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赋税简述(一)主讲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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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赋税制度

明朝的赋税制度

明朝的赋税制度
明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其赋税制度在历史上也有着重要地位。

明朝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田赋、户税和其他各种附加税等。

田赋是明朝最主要的税种。

按照农业年景和地理条件的不同,官府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的税区,对每个税区内的土地进行评估,确定其应纳的田赋。

田赋的征收方式主要是按照田地的面积来收取,收税标准是根据土地的肥瘠程度、地理位置、土地质量以及农业年景等多种因素而定。

户税是指对每个家庭(户)征收的税款。

在明朝,户税主要是针对人口征收的。

每个家庭根据其家庭规模和经济状况的不同,被征收不同数额的户税。

户税的征收标准也会随着经济状况和时代变迁而有所调整。

除了田赋和户税外,明朝还实行了许多其他各种附加税。

例如,营缮税、盐铁税、酒药税、商税等等。

这些税种的征收标准和方式都是根据不同的经济活动和商品进行划分的。

总的来说,明朝的赋税制度在当时是相对完善的。

它确保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并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经济发展。

同时,它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税收过重、征收不公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也得到了一定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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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的赋税与屯垦

明代的赋税与屯垦

明代的赋税与屯垦明太祖出身于农民,对农村基层状况最为熟悉。

在迁徙江南豪富的同时,又建立粮长制与里甲制,以便形成农村基层的新秩序。

1、粮长制。

一三七一年,明太祖命户部通令各地,核查民间耕地,以税粮万石为一征粮单位,一县分若干区。

每县选正副粮长二名,以田土最多的大户为粮长,督收税粮,解送官府。

时称“民收民解”。

元末地方官吏,横征暴敛,侵扰百姓,是贫苦农民的最大的祸害,也是农民起义的基本原因。

明太祖以为实行粮长制是“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矣”(《明太祖实录》卷六八)。

以田土最多因而也纳税最多的大户为粮长,也可使税粮的交纳,得有保障。

明朝的税粮一半以上来自浙江、江苏(直隶)、江西、湖广等地,粮长制首先在这些地区实行,而并未普设于全国各地。

粮长制实行初期,大户慑于明太祖的猛政,曾取得一定的效果。

一三八一年,浙江、江西粮长一千三百余人,输送税粮到京师,明太祖亲自召见嘉勉。

但行之既久,粮长不免成为实际上的基层官吏,依然可以恃势侵渔舞弊。

2、里甲制。

里甲制是基层居民组织。

元代农村每五十户结为一社,推选通晓农事、家有兼丁者为社长,督劝农事,也兼管究举游民、调解纠纷,协同赈济及传布禁令等事。

城坊也有社长,各社户数不一。

乡都(乡的下级)人户及城坊另设有里正、主首催督差税。

社长、里正等都是一种差役,由富户轮流充任。

一三八一年,明太祖改设里甲。

元代的都合并为里。

以一百一十户为一里,其中十户为里长,推选丁粮多者十人充任。

里以下每十户为一甲,设甲首一人。

里长也是一种差役,轮流充当。

服役期间,所有追征钱粮、勾摄公事、祭祀鬼神、接应宾旅以及官府征求、民间争斗等等都在职责之内。

乡村里长也还要经常督课农事。

里中年高望重者,被推为“老人”。

“老人”职在导民向善,平息民间各种纠纷,剖决是非。

里中建有旌善亭,张榜公布民间善事,申明亭张榜公布恶行,以示奖惩。

里正与老人有政绩者,可被皇帝召见。

老人甚至可以会同村众逮解不法官吏。

里甲制的设置,旨在减少官吏欺压,使村民编组自治,以维护基层的社会秩序。

明朝的税收与财政政策

明朝的税收与财政政策

明朝的税收与财政政策明朝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朝代之一,其税收与财政政策对于国家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明朝的税收体制、税收收入来源以及财政政策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明朝的税收体制明朝在税收体制上采用了多种方式,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主要包括赋税、田赋和户口税等,而间接税则包括货物流通税和商业税。

