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知识点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原则1.纳税主体原则:企业所得税依法缴纳的主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单位。
2.纳税对象原则:企业所得税依法应纳税的对象是企业单位实际取得的所得。
3.征收方式原则:企业所得税采用建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合作共治的现代社会主义税收征管方式。
4.公平原则:企业所得税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征收相应的税款,防止税负不合理的倾向。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1.居民企业所得:指境内企业取得的属于居民企业的所得。
2.非居民企业所得:指境外企业取得的在境内发生的与境内经营业务有关的所得。
三、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1.所得计算期: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一般与公司财务年度保持一致。
2.所得计算方法:(1)应税所得计算方法:应税所得是指企业在一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应税收入减除其可以列支的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捐赠、准予税前提取的准备金和其他可以减除的款项后的余额。
(2)税务处理方法:企业应按照税务部门制定的税务处理办法对其所得和费用进行确认和计量。
(3)税前准备金、税前捐赠、税前亏损转年度等事项。
四、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税务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纳税人类型和所得额,企业所得税分为两个档次征税,税率分别为25%和15%。
2.细分税率的优惠政策:针对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税务优惠政策的出台。
五、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1.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周期一般是按照季度申报,年度一次结算。
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包括:季度纳税申报表、年度纳税申报表和其他附表。
企业所得税报税实务

❖ 非居民企业 ▪ 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部分纳税
❖ (一)居民企业 ❖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
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即现行税法以注册地或实际管理机构其一 在中国境内这一“单一具备”原则作为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
❖ 请问如果上述支出在税前扣除是否符合税前扣除的原则?
(二):税前扣除的内容
❖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 ❖ 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 包括: ❖ ⒈销售成本 ❖ ⒉销货成本 ❖ ⒊业务支出 ❖ ⒋其他损耗
成本
费用
❖ 包括: ❖ ⒈销售(经营)费用 ❖ ⒉管理费用 ❖ ⒊财务费用
当期调增; 以后调减
当期调减; 以后调增
三、收入类调整及申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的整体介绍 ❖(二):视同销售的纳税调整 ❖(三):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的纳税调整 ❖(四):不征税收入的纳税调整 ❖(五):长期股权投资的纳税调整
(一): 收入类调整项目的整体介绍
主要内容: 1、收入总额 2、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资金使用后要求 “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
差异,无需纳税调整。
归还本金的
专项应付款或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属于应税收入,应填写
计入当期损益的 直接计入“其他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
非专项
政府补助
收益”科目
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9-
用途
12行及《纳税调整项目明
细表》第2行。
其他资金
先计入“递延收
企业所得税背诵点

第01 讲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率1.概念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注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注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分类〔1〕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全面纳税义务〕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治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2〕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义务〕是指依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治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园地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园地,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托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含托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约,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园地。
(例·推断题)〔2021 年〕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正确答案)×(答案解析)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属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3.税率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权责发生制〕。
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一〕收入形式企业收入总额是指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打算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quan投资、存货、不打算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非货币形式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二〕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治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jin3.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三〕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
知识点讲解之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适用税率(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等都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习题1·2020 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是()。
A.甲一人有限责任公司B.乙国有独资公司C.丙职业技术学院D.丁合伙企业【答案】D【解析】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
【习题2·2019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A.个人独资企业B.民办非企业单位C.事业单位D.社会团体【答案】A【解析】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习题3·2017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取得收入的主体中,应当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有()。
A.国有独资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合伙企业D.高等院校【答案】ABD【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但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在法人征税制度上采用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的分类认定办法: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应就来源于应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属人原则:居民税收管辖权原则)。
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属地原则: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原则)。
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

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所获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一定比例计税的税金。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是企业纳税申报和税务机关核定纳税额的基础。
一、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范围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范围包括企业经营所得、企业投资所得和其他非经常性所得。
1. 企业经营所得企业经营所得是指企业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利润,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营业收入以及与主营业务和其他营业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企业在正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和转让资产的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是指与主营业务和其他营业活动相关的非经常性收入,如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投资时所取得的收入。
2. 企业投资所得企业投资所得是指企业通过投资活动获得的收益,包括股息、红利、利息、租金和转让资产所得等。
3. 其他非经常性所得其他非经常性所得是指企业获得的与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无直接关联的非经常性收入,如政府补贴、赔偿收入等。
