的计税制度。即以绝对额的形式规定的税率。 2、形式 单一定额税率 差别定额税率:地区差别定额税率 幅度定额税率 分类分级定额税率
四、税率
3、优缺点
简单明了,使用方便;
二、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与纳税人 两者与税款的关系不同 两者存在的范围不同
三、课税对象
(一)课税对象概念及重要性
1、概念 指每个税种征税的标的物,是税法规定的纳税 人应该承担某种税的标的物。是征税的客体,即对 什么征税。 2、重要性 是划分不同税种征税界限的标志 是区分各税种由来的主要依据 是确定税种名称的主要因素
四、税率
又例: 纳税人某甲,某月取得应税所得额为4000元(仍以 书上表2-1为参考)
1、按全额累进计算,应纳税额为4000×10%=400元 2、按超额累进计算,应纳税额为 3300×10%+1000×15%=450元 3、使用全额累进时,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均为15%;使用超 额累进时,名义税率为15%,实际税率为450/4000=11.25% 4、使用速算扣除数,4000×15%-150=450元
一、税制要素与税收要素
2、重要性 (1)是确定税收分配关系的前提 (2)是进行对税制进行理论分析的条件 (3)是设计税制的基本材料 (4)是理解和把握税制的基础
一、税制要素与税收要素
(二)税收要素
1、税收要素概念 是构成税收分配关系的基本因素,是税收形式 特征的具体体现。 2、税收要素 征纳主体——分配主体 征税对象——分配客体 税率————分配标准 税收优惠——调整要素
税收理论与税收要素

几个理论税率概念
名义税率:是税法规定的税率。 实际税率:是实纳税额与实际征税对象的比例。 平均税率:是全部应纳税额占全部税基的比例。 边际税率:是应纳税额的增量与税基增量之比,也即最后一 个单位税基所适用的税率。 零税率:课税对象的持有人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要缴纳税 款。 负税率: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 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五)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按税法规定应 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有按期纳税, 按次纳税,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等种类。每 一种税种都要明确规定纳税期限,这是由税 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所决定的 纳税期限有两层含义:一时结算应纳税款的 期限,也称结算期限;二是缴纳税款的期限, 也称缴款期限。
按期纳税:即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通 过确定纳税间隔期,实行按日纳税。 按次纳税:即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 纳税期限。如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等。 按年计征,分期预缴或缴纳,如企业所得税 按规定的期限预缴税款,年度结束后会算清 缴,多退少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 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分期预缴一般是按 月或按季预缴。
(三)税率 税率:对征税对象(数额)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 度。计税依据与税率的乘积就是应征税额。税率是 国家税收制度的核心,税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纳税 人的负担和政府的收入,它反映征税的深度,体现 国家的税收政策。 主要包括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和累进税率。
(一)比例税率 定义:不分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只规定一个百分 比的税率。 统一比例税率,即一种税只采用一个税率,车辆购 置税10%,企业所得税25%。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即按照应税产品或经营项目所 归属的行业设计税率、盈利水平不同的行业采用 不同的比例税率,如营业税。 产品差别比例税率,即按产品大类或品种设计不同 税率,如消费税。有的产品按质量标准设计多档 次税率,如卷烟。
(完整word版)《国家税收》教学大纲

《国家税收》教学大纲第一部分说明一、教学媒体的使用《国家税收》课程的教学媒体主要是文字教材: 由杨秀琴主编的《国家税收》。
二、课程性质及其在专业中的地位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 又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杠杆, 还是企业会计核算时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 税收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法制建设也日趋完善, 作为其组成部分的税法体制, 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普及税收理论, 培养公民良好的纳税意识, 对于税收工作的开展, 对于我国经济的繁荣富强,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因此, 国家税收课程不仅是财税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也是会计专业的学生, 乃至整个经济类专业学生的必修课。
三、课程的总体教学目的和要求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要求学生能够熟练地掌握税收方面的基本知识,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计算各种业务活动的应纳税款, 了解税收征管的有关内容, 弄清税务机关是怎么组织税款入库的。
教学中应注意对学生基本技能培养, 符合电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
四、课程的学时和学分课内学时为90课时。
共5学分。
第二部分课程基本内容上篇税收概论第一章税收的概论这一章是税收的基本理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税收的定义、特征、性质以及税收的一些理论知识。
1.税收的含义(1)税收的定义;(2)税收的产生和发展;(3)税收的特征, 包括形式特征和本质特征2.税收的职能3.税收的原则(1) 4.税收的负担(2)税收负担的分类(3)税收负担的决定因素第二章税收制度概述(1)本章要求掌握税收制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1.税收制度的概念(2)税收制度的概念(3)税收制度的法律级次(4)税制与税法(5)税收法律关系2.税收制度构成要素(1)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2)课税对象(3)税率(4)减税免税(6)纳税环节(7)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1) 3.税收制度分类(2)按课税对象征税(3)其他分类方法(1) 4.税制结构(2)税制结构的概念(3)我国税制结构的形成及特点(4)调整和完善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的设想第二章增值税(5)通过本章学习应了解我国增值税的基本理论知识, 计算方法, 出口退税规定和退免税规定。
税收要素与分类