1. 赋税赋税是明朝最重要的税种之一,主要依靠对农民征收。

明朝根据土地的产出,对农民进行相应的征税,这就是所谓的田赋。

根据农田的不同等级,征收的田赋也有所不同。

此外,明朝还对农民进行户口登记,据此征收户口税。

2. 货物流通税货物流通税是明朝的间接税之一,主要通过对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利润进行征税。

这样的税收方式有效地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同时也对商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3. 商业税商业税是明朝另一种间接税,主要是对商人进行征税。

明朝时期商业发展较为繁荣,商人的税收也成为了重要的财政来源。

二、税收收入来源明朝的税收收入来源多样,除了前文提到的直接税和间接税之外,还有其他一些财政收入。

1. 折一法明朝中后期,由于财政困难,采取了“折一法”来增加财政收入。

所谓折一法,是指粮秣和现钱的转换,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现钱,然后纳入财政收入。

这种方式有效地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缓解了财政困难。

2. 朝贡贸易明朝时期,朝鲜、琉球等国家向中国朝贡,这也是明朝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来源。

朝贡贸易不仅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还对文化交流起到了促进作用。

3. 垄断经营明朝还通过垄断经营来增加财政收入。

例如,明朝时期的铁、盐等重要商品都实行国家垄断经营,通过垄断销售来获得巨额的财政收入。

三、财政政策明朝的财政政策主要包括增加财政收入和控制财政支出两个方面。

1. 增加财政收入明朝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增加财政收入。

例如,通过加强对商人的税收征收,加大对农民的田赋征收力度等方式,来增加税收。

2. 控制财政支出明朝注重控制财政支出,以保持财政平衡。

明代赋税制度

明代赋税制度

明代赋税制度明代作为中国历史上最明显的封建社会,沿用了古代的税收制度,但也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广泛地实施赋税。

赋税制度及其发展,在明朝历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被认为是明朝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朝的直接税收,以赋税为主,以户税和地税为辅。

在明朝,赋税分为关税、官税、租税和分钱税四种。

关税是从商品和旅客进入明境内收取的税款,也是最早采用赋税形式的流行税。

官赋是从各地属官员、朝廷官僚和朝廷派发的官吏收取财产或收入之外,朝廷对其服务和财富的补偿。

租税是官方从土地租赁者按照一定比例划拨的税收形式,是明朝最常用的赋税形式之一。

分钱税是由国家从地方领主的实物、服务和特权中抽取的财政收入,是明朝最为普遍的赋税形式。

另外,明朝还采取了一些非税收方式来获得财政收入,包括从朝廷官僚的个人财产上收取的征税和散户们被迫在朝廷工程上投入劳动的劳役税。

明朝朝廷曾采取积极措施,制定针对不同赋税形式的优惠待遇,以缓解耕种人民的负担。

明代实行税收减免制度,减税幅度从一个季度的税金到几乎全部减免税收,朝廷对穷困贫寒的老百姓实行的“立功减轻负担”政策,使社会负担减轻,维护了百姓的生活。

在明朝,赋税管理越来越完善,税收也越来越严格。

国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来提高税收收入和税收公平性。

明朝所施行的重要政策是废除了“三限”(对地方官府不给予任何课税,同时,地方官府只能征收它们被授权的若干税种),改变了官赋的征收形式,实行了官办府税制(财政部即主持官办府税的收税筹备),以及统一整理和现代化会计制度,确保税收征缴的有效监管,推行“省会买卖税”(省会买卖税)等改革措施,使赋税制度日益完善。

明朝赋税制度的改革不仅极大地提高了财政收入的平均水平,而且有助于减轻贫苦百姓的经济负担,有助于减轻政府的财政收支压力,为中国历史上改革后期的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总之,明朝的赋税制度继承古代的优点,经过一系列改革,实施以赋税为主的直接税收,并采取积极措施来改善贫困百姓的负担。