二、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企业所得税计算公式为:企业所得税 payable =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计算得出的;税率是由税法规定的,根据企业类型和所得额不同而有所区别;速算扣除数是为了简化计算而设定的一个固定数额。
三、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的调整企业所得税计税基础还可以根据税法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1. 不可抵扣的费用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税法的规定将不可抵扣的费用予以排除,以确保计算的结果准确。
不可抵扣的费用包括非税收入、罚款、赞助费、违约金等。
2. 可抵扣的费用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税法规定将一定范围内的费用予以抵扣。
可抵扣的费用包括生产经营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和研究开发费用等。
3. 特殊性质的调整对于某些特殊性质的收入和费用,税法规定了特殊的调整办法。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1. 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种类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根据其在一定时期内的利润缴纳给国家的税款。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分为一般企业所得税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两种。
一般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企业的全额利润,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适用于符合一定条件的小型企业和微利企业。
2.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和税额计算两个步骤。
利润总额计算是根据企业的利润状况,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税额计算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税率,计算出企业应缴纳的税额。
3.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是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行为。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进行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工作。
4.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减免政策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企业的性质和所属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目前,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为了鼓励企业发展和支持创新,税法还规定了一系列的减免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
5. 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和税后调整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一些支出和费用,例如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税后调整是指企业在纳税后,通过一些合法的方式进行资金调整和利润分配。
6.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稽查和风险防控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税务登记、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和审计的行为,是确保企业遵守税法规定和减少税收风险的重要手段。
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税务合规意识,提高税务风险防控能力,避免税务纠纷和处罚风险。
7. 企业所得税的国际税务和跨境支付企业所得税的国际税务是指涉及跨国企业、跨境交易和税收协定等问题的税务工作。
跨境支付是指企业在境外对外支付和接收款项时,涉及的税收扣缴和申报程序。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归纳上集

转让财产收入企业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 投资收益 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除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外, 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 实现。
利息收入 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 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种类税 率 基本税率25% 低税率(非居民企业的所得 )20%(实际征税时适用 10% 的税率) 两档优惠税率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 20%(2)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同学们好,我们的复习进度到哪了呀,大家学的好吗?我们之前给大家归纳过几次知识点了, 现在我们把企业所得税法给大家再做一次总结。
其余的章节大家自己看,自己学会归纳。
本次所得税法我们分为上、下二集,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快乐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一减免税额一抵免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重点:也就是所得税计算的主线索收入,主要是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税率扣除项目和标准亏损弥补(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 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 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 5 年)减免税额抵免税额表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企业财务、 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 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一、收入总额表 7.3 收入的分类收入类型具体项目 销售货物收入另有明细表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 得的收入 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提供劳务收入 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另有明细表 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 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根据其取得的应税所得,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给国家的一种税收。
下面将详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点。
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和对象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所得的单位。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对象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应税所得的计算和税额的计算两个方面。
1. 应税所得的计算应税所得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应税所得的计算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计税所得额:计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础,普通通过扣除允许的成本、费用、损失等项目后得出。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
(3)计算纳税调整: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纳税调整项目进行相应的计算调整。
(4)计算减免税额: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政策享受相应的减免税额。
税额是指企业根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税额的计算普通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根据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档次进行计算,普通分为适合20%税率和适合25%税率两种。
(2)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是指企业根据税率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应缴纳的税款金额。
(3)计算减免税额: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根据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政策享受相应的减免税额。
(4)计算实际应缴税额:实际应缴税额是指企业根据应纳税额和减免税额计算出的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三、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和缴纳是指企业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应纳税所得额和缴纳相应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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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第一节概述第二节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一、纳税义务人第三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收入总额(一)一般收入的确认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A.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下列方法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明股实债的混合性投资①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②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③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④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⑤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B.符合本公告第一条对规定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下列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①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即“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利息支出”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②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二)特殊收入的确认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三)处置资产收入的确认视同销售的,属于外购的资产,不以销售为目的,具有替代职工福利等费用支出性质,且购买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处置的,可按购入时的价格确定销售收入。