②、定额税率
定额税率亦称固定税额,是按照征税对象的一定数 量直接规定一定的税额,而不是规定征收的比例。 (它是用绝对量表示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一般适 用于从量定额征税的商品或税种)
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a、地区差别定额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按照不 同的地区,分别规定不同的税额。 b、分类分级定额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一定标志 分成若干等级,然后按不同级别,分别规定不同的 税额。 c、幅度定额税率:即中央只规定最高定额税率和 最低定额税率,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 中央规定的幅度内,确定一个执行定额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 率或=(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 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三)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 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或=每次收入额×(1-20%)×适 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我国现行税制中规定的纳税期限,有以下几种形 式: 1、按天缴纳:即以1天、3天、5天、10天、15 天等为纳税期限; 2、按月缴纳:即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 3、按年缴纳:即以一个年度为纳税期限; 4、按次缴纳:即不规定具体纳税时间,纳税人每 发生一次纳税义务,则缴纳一次税。
(二)、税收环节 税收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和 劳务活动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2)、超额累进税率 即指分别以征税对象数额超过前一部分的数额, 计算应纳税额的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就是把征税对象数额按大小划分为 若干等级,并对每个等级规定相应的税率分别计 算税额,当征税对象数额超过某一等级时,仅就 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税率计算征税。
税收基础知识

税率% 速扣数 5 10 15 20 0 25 125 375
5
6 7
超过20000元的—40000元
超过40000元的—60000元 超过60000元的—80000元
25
30 35
1375
3375 6375
8
9
超过80000元的—100000元
超过100000元的
40
45
10375
15375
超额累进税率的含义及其运用
第二节 税收制度的七种类型
税收制度的基本类型是对税收制度按照不同标 准,从不同角度进行划分。从而有以下类型: 一、按税制基本功能为划分依据——分为基本 法税制、实体法税制和程序法税制。
广义的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基本法(如宪法等统领 各项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大法)、税收程序法 (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范征纳税程序的法律制 度)和税收实体法(即规定各个独立税种征纳税 规范的法律制度)。 狭义的税收制度一般仅指税收实体法,即国家设 置的具体税种的课征制度。本书所涉及的内容, 主要是狭义的税收制度。
3) 财产税的纳税申报与所得税相似。
4)行为税的纳税申报是按次缴纳
六、税收优惠
(一) 税收优惠的概念 税收优惠是一国政府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 社会、经济或政治目标而规定的照顾和鼓 励。 税收优惠的基本特征是,受惠人比其他纳 税人少承担或不承担税款。 它是间接的政府支出,西方经济学家把政 府因实施税收优惠而放弃的收入称为税收 支出(税式支出)
五、纳税期限
可分为税款结算期限和税款申报缴纳期限。 税款结算期限又有按次结算和按固定期结算,按 次结算的有,如不常发生的个人劳务收入、一些营 业收入等;按固定期结算的一般是按月结算,也 有按年、半年、10天、5天、3天、1天为结算期 的。 纳税申报缴纳期是税法规定的与税务部门完成缴 纳任务,结清手续的期限。
第2章税收制度