明洪武时期的田赋量考察

明洪武时期的田赋量考察

钞,曰绢。”[3]以米、麦为主,而丝绢与钞次之。洪武 四年(1376),下令天下税粮可根据各地生产的实 际情况, “以银、钞、钱、绢代输。银一两、钱千文、钞 一贯,折输米一石,小麦则减值十之二。棉苧一疋, 折米六斗,麦七斗。麻布一疋,折米四斗,麦五斗。 丝绢等各以轻重为损益,愿入粟者听。”[“3] 洪武初, 令田起课,每亩官田五升三合五勺,民田三升三合 五勺,重租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2] 又 令“ 凡 民 田 五 亩 至 十 亩 者 ,栽 桑 、麻 、木 棉 各 半 亩,十亩以上倍之。麻亩征八两,木棉亩四两。栽桑 以四年起科。不种桑,出绢一匹。不种麻以木棉,出 麻布、棉布各一匹。此农桑丝绢所由起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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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 洪武十四年、二十四年天下田赋总量情况
是南直隶和江西省,但人口数却是
年度
公元


田地(百亩)
田赋:麦米 豆谷(石)
南直隶第一,浙江第二,江西第三, 洪武十五年设立的云南布政使司
洪武 14 年 1381 10,654,362 59,873,305 3,667,715 26,105,251 户口数最少,北平布政使司户数倒
现根据梁方仲的统计,以洪武十四年、二十四 年、二十六年为例,考察洪武年间天下田赋总量情 况。见表 1、2。
从表 1 和表 2 可见,从洪武十四年到二十六 年,户、口数量变动不明显,但田地亩数到洪武二 十六年增加明显。田赋总数,分别为 26,105,251 石, 32,278,983 石和 29,420,970 石,整体处于增长状
24 年
1391 10,684,435 56,774,561 3,874,746 32,278,983 数第六,人口数倒数第四。洪武二
参阅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甲表 51,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十六年,在全国十三个布政使司和

明代万历时期苏州府的赋税结构

明代万历时期苏州府的赋税结构

的过程 。田赋于财政之重要性逐渐下降 , 而其他方 面 的赋税 , 如工商税收之类 , 却有愈加上升的趋向。 基于上述研究和考量 , 本文即以万历时期苏州府的 赋役改革为视域 ,对赋税构成要素进行考察计算 , 以期得到万历时期苏州府的赋税结构。在对赋税结 构 进行 分 析 基础 上 ,进 一 步 探究 民户 赋税 负 担 、 市 场经济发展 、 苏州重赋之间的关系 , 以求教于方家 。
地方财政研究 2 0 1 7 年第 1 期9 1
史海钩沉
要计量单位 , 对各项财政收支作了全面记载 。卷一 录全 国 洪武 、 弘治 旧额 , 万 历六 年 ( 1 5 7 8 ) 现额 ; 卷 二 至卷一六 , 分 别 叙 述 了十 三布 政 司 、 南 北 两 直 隶 田 赋 数额及 沿革 脉络 , 万历 六年 ( 1 5 7 8 ) 详至府 、 州、 县; 卷一 七 至 卷二 九 , 载 九 边 十 三镇 粮饷 ; 卷 三 。 至 卷 四三 , 载 内库 、 光禄寺供应 、 宗藩禄粮 、 屯 田、 盐 法、 茶法、 钞关 、 杂课 的具体收吏 隋况 。其中卷一六 , 记 载 了苏 州府 万历 六年 ( 1 5 7 8 ) 的 田赋状 况 。 彼时 田赋仍是苏州赋税 的主要部 分 ,田赋而 外, 尚有上供物料 、 钞关税 、 盐税 、 商税 、 里 甲均徭折 银等项 , 分别记载于《 会计 录》 《 浒墅关志》 《 重订两 浙鹾规》 及 府县 方 志 。下 面 即以 上述 文 献 之 记 载为 基础 , 对各赋税项 目进行追索探究 、 计算分析 。
内容提 要 : 1 6世 纪 中晚期 , 中 国的赋 税 制度发 生 了以 白银 货 币化 为主要 内容 的 变迁 。
作为国家财赋 中心的苏州府 , 也是赋税改革肇始之地。 赋役征银的实施 , 商品经济的发展 ,

明清时期赋税制度变迁研究

明清时期赋税制度变迁研究

明清时期赋税制度变迁研究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时期,其间的赋税制度也发生了非常大的变化,这些变化也让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明清时期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

