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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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
住宅空间设计
一、卫生间无障碍设计
(一)确保通行与安全 对于需要使用轮椅的老年人或残疾人来说,卫生间的空 间最好足够宽敞,能够容许轮椅完成进出转弯等动作,门的 宽度也应能够让轮椅顺利通过。卫生间地面湿滑,容易使活 泼好动的儿童和使用拐杖的老年人、残疾人摔伤,因而最好 选用防滑型的砖材,或铺设防滑垫,如图5-87所示。同时, 还应确保地面平整没有阶梯或其他障碍物,地漏排水顺畅, 地面不积水。
一、卫生间无障碍设计
(二)方便使用与自理 确保了安全性后,卫生间的相关设备应尽量使行动不便的人们实现自理。便溺区最好可以设置功能齐 全的智能型马桶,安装高度不应过高,以方便轮椅使用者在轮椅和马桶之间进行转换,如图5-90所示。 洗手台宜采用挂墙式或立柱式,下方给轮椅使用者留出伸入膝盖的空间,如图5-91所示。
住宅空间设计
二、厨房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厨房操作台与对面墙壁或操作台之间的距离应足够宽,以便轮椅进出和转弯;与卫生间一样, 厨房门的宽度也应足以使轮椅通过,如图5-92所示。与普通操作台相比,无障碍操作台的高度应略微降 低一些,水槽和炉灶底下最好留空,不做底柜,以方便轮椅进出,如图5-93所示。
三、照明无障碍设计
为方便轮椅使用者和视觉障碍者在住宅中安全行走,住宅的底面应平滑无阶梯,如果底面本身存在高度 差,则应当将阶梯改为缓坡,如图5-96所示。底面上还可以做盲道设计,用于为视觉障碍者指引方向,如图 5-97所示。
五、家具无障碍设计
(一)避免碰撞伤害 儿童和视觉障碍者在行走时,很容易与家具、隔断结构、陈设品等 发生碰撞,导致受伤。家具最好选择皮革、布艺等软性材质,如图599所示;墙面、家具、隔断结构上尽量不要使用大面积的玻璃、镜子。
一、卫生间无障碍设计
淋浴区和便溺区,还应设肌一些安全抓杆,方便使用者借力站、坐和移动。淋浴头下方可设计折叠式 浴凳并固定在墙壁上,平时向上折叠收起,如图5-88所示。老年人、残疾人在卫生间摔倒或发生危险时, 如果得不到及时救治,很容易出现更严重的情况,因此,卫生间中还应安装紧急呼叫按钮。按钮的高度不 宜太高,应能够使人在跌倒状态下也可以触摸到,如图5-89所示。

无障碍卫生间规范有哪些

无障碍卫生间规范有哪些

无障碍卫生间规范有哪些无障碍卫生间是指可以满足身体行动不便人士(如残疾人、孕妇、老年人等)在日常生活中方便使用的卫生间。

为了促进平等和包容的社会,无障碍卫生间规范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推广。

本文将介绍无障碍卫生间的相关规范。

1. 设计与布局:无障碍卫生间的设计要考虑到身体行动不便人士的特殊需求,包括:- 充足的空间:无障碍卫生间的面积应足够大,以容纳轮椅、助行器等辅助设备,并保证行动不便人士的舒适度。

- 适宜的门宽与开合方向:门宽应能容纳轮椅等设备,开合方向应向外,以方便紧急情况下的救援。

- 合适的坡度:如有坡道,应满足坡度合适,便于轮椅等设备的上下。

2. 厕位与设施:为了方便行动不便人士使用卫生间,以下设施应当提供:- 辅助扶手:便于行动不便人士上下坐厕,扶手应提供足够的力量支撑。

- 坐便器高度:应适宜于行动不便人士坐下以及站立起来。

- 紧急呼叫装置:在卫生间内应设置紧急呼叫装置,一旦有紧急情况,行动不便人士可以呼叫帮助。

3. 设施的标识与辅助设备:为了方便行动不便人士找到和使用无障碍卫生间,以下标识与辅助设备应提供:- 明显的标识标志:无障碍卫生间应有明显的标识标志,包括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字母或数字等。