企业自制的资产按同类资产同期对外销售价格确定销售收入(四)相关收入实现的确认1.完工进度法:条件:收入、完工进度、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可核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2.宣传媒介的收费:在广告出现于公众面前确认收入;广告制作费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会员费: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会员费时确认收入。
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二、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1.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属免税收入。
三、扣除原则和范围1.职工福利费:①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②企业尚未分立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③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④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⑤其他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等等职工福利费应单独设置账册,没有设置的,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的,进行合理的核定。
企业因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税法规定扣除。
职工浴室等职工福利部门招聘员工应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范畴2.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5%可以扣除3.利息费用(1)企业税负低于或等于境内关联方的,允许扣除(2)投资者投资未到位:以一个年度内每一账面实收资本与借款余额保持不变的期间作为一个计算期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3)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据实扣除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30%准予扣除(2)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宣费支出一律不得扣除(3)筹建期,业务招待费按60%计入筹办费;广宣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
5.公益性捐赠前三年接收捐赠的总收入中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比例低于70%的;受到行政处罚的取消资格,且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公益性捐赠扣除资格。
6.手续费及佣金支出(1)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15%;人身保险企业10%;(2)电信企业:收入总额的5%(3)其他企业:收入金额的5%(4)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7.保险公司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1)非投资型财产保险业务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不得超过保费收入的0.8%;投资型的,有保证收益,不超过业务收入的0.08%,无保证收益的,不得超过业务收入的0.05%。
人寿保险业务,有保证收益的,不超过业务收入的0.15%;无保证收益的,不超过业务收入的0.05%;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8%;长期健康保险业务,不超过保费收入的0.15%;(2)财产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资产6%的;人身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余额达到公司总资产1%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3)按规定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8.借款费用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
四、不得扣除的项目五、亏损弥补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境外营业机构的盈利可以弥补境内营业机构的亏损第四节资产的所得税处理一、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1.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二、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消耗性: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生产性: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役畜等公益性: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三、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四、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五、存货的税务处理成本计算方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六、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七、税法规定与会计规定差异的处理第五节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一、资产及资产损失的概念二、资产损失扣除政策股权投资损失确认条件:1.被投资方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的2.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且无重新恢复经营改组计划的3.被投资方财务状况严重恶化,累计发生巨额亏损,已完成清算或清算期超过3年以上的4.对被投资方不具有控制权,投资期限届满或者投资期限已超过10年,且被投资单位因连续3年亏损导致资不抵债的;三、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一)申报管理1.清单申报情况:(1)按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各项存货正常损耗(3)固定资产正常报废清理损失(4)生产性生物资产正常死亡损失(5)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品等发生的损失2.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总分机构各报各的;分支机构向上汇总;总机构汇总分支机构上报损失以清单申报的形式申报;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打包转让发生的资产损失,由总机构进行专项申报。
(二)资产损失确认证据1.存款损失:金融机构应清算未清算超过3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2.坏账损失:企业逾期1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3.投资损失:债权投资损失债务人或担保人依法被宣告破产、关闭、失踪死亡等的,应出具资产清偿证明或者遗产清偿证明,无法出具的且上述事项超过3年以上的,或债权投资(包括信用卡透支和助学贷款)余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应出具对应的债务人和担保人破产、关闭、解散证明、撤销文件及追索记录等。
企业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券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节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一、企业重组的概念二、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三、企业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1.特殊重组的条件:非常5+1:一个目的、两个比例、两个12个月2.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购买的股权和资产不低于总股权和资产的75%,股权支付不低于85%4.涉及境内外的股权和资产收购交易补充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1)境外—境外模式: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没造成预提税负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承诺3年内部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2)境外—境内模式: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
(3)境内—境外模式:居民企业以其拥有的资产或股权向其100%直接控股的非居民企业进行投资。
可以在10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第七节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所得税处理一、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概念完工的三个条件,采用竣工备案、使用、产权孰早的原则二、收入的税务处理1.收入的实现规则(1)一次性全额收款方式,应于实际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凭据(权利)之日,确认收入实现。
(2)分期收款方式,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款和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实际付款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3)银行按揭方式,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约定价款确定收入额,其首付款应于实际收到日确认收入的实现,余款在银行按揭贷款办理转账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
(4)采取委托方式销售开发产品①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销售开发产品的,应按销售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价款于收到代销单位代销清单之日确认收入的实现。