一、明朝的赋税制度明朝的赋税制度可以说是非常严谨和繁琐的,它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

其中直接税又分为田赋和户赋两种。

田赋是以土地面积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的,这项税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明朝的军队和官府的运转。

而户赋则是以户为单位,按照户口多寡和地理条件等因素进行征收。

在明朝的赋税制度中,同时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税收,即钱粮税。

这项税收主要是为了支持国家的军事和运输,因为当时的明朝希望借助这种税收来解决国家的军费问题。

二、清朝的赋税制度随着明朝的灭亡,清朝成为了中国的新统治者,他们也对当时的赋税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变革。

首先,清朝在最初的时候就取消了田赋和户赋两种直接税,转而采用了一种叫做“数税”的税收方式。

这种税收方式无论是从税种选择还是从税率上讲,都比以前的明朝要简单的多。

此外,清朝还从国家管理角度上加强了对关税和户税的管理,以确保国家的财政收入稳定。

这一改革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当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明清赋税制度变迁的原因可以说,明朝和清朝赋税制度的变迁都是出于一定的历史背景和政治需要。

在明朝时期,田赋和户赋两种税收方式的出现主要是为了满足明朝时期国家军事和管理需求,而在清朝时期,数税的出现则是为了适应当时国家经济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加强对税收的管理和管制。

同时,在明清之间,岁币制度的出现也是在些改革中的重要因素。

此前,明朝为了维持和平,每年需向满洲送岁币,这项费用占了明朝财政的很大一部分。

然而,在清朝统治下,职权置于满内人手中,清朝将岁币捆绑于贸易制度,削弱了明朝质疑和承认的罢免之权,形成清朝贸易制度的支持和「规范」。

总的来说,从明朝到清朝赋税制度的变迁,反映了中国数百年来政治、经济、社会甚至文化上的变化,其对整个中华文明史的影响也是不可忽略的。

明朝财政收入概况

明朝财政收入概况

财政状况是社会运行的晴雨表,能直接反映出政局的好坏。

财政的恶化,必然导致社会的动荡直至政权的丢失。

从财政角度,我们可以较为清楚地看到明王朝灭亡的必然性。

财政收入种类:明朝的税种税收是国家的重要收入来源,明朝的税种大致可分为如下几类:(一)田赋,即土地税。

中国历朝历代都是以农耕为主,所以土地税也自然是税收的最主要来源,明朝也不例外。

明王朝建立之初就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境,百废待兴,为此,朱元璋推出移民垦荒、大兴屯田、奖励垦田、减轻民负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全国田赋粮由此而不断得到增加:洪武14年(1381年)为2610.5万石,至洪武26年(1393年)达到3278.98万石。

田赋粮中的米麦,洪武26年将近2608.6万石,弘治时期(1488-1505年)为2679余万石,万历时期(1573-1620年)为2693.5万石。

与元朝相同,明朝的耕地分为官田与民田,官田约占全部土地的1/7,专指由无地少地的农民佃种的土地;民田则绝大多数为地主官僚所占有。

田赋也分两税,按田亩计征夏税与秋税。

具体税率为: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一勺=1/10合),民田减两升,为三升三合五勺。

民田税轻,实际上于大地主有利,而对佃种官田的农民不利。

这就使得穷者愈穷,富者愈富,加大了两极分化,激化了社会矛盾。

此外,明朝开国近70年后的正统元年起,规定全国税粮实行折银缴纳,粮四石折银一两解京,开始了田赋以银缴纳的变革。

(二)工商税收入。

明朝主要的工商税收有盐税、矿税等。

盐的生产主要以两淮为多,其次为两浙。

盐政机关把灶户生产的盐收购过来,称为官盐,然后采取多种销售形式,如引法、开中法等。

这种方式的食盐专卖,在实行初期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食盐产销制度,盐务秩序也较好,所以官府从中获利颇丰。

但是到了明代后期,由于政治腐败,商人贿赂官府,贩卖私盐,获取暴利,官府在盐课上巧立名目,大肆搜刮,致使盐政弊坏。

矿税,是对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等产品的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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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赋税简述(一)
主讲人洪武
首先,明代的赋税是没有整个完整体系的。