- 合适的照明:卫生间内应有充足的照明,以方便行动不便人士辨认设施和操作。

- 非滑地板:为了防止滑倒事故,卫生间地板应使用防滑材料。

4. 水槽与洗手设施:为了保证行动不便人士的卫生需求,以下设施应提供:- 适宜高度的水槽:水槽高度应适宜于行动不便人士坐椅清洗和使用。

- 辅助交叉水槽:为了方便轮椅等设备的使用,卫生间还可以提供辅助交叉水槽,使行动不便人士更容易接近和使用。

- 合适的洗手台高度:洗手台的高度应该是合适的,能够适应行动不便人士的使用需求。

5. 紧急设施:为了应对紧急情况和确保行动不便人士的安全,以下设施可以提供:- 紧急按钮:卫生间内可以设立紧急按钮,行动不便人士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迅速呼叫帮助。

无障碍卫生间门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卫生间门的设计要求

无障碍卫生间门的设计要求无障碍卫生间门的设计是为了满足各种人群的需求,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

它的设计要求不仅仅是为了提供便利,还要考虑到安全和舒适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无障碍卫生间门的设计要求。

1.门的宽度:无障碍卫生间门的宽度要适合轮椅通过,一般要求门宽至少为90厘米。

这样可以确保轮椅用户能够自如地进出卫生间,同时也方便其他行动不便的人群使用。

2.门的开启方式:无障碍卫生间门的开启方式应当方便易操作,推荐采用拉门或滑门设计。

这样可以减轻用户的操作负担,并且避免占用过多的空间。

3.门的高度:无障碍卫生间门的高度要适合不同身高的人群使用,一般要求门高至少为2米。

这样可以确保身高较高的人和乘坐轮椅的人能够自如地通过。

4.门的材质:无障碍卫生间门的材质应当具备一定的防火性能和耐用性。

推荐使用金属或木材等材质,这样可以确保门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5.门的开关力度:无障碍卫生间门的开关力度应当适中,既要保证老年人和残疾人可以轻松开关,又要避免门太松导致轻微震动或风吹即开。

6.门的开关方式:无障碍卫生间门的开关方式应当简单易懂,推荐使用拉手或推杆设计。

这样可以提供给用户直观的操作方式,避免出现困惑或误操作的情况。

7.门的开关方向:无障碍卫生间门的开关方向应当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推荐采用向外推开的设计。

这样可以确保用户在推开门时不会碰到门框或其他障碍物。

8.门的防撞设计:无障碍卫生间门的防撞设计非常重要,要避免出现尖锐的边角或突出的部件。

这样可以减少用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

9.门的自动化设计:无障碍卫生间门的自动化设计可以进一步提升其便利性和舒适性。

推荐使用感应器或遥控器等自动化设备,实现门的自动开关。

10.门的标识和指示:无障碍卫生间门应当配备明显的标识和指示,方便用户找到卫生间的位置并正确使用。

推荐在门上标注无障碍卫生间的标识,使用明亮的颜色和大字体。

无障碍卫生间门的设计要求是为了提供便利、安全和舒适的使用体验。

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无障碍设计规范
2023-11-11
contents
目录
•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准则 •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要求 • 无障碍走道和残疾人走道设计要求 • 无障碍电梯要求 • 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要求 • 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要求
01
无障碍卫生间装修准则
防滑材料
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 ,如防滑地砖、防滑 地毯等。
卫生间内应安装扶手,便于轮椅使用者起身和行走。
安装扶手
扶手应牢固固定,不易摇晃
扶手的高度和位置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要求
方便操作
• 卫生间的设施和设备应易于操作和理解 • 便器、洗手台等设施的开关和水源应易于到达 • 卫生间的照明和通风设备应易于调节和控制 • 卫生间内应安装紧急呼救设备,如紧急按钮等
无障碍隔间厕位的尺寸应满足轮椅使用者的需求,一 般不小于1.5米×1.5米。
无障碍隔间厕位内应设置洗手盆、小便器等设施 ,且应安装安全抓杆以协助使用者站立。
06
6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要 求
6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要求
无障碍隔间厕位应符合以 下要求
厕位尺寸应满足轮椅进出和回转的要求,长 度不应小于1.5m,宽度不应小于0.8m。设 有坐便器、小便器、洗手盆、安全抓杆等设 施,并方便残疾人使用。隔间板的高度不应 小于1.2m,内侧应设不小于0.5m的横向抓 杆,隔间板应设呼叫装置。
残疾人走道宽度和两侧设扶手等规定
• 残疾人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2m • 残疾人走道两侧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应为0.85m • 扶手应为坚固、耐用的材料制成 • 表面应光滑、易于清洁 • 残疾人门应能自动开启和关闭,或设置手动旋转门旁。
残疾人门自动、旋转门旁设残疾人门、净宽、护板、斜面过渡要求
残疾人门净宽不应小于0.8m

