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院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规划设计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建筑设计院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院长安全职责院长是设计院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1、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精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要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室主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年参加检查至少不少于四次。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定期听取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4、组织审定并批准设计院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组织制定并签署设计院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及时赴现场组织或协助事故处理工作;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事故情况;根据安全保卫部门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督促落实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院长安全职责副院长是设计院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1、具体组织落实安全生产各项防范措施,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详细记录。
2、负责指导分管业务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行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定期检查制度。
3、组织和配合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对本分管部门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的检查;加强对上述单位、设施和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督检查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组织制定治理措施,明确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发现重特大事故隐患及时按规定上报。
5、组织制定分管业务室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规范。
7、在分管业务室发生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或协助抢救和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汇报8、监督和组织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及演练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4篇)

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义务,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勘察设计单位良好运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勘察设计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组织机构、人事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资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勘察设计行业的职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坚持科学、民主、依法、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第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合理的组织机构,确保工作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五条勘察设计单位的组织机构应包括总经理办公室、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第六条总经理是勘察设计单位的最高行政负责人,负责制定和执行单位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七条技术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技术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策划、设计、编制、审核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核等。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招聘、岗位设置、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人事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岗位和编制,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要求,招聘适合的人员,建立健全的招聘制度和流程。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进行定期的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的合理收入。
第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勘察设计工作的质量。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采取科学、先进的技术方法,保证勘察设计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和监督机制,进行质量评估和审核。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谢tl蔻钙嚼翱l≡一.院长(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1.院长是设计院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健全与贯彻落实,负全面的安全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专业与多种经营的关系,保证本单位不发生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安全基础,不出现多种经营影响主业的负面效应。
保证一线职工思想稳定。
4.组织制定年度生产安全目标计划,审定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活动和重大措施,按企业控制重伤和一般事故的目标,层层落实,分级控制,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实现。
5.直接领导或委托行政副职领导本院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能独立有效地行使职能的设计安全监察机构,健全安全监察体系,定期听取安全管理职能的工作汇报。
6.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7.贯彻重奖重罚原则,审批院安全奖惩办法。