也就是说,不同时期,不同的赋税,不同的变化
我之前在群里大概说过南方赋税的变化,现在基本上说说明朝赋税制度的变化首先,朱元璋最开始割据南方的吴国势力,其实赋税随意性很大,义军也不是你们想象中的对地方秋毫无犯
只是相比较元朝,赋税较轻而已
吴国势力这里暂时不说,就说明朝统一全国以后,逐步建立的赋税制度。

第一时期:英明神武,雄才大略的洪武时期。

在明朝建立以后,为了解决,而且防止地方田赋聚敛过重的弊端,太祖皇帝设立了“营田司”来进行对田赋的清理。

整顿
不得不说,平民百姓出身的太祖皇帝,对农业是想当重视的。

我记得最开始的营田使是康茂才。

而随着全国逐渐安定,营田司的职权逐步扩大,已经变成了对田地的清理登记,和对田地征收赋税等工作。

问题出现了。

在每个王朝的建立,新旧势力必然会发生冲突,地方豪强也会采取一些手段抵制,或者偷税漏税
而国家刚刚建立之初,对地方的不熟悉,很容易导致控制力削弱,地方不明,上下勾结的情况
而且明朝建国之初并不算很稳定,地方经常有军事行动战乱。

面对地方豪强,洪武采用了一系列手段来加强地方控制
首先是鱼鳞册。

@宗★左将军李煜
来说说,什么是鱼鳞册
算了,我大概说说吧。

鱼鳞册在洪武年间贯穿时间较长,从洪武元年就开始了。

而进行的方式分为两种,
1.由明朝中央派遣使者到地方主持绘制工作,
2.由地方官员自行组织人员来进行登记绘制
在洪武皇帝看来,生员秀才是读过书的人,有一定的道德取向和明事理,在各地丈量田赋的统计工作中,监生秀才占据主要的地位,而在洪武年间,由于山东地方豪强实力强大,朝廷也是重点关注地区,伴随武力支持和大规模生员调动。

接下来大概说说,什么叫鱼鳞册,和洪武年间的鱼鳞册做法. 鉴于鱼鳞册历史悠久(目测宋代就有了。

洪武懒得说,直接快进)我们先来说说洪武时期的鱼鳞册。

江南是逐步加强打击,建国初对山东地区打击较大。

洪武年间的鱼鳞册,分为分图和总图两部分
什么叫分图呢?
分图就是根据每个土地的形状来进行描述,绘制
比如,你家的田地是方形的,或者圆形的,或者月牙形的,形状不一
那么你的登记上面也会简单绘制你家土地的形状
分图以后,则按照乡镇为单位进行总图绘制,根据土地自然排列统计
明代鱼鳞册的统计中心思想是,人虽然可以变迁,但是土地肯定不会跑(你家的土地才会跑,你全家田地都会跑。


而土地虽然可以买卖,但是田地就是这么多,要交的赋税也是这么多,按照洪武的设想,你买了这块田,那么你就要交这个钱。

鱼鳞册逐步的建立,使得各地土地面积,耕种面积有了数据的突破。

首先,皇帝知道各地有多少田地,多少钱要收上来,不会存在被底下人蒙蔽的情况。

但是,好制度往往要有好官员来执行。

在明代赋税的征收过程中,最开始是以米粮为主,而在征收过程中,地方官员往往中饱私囊,欺上瞒下。

这时候,可能大家就会问了,干嘛要叫粮食啊,交钱不行么?唉,本来不打算讲的,这里多讲一点点吧。

因为在明代初期,货币本位制度没有完全确定。

也就是说,没有稳定的金融体系,全国通行的货币。

所谓银本位那就是明末的事情了。

总之:明代初期,交赋税还是粮食比较靠谱。

在明代初期,交付粮食来征税,那么有一个问题;就是粮食运输过程中的损耗。

你要送到指定的粮仓去缴税,住得近的阿弥陀佛,住得远的就叫苦连天了,而管理粮仓,沿途的一些负责收纳的小吏,往往是地方官员聘请的无赖。

他们会再收取稅粮的同时,还要收取很重的手续费甚至还会贪污你交的粮食。

如果他贪污了,你不交,那么就要面对国家机关的强烈打压和惩罚。

鱼鳞册的统计又从一个方面使得各地田地明确,你想逃都逃不了。

所幸,他们遇到的是英明神武,雄才大略有点帅的洪武皇帝。

洪武皇帝对地方是有所了解的,也没有被地方官员的歌功颂德所迷惑
随着地方贪污情况严重,明朝开始建立了粮长制度
这时候有人会问了,设立一个粮长有啥用啊,该交还得交,只不过换了一个人而已。