纳税义务人 征税对象 税率 纳税环节
纳税期限 纳税地点 税收优惠 违章处理
2.2.1 纳税义务人
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 或法人。
纳税义务人是税收制度构成的最基本要素 之一,是缴纳税款的主体。
任何税种都必须有纳税人,并且每个人都 直接或间接地与纳税行为发生着联系。
第2章税收制度
2021年8月5日星期四
本章内容
2.1 税收制度内容 2.2 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 2.3 税制结构 2.4 我国税制的建立与演变历程
2.1 税收制度内容
2.1.1 税收制度的含义
是一个国家根据其税收政策,通过法律程序确 定的征税依据和规范。 ❖ 从税收管理角度来看,税收制度是国家各种税 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 从税收理论研究角度看,税收制度是国家按一 定政策原则组成的税收体系,其核心是主体税种 的选择和各税种的搭配问题。
2.2.8 违章处理
❖ 纳税人违章行为包括:
❖ 偷税,纳税人有意识地采取非法手段不缴或少 缴税款的违法行为; ❖ 欠税,纳税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而拖欠税 款的违法行为; ❖ 抗税,纳税人对抗国家税法而拒绝纳税的严重 违法行为。
❖ 对违章行为的处理方式有限期缴税、加收滞纳 金、税收保全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方式进行。
❖ 在课税对象和税基既定的条件下,税率的高低 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和纳税人的负担。
2.2.3 税率
2. 税率的形式
税率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 超额累进 超率累进
“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1、比例税率——
❖ 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同一比例征 税。
❖ 具体形式: (1)行业比例税率 —— 同一行业采用同一税率。 (2)产品比例税率 —— 同一产品采用同一税率。 (3)地区差别比例税率 —— 对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税率。 (4)幅度比例税率 —— 中央政府只规定一个幅度税率,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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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纳税地点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确定后有利于对税 款的源泉控制。
(七)税收优惠
减免税
税收抵免
减税和免税
减免税
起征点: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 免征额 :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
税基式减免:起征点和免征额 税率式减免:降低税率 税额式减免:减少税额
(2)计税依据(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基数)。 ➢ 计税依据是征税对象的量化。 ➢ 征税对象侧重从质上规定对什么征税,计税依据则是从数量
上对征税对象加以计量,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就是应纳税额。
一般分为从价征税和从量征税。 ★
(3)税源:税收收入的来源。
(三)税率
1、税率是对征收对象征税的比例或额度,是应征税额占单位 课税对象的比例。解决征多少的问题,体现着征税的深度, 反映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1)关系到国家财政收入 (2)关系到纳税人的负担程度(轻重) (3)是税收政策与税收制度的出发点、作用点
(五)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第一次发生 业务开始),多长时间为一期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时间界限。 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段 纳税期限 确定应纳税款的结算期限
确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确定纳税期限,包含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确定结算应纳税款的期限,即多长时间纳 一次税。一般有1天、3天、5天、10天、15天、一 个月等几种。
=上一级最高所得额×(本级税率-上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后 面讲)
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
应纳税额=
∑(每一等级的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最高适用税率-本级速算扣除数
全率累进税率和超率累进税率:
例:某房地产公司出售商品房收入1000万元,规定扣除项目金额为400万 元(其中包括取得土地所有权支付的价款 、建造商品房及配套设施成 本费用和销售税金等),请计算房地产公司应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税率)
扣除项 增值率 目金额 级距 增值额 税率
税额
400万 50% 200万 30% 200×30%=60万
400万 50% 200万 40% 200×40%=80万
400万 50% 200万 50% 200×50%=100万
合计 240万
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率 =600×50%-400×15%=240万元
或:应纳税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税率-速算扣除率) =400×(150%×50%-15%)=240万元
(四)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对处于运动之中的征税对象选定的应 该交纳税款的环节,一般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该
交纳税款的环节。
简单地讲,就是缴纳税款的环节。商品和劳务从产生 到消费,中间要经过许多流转环节,比如商品主要包括 生产、销售、消费环节,纳税环节所要解决的就是在征 税中应征几道税以及在哪几道环节上征税的问题。
起征点是不达点不征税,达到点全额征税.而免征额是对一 定的销售额免征. 免征额是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全部数额 中免予征税的数额,是对所有纳税人的照顾.当课税对象小 于起征点和免征额时,都不予征税;当课税对象大于起征点 和免征额时,起征点制度要对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征税,免 征额制度仅对课税对象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三)税率
2、分类(我国现行的税率)
(1)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固定税额) (3)累进税率
(三)税率
2、分类(我国现行的税率)——比例税率
不论征税对象数额大小,均采用相同百分比征收的税率。 不会因为征税对象数额的多少而变化,分为单一、差别、幅 度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对同类征税对象实行等比负担,有利 于鼓励规模经营和平等竞争,符合效率原则。负担稳定、计 算简便、税负明确。 具体又可分为统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 税率、幅度比例税率(中央规定上下限,地区差别税率)
绝对额 累进税率
相对值
全额累进税率 按额累进
超额累进税率 按率累进: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全率累进税率
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税率:
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为例: 应纳税所得额:2600元 (500以下的税率5%,500-2000的税率10%,2000-5000的税
率15%) 全额累进税率:税额=2600×15%=390元
(八)违章处理
违章处理
行政责任:如吊销税务登记证,罚款 经济责任: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 刑事处罚 :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税收制度的分类
(一)以征税对象为标准的税收分类 (二)以计税依据为标准的税收分类 (三)以税收负担是否转嫁为标准的税收分类 (四)以管理权限为标准的税收分类 (五)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的税收分类 (六)其他几种分类标准
(一)按征税对象分
征税对象
1、流转税(商品税):商品的流转额、流转 收入额 (增值 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P169页172页) 解:增值额=转让房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1000-400=600万元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600/400×100%=150%
按全率累进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税率
=600×50%=300万元
按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土地增值税):
(三)税率
2、分类(我国现行的税率)——定额税率 (固定税额)
不采用百分比,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税额, 不规定征收比例,一般适用从量征税,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 式。可分为地区差别税额、幅度税额和分类分级税额。
(三)税率
2、分类(我国现行的税率)——累进税率
把征税对象从小到大划分成若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 高规定相应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税负 合理、适应性强。
超额累进税率:税额 =500×5%+1500×10%+600×15%=265元
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全额、超额
500元
5%
全额
501元
10%
超额
501元
பைடு நூலகம்
500×5%+1×10%
税额 25 50.1 25.1
税后所得 475
450.90 475.90
速算扣除数=按全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按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的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