深入生产基层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多经一线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8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重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分析会,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坚持"三不放过" 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9.定期向院职代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接受职工代表在安全方面的监督和建议。
二.生产副院长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并提出贯彻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
对在全院实施国家和上级单位各项劳动保护-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负责。
2.组织编制年度设计安全目标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接受安全第一责任者的委托负责组织分析全院设计安全形势,召开月度安全分析会,制定全院安全工作方案。
3.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落实各设计生产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设计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目的与范围设计院作为一个专业从事建筑设计的机构,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设计院的全体员工,包括聘用的临时工、外包服务人员等。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本制度,并且制度适用于设计院内部的所有活动,包括办公区域、工程实地考察、会议、外出出差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1. 设计院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本制度。
同时,他/她应树立安全生产文化,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 设计院安全专责负责具体实施设计院的安全管理工作,例如制定、修订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 各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并确保安全操作程序的执行。
三、安全操作规程1. 设计院应建立安全操作规程,包括但不限于:a. 设计院办公区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防火、防盗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安全帽、安全绳等;c. 设计院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操作规程,如应急逃生路线的熟悉等。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检查和修订,确保各部门了解并遵守规程。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1. 设计院应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理解和遵守。
2. 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a. 办公区域的安全知识,如用电安全、防火措施等;b. 工程实地考察的安全知识,如高空作业安全、设备使用等;c. 会议及外出出差的安全知识,如应急逃生等。
3.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组织培训和教育活动,并记录培训的内容和参与人员。
五、事故和故障的处理1. 设计院应建立事故和故障的处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a. 建立事故和故障的上报和记录系统,确保及时处理和归档;b. 针对重大事故和故障,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c. 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对事故和故障的整改工作,确保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2. 设计院安全专责应负责事故和故障的处理工作,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和配合。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上海工程设计院限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根据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公司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改善公司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管理活动的资金。
第三条公司和下属公司部必须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的到位。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项目提取、服从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以工程项目为核算单位。
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计提标准为营业收入的1。
5%;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计提标准为营业收入的2。
0%。
公司本部依据“按需提取”的原则,每年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营业额的0。
5%.总包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国家、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高于上述比例时,应从其规定。
第五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财务部门设立“安全生产费”科目,归集管理、统一核算,并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监管,确保安全生产资金有效投入。
第六条公司上年末安全生产费用累积达到上年度营业收入的相应计提标准时,经公司安委会决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生产费用.第三章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第七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一)健全、维护或改造安全防护、监控设施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等支出,包括以下内容: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设计院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设计院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设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各部门、各岗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2. 安全教育培训(1)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报告事故,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依法依规处理。
5. 安全生产投入(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2)加强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6. 应急管理(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迅速响应,及时处置,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由设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1)院领导班子负责全院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