无障碍卫生间的设计准则

无障碍卫生间的设计准则

无障碍卫生间的设计准则
1.空间设计:
2.门的设计:
卫生间门应宽敞,使轮椅能够轻松通过。

推荐门宽至少为900mm,并
且应使用易于操作的拉手或自动开门装置。

3.马桶的设计:
尽量选择壁挂式马桶,以便轮椅能够靠近,而不会对行动不便的人造
成障碍。

座圈高度应在400mm-460mm之间,并提供辅助扶手,以方便使用者。

同时,马桶的按钮或拉杆应容易可操作。

4.洗手盆的设计:
洗手盆应低于轮椅的高度,以方便残疾人或行动不便的人使用。

推荐
安装浅盆,以减少弯腰的程度。

同时,应提供空位以适应腿部下方的空间,并且可以轻松触摸到水龙头。

5.辅助设备:
在无障碍卫生间中,安装辅助设备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安装扶手杆
可以帮助行动不便的人坐起、站立和转身。

此外,使用抗滑地砖可以减少
滑倒的风险。

6.色彩和对比度:
在无障碍卫生间的设计中,色彩选择和对比度非常重要。

颜色应该明
亮且易于识别,以方便视力有障碍的人。

同时,对比度应足够,以便残疾
人或行动不便的人能够更清楚地辨认出物体和设备。

7.标识和指示牌:
8.安全设计:
总之,设计无障碍卫生间时应考虑到老年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人的需求。

以上提到的准则可以作为参考,以确保无障碍卫生间的舒适和易用性。

残疾人设计卫生间规范

残疾人设计卫生间规范

一、无障碍通道1、坡道和升降平台1)建筑的入口、室内走道及室外人行通道的地面有高低差和有台阶时,必须设符合轮椅通行的坡道,在坡道和两级台阶以上的两侧应设扶手。

2)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不应设计成弧线形和螺旋形。

按照地面的高差程度,坡道可分为单跑式、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

3)双跑式和多跑式坡道休息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在坡道起点及终点应留有深度不小于1.50m的轮椅缓冲地带。

4)建筑入口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20m,室内走道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00m,室外通路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1.50m。

5)建筑入口及室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室外人行通路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6。

6)坡道高度的限定每段坡道的高度,其最大容许值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每段坡道高度与长度的限定坡度(高/长)1/12 1/16 1/20容许高度(m)0.75 1.00 1.50水平长度(m)9.00 16.00 30.007)在坡道两侧和休息平台只设栏杆时,应在栏杆下方的地面上筑起50mm的安全档台。

8)供轮椅通行的坡道面层应平整,但不应光滑。

也不应在坡面上加防滑条和作成礓礤式的坡面。

9)自动升降平台占地面积小,适用于改建、改造困难的地段。

升降平台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50m X 1.00m,平台应设栏板或栏杆及轮椅进出口和启动按钮。

2、出入口1)大、中型公共建筑入口的内外应留有不小于2.00m X 2.00m轮椅回旋面积,小型公共建筑入口内外应留有不小于1.50m X 1.50m轮椅回旋面积。

2)建筑入口设有避风阁,或在门厅、过厅设有两道门,在两道门扇开启后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3)供残疾人使用的门,首先应采用自动门和推拉门,其次是平开门。

不应采用旋转门和力度大的弹簧门。

4)轮椅通过自动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00m,通过推拉门与平开门的有效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

5)乘轮椅者开启推拉门或平开门时,在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0m的墙面宽度。

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主要是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安全、舒适的使用环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1.卫生间门口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00mm,以容纳轮椅通过。