洪武告诉你,不一样。

因为在发往全国的诏令中写的很明白,粮长是各地田地比较多的地主担任的。

而且,在洪武年间,各地的粮长除了督促粮食上交,而且是有指标的。

每个地区都是有不同的指标任务,完不成,嘿嘿嘿,那就不是查水表这么简单了。

你田地最多,如果你完不成,那么肯定拿你开刀。

当然,并不是全国都是设置了粮长。

一般是浙江,湖广,江西,福建等地是有粮长的。

而这些江南地区,就是重点上交赋税的重地。

(。

要是不用地主用官吏再設置指標有啥不一樣。

)
问得好,因为粮长制度和前面不同的是,粮长除了要督促地方父老乡亲交粮食,而且还有押运粮食的任务
也就是说,以前老百姓要自己送粮食去粮仓,现在是地主粮长押送过去
路上的损耗,就不劳父老乡亲费心了,地方大地主们开始无语了。

(糧長要是和上面勾結。

咋辦。

照樣誣賴百姓。

)
问得好,这点英明神武有点帅的洪武皇帝也想到了,设置粮长的地方,官服还要委派一些官员,给他们文件,叫做“堪合”,而且随后还建立了里长,粮长是负责督促里长,而里长是负责督促甲首,甲首最后再去催缴。

层层监督。

而且缴纳地区是设置知数,斗级人员。

知数是会计,斗级负责看官粮食。

他们从原则上是不听粮长指派的,跟着粮长上路缴纳粮食
路上想贪污都不行。

也就是说,粮长除了监督里长交粮,还要被别人监督。

是的,没有一劳永逸的制度
而且这里的损耗相比较以前,有一点好处。

打个比方。

以前我押送五吨粮食,路上翻船了,被鼓上蚤偷了,蝗虫吃了等等。

少了一千斤。

这里的钱就是要百姓自己承担。

而且送到粮仓这一路上还有地方官
员盘剥,粮仓地方还会挑三拣四,不一定要你的。

粮食这东西又不是钻石,不会腐烂的,过段时间烂了你还得重新运输。

这里要给地方官员小吏无赖费用就不少。

但是有了粮长呢?
这种盘剥无形中减少了很多,就算路上损耗了一千斤,粮长回去平摊一下也没有多少而且这里的损耗一千斤,不是你粮长说一千斤就一千斤的,和你一起压粮的知数和斗级都会记录的
数据不对,那么久问责
粮长除了督促,押运粮食以外,粮长还要负责劝导豪强,不能勾结官府,不能欺压百姓,要配合中央登记鱼鳞册,要劝导父老乡亲耕种粮食说了有损耗是有粮长回去和地方商量解决的,可能是平摊,可能是自己解决
好处,就是管事,而且由不得你不当
粮长还有一个特权,在当时都是不可思议的
就是他们可以和朱元璋喝茶聊天。

亲自面见皇帝
不得不说,朱元璋这个精力充沛的狂人,真是方方面面都想到了,
如果受到了朱元璋的看重,还可以直接担任官职。

比如严震直,就是因为当粮长当得出色,后来都当了工部尚书。

在洪武八年,由于像慕容冲这样的反复问“当粮长有什么好处么?”英明神武有点帅的太祖皇帝给了粮长一个特权:可以法律上减刑。

也就是说,原本你关五年,现在只要关四年零十一个月就行了,谢主隆恩吧。

(这个比喻是我杜撰的,求李煜别当真。


可以见皇帝喝茶,可以减刑,说不定还能迎娶白富美,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想想还有些小激动呢。

于是很多地方大地主都乐于当粮长。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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