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设计院技术管理,提高设计质量,提升设计效率,制定《设计院技术管理制度》。
一、技术管理职责1. 设计院应有专门负责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计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等。
2. 技术管理部门应对设计任务进行全面认真的分析,对工作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保证设计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和高水平。
3. 技术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自身的不断学习和提高,并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设计管理制度1. 设计任务下达根据公司委托、工程承包合同等文件要求,技术管理部门应审慎制定工作计划和布局,按照合同约定分组分配设计任务,确保专业、合理的任务分配。
2. 设计文件编制技术管理部门对工作内容、工作时限、设计质量等方面进一步细化,组织合理配置设计人员,落实设计任务。
3. 设计质量控制技术管理部门应对设备加工、安装、调试、验收等提供技术支持,随时维护设计文件质量,对设计文件进行严密监管,确保设计质量。
4、整理设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应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设计项目资料和文献资料,在不违背保密要求的情况下,保证设计资料完整、准确和及时性。
三、技术管理规定1. 制定工作制度设计院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制定相关的设计和技术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修订。
2. 落实工作规定员工应全力落实公司各项制度和工作规定,认真执行设计任务,保证设计质量。
3. 安全生产规定设计院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掌握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保证设计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4. 更新技术资料设计院员工应根据业务需要不断学习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设计软件的使用方法,积极更新技术资料,保证设计过程的科学化。
四、技术管理考核设计院应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和公司管理要求,每年进行技术管理考核。
考核方案和标准应合理、科学;考核结果应与员工收入和晋升相关联设计院应根据技术管理考核结果,对技术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的改进计划,不断提高设计质量和管理水平,保证公司不断发展。
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设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设计院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组织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2)负责质量安全检查、验收、评定等工作;(3)组织质量安全培训,提高全院员工质量安全意识;(4)协调解决质量安全问题,确保设计质量;(5)对违反质量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具体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我院质量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本部门员工开展质量安全培训;(3)确保本部门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4)对本部门质量安全问题进行自查自纠。
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设计质量要求(1)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要求;(2)设计内容应完整、准确、规范,无遗漏、错误;(3)设计计算应严谨,采用的数据、参数应符合规范要求;(4)设计图纸应清晰、美观,标注齐全。
2. 质量控制措施(1)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应进行三级审查,包括专业负责人审查、结构总工审查、工种负责人审查;(2)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确保设计质量;(3)设计文件提交前,应进行质量评定,合格后方可提交;(4)设计文件应进行技术交底,确保施工人员掌握设计意图。
3. 安全生产要求(1)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设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安全因素,确保设计安全可靠;(3)设计文件应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设计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四、质量安全检查与评定1. 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包括设计文件审查、现场勘查、施工监理等;2. 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记录整改情况;3. 对不合格的设计文件,应重新进行审查,直至合格;4. 对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应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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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设计研究院
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院生产技术管理,适应新形势下业务发展与市场开拓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应于全院各生产部门承担的规划编制项目、委托性项目、指令性任务及其他项目。
第三条院生产技术管理流程主要包括:项目接洽、任务分配、任务下达、事前指导、项目进行(中间检查)、成果验收(校审及会签)和成果归档等七个环节,院生产项目均应严格执行各环节管理要求。
第四条院生产项目实施项目负责人制。
生产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级管理。
重点项目主要包括规划编制项目、绩效目标项目、重点指令性项目和重大委托性项目等,原则上由室主任担任项目负责人;一般项目主要包括普通指令项目、一般委托性项目,原则上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也可由院分管领导或室主任指派。
第二章项目分配与下达
第五条对于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的项目或者工作,经营部在下达任务之前需组织生产部门填写《接洽项目事前资料
初审表》(附件一),涉及各部室联合完成的,要协商确定好职责划分及产值比例,具体工作过程中如工作内容发生变化,由生产部门之间协商调整并报经营部备案。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对所主持规划设计项目的质量、进度、有关对外联系事宜、成果汇报、文件归档等全面负责并参与接洽项目表单的填写、成果送审、报奖工作、甲方意见与审批意见收集等工作;经营部与财务室负责项目合同签订、收付款等工作;办公室负责成果出图装订。
第七条经营部原则上应在项目确定一日内下达《接洽项目事前资料初审表》、《规划任务下达通知单》(附件二),项目负责人在3日内将《接洽项目事前资料初审表》、《规划任务下达通知单》反馈回经营部。
第三章项目开展
第八条原则上,生产项目开展之前应召开事前指导会。
重大项目事前指导会应该上院技术管理委员会,一般性项目事前指导会由室主任主持,院分管领导及项目组成员参加。