门可以选择滑动门或者大开角度的门,以方便进出。

2.卫生间内部的空间应足够大,以容纳转动轮椅和易于移动。

卫生间的最小门宽度应为900mm,深度应为1500mm。

3.卫生间内应设有坐便器,座便高度一般为480mm-500mm,带有坐立辅助手握杆以便残疾人能够方便地使用。

4.卫生间内应设有洗手台,台面高度一般为750mm-850mm,下面空间留足够给轮椅滑进。

5.卫生间内应设有便童器具,以满足孩子和家长的需求。

6.卫生间内应设有紧急呼叫设备,方便残疾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求助。

7.卫生间内应设有护栏和扶手,以提供支撑和保护。

8.卫生间内的蹲便位置和洗手台位置应设有足够的空间,方便轮椅的使用。

9.卫生间内的灯光应明亮,且应使用光线柔和的照明设备,以方便残疾人的使用。

10.卫生间内应设有防滑地板和防滑垫,以预防轮椅滑动和摔倒。

11.门和门把手应易于开启,并应与坐便器、洗手台等设施配套,方便残疾人使用。

12.卫生间内的水龙头、肥皂盒等设施应设计成易于操作的形式,方便残疾人使用。

13.卫生间内的镜子应设身高适宜的位置,以方便残疾人观察自己。

14.卫生间内的卫生用品应设有易于取用的位置,以提供方便。

总之,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主要是为了满足残疾人的特殊需求,提供一个安全、便捷、舒适的使用环境。

正确遵守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可以有效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并促进社会的包容和共享。

无障碍卫生间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规范

无障碍卫生间规范无障碍卫生间是为了满足身体上有一定困难的人士使用的需求而设立的场所。

无障碍卫生间规范旨在确保这些人士能够轻松便利地使用卫生间,并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

以下是无障碍卫生间规范的一些主要要求。

1. 尺寸要求:无障碍卫生间的面积应足够宽敞,以便轮椅可以自由进出,并能够转动。

推荐最小面积为1500mm×1500mm。

进出口的门宽度应不小于900mm。

2. 地面标志:在无障碍卫生间的地面上应绘制卷轴标记,以指示出轮椅使用者的适宜区域,并提供足够的转动空间。

3. 洗手池:洗手池的高度可以根据需要调整,但一般推荐在800mm至850mm之间。

洗手池下方应提供足够的腿部空间,以方便轮椅使用者的进入。

4. 坐便器:无障碍卫生间内应设有配备扶手的坐便器。

扶手应坚固、稳定,并能够适应不同身高的使用者。

座便高度应根据需要调整,但一般推荐在400mm至450mm之间。

5. 紧急呼叫系统:无障碍卫生间内应配备紧急呼叫系统,以便使用者在需要帮助时能够快速联系到工作人员。

6. 镜子和储物柜:卫生间内的镜子和储物柜的高度应适当调整,以方便不同身高的使用者。

7. 照明和通风:无障碍卫生间内的照明应明亮均匀,并且照明设备不应出现任何刺眼或反射的情况。

通风系统应能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并及时排除异味。

8. 防滑措施: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和坐便器周围应使用防滑材料,以避免使用者在湿滑的情况下滑倒或摔伤。

9. 消防安全:无障碍卫生间内应设有消防器材,并确保通道畅通,以方便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10. 暖气设施:卫生间内应装有足够的暖气设施,以确保使用者在寒冷的季节里能够有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

总之,无障碍卫生间规范旨在为身体上有一定困难的人士提供方便、舒适且安全的使用环境。

这一规范的实施将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包容性和平等性,使所有人都能够平等地享受卫生间的使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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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卫生间设计规范篇一:无障碍卫生间安装规范公共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设施类别设计要求入口——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1节的有关规定。

门扇——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4节的有关规定。

通道——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1.50m。

洗手盆 1 距洗手盆两侧和前缘50mm应设安全抓杆。

2 洗手盆前应有1.10m×0.80m乘轮椅者使用面积。

男厕所1小便器两侧和上方,应设宽度0.60~0.70m、高1.20m的安全抓杆(图7.8.1-1)。

2小便器下口距地面不应大于0.50m(图7.8.1-2)。

无障碍厕所 1 男、女公共厕所应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

2 新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 1.80m×1.40m(图7.8.1-3)。

3 改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 2.00m×1.00m(图7.8.1-4)。

4 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0.80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5 坐便器高0.45m,两侧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图7.8.1-5)。

安全抓杆1安全抓杆直径应为30~40mm。

2安全抓杆内侧应距墙面40mm。

3抓杆应安装坚固。

7.8.2 专用厕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7.8.2的规定(图7.8.2)。

表7.8.2 专用厕所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设施类别设计要求设置位置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及城市的主要地段,应设无障碍专用厕所。

入口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1节的有关规定。

门扇 1 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4节的有关规定。

2 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

面积≥2.00m×2.00m(图7.8.2)。

坐便器坐便器高应0.45m,两侧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在墙面一侧应加设高1.40m的垂直抓杆。

洗手盆两侧和前缘50mm处应设置安全抓杆。

放物台长、宽、高为0.80m×0.50×0.60m,台面宜采用木制品或革制品。

挂衣钩可设高1.20m的挂衣钩。

呼叫按钮距地面高0.40~0.50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安全抓杆符合本规范第7.8.1条的有关规定。

7.8.3 公共浴室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应符合表7.8.3的规定(图7.8.3-1, 图7.8.3-2) 表7.8.3 公共浴室无障碍设施与设计要求设施类别设计要求入口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1节的规定。

通道地面应防滑和不积水,宽度不应小于1.50m。

门扇 1 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第4节的规定。

2 无障碍浴间应采用门外可紧急开启的门插销。

无障碍淋浴房 1 淋浴间不应小于3.50m2(门扇向外开启)。

2 淋浴间应设高0.45m的洗浴坐椅。

3 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是1.50m。

4 淋浴间应设高0.70m水平抓杆和高1.40m的垂直抓杆。

无障碍盆浴间 1 盆浴间不应小于4.50 m2(门扇向外开启)。

2 浴盆一端设深度不小于0.40m的洗浴坐台,浴盆一侧应设洗面盆。

3 在浴盆内侧应设高0.60m和0.90m的水平抓杆,水平抓杆长度应大于或等于0.80m。

4 浴间短边净宽度不应小于2.00m。

呼叫按钮无障碍浴间距地面高0.40~0.50m处应设求助呼叫按钮。

安全抓杆应符合本规范第7.8.1条的有关规定。

篇二: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_DGJ08-103-2003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2003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步伐,营造既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又同现阶段国情相适应的无障碍环境,制订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可参照执行。

1.0.3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为指导思想,并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设计原则。

1.0.4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城市公共规划的要求,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1.0.5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推进相关产品的国产化、标准化、系列化、多样化。

1.0.6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无障碍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 残疾人(persons with handicaps)指在心理上、生理上、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无法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和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的人。

本标准主要针对视力、听力、肢体残疾者。

2.0.2 无障碍(barrier-free)指残疾人在具体的建筑环境中,出入、使用各项设施,没有阻碍。

2.0.3 无障碍设施(barrier-free facilities)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中,为方便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设计的使之能参与正常活动的设施。

2.0.4 无障碍入口(barrier-free entrance)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

2.0.5 无障碍通道(barrier-free path)不设台阶的室内外通道。

2.0.6 无障碍电梯(barrier-free elevator)乘轮椅者、视力残疾者或担架床可进入和使用的电梯。

2.0.7 无障碍厕位(barrier-free toilet stall)公共厕所内设置的乘轮椅者可进入和使用的带坐便器及安全抓杆的隔间。

2.0.8 无障碍厕所(barrier-free lavatory)供残疾人、老年人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设备齐全的男女通用厕所。

2.0.9 无障碍浴室(barrier-free bath room)方便乘轮椅者进入和使用的浴室,包括无障碍盆浴间和无障碍淋浴间。

2.0.10 无障碍客房(barrier-free guestroom)指宾馆、馆店、招待所内入口、通道、通讯、家具和卫生间等均方便乘轮椅者通行和使用的房间。

2.0.11 无障碍住房(barrier-free living space)指住宅及公寓建筑中,乘轮椅者可进入和使用的居住套间。

2.0.12 盲道(sidewalk for the blind)在地面上铺设一种固定形状的地面砖(板),协助视力残疾者通过盲杖和脚底的触感,方便安全地辨别方向和向前行走,以到达目的地的通道。