事前指导会应明确项目内容、研究深度、完成时间、工作计划等,项目组应根据事前指导会要求,积极开展工作。
第九条项目进行。
(一)院分管领导应全程关注项目进行,对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及技术方向给予指导把关,定期组织召开重大项目会议,原则上每月1次。
(二)室主任应对项目工作进度进行把关、及时处理相关问题,做好部门技术管理,每周召开一次部门例会,掌握与指导部门生产项目。
(三)室主任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督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划、设计各阶段的工作进度,及时检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做好项目中间检查,将检查意见填入《生产质量管理表》(附件三)并督促项目负责人落实。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进行各阶段中应随时检查各分项工作的进行情况,督促各分项负责人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部门或项目分管领导解决,并负责将各阶段的重要事项记入生产质量管理表内备查,同时应于项目完成后向室主任提交参与人员工作表现小结。
(五)严格实行成果校对制度,校对人员应全程介入项目,及时了解项目工作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修改意见记录进《生产质量管理表》。
一般项目原则上由室主任负责校对工作,重大项目由室主任指定具有相应资格人员负责校对。
第十条项目下达后,室主任应在院办公系统上对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随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以便院领导、各部门及时了解生产项目的开展情况。
第四章项目审查
第十一条项目规划方案初步完成后,重大规划设计项
目必须执行技委会中间检查、最后审查的程序;一般规划设计项目必须上会审查或通报。
项目负责人应将审查意见记入《生产质量管理表》备查,并负责组织落实。
第十二条项目最终成果(含文字、图纸、声像等材料)实行审核(审定)制度。
项目最终成果应至少在规定完成时限前一天报分管领导审核、审定并填写《生产项目成果会签单》(附件四)和《生产质量管理表》。
一般项目由分管领导审定,重大项目由分管领导审核,院长审定。
第五章成果归档
第十三条经营部(办公室)档案管理专员共同负责技术成果归档,成果归档必须附完整的《规划任务下达通知单》、《生产项目成果会签单》、《生产质量管理表》、《规划设计项目服务顾客满意调查表》(附件五)等归档资料,并加盖院成果专用章,否则不予归档。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应分别进行成果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归档,经过经营部(办公室)确认签字后,办公室档案管理专员负责统一管理和借阅所有的技术成果档案。
第十五条归档资料应全面、及时。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所有相关文件归档到办公室。
第十六条项目归档后,成果如因甲方新的要求进行修改,需提供修改意见的文函,经室主任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同时报经营部(办公室)备案。
修改后的成果须重新进
行原校对、审核、审定程序,并附《生产质量管理表》再次归档。
第六章成果提交
第十七条院所有生产项目需对外汇报或提交阶段成果应提前报项目分管领导审查,由项目负责人落实。
第十八条院生产项目最终成果由项目负责人完成会签手续,按照合同要求准备相应份数,到经营部(办公室)完成登记手续方可对外提交。
成果统一由项目负责人和经营部(办公室)一起对外提交,提交成果的同时,请甲方填写《规划设计项目服务顾客满意调查表》(附件六)。
如需提供电子版,则需报分管领导同意方可。
第七章项目限时办结规定
第十九条限时办结分为两类,一是公文类事项,包括上级领导批示件、上级部门来文来函回复、签报、人大、政协议题案回复、信函件(含信访件、群众来信)等,该类事项不需要下达任务单,按公文办理流程要求执行;二是各类规划设计项目,按照本规定管理流程执行。
第二十条公文类事项的办理时限,按相关要求为准,没有时限要求的,以院领导批示时间为准,公文类事项必须在要求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
第二十一条各类规划设计项目编制实行限时完成制
(具体时限详见附件六)。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需要延长时限的,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上报经营部(办公室),并与委托方积极沟通,取得谅解,共同协商延长完成时限,并上报分管院领导。
第八章奖惩
第二十二条所有任务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各环节管理要求,按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第二十三条项目在核算产值时,根据院生产管理例会对项目进度的认定情况核算相应产值,对已经完成但不按时归档的项目,经营部(办公室)应督促业务部门归档,经督促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仍无故不归档的,该项目的产值不予核算,并不得参与院优秀项目评奖。
第二十四条年终院技委会对全年完成的规划设计项目进行质量评选,评选分为规划类、市政类,各评选出2个优秀项目。
院内对评选出的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奖励,奖励金额为每个项目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奖金由项目负责人支配。
第二十五条项目处罚分为院内成果审查处罚和委托方投诉处罚二类:
院内成果审查处罚:项目成果需经过自检、校对、审核、审定等程序,项目成果校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修改完善,提交审核、审定的项目成果中不得出现超过3处错别字,
不能有重页、白页、缺页、图面字体未打出等不细心检查、校对导致的错误,出现此类错误一律扣除项目10%的产值予以处罚,并由院分管领导对项目负责人予以谈话提醒,该项目不列入年终质量评选。
如果一年内某项目负责人累计3次以上受到院内成果审查处罚,对该项目负责人、校对人员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
委托方投诉处罚:成果提交给委托方,凡项目因成果质量或服务态度等因素被委托方批评、投诉或在《规划设计项目服务顾客满意调查表》中填写为不满意的,一律扣除项目30%的产值予以处罚,并对项目组成员按院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第九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开始执行。
由院经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
附件一:接洽项目事前资料初审表
附件二:规划任务下达通知单
附件三:生产质量管理表
附件四:生产项目成果会签单
附件五:规划设计项目服务顾客满意调查表
XXXXXXXX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接洽项目事前资料初审表
编号:CGY-2018-
XXXXXXXX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任务下达通知单
2、项目完成后,本表随生产项目质量管理表一并归档。
XXXXXXXX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生产质量管理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
附件四:
XXXXXXXX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生产项目成果会签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承担部门:
完成时间:
审定人:
审核人:
校对人: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组成员:
附件五:XXXXXXXX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规划设计服务顾客满意调查表
项目名称:服务单位:XXXXXXXX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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