2.0.13 行进盲道(blind walk way)表面呈条状形,使视力残疾者通过脚感和盲杖的触感,指引其直接向正前方继续行走的盲道。

2.0.14 提示盲道(alert blind walk way)表面呈圆点形状,用在行进盲道的拐弯处、终点处和无障碍设施等的位置前,具有提醒注意作用的盲道。

2.0.15 盲文标志(braille sign)采用盲文标识,使视力残疾者通过手的触摸,了解所处位置和指示方向的标志,包括盲文地图、盲文铭牌和盲文站牌。

2.0.16 缘石坡道(curb ramp)位于人行道口或人行横道两端,使乘轮椅者避免人行道路缘石带来的通行障碍,方便其进出人行道的一种坡道。

2.0.17 轮椅坡道(wheelchair ramp)在坡度和宽度,以及地面、扶手、高度等方面符合乘轮椅者通行要求的坡道。

2.0.18 桥下三角区(transition slopeway)人行天桥和桥梁的人行梯道与人行道形成夹角的范围。

2.0.19 人行通道(pedestrian path)城市广场、公园、景点和建筑基地范围内供人行走的道路。

2.0.20 入口平台(entrance platform)台阶或坡道与建筑入口之间的水平地面。

2.0.21 中间平台(mid landing)坡道或梯道之间的水平地面。

2.0.22 缓冲地带(buffer area)坡道起点与终点处的水平地面。

2.0.23 轮椅通道(wheelchair path)交通建筑检票口或超市购物结算口专为乘轮椅者设置的通道。

2.0.24 轮椅席位(wheelchair seat)观众厅、报告厅、阅览室、教室及等候厅等,专为乘轮椅者提供观赏、听讲、阅读、等候及休息的位置。

2.0.25 安全抓杆(grab bar)设在无障碍厕位、厕所、浴间内,协助行动不便者安全平移和起立的设施。

2.0.26 低位小便器(handicap urinal)方便乘轮椅的男性残疾人使用的小便器。

2.0.27 安全挡台(safety guard)控制轮椅小轮和拐杖滑出坡道、踏步或平台边界的设施。

2.0.28 升降平台(lift platform)运送残疾人进行垂直或斜向通行的设施。

2.0.29 转弯阳角(inner angle at turning point)走道转弯处凸出的墙角。

城市道路和城市广场3.1 城市道路3.1.1 以下城市道路应进行无障碍设计:1 城市市区道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2 新城和主要中心镇的道路;3 经济开发区道路;4 旅游景点的周边道路;5 主要商业区道路;6 政府办公建筑和为残疾人服务机构的周边道路。

3.1.2 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入口、居住区入口、人行横道等处应设缘石坡道;2 市区主干路、次干路、市、区商业街和步行街的人行道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地段周边的人行道应设盲道;3 市区主干路、次干路的主要路口、市、区商业街的主要人行横道宜设视力残疾者过街音响装置;视力残疾者居住较集中区域附近道路和盲人学校周边道路的人行横道应设过街音响装置;4 人行横道的安全岛应设轮椅坡道;5 城市旅游景点道路、市、区商业街、步行街宜设盲文地图;6 在市区主干路、次干路市、区商业街、步行街等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无障碍标志牌。

3.2 城市广场3.2.1 以下城市广场应进行无障碍设计:1 市中心广场;2 各区、县中心广场;3 新城和中心镇的中心广场;4 轨道交通车站及港口、铁路客运站前的中心广场。

3.2.2 城市广场无障碍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城市广场入口应设缘石坡道;2 城市广场的人行道应设盲道;3 城市广场的停车场宜设无障碍停车位;4 城市广场入口应设盲文地图;5 城市广场的无障碍设施处应设无障碍标志。

3.3 城市公共绿地3.3.1 向公众开放的城市公共绿地应实行无障碍设计。

3.3.2 公共绿地入口、绿地内主要通路、主要服务设施的建筑入口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3.3.3 公共绿地内,每个男、女厕所至少应各分设1个无障碍厕位。

男厕所内还宜设1个低位小便器。

3.3.4 公共绿地的休息座椅旁应按不小于10%的比例,分设轮椅停留位置。

3.3.5 公共绿地的停车场应按本标准第19章的有关规定,设置供残疾人使用的停车位。

3.3.6 公共绿地入口地段应设盲道,绿地内的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应设提示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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